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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鎮氣象災害應急處理預案
對于氣象災害頻發的鄉鎮,需要更嚴格的做出鄉氣象災害應急預案。下面是陽光網小編給大家整理的鄉氣象災害應急預案,供大家參閱!
張沖鄉氣象災害應急處理預案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提高防御氣象災害應急處置能力,保障氣象災害應急處置工作高效、有序進行,最大限度減輕或避免氣象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結合本鄉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二)編制依據。
依據《氣象災害防御條例》、《安徽省氣象條例》、《六安市氣象災害應急預案》等,制定本預案。
(三)工作原則。
1、堅持以人為本、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的原則。
2、堅持防災與抗災并舉、以防為主的原則。
3、堅持部門聯動、按責分工、社會參與、發揮最大防災減災效益的原則。
二、組織體系
鄉負責氣象災害應急處置的指揮、協調、指導和監督。鄉直各單位及各行政村做好方案的落實及具體工作的實施,特設立氣象災害防御指揮部及行動組。
指揮部:
總 指 揮:汪 清(鄉黨委書記)
副總指揮:夏云培(鄉黨委副書記、鄉長)
指揮員:張國潤、陳從紅、汪加芳、江濤、江煥生、
李成剛、高大連、黃文新
行動組:
組 長:江濤
副組長:余成海
成 員:劉 瑛 張立新 張再柱 趙文茹 胡國鳳
汪光智 簡祖江 汪斌鑫 陳賢發
三、應急處置措施
事發地村委會干部應迅速調集本區域的資源和力量,按照屬地負責的原則,立即向鄉災害防御指揮部報告災情動態。鄉指揮部根據災情,制定處置方案,采取以下措施,全力指導和幫助事發村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1、鄉領導立即組織人員趕赴現場查看、指導。
2、根據災情需要,迅速聯系人武部、公安和工程技術人員,請求支援,解救和轉移危險地區群眾,搶險和搶修重要設施。
3、聯系縣直相關單位對災害發生村組織對石化、化工等危險品生產、儲運單位及其它企業進行嚴格檢查,制定緊急處置或防御措施,并加強監控,避免或控制次生災害。
4、指導村級強現場治安控制,防止無關人員進入危險區域或飲用被污染的水源。
5、按規定及時向縣政府及有關部門報告災情及處置情況。
6、聯系縣直相關單位,協助受災村妥善安置受災群眾,保障緊急避難場所的基本生活條件。
四、應急處置機制
1、鄉氣象災害防御指揮部根據縣政府氣象部門災情通報和天氣預報預警信息,及時掌握氣象災害情況的變化趨勢,組織相關職能部門會商,提出處置建議。對可能發生或已經發生的氣象災情,事發地村干部立即采取先期處置措施,控制事態。
2、當達到或即將達到氣象災害等級標準時,村立即向鄉防災指揮部報告,鄉防災指揮部召開會議研究處置意見,并報縣氣象主管部門。
3、預案啟動后,各村及鄉鎮農技站按照指揮部的統一部署,及時匯報災區搶險救災工作的'進展情況。
4、鄉指揮機構密切加強與縣氣象局聯系,視災情發展情況進一步研究部署搶險救災、生產恢復和災民救助工作。
5、事發地村級組織和鄉級指揮機構協助縣氣象局開展調查評估,及時全面收集、認真分析氣象災情,并認真總結有效措施與成功經驗。
五、災后處置工作
(一)善后處理。
發生氣象災情的村級組織應積極配合縣直及鄉直相關救災部門做好救災、災區生活供給、衛生防疫、救災物資供應、治安管理、學校復課、水毀工程修復、恢復生產和重建家園等善后工作。
1、做好災區群眾生活救助。及時向縣政府申請救災款物,組織安置受災群眾,做好受災群眾臨時生活安排,指導受災群眾倒塌房屋的恢復重建,保證災民有糧吃、有衣穿、有房住,切實解決受災群眾的基本生活問題。
2、做好衛生防疫工作。調配醫務、防疫技術力量趕赴災區,對污染源進行消毒處理,對災區重大疫情、病情實施緊急處理,防止疫病的傳播、蔓延。
3、做好損毀工程修復。盡快組織修復毀壞的交通、電力、通訊、水利等基礎設施,保證正常生產生活需要。
(二)調查評估。
協助縣氣象主管部門開展調查評估,及時全面收集、認真分析氣象災情,并認真總結有效措施與成功經驗
景寧縣澄照鄉氣象災害應急預案
一、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鄉范圍內臺風、暴雨(雪)、寒潮、大風(含龍卷風)、大霧、雷電、冰雹、霜凍、高溫、干旱、低溫(冰凍)等氣象災害事件的防范和應對。
因氣象因素引發洪澇災害、地質災害、森林火險等其他災害的處置,適用有關應急預案的規定。
