氣象災害應急預案
氣象災害的應急計劃不僅僅需要氣象局起草設立,還需要各個社區、單位都起草適用于自己區域的氣象災害應急預案。下面是陽光網小編給大家整理的氣象災害應急預案,供大家參閱!
某市氣象局氣象災害應急預案
1、總 則
1.1 目 的
由氣象原因直接或間接引起的氣象災害,是最常見的一種自然災害現象,造成的經濟損失亦列各類災害之首。我市發生的氣象災害主要有暴雨、洪澇、干旱、高溫、雷雨大風、冰雹、寒潮、大霧等,以及由此而引發的諸如洪澇災害、地質災害、森林火災、環境污染和城市漬澇等次生災害。這些氣象災害常給我市的經濟建設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造成嚴重的危害,為提高對氣象災害及次生災害的預測預報水平和防災、抗災、救災的應急反應能力,最大程度地減輕或避免災害損失,特制定崇州市重大氣象災害預警應急預案。
1.2 編制依據
崇州市重大氣象災害預警應急預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國務院關于實施國家突發公共災害總體應急預案的決定》、《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實施四川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決定》和《成都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相關法律法規,參照《四川省氣象局重大氣象服務及重大災害氣象服務應急動員體制實施細則》,結合我市氣象災害情況編制。
1.3 工作原則
堅持“政府統一領導、部門分級負責”的應急管理體制,“以人為本、預防為主”的公共服務職能,“分工協作、快速高效”的聯動協調機制,“準確及時、優質高效”的工作原則。
1.4 預案體系
崇州全市重大氣象災害預警應急預案體系:
崇州市重大氣象災害預警應急預案由市氣象局根據崇州市總體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部門工作職責制定,報市政府和成都市氣象局備案。
1.5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崇州市行政區域內的重大氣象災害及次生災害預警的應急處置工作
2、組織機構與職責
2.1 指揮機構
崇州市重大氣象災害預警應急工作由崇州市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指揮部統一指揮,并在其領導下開展相關應急處置工作。
建立崇州市重大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指揮中心設在市氣象局。市氣象局局長擔任指揮長,分管副局長擔任副指揮長,成員由市氣象局各內設機構負責人組成。
市防汛辦、農業、水務、水文、交通、環保、國土資源、廣播電視、電信、電力、城管、財政、林業、公安等市級部門應當按照崇州市人民政府的統一部署和各自職責配合做好重大氣象災害預警應急工作。
2.2 工作機構
崇州市重大氣象災害應急指揮中心下設重大氣象災害應急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氣象局辦公室,應急辦公室主任由市氣象局辦公室主任承擔。
重大氣象災害應急辦公室主要工作職責是:負責應急辦日常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對應急預案的修訂;負責應急預案實施過程中的協調工作;及時向市政府、市應急辦和指揮部報告重要情況;指導和督促檢查鄉、鎮重大氣象災害的應急處置工作。
2.3 成員單位工作職責:
辦公室:負責應急值守、信息匯總上報與綜合協調;負責應急宣傳工作;承擔外部門相關突發事件需氣象部門配合處理的組織協調工作。負責應急車輛、電力供應和后勤保障工作.
測報科:組織協調全市重大氣象災害應急預報、聯防、服務工作;完成全市加密觀測任務;負責組織現場應急觀測、服務。
氣象科:負責重大氣象災害的監測、預警預報及預警信號的發布。制作城市漬澇、地質災害、森林火險等氣象等級預報;開展重大災害、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氣象保障;及時傳遞雨情信息,負責氣象災害調查評估工作。負責雷電預警、預報工作。
信息與技術保障中心:負責我市氣象通信網絡維護,保障信息傳輸;負責全市加密自動站信息的收集傳輸;負責全市氣象探測儀器和野外輕便氣象探測儀器設備的應急儲備、供應和維護維修。
人工防雹降雨辦公室:負責天氣監測和雷達信息傳輸;負責災害發生地的人工影響天氣作業。
防雷中心:負責雷電監測和信息收集傳輸,負責雷電災害現場勘察和評估。
財務科:負責氣象應急建設、搶險救災資金的籌集和撥付,保障各類氣象災害應急資金的及時到位。
2.4相關部門工作職責
市防汛辦、水文、國土資源、環保、城市管理、林業等部門及時提供或交換水文、地質災害、環境監測、城市漬澇、森林火災等信息。
廣播電視、電信、電力、財政、公安交通管理局工作職責:
市廣播電視局:按照有關發布規定及時播發災害性天氣氣候的監測、預報預測、警報等信息,做好有關廣播電視宣傳動員和新聞報道,其他媒體做好相應的宣傳動員和新聞報道。
電信崇州分公司:負責恢復受破壞的通信設施,保證各種氣象信息傳遞和報送的通信線路暢通。
崇州供電局:負責重大氣象災害信息傳遞、報送和重大氣象災害發生現場氣象服務工作的電力供應保障。
市財政局:做好重大氣象災害氣象服務應急資金以及應急撥款的準備。
市公安局:負責保障氣象局氣象服務和移動氣象臺站現場服務人員、設備運輸的道路暢通。
3、重大氣象災害預警與預案啟動
3.1重大氣象災害預警
崇州市重大氣象災害預警,按照災害性天氣氣候強度標準和重大氣象災害影響范圍、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程度,總體上分為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和較大(Ⅲ級)共三級,顏色依次為紅色、橙色和黃色。
Ⅰ級預警:在某鄉、鎮或者區域內,市氣象局預報將出現暴雨、干旱、高溫、雷雨大風、冰雹、寒潮、大霧等災害性天氣氣候過程,或由此而引發的洪澇災害、地質災害、森林火災和城市漬澇等次生災害,其強度達到特別重大災害性天氣氣候標準的。
Ⅱ級預警:在某鄉、鎮或者區域內,市氣象局預報預測出現暴雨、干旱、高溫、雷雨大風、冰雹、寒潮、大霧等災害性天氣氣候過程,或由此而引發的洪澇災害、地質災害、森林火災和城市漬澇等次生災害,其強度達到重大災害性天氣氣候標準的。
Ⅲ級預警:在某鄉、鎮或者區域內,市氣象局預報預測出現暴雨、干旱、高溫、雷雨大風、冰雹、寒潮、大霧等災害性天氣氣候過程,或由此而引發的洪澇災害、地質災害、森林火災和城市漬澇等次生災害,其強度達到較大災害性天氣氣候標準的。
3.2 預案啟動
根據重大氣象災害預警信息或氣象災害實況監測信息,結合災害危害程度和事態發展,宣布啟動相應級別的應急預案,安排部署搶險救災工作和應對處置。
災害發生地應按上級應急機構指令,啟動應急預案。
應急預案啟動根據災害危害程度分三級:
一級啟動:根據發生特別重大氣象災害并將持續或發布特別重大氣象災害預警,市重大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指揮長啟動特別重大氣象災害預警一級應急預案。并向全市相關部門發布啟動內部相關應急命令,并報市人民政府和省、市氣象局。
二級啟動:根據發生重大氣象災害并將持續或發布重大氣象災害預警,市重大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副指揮長啟動重大氣象災害預警二級應急預案。并向全市相關部門發布啟動內部相關應急命令,并報市人民政府和省、市氣象局。
三級啟動:根據發生較大氣象災害并將持續或發布較大氣象災害預警,市重大氣象災害指揮部副指揮長啟動較大氣象災害預警三級應急預案。并向全市相關部門發布啟動內部相關應急命令,并報市人民政府和省、市氣象局。
3.3 重大氣象災害預警應急信息發布
我市氣象部門應根據重大災害性天氣的發生時間、范圍、強度趨勢及可能對特定區域內的群眾生命財產造成的威脅或損失的程度,及時向市委、市政府以及市防汛辦、水務、水文、交通、環保、國土資源、廣播電視、電信、電力、城管、財政、林業、公安等有關市級部門發布重大氣象災害預警信息,提出應急對策建議和措施。
崇州市廣播、電視、報刊等宣傳媒體收到重大災害預警信息后,應在第一時間及時安排滾動播報,以便預報區域內廣大市民了解重要天氣預報信息,及早防范,避免生命財產損失。
重大氣象災害預警應急預案啟動后,市氣象局應當由新聞發言人按照有關發布規定及時向社會公布重大氣象災害監測、預警等信息。
4、重大氣象災害預警應急響應
啟動重大氣象災害預警應急預案后,市重大氣象災害應急辦公室要立即組織安排應急處置工作,按照以下程序做好應急響應:
4.1 一級氣象災害預警應急響應(Ⅰ級紅色)
——市重大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指揮長負責指揮全市氣象應急工作;
——市氣象局職能部門和業務單位、發生或可能發生重大氣象災害的有關部門各崗位應急人員全部到位,實行24小時主要負責人領班制度;
——市級氣象業務單位應當主動加強與上級業務單位的天氣會商,全程跟蹤災害性天氣的發展、變化情況,加強災害天氣聯防,及時向有關部門發布預報產品;
——市氣象部門各業務崗位按照職責全部到崗,做好每小時加密觀測和滾動預報服務。
——市重大氣象應急指揮中心立即向省、市氣象局和市人民政府報告氣象災害的發生、發展及其預報服務情況;
——建議市政府召開新聞發布會,及時將重大氣象災害信息向全市通報;
——災害發生后,市重大氣象應急辦立即調派應急隊伍,進入抗災現場,做好相關的災害性天氣監測、預報和現場氣象服務等工作;
——市人工防雹降雨辦公室應當根據災情發生發展情況,立即組織開展人工影響天氣作業;
——市重大氣象應急辦應當立即將本地重大氣象災害信息向上級氣象主管機構和我市有關部門通報。
——市氣象局應第一時間報送本地重大氣象災害信息。4.2 二級氣象災害預警應急響應(Ⅱ級橙色)
——市重大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副指揮長負責全面指揮全市氣象應急工作;
——市氣象局職能部門和業務單位,發生或可能發生重大氣象災害的有關部門各崗位應急人員全部到位,實行24小時主要負責人領班制度;
——全市氣象部門各業務崗位按照職責做好1小時加密觀測、3小時滾動預報和跟蹤服務;
——市級氣象業務單位加強與上級業務單位天氣會商,并做好重大氣象災害的`跟蹤預報、預測、警報工作,加強災害天氣聯防,及時向有關部門發布預報產品;
——市重大氣象應急指揮中心應當及時向省氣象局和市人民政府報告氣象災害的發生、發展及其預報服務情況;
——市重大氣象應急辦應當及時將重大氣象災害信息向上級氣象主管機構和我市有關部門通報;
——災害發生后,市重大氣象應急辦及時調派應急隊伍,進入災害現場,做好相關災害性天氣監測、預報和現場氣象服務等工作;
——市人工防雹降雨辦公室應當根據災情發展情況適時組織開展人工影響天氣作業。
——市氣象局應第一時間報送本地重大氣象災害信息。
4. 3 三級氣象災害預警應急響應(Ⅲ級黃色)
——市重大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副指揮長負責指揮全市氣象應急工作;
——市氣象局職能部門和業務單位、發生或可能發生重大氣象災害的有關部門各崗位主要應急人員到位,實行24小時主要負責人領班制度,跟蹤災害性天氣的發展、變化情況;
——市級氣象業務單位應當主動加強與省、市氣象局業務單位的天氣會商,并做好重大氣象災害的跟蹤監測、預報,加強災害天氣聯防,及時向有關部門發布預報產品;
——市重大氣象應急指揮中心應當及時向省、市氣象局和市人民政府報告氣象災害的發生、發展及其預報服務情況;
——市重大氣象應急辦應當及時將重大氣象災害信息向上級氣象主管機構和我市有關部門通報;