二、 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減少危害。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作為首要任務和應急處置工作的出發點,全面加強應對氣象災害的體系建設,最大程度減少災害損失。
(2)預防為主、科學高效。實行工程性和非工程性措施相結合,提高氣象災害監測預警能力和防御標準。充分利用現代科技手段,做好各項應急準備,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3)依法規范、協調有序。依照法律法規和相關職責,做好氣象災害的防范應對工作。加強各村、各部門的信息溝通,做到資源共享,并建立協調配合機制,使氣象災害應對工作更加規范有序、運轉協調。
(4)分級管理、屬地為主。根據災害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響,對氣象災害實施分級管理。鄉人民政府指導氣象災害的應急處置工作。
三、組織指揮體系
1、成立指揮部
總指揮:林方金
副總指揮:雷余玉
成員:葉于傳 劉少東 張紅偉 雷曉芬 王兵 夏建紅 吳衛忠
周曉芳 雷延貴
下設辦公室:
主任:張琳玲(負責氣象災害信息收集和災情的上報工作) 成員:劉新銀 何夢霞
2、鄉指揮部職責
在鄉黨委、政府的領導下,負責組織、指揮和協調全鄉氣象災害的應急處置工作。主要職責:
(1)啟動和終止氣象災害應急預案,為鄉政府提供防災減災決策依據和建議;
(2)負責氣象災害應急體系與設施建設,組織災害性天氣氣候監測、預報、預警,并及時提供氣象服務信息;
(3)負責調集氣象災害應急處置所需的人力、物力、財力、技術裝備等資源,協調解決氣象災害應急處置工作中有關問題;
(4)指導和督促各村、部門開展相應工作;
(5)決定其他有關重要事項。
3、成員單位職責
按照分工,各成員單位負責職責范圍內的氣象災害防御和應急處置工作,并確定應急工作聯絡員,及時向鄉指揮部上報應急處置工作動態和災情信息。
(1)黨政辦:參與鄉政府氣象防災減災決策,發布氣象災害預案預報信息,開展氣象防災減災服務,承擔鄉指揮部辦公室日常工作。
(2)農業綜合服務中心:配合協調各村、企業防御和抗擊氣象災害工作;負責對全鄉水利設施進行有效的監管,盡可能將損害降到最低程度;負責農業防御氣象災害和災后農業救災恢復生產技術指導;負責鄉級抗災種子儲備和區域性應急調用安排;做好抗災救災柴油安排;負責農業災情調查核實。
(3)水管站:組織搶修被氣象災害損壞的自來水管道設施,保障自來水的供應;指導受災地區做好災后房屋和基礎設施的修復等工作。
(4)民政辦:統一審核發布氣象災害災情和救助工作;組織、協調全鄉氣象災害的救助、救濟和救災工作,管理、分配救災款物并監督檢查其使用情況;組織指導和開展救災捐贈工作;指導災區做好災民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5)綜治辦:協助做好氣象災害的搶險救援工作,協助轉移危險地區的群眾,參加重要設施和重大險情的搶險工作;協助公安部門維護搶險救災秩序和災區社會治安。
(6)人武部:維護社會治安秩序,依法打擊盜竊、哄搶防御氣象災害物資和破壞防災救災工程設施的違法犯罪行為,協助有關部門妥善處置因氣象災害引發的群體性治安事件;負責保障道路交通安全與秩序;防御氣象災害緊急期間,協助組織群眾撤離和轉移;協助提供部分道路實景信息。
(7)財政辦:負責防御氣象災害和救災資金的籌集,及時下撥并監督使用。
(8)村鎮辦:負責提供氣象災害時的地質實況,地質災害監測等相關資料信息;組織應急調查和應急監測工作,并對氣象災害造成的地質災害發展趨勢進行預測,提出應急防治與救災措施建議;組織專業技術人員實施必要的應急防治工作,減緩和排除險情、災情進一步發展。
(9)供電站:負責保障應急重點部門用電的供應;及時組織電力受損線路的搶修,保障電網的安全正常運行,保障電力供應。
(10)衛生院:負責災區疾病預防控制、衛生監督和醫療救護工作;及時提供氣象災區疫情和防治意見,組織醫療人員趕赴災區開展防病治病工作;預防、控制疫病的發生和流行。
(11)學校(澄照鄉小學):負責全鄉各類學校防御氣象災害工作的監督管理,指導學校開展防災減災知識教育,提高師生防災減災意識和自救能力。
(12)宣傳報道組:根據指揮部辦公室提供的氣象災害情況,及時向公眾發布氣象、災情信息,做好防御氣象工作的'宣傳報道。
4、日常辦事機構
鄉指揮部下設辦公室,為氣象災害應急處置的綜合協調機構。
主要職責:
(1)承擔鄉指揮部的日常工作,負責組織、協調、監督、指導全市氣象災害防御的日常工作;
(2)組織編制全鄉氣象災害應急預案,適時對預案進行修訂和完善;
(3)負責傳達鄉指揮部工作指令,及時掌握氣象災害及應急工作動態,編印相關應急簡報;
(4)組織、協調各村、單位共同做好氣象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5)負責氣象災害信息收集、分析、評估、鑒定、審核和上報工作;
(6)鄉指揮部要求的其他保障事項。
四、應急處置
1、 信息報告
鄉指揮部辦公室要及時收集和提供氣象災害防御以及損失等情況,在2小時內向鄉指揮部報告。特別重大、重大及較大突發事件信息,鄉政府向景寧縣政府、麗水市政府或浙江省政府報告。
2、 響應啟動
按氣象災害程度和范圍,及其引發的次生、衍生災害類別,有關部門按照其職責和預案啟動響應。
當同時發生兩種以上氣象災害且分別發布不同預警級別時,按照最高預警級別災種啟動應急響應。當同時發生兩種以上氣象災害且均沒有達到預警標準,但可能或已經造成損失和影響時,根據不同程度的損失和影響在綜合評估基礎上啟動相應級別應急響應。
3 、分級響應
氣象災害應急工作遵循“政府主導、部門聯動、社會參與、分級響應”的原則,根據氣象災害的種類、級別和危害程度,啟動相應的應急響應程序。
(1)一般氣象災害應急響應(Ⅳ級)
發生一般氣象災害,鄉指揮部迅速啟動本預案,組織、指揮、協調全鄉氣象災害的應急處置工作。
(2)特別重大、重大、較大氣象災害應急響應(Ⅰ級、Ⅱ級、Ⅲ級)
發生特別重大、重大、較大氣象災害,鄉指揮部迅速啟動本預案,組織、指揮、協調全鄉氣象災害的應急處置工作,并向縣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提出支援請求。
4、分部門響應
當氣象災害發生時,根據災害所造成的影響和災害類別,相關部門牽頭實施相應的應急響應行動。
5、 分災種響應
當啟動應急響應后,各村和單位要加強值班,密切監視災情,針對不同氣象災害種類及其影響程度,采取應急響應措施和行動。
(1)臺風
在啟動本預案的同時,啟動相應的防汛防臺預案。
(2)暴雨
加強監測預報,及時發布暴雨預警信號及相關防御指引,適時加大預報時段密度。
農業綜合服務中心負責組織開展洪水調度和水工程安全的監督管理;組織指導抗洪搶險和水毀防洪工程的修復工作。做好農業生產監測預警、落實防御措施,組織抗災救災和災后恢復生產。
民政辦負責受災群眾的緊急轉移安置并提供基本生活救助。
學校根據防御指引、提示,通知幼兒園和中小學做好停課準備。
供電站加強電力設施檢查和電網運營監控,及時排除危險、排查故障。
人武部對積水地區實行交通引導或管制。
施工單位必要時暫停在空曠地方的戶外作業。
相關應急處置部門和搶險單位隨時準備啟動搶險應急方案。
災害發生后,民政、城建、農業等部門按照有關規定進行災情調查、收集、分析和評估工作。
(3)暴雪、低溫、冰凍
應立即啟動本預案。
(4)寒潮
加強監測預報,及時發布寒潮預警信號及相關防御指引,適時加大預報時段密度;了解寒潮影響,進行綜合分析和評估工作。
民政辦采取防寒救助措施,開放避寒場所;實施應急防寒保障,特別對貧困戶、流浪人員等應采取緊急防寒防凍應對措施。
村鎮建設、農業等部門對樹木、花卉等采取防寒措施。
農業綜合服務中心指導果農、菜農和畜牧水產養殖戶采取一定的防寒和防風措施,做好牲畜、家禽和水生動物的防寒保暖工作。
衛生院采取措施,加強低溫寒潮相關疾病防治知識宣傳教育。
相關應急處置部門和搶險單位隨時準備啟動搶險應急方案。
(5)高溫
加強監測預報,及時發布高溫預警信號及相關防御指引,適時加大預報時段密度;了解高溫影響,進行綜合分析和評估工作。
供電站注意高溫期間的電力調配及相關措施落實,保證居民和重要電力用戶用電,根據高溫期間電力安全生產情況和電力供需情況,制訂有序用電方案,必要時依據方案執行拉閘限電措施;加強電力設備巡查、養護,及時排查電力故障。
水利等部門做好用水安排,協調上游水源,保證群眾生活生產用水。
建筑、戶外施工單位做好戶外和高溫作業人員的防暑工作,必要時調整作息時間,或采取停止作業措施。
人武部做好交通安全管理,提醒車輛減速,防止因高溫產生爆胎等事故。
衛生院采取積極應對措施,應對可能出現的高溫中暑事件。
農業綜合服務中心指導緊急預防高溫對農、林、畜牧、水產養殖業的影響。
相關應急處置部門和搶險單位隨時準備啟動搶險應急方案。
(6)干旱
加強監測預報,及時發布干旱預警信號及相關防御指引,適時加大預報時段密度;了解干旱影響,進行綜合分析;適時組織人工影響天氣作業,減輕干旱影響。
農業綜合服務中心指導農牧戶、林業生產單位采取管理和技術措施,減輕干旱影響;加強監控 ,做好森林火災預防和撲救準備工作。
水管站加強旱情、墑情監測分析,合理調度水源,組織指導各地開展抗旱減災等方面的工作。
衛生院采取措施,防范和應對旱災導致的食品和飲用水衛生安全問題所引發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民政辦采取應急措施,做好救災人員和物資準備,并負責因旱缺水缺糧群眾的基本生活救助。
相關應急處置部門和搶險單位隨時準備啟動搶險應急方案。
(7)雷電、冰雹