——市重大氣象應急辦應當做好調派應急隊伍的準備,等候進入災害現場開展相關的災害性天氣監測、預報和現場氣象服務等工作;
——市人工防雹降雨辦公室應當根據災情發展情況適時組織發生地主管機構開展人工影響天氣作業;
——市重大氣象應急辦應當及時將本地重大氣象災害信息向上下游氣象部門通報。
——全市氣象部門各業務崗位按照職責做好加密觀測、滾動預報和跟蹤服務。
——市氣象局應快速、準確報送本地重大氣象災害信息。
5、應急結束
由市應急指揮部根據災害性天氣發生、發展趨勢信息和災情發展情況,決定是否終止重大氣象災害預警應急預案,并由市氣象應急辦發布終止命令,并向市政府、上級氣象部門報告和向有關部門通報。
6、重大氣象災害預警應急預案保障措施
6.1 物資、經費保障
6.1.1 市氣象局負責我市氣象探測設備的應急儲備、供應。常用氣象儀器器材備份。根據財力情況,購置裝備一輛機動性強的野外氣象自動監測車,以備應急救災現場使用。
6.1.2 每年氣象災害集中發生時段,我市氣象部門應準備適量的資金,在發生重大氣象災害時應急使用。重大氣象災害應急儲備、必要設備購置和應急管理等費用應由當地財政解決。
6.2 應急隊伍
市氣象局成立應急搶險隊,由市局職能處室和直屬事業單位組成,人員10人左右,歸屬應急辦公室調配指揮。
6.3 監督管理
6.3.1宣傳工作 我市氣象部門應當充分利用廣播、電視、互聯網、報紙等各種媒體,加大對防御重大氣象災害的宣傳。要使公眾了解預防、避險、自救、互救、減災等常識,提高全社會的防范和應急處置能力。
6.3.2培訓工作 我市氣象部門應當對本級應急工作人員進行應急管理等方面的培訓,以便熟悉應急工作流程,提高應急工作效率。
6.3.3應急演練 有重點地組織本部門人員開展重大氣象災害預警應急演練。通過預案演練,不斷完善應急預案,提高對重大氣象災害的應急處置能力。
6.3.4責任與獎懲: 對參加重大氣象災害應急處置工作有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對在處置工作中有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等行為,或遲報、瞞報、漏報重要情況的有關責任人,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給予行政處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7、附 則
7.1 本預案由崇州市氣象局起草,報崇州市人民政府備案并發布,崇州市氣象局負責解釋。
7.2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中國氣象局氣象災害應急預案
一、目的
為貫徹落實《國家氣象災害應急預案》,切實履行氣象防災減災職責,確保氣象災害應急工作科學、有力、有序和有效進行,最大限度預防和減輕氣象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制定本預案。
二、編制依據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氣象災害防御條例》、《國務院關于加快氣象事業發展的若干意見》、《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氣象災害防御工作的意見》、《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家氣象災害應急預案》、《氣象災害預警信號發布與傳播辦法》、《中國氣象局重大突發事件信息報送標準和處理辦法實施細則》及國家相關專項預案等編制。
三、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中國氣象局組織全國范圍內臺風、暴雨(雪)、寒潮、大風(沙塵暴)、低溫、高溫、干旱、雷電、冰雹、霜凍、冰凍、大霧、霾等氣象災害的防范和應對。
因氣象因素引發水旱災害、地質災害、海洋災害、森林草原火災等的應急處置,參照本預案執行。地震、礦難、疫病等突發事件處置過程中需要提供應急氣象服務保障,可參照本預案組織。
四、組織機構及職責
中國氣象局氣象服務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和指揮氣象災害的防范與應急處置,中國氣象局應急管理辦公室(以下簡稱局應急辦)負責應急響應的綜合協調,有關內設機構和直屬單位依據職責分工組織做好應急響應工作。
領導小組:
1.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氣象災害應急工作指示精神,部署應急響應氣象服務工作;
2.審核、簽發向黨中央、國務院及有關部門提供的氣象決策服務材料;
3.檢查、指導進入應急響應狀態單位的工作,決定是否派出現場工作組;
4.指揮調度應急處置所需的人員、物資、資金及技術裝備等資源;
5.指揮處置氣象災害應急過程中其它重大突發事件;
6.領導小組成員按要求參加天氣會商和應急工作例會。
局應急辦:
1.組織應急會商和綜合研判,向領導小組提出啟動應急響應建議;
2.根據領導小組命令,統一組織、協調各單位氣象災害應急響應工作,負責協調應急物資、資金等資源調配;
3.向國務院辦公廳及有關部門報送應急響應期間的決策服務信息;
4.收集和匯總各相關應急情況并向領導小組報告,編輯有關應急響應情況摘報,督促各單位的應急響應工作;
5.組織起草氣象應急響應工作方案和應急響應工作總結;
6.應急響應期間,組織、協調其他重大突發事件的處置;
7.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事項。
減災司:
1.根據氣象災害預報預警情況,聯合局應急辦進行應急會商和綜合研判;
2.組織制作相關決策氣象服務材料;
3.組織開展公眾氣象服務和專業氣象服務;
4.負責災情調查、收集及應急氣象服務效益評估;
5.按要求參加天氣會商和應急工作例會;