加強監測預報,及時發布雷雨大風、冰雹預警信號及相關防御指引,適時加大預報時段密度;災害發生后,有關防雷技術人員及時趕赴現場,做好雷擊災情的應急處置、分析評估工作,并為其他部門處置雷電災害提供技術指導。
村鎮辦提醒、督促施工單位必要時暫停戶外作業。
供電站加強電力設施檢查和電網運營監控,及時排除危險、排查故障。
農業綜合服務中心針對農業生產做好監測預警、落實防御措施,組織抗災救災和災后恢復生產;針對水上漁業船舶做好雷雨大風、冰雹的預警措施。
各單位加強本責任范圍內檢查,停止集體露天活動;居民委員會、村、小區、物業等部門提醒居民盡量減少戶外活動和采取適當防護措施,減少使用電器。
相關應急處置部門和搶險單位隨時準備啟動搶險應急方案。
(8)大霧
氣象部門加強監測預報,及時發布大霧和霾預警信號及相關防御指引,適時加大預報時段密度;了解大霧、霾的影響,進行綜合分析和評估工作。
供電站加強電網運營監控,采取措施盡量避免發生設備污閃故障,及時消除和減輕因設備污閃造成的影響。
人武部加強對車輛的指揮和疏導,維持道路交通秩序。
相關應急處置部門和搶險單位隨時準備啟動搶險應急方案。
6、 現場處置
氣象災害現場應急處置由指揮機構統一組織,各部門依職責參與應急處置工作。包括組織營救、傷員救治、疏散撤離和妥善安置受到威脅的人員,及時上報災情和人員傷亡情況,分配救援任務,協調各級各類救援隊伍的行動,查明并及時組織力量消除次生、衍生災害,組織公共設施的搶修和援助物資的接收與分配。
7 、社會動員
氣象災害事件發生時,各村可根據災害事件的性質、危害程度和范圍,廣泛調動社會力量積極參與氣象災害突發事件的處置,緊急情況下可調用車輛、物資、人員等。
氣象災害事件發生后,各村組織各方面力量搶救人員,組織基層單位和人員開展自救和互救。
鼓勵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捐贈和援助。審計監察部門對捐贈資金與物資的使用情況進行審計和監督。
8 、信息公布
氣象災害的信息公布應當及時、準確、客觀、全面,災情公布由有關部門按規定辦理。
信息公布形式主要包括權威發布、提供新聞稿、組織報道、接受記者采訪、舉行新聞發布會等。
信息公布內容主要包括氣象災害種類及其次生、衍生災害的監測和預警,因災傷亡人員、經濟損失、救援情況等。
9、應急終止
氣象災害得到有效處置后,經評估,短期內災害影響不再擴大或已減輕,氣象部門發布災害預警降低或解除信息,鄉指揮部視情宣布終止應急響應。
五、后期處置
1、 調查評估
災害結束后,鄉指揮部組織有關部門對氣象災害造成的損失及氣象災害的起因、性質、影響等問題進行調查、評估與總結,分析氣象災害應對處置工作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措施。災情核定由民政部門會同有關單位開展。調查評估結果與應急工作情況應報送上級人民政府。特別重大災害的調查評估結果與應急工作情況應逐級上報。
2 、征用補償
氣象災害應急工作結束后,應及時歸還因救災需要臨時征用的房屋、運輸工具、通信設備等;造成損壞或無法歸還的,應依法給予補償或做其他處理。
3 、保險理賠
鼓勵通過保險形式提高氣象災害防御和災后自救能力。氣象部門應無償為保險理賠等活動提供氣象證明材料或者組織有關專家對氣象災害進行調查鑒定,提供氣象災害調查鑒定報告。保險部門應根據災情,主動辦理受災人員和財產的保險理賠事項。保險監管機構依法做好災區有關保險理賠和給付的監管。
4 、恢復重建
鄉指揮部制訂恢復重建計劃,盡快組織修復被破壞的學校、醫院等公益設施及交通、水利、供電、通信、供排水、廣播電視等基礎設施,使受災地區早日恢復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
六、應急保障
1 、通信保障
通信管理部門做好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通信保障,及時采取措施恢復遭破壞的通信線路和設施,確保災區通信暢通。
2 、交通運輸保障
綜合辦會同有關單位保障人員轉移以及救災人員、物資運輸和車輛調配。
3 、資金保障
財務室負責氣象災害應急處置和抗災救災的資金保障。
4 、物資保障
各村、有關部門,特別是水利、民政、農業、衛生等部門要加強并督促做好氣象災害應急救援和搶險救災的專用物料、器材、裝備、工具等的儲備,加強生活、醫藥、防護用品類救災的儲備,加強農業救災物資、生產資料的儲備。
5 、治安保障
公安部門加強災區和社會治安管理,做好重點部位的警衛和人員聚集場所秩序維護,依法嚴厲打擊破壞防災救災行動和工程設施安全的行為,保證抗災救災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社會穩定。
6 、避災場所保障
民政、水利等有關部門確定本鄉各地的避災(避險)場所,設立標志,確保防災避災的人員轉移安置需要。必要時,可依法征用學校及社會公共場所,用于人員轉移安置。
7 、電力保障
供電部門負責落實抗災救災的供電需要和應急救援現場的臨時供電。
七、 監督管理
1 、宣傳、培訓和演練
(1)各村、有關部門充分利用廣播、電視、互聯網、等多種媒體,對社會公眾開展氣象災害預防、避險、避災、自救、互救等知識教育,提高全社會的氣象防災減災能力。
(2)各村及有關單位要把氣象災害、預警知識、應急處置知識以及工作管理、救援人員上崗和其他常規性培訓工作,納入總體防災、減災、應急處置的培訓內容,有組織、有計劃地開展各方面的培訓,提高相關應急人員的素質。
2 、獎懲
對在氣象防災、減災、救災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對玩忽職守,處置不力,或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等致使國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依據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追究相應的責任。
霍邱縣宋店鄉氣象災害應急預案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進一步加強我鄉氣象災害監測、預報、預警等工作,建立健全氣象災害應急響應機制,切實提高氣象災害防范、處置能力,最大限度地減輕或避免氣象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為經濟和社會發展提供保障。
1.2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氣象災害防御條例》、《國家氣象災害應急預案》、《安徽省氣象災害防御條例》等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制定本預案。
1.3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鄉范圍內臺風、暴雨、暴雪、寒潮、大風、低溫、高溫、干旱、雷電、冰雹、霜凍、冰凍、大霧等氣象災害事件的防范和應對。
因氣象因素引發水旱災害、地質災害、森林火災等其他災害的處置,適用有關應急預案的規定。
1.4 工作原則
統一領導,分級管理。鄉縣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各村和鄉直單位按照分級管理、分級響應的要求,負責本地區氣象災害的應急處置工作。
以人為本,減少危害。提高全社會防范氣象災害的意識,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作為首要任務和應急處置工作的出發點,全面加強應對氣象災害的體系建設,最大程度減少災害損失。
依法規范,協調配合。依照法律法規和相關職責,建立和完善協調配合機制,各相關部門密切協作,確保氣象災害應急處置工作規范有序、快速協調。
預防為主,科學高效。利用各種措施,切實提高氣象災害監測預警能力和防御標準;充分利用現代科技手段,做好各項應急準備,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2 組織指揮機構及其職責
2.1 指揮機構
2.1.1 設立鄉氣象災害應急處置指揮領導小組。
鄉長任組長,分管領導為副組長,相關鄉直單位負責人、各村委會及黨政辦工作人員為成員。
(1)修訂氣象災害應急預案;
(2)貫徹落實上級應急指揮機構的決定;
(3)負責組織、指揮、協調氣象災害的應急處置工作;
(4)承擔上級應急機構交辦的其他工作。
2.1.2 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職責
(1)鄉氣象信息站:負責全鄉氣象災害的預報、預警發布等工作,并承擔鄉氣象災害應急處置指揮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2)鄉水利站:負責指揮應對臺風、暴雨、干旱等氣象災害引發的洪水、山洪、漬澇等水旱災害。
(3)土管所:負責指揮應對臺風、暴雨、暴雪、大風、冰凍等氣象災害引發的城市公用事業管理及住房和建設系統的安全生產工作。
(4)鄉衛生院:負責應對氣象災害可能引發的群體性人員傷亡的醫療救援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理。
(5)鄉農經站:負責指揮應對氣象災害引發的涉及農業生產事件。
(6)鄉派出所:負責管理、指導交通安全工作,保障道路交通暢通和組織消防工作。
(7)安監站:負責指揮應對氣象災害引發的生產安全事故。
(8)中心學校:負責指揮應對氣象災害可能對學校、學生造成的危害。
(9)鄉民政辦:當氣象災害造成嚴重損失時,負責組織協調救災救濟工作,指導協助當地政府妥善安置災民、進行緊急生活救助和災后撫恤工作。