6.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任務。
預報司:
1.負責氣象災害應急相關預報、預警任務的落實;
2.負責氣象災害實況、預報、預警及氣象災害風險評估等信息的制作和匯總;
3.根據需要,向觀測司提出應急加密和移動觀測需求;
4.組織協調應急響應期間加密天氣預報或預測會商,組織重大災害天氣聯防;
5.按要求參加天氣會商和應急工作例會;
6.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任務。
觀測司:
1.負責組織各類氣象觀測資料的收集、傳輸和處理;
2.根據預報司需求,負責組織應急加密和移動觀測及資料傳輸;
3.負責組織氣象裝備的運行、監控、維修和調配;
4.按要求參加天氣會商和應急工作例會;
5.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任務。
辦公室:
1.負責協調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氣象災害應急工作指示精神;
2.統一負責對內對外宣傳報道;
3.負責組織新聞發布和協調現場報道工作;
4.負責組織應急科普宣傳;
5.按要求參加天氣會商和應急工作例會;
6.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任務。
氣象中心、氣候中心、衛星中心、信息中心、探測中心、公共服務中心按照職責分工做好災害監測、預報預警、氣象服務工作。氣科院、報社和華風集團按應急響應要求做好科技支撐、新聞宣傳和影視服務工作。
人事司、計財司根據實際需要或領導小組的要求,組建氣象應急專家組(專家庫),做好氣象部門災情調查和應急救災及災后重建的.資金物資保障。機關服務中心做好水電保障、醫療衛生、食宿安排、安全保衛等工作。
五、應急響應規程
(一)應急響應原則。遵循分災響應、分級負責、上下聯動的原則,各有關單位按照預案及職責分工做好響應工作。
(二)應急響應級別:氣象災害應急響應設為IV級、Ⅲ級、Ⅱ級、I級四個級別,I級為最高級別。
(三)應急會商組織。為確定應急響應的種類、級別、范圍,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應急會商和綜合研判,以《重大氣象災害應急響應啟動等級》(附錄)為應急響應啟動的參照標準,綜合考慮預警信號、可能影響程度、臨近實況監測、發生災害范圍、公眾關注程度等多種因素,提出啟動應急響應的具體建議。
(四)當出現以下情況之一時,應組織應急會商:
1.中央氣象臺發布臺風、暴雨、暴雪、寒潮等重大氣象災害預警;
2.已發生與氣象因素密切相關的重大災害并造成嚴重損失;
3.氣象災害發生在敏感地區、敏感時間,對敏感人群產生影響,引起較大社會反應;
4.應急響應期間需要調整應急響應級別和范圍;
5.需要解除應急響應。
(五)應急會商由局應急辦、減災司、預報司主要負責人,相關直屬單位負責人及可能受到氣象災害影響較大的省(區、市)氣象局應急辦負責人參加。可視情況采取電話(或視頻)方式進行,主要商議啟動應急響應種類、級別、范圍,是否派出工作組以及其他應急事項。
(六)分管預報服務的局領導、局應急辦主任、減災司司長、氣象中心主任根據應急會商結果,聯合議定啟動應急響應相關事項。
(七)應急響應命令。局應急辦根據議定意見,起草應急響命令并報局領導簽發。應急響應命令包括應急響應的啟動、變更和解除(含其種類、級別、范圍及其它應急事項)。原則上,Ⅳ級和Ⅲ級應急響應命令由副局長簽發,Ⅱ級和Ⅰ級應急響應命令由局長簽發。
(八)原則上按照氣象災害種類分別啟動不同應急響應,當遇同時發生兩種以上氣象災害且適合不同啟動級別時,按災種最高級別啟動應急響應。
(九)一般情況下,應急響應啟動或變更的級別應從低級到高級逐級進行,必要時可根據氣象災害的發生和發展過程,越級調整應急響應級別。
(十)進入應急響應的省(區、市)氣象局應按領導小組或當地政府相關要求,根據本地應急預案和實際情況,啟動不低于中國氣象局應急響應級別的應急響應,應急響應降級及解除須提前報局應急辦,經領導小組同意后實施。
六、分級響應
應急響應啟動或變更后,領導小組及各相關內設機構和直屬單位按照職責做好應急響應工作。具體響應程序和詳細內容根據響應級別確定。
(一)IV級響應
簽署啟動或變更到IV級應急響應命令后,局應急辦向有關省(區、市)氣象局、直屬單位和內設機構傳達IV級應急響應命令。
應急響應內容:
1.局應急辦全體成員在崗待命,密切關注災害性天氣的發展和變化情況。
2.辦公室組織對內對外宣傳,發布最新氣象災害和應急響應工作動態。
3.局應急辦向國務院應急辦報告有關情況,適時制作《氣象局值班信息》;向領導小組報告應急響應工作動態,通過NOTES郵件和手機短信等方式向各內設機構及直屬單位通報情況。
4.減災司及時分析跟蹤災害性天氣發展趨勢,向局應急辦提出加強預報預警應急措施建議和應急響應變更或解除建議。
5.其他相關人員在崗待命。
6.進入應急響應的省(區、市)氣象局和中國氣象局有關直屬單位實行全天應急值守和領導帶班制度,遇有重要情況及時向局應急辦報告。
(二)Ⅲ級響應
簽署啟動或變更到Ⅲ級應急響應命令后,局應急辦向有關省(區、市)氣象局、直屬單位和內設機構傳達Ⅲ級應急響應命令。
應急響應內容:
1.局應急辦全體成員在崗待命,保持通信聯絡,按要求參加天氣會商。
2.局應急辦向國務院應急辦報告有關情況,適時制作《氣象局值班信息》;向領導小組報告應急響應工作動態,通過NOTES郵件和手機短信等方式向各內設機構及直屬單位通報情況;每天編制1期《氣象災害應急情況摘報》報送領導小組;向領導小組提出加強應急綜合措施建議。
3.減災司要明確在崗責任人;組織搜集、整理有關災害性天氣發生發展及其影響情況,組織制作決策服務產品,經領導小組審核后,報送國務院應急辦和有關部委;向局應急辦提出應急響應變更或解除建議。
4.預報司要明確在崗責任人;及時組織做好災害性天氣的預報、預測和預警工作,跟蹤、分析災害性天氣發展趨勢,視情況組織加密天氣會商和發布對下指導產品;根據需要向觀測司提出應急加密觀測需求。