(10)財政所:協調調配、征集應急物資和設備,按規定解決所需經費支出。
(11)供電所:負責協調供電公司因氣象災害引發的電力設施和電網運行故障的快速修復,保障電力安全有序運行;負責協調各通信公司做好應急通信保障工作,保證氣象災害期間信息暢通。
(12)文廣站:負責協調各新聞媒體及時發布預警信息。
(13)武裝部:負責組織培訓本鄉范圍內的民兵、預備役應急搶險救援演習,不斷提高民兵應急分隊的戰備建設水平和快速反應能力。做到及時投入應急搶險救援活動。
(14)各村委會:負責本轄區內的安全防護和人員安全撤離疏導工作;負責防災減災知識的科學普及教育;負責組織村級應急救援隊伍;負責氣象災害發生后轄區內衛生防疫工作。
2.2 工作機構
鄉氣象災害應急處置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氣象辦,負責指揮部的日常工作。辦公室主任由鄉氣象信息員擔任。辦公室主要職責:
(1)發生氣象災害時,接收鄉氣象災害應急處置指揮領導小組的指示,啟動應急預案;
(2)負責落實指揮領導小組各項指示,適時聯絡相關部門,組織協調實施應急處置工作;
(3)承擔指揮部及縣應急管理辦公室交辦的其他工作。
3 監測預警
3.1 預防和監測預報
(1)各有關部門要加快監測系統建設,優化加密觀測網絡,提高對氣象災害及其次生、衍生災害的綜合監測能力。縣氣象局要建立和完善氣象災害預測預報體系,加強對災害性天氣事件的`會商分析,做好災害性、關鍵性、轉折性重大天氣預報和趨勢預測。
(2)鄉氣象信息站及時發布氣象災害監測預報信息,并與水利、建設、環境保護、衛生、農業、公安、交通運輸、安全監管、教育、民政、財政、電力、通信、新聞媒體等相關部門建立相應的氣象及氣象次生、衍生災害監測預報預警聯動機制,實現相關災情、險情等信息的實時共享。
(3)各村和鄉直單位要開展預警信息的宣傳教育工作,普及防災減災知識,增強社會公眾的防災減災意識,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3.2 預警信息發布
3.2.1 發布制度
氣象災害預警信息發布遵循“準確監測、及時預警、統一發布、協同傳播、全面覆蓋”的原則。氣象災害預警信息由氣象部門負責制作并按預警級別分級發布,其他任何組織、個人不得制作和向社會發布氣象災害預警信息。
3.2.2 發布內容
鄉氣象信息站根據對各類氣象災害的發展態勢,綜合預評估分析確定預警級別。預警級別分為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Ⅳ級(一般),分別用紅、橙、黃、藍四種顏色標示,I級為最高級別,具體分級標準見附則。
氣象災害預警信息內容包括氣象災害的類別、預警級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范圍、警示事項、應采取的措施和發布機關等。
3.2.3 發布途徑
鄉氣象災害應急處置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通過飛信、鄉政府網站、氣象預警信息電子顯示屏、手機短信及一切可能的傳播手段及時向社會公眾發布氣象災害預警信息。同時,密切監測天氣變化,及時補充或者修正預警信息。涉及可能引發次生、衍生災害的預警信息通過有關信息共享平臺向相關部門發布。
各村要在學校、車站、旅游景點等人員密集公共場所,高速公路、國道、省道等重要道路和易受氣象災害影響的橋梁、涵洞、彎道、坡路等重點路段,建立起暢通、有效的預警信息發布與傳播渠道,擴大預警信息覆蓋面。對老、幼、病、殘、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學校等特殊場所和警報盲區應當采取有針對性的公告方式。
3.3 預警準備
各村和鄉直單位要認真研究氣象災害預報預警信息,密切關注天氣變化及災害發展趨勢,有關責任人員應立即上崗到位,組織力量深入分析、評估可能對本地區、本部門造成的影響和危害,有針對性地提出預防和控制措施,落實搶險隊伍和物資,做好啟動應急響應的各項準備工作。
4 應急處置
4.1 信息報告
各村和鄉直單位按職責收集和提供氣象災害發生、發展、受損以及防御等情況,及時向鄉氣象災害應急處置指揮領導小組報告。
4.2 響應啟動
按氣象災害程度和范圍,及其引發的次生、衍生災害類別,各村和鄉直單位按照其職責和預案啟動響應。
當同時發生兩種以上氣象災害且分別發布不同預警級別時,按照最高預警級別災種啟動應急響應。
4.3 分部門響應
鄉氣象災害應急處置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進入應急響應狀態,根據災害性天氣發生發展情況隨時更新預報預警并及時通報相關部門和單位,同時依據需求提供專項氣象應急保障服務。各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啟動本部門相應應急預案。