5.觀測司要明確在崗責任人;了解掌握進入應急響應的有關省(區、市)氣象部門重要裝備、通信系統運行和觀測資料傳輸情況,及時排除故障;組織實施預報司提出的加密和應急移動觀測。
6.辦公室組織對內對外宣傳,通過各類新聞媒體及時報道最新災害性天氣影響及其發展趨勢和應急響應工作情況。
7.其他有關人員在崗待命,保持手機開通。
8.進入應急響應的省(區、市)氣象局和中國氣象局有關直屬單位實行全天應急值守和負責人帶班制度,每天16時前向局應急辦報告工作情況,內容包括天氣實況及災情、預警預報情況、服務情況、應急響應組織工作情況等。
(三)Ⅱ級響應
簽署啟動或變更Ⅱ級應急響應命令后,局應急辦向有關省(區、市)氣象局、直屬單位和內設機構傳達Ⅱ級應急響應命令和有關工作要求。領導小組及相關職能司和直屬單位立即進入應急工作狀態,進入響應的單位要明確應急崗位責任人,制定領導帶班和應急值班安排,及時啟動加密觀測,有關應急裝備進入待命狀態,根據領導小組的部署開展服務。
應急響應內容:
1.領導小組全體成員迅速到達工作崗位,參加中央氣象臺天氣會商和加密會商。
2.局應急辦根據需要每天舉行應急工作例會,通報工作情況并研究部署應急工作任務;向國務院應急辦報告情況,適時制作《氣象局值班信息》;向領導小組報告應急響應工作動態,通過NOTES郵件和手機短信等方式向各內設機構及直屬單位通報情況;每天編制1期《氣象災害應急情況摘報》報送領導小組,必要時增加編報頻次;根據領導小組要求,協調安排氣象應急現場服務工作;向領導小組提出加強應急綜合措施建議。
3.減災司及時組織收集、整理有關災害性天氣發生發展及其影響情況,組織制作決策服務產品;加強對氣象災害影響評估分析工作,組織制作專題服務材料,經領導小組審定后報送國務院及相關部門和單位;向局應急辦提出應急響應變更建議;每天16時向局應急辦書面報告氣象應急服務工作情況。
4.預報司組織有關單位做好災害性天氣的預報、預測和預警工作,跟蹤、分析災害性天氣發展趨勢,每天適時增加一次天氣會商,及時組織發布對下指導產品;做好信息網絡保障組織;根據需要向觀測司提出應急加密觀測需求;每天16時向局應急辦書面報告預報預警工作情況。
5.觀測司及時掌握進入應急響應的省(區、市)氣象局重要裝備、通信系統運行和觀測資料傳輸情況,及時排除故障;按照領導小組要求,安排部署應急觀測和網絡保障任務;根據業務運行狀況,提出應急裝備和資源調度建議,報領導小組審定后組織實施;組織實施預報司提出的加密和應急移動觀測;每天16時向局應急辦書面報告觀測網絡運行情況。
6.辦公室統一安排組織對外宣傳,收集部門外宣傳報道動態情況和輿情,及時向領導小組報告;根據應急響應工作的進展,確定不同階段的宣傳口徑和重點,組織策劃部門內外媒體宣傳報道工作;根據領導小組要求,組織落實新聞發布和輿論引導;每天16時向局應急辦書面報告新聞宣傳工作情況。
7.進入應急響應的省(區、市)氣象局以及中國氣象局有關直屬單位實行全天應急值守和主要負責人帶班制度,每天16時向局應急辦報告情況,必要時根據命令增加報告時次,內容包括天氣實況及災情、觀測網絡業務運行情況、預警預報信息、服務情況、應急響應工作情況等,遇有突發事件隨時向局應急辦報告。
8.領導小組視情況派出工作組赴現場指導氣象服務和災害防御工作,必要時調配有關應急設備和團隊前往應急服務一線。
(四)Ⅰ級響應
簽署啟動或變更Ⅰ級應急響應命令后,局應急辦立即向有關省(區、市)氣象局、直屬單位和內設機構傳達Ⅰ級應急響應命令和有關工作要求。領導小組全體成員立即進入應急響應工作狀態,局應急辦根據工作需要,調集各相關人員實行集中辦公,進入響應的單位制定應急崗位排班表,主要負責人24小時帶班,有關崗位24小時值班,取消所有休假安排,應急崗位人員全體到位,隨時準備加密觀測和設備保障,應急移動裝備及專家團隊根據需要趕赴現場。
應急響應內容:
1.領導小組全體成員立即到達工作崗位,參加中央氣象臺天氣會商和加密會商;領導小組組長在崗,隨時簽發向黨中央、國務院以及有關部門的重要報告材料;根據最新情況隨時研究決策應急事項。
2.局應急辦根據需要每天舉行應急工作例會,通報工作情況并根據領導小組要求部署應急任務;向國務院應急辦報告情況,適時制作《氣象局值班信息》;向領導小組報告應急響應工作動態,通過NOTES郵件和手機短信等方式向各應急響應單位通報情況;每天編制1期《氣象災害應急情況摘報》報領導小組,必要時增加編報頻次;遇有重大情況,立即向領導小組報告,并按指示辦理;隨時檢查、督促各應急響應單位工作;根據領導小組要求,協調氣象應急現場服務工作;向領導小組提出加強應急綜合措施建議。
3.減災司組織收集、整理有關災害性天氣發生發展及其影響情況,組織制作決策服務產品;加強對氣象災害影響評估分析,滾動制作專題服務材料,經領導小組審定后報送國務院及相關部門和單位;向局應急辦提出應急響應變更建議;每天16時向局應急辦書面報告氣象服務工作情況,遇有突發情況隨時報告。
4.預報司組織有關單位做好災害性天氣的預報、預測和預警工作,跟蹤、分析災害性天氣發展趨勢,每天適時增加兩次天氣會商,及時組織發布對下指導產品;做好信息網絡保障組織;根據需要向觀測司提出應急加密觀測需求;每天16時向局應急辦書面報告預報預警工作情況,遇有突發情況隨時報告。
5.觀測司及時掌握進入應急響應的省(區、市)氣象部門重要裝備、通信系統運行和觀測資料傳輸情況,及時排除故障;按照領導小組要求,安排部署應急觀測保障任務;根據業務運行狀況,提出應急裝備和資源調度建議,報領導小組審定后組織實施;組織協調對關鍵地區重要裝備的保障,負責實施重大觀測設備的跨省調度;組織實施預報司提出的加密和應急移動觀測;每天16時向局應急辦書面報告觀測運行情況,遇有突發情況隨時報告。
6.辦公室統一安排組織對外宣傳,收集部門外宣傳報道動態情況和輿情,及時向局應急辦報告;根據應急響應工作的進展,確定不同階段的宣傳口徑和重點,組織策劃部門內外媒體宣傳報道工作;根據領導小組要求,組織落實新聞發布和輿論引導;每天16時向局應急辦書面報告新聞宣傳工作情況。
7.進入應急響應的省(區、市)氣象局以及中國氣象局有關直屬單位實行全天應急值守和主要負責人帶班制度,每天16時向局應急辦報告情況,必要時根據命令增加報告時次,內容包括天氣實況及災情、觀測網絡業務運行情況、預警預報信息、服務情況、應急響應工作情況等,遇有突發事件隨時報告。