4.4 分災種響應
當啟動應急響應后,各村和鄉直單位要加強值班,密切監視災情,針對不同氣象災害種類及其影響程度,采取應急響應措施和行動。新聞媒體按要求隨時播報氣象災害預警信息及應急處置相關措施。
4.4.1 臺風、大風
鄉氣象站加強監測預報,及時發布臺風、大風預警信號及相關防御指南,適時加大預報頻次。
鄉水利站據預報的風力情況,與地方人民政府共同做好防汛搶險及應急撤離轉移工作,負責防汛物資的調運、儲備、管理。
鄉民政辦負責受災群眾的緊急轉移安置并提供基本生活救助。
中心學校根據防御指南、提示,通知幼兒園、托兒所、中小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做好停課準備;避免在突發大風時段上學放學。
供電所及時協調供電公司加強電力設施檢查和電網運營監控,快速排除危險、排查故障。
鄉農經站根據不同風力情況發出預警通知,指導農業生產單位、農戶和畜牧水產養殖戶采取防風措施,減輕災害損失。
武裝部加強民兵及預備役的培訓暨應急搶險救援的演習工作。
各村委會要加強日常防災減災的科學普及教育,排查轄區內不穩定的設施。
各單位加強本責任區內檢查,盡量避免或停止露天集體活動;居民委員會、村鄉、小區、物業等部門及時通知居民妥善安置易受大風影響的室外物品。
施工單位必要時暫停在空曠地方的戶外作業。
相關應急處置部門和搶險單位隨時準備啟動搶險應急方案。
災害發生后,民政、防汛、氣象等部門按照有關規定進行災情調查、收集、分析和評估工作。
4.4.2 暴雨
鄉氣象站加強預測預報,及時發布暴雨預警信號及相關防御指南,適時加大預報頻次。
鄉水利站進入相應應急響應狀態,組織開展洪水調度、堤防水庫工程巡護查險、防汛搶險及災害救助工作;會同地方人民政府組織轉移危險地帶以及居住在危房內的居民到安全場所避險。
鄉民政辦負責受災群眾的緊急轉移安置,并提供基本生活救助。
中心學校根據防御指南、提示,通知幼兒園、托兒所、中小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做好停課準備。
供電所及時協調供電公司加強電力設施檢查和電網運營監控,快速排除危險、排查故障。
派出所對積水地區實行交通引導或管制。
鄉農經站針對農業生產做好監測預警、落實防御措施,組織抗災救災和災后恢復生產。
施工單位必要時暫停在空曠地方的戶外作業。
相關應急處置部門和搶險單位隨時準備啟動搶險應急方案。
災害發生后,民政、防汛、氣象等部門按照有關規定進行災情調查、收集、分析和評估工作。
4.4.3 暴雪、低溫、冰凍
鄉氣象站加強監測預報,及時發布低溫、雪災、道路結冰等預警信號及相關防御指引,適時加大預報時段密度。
派出所加強交通秩序維護,注意指揮、疏導行駛車輛,必要時,關閉易發生交通事故的結冰路段。
供電所制定并落實有序用電(迎峰度冬)方案,協調供電公司加強電力設備巡查、養護,及時排查電力故障,做好電力設施設備覆冰應急處置工作。
鄉衛生院采取措施保障醫療衛生服務正常開展,并組織做好傷員醫療救治和衛生防病工作。
鄉民政辦負責受災群眾的緊急轉移安置,并為受災群眾和公路、鐵路等滯留人員提供基本生活救助。
鄉農經站組織對農作物、畜牧業、水產養殖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
中心學校根據防御指南,通知幼兒園、托兒所、中小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做好停課準備。
相關應急處置部門和搶險單位隨時準備啟動搶險應急方案。
災害發生后,民政、氣象等部門按照有關規定進行災情調查、收集、分析和評估工作。
4.4.4 寒潮
鄉氣象站加強監測預報,及時發布寒潮預警信號及相關防御指引,適時加大預報時段密度;了解寒潮影響,進行綜合分析和評估工作。
鄉民政辦采取防寒救助措施,開放避寒場所;實施應急防寒保障,特別對貧困戶、流浪人員等應采取緊急防寒防凍應對措施。
鄉農綜經站指導果農、菜農和畜牧水產養殖戶采取一定的防寒和防風措施,做好牲畜、家禽和水生動物的防寒保暖工作。
鄉衛生院采取措施,加強低溫寒潮相關疾病預防科普知識宣傳教育,并組織做好醫療救治工作。
相關應急處置部門和搶險單位隨時準備啟動搶險應急方案。
4.4.5 高溫
鄉氣象站加強監測預報,及時發布高溫預警信號及相關防御指引,適時加大預報時段密度;了解高溫影響,進行綜合分析和評估工作。
供電所根據高溫期間電力安全生產情況和電力供需情況,制訂并落實全縣有序用電(迎峰度夏)方案,協調供電公司保證居民和重要電力用戶用電,加強電力設備巡查、養護,及時排查電力故障。
鄉水利站做好用水安排,保證群眾生活、生產用水。
建筑、戶外施工單位做好戶外和高溫作業人員的防暑工作,必要時調整作息時間,或采取停止作業措施。
派出所做好交通安全管理,提醒車輛減速,防止因高溫產生爆胎等事故。
鄉衛生院積極開展防暑科普知識的宣傳,積極救治高溫中暑患者。