8.由領導小組決定是否成立氣象災害應急專家組,提供決策咨詢、技術支持,參加突發性氣象災害的應急處置工作。必要時由人事司組織從各單位抽調專家和技術人員組成支持團隊。
9.領導小組立即派出工作組赴現場指導氣象服務和災害防御工作,根據情況調配應急移動車和應急支持團隊參與響應省(區、市)氣象局的服務工作,必要時可從其他省(區、市)氣象局抽調人員或裝備協助應急響應的省(區、市)氣象部門工作。
七、信息公布
(一)氣象災害應急響應有關信息公布應當及時、準確、客觀、全面。
(二)信息公布形式主要包括電視直播、發布新聞通稿、組織現場報道、接受記者采訪、舉行新聞發布會等。
(三)信息公布內容主要包括氣象災害種類、強度、影響范圍、發展趨勢及應急響應和服務工作等情況。
八、后期處置
簽署應急響應解除命令后,應急響應各單位自動解除應急狀態,恢復正常業務運行和管理狀態。
(一)IV級、Ⅲ級應急響應終止后,進入應急響應各單位及時做好總結。Ⅱ級和Ⅰ級應急響應終止后,進入應急響應各單位在應急響應終止后2日將總結報送局應急辦,由局應急辦匯總形成氣象災害應急響應工作總結報領導小組。如有必要,局應急辦可在應急響應期間組織中期評估。
(二)應急響應結束后,局應急辦和各單位對本次響應過程和工作成效進行分析總結或小結,為預案修訂和完善做好準備。
九、預案管理
(一)本預案由局應急辦管理。預案實施后,隨著應急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修改和完善,各應急響應單位職責或應急工作發生變化,或發現應急過程中存在問題和出現新的情況,局應急辦應適時召集有關部門和專家進行評估,及時修訂完善本預案。
(二)各省(區、市)氣象局和各直屬單位可依據本預案規定制定本單位氣象災害應急預案及響應工作流程。
(三)本預案由局應急辦負責解釋。
(四)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龍門鎮氣象災害應急預案
一、編制目的
為防御氣象災害造成的影響,做好龍門鎮防御氣象災害工作,保護人民生命和國家、集體、個人的財產安全,制定本預案。
二、編制依據
本預案制定依據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以及《廣東省防風工作若干規定》、《廣東省氣象災害預警信號發布規定》、中國氣象局《關于下發突發氣象災害預警信號發布試行辦法》、雷州市氣象局《雷州市氣象災害應急預案》等。
三、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鎮范圍內臺風、暴雨、干旱、寒冷、低溫(霜凍)、大風(含龍卷風)、雷電(雷雨大風)、高溫、大霧等氣象災害事件的防范和應對。因氣象因素引發洪澇災害、地質災害、森林火險等其他災害的處置,適用有關應急預案的規定。
四、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貫徹“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為主,全力搶險”的氣象災害防御工作方針,在市委、市政府、市氣象局和鎮黨委、鎮政府的領導下,堅持分級管理、分級響應、條塊結合、屬地為主的原則,以鎮政府和村(居)委會為本行政區域防御氣象災害工作主體,實行鎮政府責任人負責制,依靠科學技術,制定本預案,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作為首要任務和應急處置工作的出發點,全面加強應對氣象災害的體系建設,最大程度減少災害損失。
五、組織指揮機構
龍門鎮設立鎮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在市委、市政府和鎮黨委、鎮政府以及市氣象局的領導下,負責全鎮防御氣象災害工作。村(居)委會相應設立防御氣象災害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的防御氣象災害工作。有關單位可根據需要設立氣象災害應急指揮機構,負責本單位防御氣象災害工作。
(一)、成立指揮部
(二)鎮指揮部職責
在鎮黨委、鎮政府的領導下,負責組織、指揮和協調全鎮氣象災害的應急處置工作。主要職責:
(1)啟動和終止氣象災害應急預案,為鎮政府提供防災減災決策依據和建議;
(2)負責氣象災害應急體系與設施建設,協助做好災害性天氣監測、預報、預警,并及時轉發氣象服務信息;
(3)負責調集氣象災害應急處置所需的人力、物力、財力、設備等資源,協調解決氣象災害應急處置工作中有關問題;
(4)指導和督促各行政村、單位開展相應工作;
(5)決定其他有關重要事項。
(三)成員單位職責
按照分工,各成員單位負責職責范圍內的氣象災害防御和應急處置工作,并確定應急工作聯絡員,及時向鎮指揮部上報應急處置工作動態和災情信息。
(1)黨政辦:參與鎮政府氣象防災減災決策,發布氣象災害應急預案信息,傳遞氣象預報預警信息,開展氣象防災減災服務,承擔鎮指揮部辦公室日常工作。
(2)農辦、經發辦:配合協調各行政村、企業防御和抗擊氣象災害工作;負責對全鎮水利設施進行有效的監管,盡可能將損害降到最低程度;負責農業漁業防御氣象災害和災后農業漁業救災恢復生產技術指導;負責鎮級抗災種子儲備和區域性應急調用安排;做好抗災救災柴油安排;負責農業漁業等災情調查核實。
(3)水利部門:加強水利工程運行監控,組織力量加強對病險堤防、水庫、水(涵)閘進行巡查,確保工程安全;對小型以上水庫的水位要控制在汛期防限水位以下;在建的水利工程要按照安全度汛措施逐一落實。
(4)建設辦:通知建筑工地人員注意避風避雨,危險地帶設置隔離標示,做好臨時建筑物、建筑設備、手腳架、廣告牌及高空易墜物的加固;以及園林樹木的防護加固。在易倒塌等可能造成危險地帶布置隔離標示。組織搶修被氣象災害損壞的自來水管道設施,保障自來水的供應;指導受災地區做好災后房屋和基礎設施的修復等工作。
(5)民政辦:做好有關物資的準備工作;督促相關部門落實“三無”(無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無法定撫養)人員避災安全工作。統一審核發布氣象災害災情和救助工作;組織、協調全鎮氣象災害的救助、救濟和救災工作,管理、分配救災款物并監督檢查其使用情況;組織指導和開展救災捐贈工作;指導災區做好災民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6)派出所:維護社會治安秩序,依法打擊盜竊、哄搶防御氣象災害物資和破壞防災救災工程設施的違法犯罪行為,協助有關部門妥善處置因氣象災害引發的群體性治安事件;會同交管部門保障道路交通安全與秩序;防御氣象災害緊急期間,協助組織群眾撤離和轉移;協助提供部分道路實景信息。
(7)綜治辦:協助做好氣象災害的搶險救援工作,協助轉移危險地區的群眾,參加重要設施和重大險情的搶險工作;協助公安部門維護搶險救災秩序和災區社會治安。
(8)財政所:負責防御氣象災害和救災資金的籌集,及時下撥并監督使用。
(9)國土資源所:負責提供氣象災害時的地質實況,地質災害監測等相關資料信息;組織應急調查和應急監測工作,并對氣象災害造成的地質災害發展趨勢進行評估,提出應急防治與救災措施建議;組織人員實施必要的應急防治工作,減緩和排除險情、災情進一步發展。
(10)供電營業所:負責保障應急重點部門用電的供應;及時組織電力受損線路的搶修,保障電網的安全正常運行,保障電力供應。
(11)衛生院:負責災區疾病預防控制、衛生監督和醫療救護工作;及時提供氣象災區疫情和防治意見,組織醫療人員趕赴災區開展防病治病工作;預防、控制疫病的發生和流行。
(12)教育部門:負責全鎮中小學校防御氣象災害工作的監督管理,指導學校開展防災減災知識教育,提高師生防災減災意識和自救能力。
(12)各村委會(居委會)書記和主任:負責本村委會(居委會)氣象災害應急預案制定,負責組織本村委會(居委會)村民(居民)做好各種氣象災害防御和氣象災情收集與上報等。
(四)、日常辦事機構
鎮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農業辦承擔日常工作),為氣象災害應急處置的綜合協調機構。
主要職責:
(1)承擔鎮指揮部的日常工作,負責組織、協調、監督、指導全鎮氣象災害防御的`日常工作;
(2)組織編制全鎮氣象災害應急預案,適時對預案進行修訂和完善;
(3)負責傳達鎮指揮部工作指令,及時掌握氣象災害及應急工作動態,編印相關應急簡報;
(4)組織、協調各行政村、單位共同做好氣象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5)負責氣象災害災情信息收集、分析、評估、鑒定、審核和上報工作;
(6)鎮指揮部要求的其他保障事項。
六、應急處置
1、 信息報告
鎮指揮部辦公室要及時收集和傳遞氣象災害防御以及損失等情況,在2小時內向鎮指揮部報告。特別重大、重大及較大突發事件信息,鎮政府向縣政府及有關部門報告。
2、 響應啟動
按氣象災害程度和范圍,及其引發的次生、衍生災害類別,有關部門按照其職責和預案啟動響應。
當同時發生兩種以上氣象災害且分別發布不同預警級別時,按照最高預警級別災種啟動應急響應。當同時發生兩種以上氣象災害且均沒有達到預警標準,但可能或已經造成損失和影響時,根據不同程度的損失和影響在綜合評估基礎上啟動相應級別應急響應。
3 、分級響應
氣象災害應急工作根據氣象災害的種類、級別和危害程度,啟動相應的應急響應程序。
(1)一般氣象災害應急響應(Ⅳ級)
發生一般氣象災害,鎮指揮部迅速啟動本預案,組織、指揮、協調全鎮氣象災害的應急處置工作。
(2)特別重大、重大、較大氣象災害應急響應(Ⅰ級、Ⅱ級、Ⅲ級)
發生特別重大、重大、較大氣象災害,鎮指揮部迅速啟動本預案,組織、指揮、協調全鎮氣象災害的應急處置工作,并向縣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提出支援請求。
4、分部門響應
當氣象災害發生時,根據災害所造成的影響和災害類別,相關部門牽頭實施相應的應急響應行動。
5、 分災種響應
當啟動應急響應后,各行政村和單位要加強值班,密切監視災情,針對不同氣象災害種類及其影響程度,采取應急響應措施和行動。
(1)臺風和暴雨
在啟動臺風應急預案的同時,啟動相應的防汛防臺預案。
指揮部辦公室加強預報預警信息的接收,及時轉發臺風、暴雨預警信號及相關防御指引。
農辦、水管站負責組織開展洪水調度和水工程安全的監督管理;組織指導防風抗洪搶險和水毀防洪工程的修復工作。做好農業漁業生產監測預警、落實防御措施,組織抗災救災和災后恢復生產。
民政辦負責受災群眾的緊急轉移安置并提供基本生活救助。
中學、中心小根據防御指引提示,通知幼兒園和中小學做好停課準備。
供電營業所加強電力設施檢查和電網運營監控,及時排除危險、排查故障。
派出所、交管站對積水地區實行交通引導或管制。
施工單位必要時暫停在空曠地方的戶外作業。
相關應急處置部門和搶險單位隨時準備啟動搶險應急方案。
災害發生后,民政、建設、農業等部門按照有關規定進行災情調查、收集、分析和評估上報工作。
(2)干旱
加強旱情監測,及時轉發干旱預報信息及相關防御指引,了解干旱影響,進行綜合分析;協助組織人工影響天氣作業,減輕干旱影響。
農業及林業部門指導農牧戶、林業生產單位采取管理和技術措施,減輕干旱影響;加強監控 ,做好森林火災預防和撲救準備工作。
水利部門加強旱情、墑情監測分析,合理調度水源,組織指導各地開展抗旱減災等方面的工作。
衛生部門采取措施,防范和應對旱災導致的食品和飲用水衛生安全問題所引發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民政部門采取應急措施,做好救災人員和物資準備,并負責因旱缺水缺糧群眾的基本生活救助。
相關應急處置部門和搶險單位隨時準備啟動搶險應急方案。
(3)寒潮(低溫、霜凍)
加強預報預警信息的接收,及時轉發寒潮(寒冷)預警信號及相關防御指引;了解寒潮影響,進行綜合分析和評估工作。