鄉農經站指導緊急預防高溫對農、林、畜牧、水產養殖業的影響。
相關應急處置部門和搶險單位隨時準備啟動搶險應急方案。
4.4.6 干旱
鄉氣象站加強監測預報,及時發布干旱預警信號及相關防御指引,適時加大預報時段密度;了解干旱影響,進行綜合分析;適時組織人工影響天氣作業,減輕干旱影響。
鄉農經站指導農牧戶、林業生產單位采取管理和技術措施,減輕干旱影響;加強監控,做好森林火災預防和撲救準備工作。
鄉水利站加強旱情分析,合理調度水源,組織實施抗旱減災等方面的工作。做好用水安排,保證群眾生活、生產用水。
鄉衛生院采取措施,防范和應對旱災導致的食品和飲用水衛生安全問題所引發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鄉民政辦采取應急措施,做好救災人員和物資準備,并負責因旱缺水缺糧群眾的基本生活救助。
相關應急處置部門和搶險單位隨時準備啟動搶險應急方案。
4.4.7 雷電、冰雹
鄉氣象站加強監測預報,及時發布雷雨大風、冰雹預警信號及相關防御指引,適時加大預報時段密度;災害發生后,有關防雷技術人員及時趕赴現場,做好雷擊災情的應急處置、分析評估工作,并為其他部門處置雷電災害提供技術指導。
供電所及時協調供電公司加強電力設施檢查和電網運營監控,快速排除危險、排查故障。
這些鄉農經站針對農業生產做好監測預警、落實防御措施,組織抗災救災和災后恢復生產。
各單位加強本責任范圍內檢查,停止集體露天活動;居民委員會、村鄉、小區、物業等部門提醒居民盡量減少戶外活動和采取適當防護措施,減少使用電器。
相關應急處置部門和搶險單位隨時準備啟動搶險應急方案。
4.4.8 大霧
鄉氣象站加強監測預報,及時發布大霧預警信號及相關防御指引,適時加大預報時段密度;了解大霧的影響,進行綜合分析和評估工作。
供電所及時協調供電公司加強電力設施檢查和電網運營監控,采取措施盡量避免發生設備污閃故障,及時消除和減輕因設備污閃造成的影響。
派出所加強對車輛的指揮和疏導,維持道路交通秩序。
相關應急處置部門和搶險單位隨時準備啟動搶險應急方案。
4.5 現場處置
氣象災害現場應急處置由鄉人民政府統一組織,各部門依職責參與應急處置工作。包括組織營救、傷員救治、疏散撤離和妥善安置受到威脅的人員,及時上報災情和人員傷亡情況,分配救援任務,協調各級各類救援隊伍的行動,查明并及時組織力量處置次生、衍生災害,組織公共設施的搶修和援助物資的接收與分配。
4.6 信息公布
氣象災害的信息公布應當及時、準確、客觀、全面,災情公布由有關部門按規定辦理。
信息公布形式主要包括權威發布、提供新聞稿、組織報道、接受記者采訪、舉行新聞發布會等。
信息公布內容主要包括氣象災害種類及其次生、衍生災害的監測和預警,因災傷亡人員、經濟損失、救援情況等。
4.7 應急終止或解除
氣象災害得到有效處置后,經評估,短期內災害影響不再擴大或已減輕,鄉 氣 象 站 布災害預警降低或解除信息,啟動應急響應的機構或部門降低應急響應級別或終止響應。
5 后期處置
5.1 恢復與重建
受災地區的村根據有關規定妥善處理災民安置和災害重建工作,盡快組織修復被破壞的學校、醫院等公益設施及交通運輸、水利、電力、通信、供排水、供氣、輸油、廣播電視等基礎設施,使受災地區早日恢復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積極鼓勵和引導社會各方面力量參與災后恢復重建工作。
5.2 調查評估
災害發生地或應急指揮機構應當組織有關部門對氣象災害造成的損失及氣象災害的起因、性質、影響等問題進行調查、評估與總結,分析氣象災害應對處置工作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措施。災情核定由鄉民政辦會同有關部門開展。災害結束后,災害發生地人民政府或應急指揮機構應將調查評估結果與應急工作情況按規定上報。
6 應急保障
6.1通信保障
供電所、廣播電視等有關部門負責組織、指導、協調應急通信、應急廣播電視保障工作,建立健全氣象災害應急通信保障系統。
其他相關政府職能部門在其職責范圍內做好通信保障工作。
6.2 物資保障
鄉民政辦加強生活類救災物資儲備,完善應急采購、調運機制。
鄉農經站做好救災備荒種子儲備、調運工作,會同相關部門做好農業救災物資、生產資料的儲備、調劑和調運工作。
鄉衛生院做好搶險救災所需的醫療救援設備、藥品和防護用品等物資的準備。
其他相關政府職能部門在其職責范圍內做好物資保障工作。
6.3 交通運輸保障
派出所負責應急運輸保障工作,科學配置應急運輸力量,保證緊急情況下的優先安排、優先調度、優先放行,確保運輸安全暢通。
其他相關政府職能部門在其職責范圍內做好交通運輸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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