民政部門采取防寒救助措施,開放避寒場所;實施應急防寒保障,特別對貧困戶、流浪人員等應采取緊急防寒防凍應對措施。
建設、農業等部門對樹木、花卉等采取防寒措施。
農業部門指導農民和畜牧水產養殖戶采取一定的防寒和防風措施,做好牲畜、
家禽和水生動物的防寒保暖工作。
衛生院采取措施,加強低溫寒潮相關疾病防治知識宣傳教育。
相關應急處置部門和搶險單位隨時準備啟動搶險應急方案。
(5)高溫
加強預報預警信息的接收,及時轉發高溫預警信號及相關防御指引,了解高溫影響,進行綜合分析和評估工作。
供電部門注意高溫期間的電力調配及相關措施落實,保證居民和重要電力用戶用電,根據高溫期間電力安全生產情況和電力供需情況,制訂有序用電方案,必要時依據方案執行拉閘限電措施;加強電力設備巡查、養護,及時排查電力故障。
農業及水利等部門做好用水安排,協調上游水源,保證群眾生活生產用水。
建筑、戶外施工單位做好戶外和高溫作業人員的防暑工作,必要時調整作息時間,或采取停止作業措施。
派出所及交管部門做好交通安全管理,提醒車輛減速,防止因高溫產生爆胎等事故。
衛生部門采取積極應對措施,應對可能出現的高溫中暑事件。
農業及畜牧部門指導緊急預防高溫對農、林、畜牧、水產養殖業的影響。
相關應急處置部門和搶險單位隨時準備啟動搶險應急方案。
(6)雷電(雷雨大風)
加強預報預警信息的接收,及時轉發雷雨大風預警信號及相關防御指引;災害發生后,有關人員及時趕赴現場,做好雷擊災情的應急處置、分析評估工作。
建設部門提醒、督促施工單位必要時暫停戶外作業。
供電部門加強電力設施檢查和電網運營監控,及時排除危險、排查故障。
農業部門針對農業生產做好監測預警、落實防御措施,組織抗災救災和災后恢復生產;針對海上漁業船舶做好雷雨大風預警措施。
各單位加強本責任范圍內檢查,停止集體露天活動;社區、村、小區、物業等部門提醒居民盡量減少戶外活動和采取適當防護措施,減少使用電器。
相關應急處置部門和搶險單位隨時準備啟動搶險應急方案。
(7)大霧
加強預報預警信息的接收,及時轉發大霧預警信號及相關防御指引;了解大霧的影響,進行綜合分析和評估工作。
供電部門加強電網運營監控,采取措施盡量避免發生設備污閃故障,及時消除和減輕因設備污閃造成的影響。
派出所及交管部門加強對車輛的指揮和疏導,維持道路交通秩序。
相關應急處置部門和搶險單位隨時準備啟動搶險應急方案。
6、 現場處置
氣象災害現場應急處置由指揮機構統一組織,各部門按職責參與應急處置工作。包括組織營救、傷員救治、疏散撤離和妥善安置受到威脅的人員,及時上報災情和人員傷亡情況,分配救援任務,協調各級各類救援隊伍的行動,查明并及時組織力量消除次生、衍生災害,組織公共設施的搶修和援助物資的接收與分配。
7 、社會動員
氣象災害事件發生時,各行政村可根據災害事件的性質、危害程度和范圍,廣泛調動社會力量積極參與氣象災害突發事件的處置,緊急情況下可調用車輛、物資、人員等。
氣象災害事件發生后,各行政村組織各方面力量搶救人員,組織人員開展自救和互救。
鼓勵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捐贈和援助。紀檢監察部門對捐贈資金與物資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
8 、信息公布
氣象災害災情的信息公布應當及時、準確、客觀、全面,災情公布由有關部門按規定辦理。
信息公布形式主要包括權威發布、提供新聞稿、組織報道、接受記者采訪、舉行新聞發布會等。
信息公布內容主要包括氣象災害種類及其次生、衍生災害的監測實況,因災傷亡人員、經濟損失、救援情況等。
9、應急終止
氣象災害得到有效處置后,經評估,短期內災害影響不再擴大或已減輕,氣象部門發布災害預警降低或解除信息,鎮指揮部視情況宣布終止應急響應。
七、后期處置
(一)善后處置
鎮村兩級要加強災后救災復產工作領導,組織救災工作組赴災區指導救災工作。積極作好災民的安置工作,確保災民有水喝、有飯吃、有衣穿、有地方住、有病可以得到及時治療。
鎮財政予以適當補助,幫助災民災后重建家園;征用人工、物資按市場價格由財政補償。衛生部門抓緊搶救傷病員,組織醫療隊到災區,加強檢疫工作,預防病疫流行。民政部門優撫死難者家屬等。
受災地區迅速組織做好災后重建復產工作,各相關部門盡快組織修復、維護受損毀的交通、供電、供水、通訊、水利等設施。
(二)社會救助
由民政部門按有關規定和程序實施政府救助。社會捐助由紅十字會、民政等社會團體或單位負責。組織各行各業支援災區恢復和發展生產。
(三)保險
保險部門應積極宣傳、動員各企、事業單位和家庭參加災害保險并做好防災防損工作;在災害發生后,及時做好災區投保單位和家庭受災損失的理賠工作。
(四)調查和總結
鎮氣象部門負責災情調查、搜集、統計和核實,并向上級匯報災情及抗災行動實況。總結經驗教訓,完善應急預案,提高防御氣象災害能力。
八、 監督管理
1 、宣傳、培訓和演練
(1)各行政村、有關單位充分利用廣播、電視、互聯網、報紙等多種媒體,對社會公眾開展氣象災害預防、避險、避災、自救、互救等知識教育,提高全社會的氣象防災減災意識和能力。
(2)各行政村及有關單位要把氣象災害預警知識、應急處置知識以及工作管理、救援人員上崗和其他常規性培訓工作,納入總體防災、減災、應急處置的培訓內容,有組織、有計劃地開展各方面的培訓,提高相關應急人員的素質。
2 、獎懲
對在氣象防災、減災、救災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對玩忽職守,處置不力,或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等致使國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依據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追究相應的責任。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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