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析統計學的幾個基本理論問題論文
一、關于總體與總體單位的關系問題
總體與總體單位的關系是一個老問題,在20世紀80年代有過爭論。有兩種對立的觀點:一是認為二者可以相互轉換,即隨著研究目的和研究對象的改變,總體單位可以轉換為總體,總體也可以轉換成總體單位;二是認為二者不能相互轉換。比較而言,贊成可以相互轉換的人為眾。這兩種觀點到底孰是孰非,現在似乎沒有人再關注了,但并不等于有了普遍認可的定論。
眾所周知,總體是在一定研究目的下,所研究事物或單位的全體,具有大量性、同質性和差異性。總體單位是構成總體的個別單位。總體是一個集合,總體單位是集合里面的元素,這兩者是不能相互轉化的。而有不少人認為可以轉化,是存在一個認識上的誤區,這個誤區就在于,把一個單位與構成一個單位的各個元素相混淆。例如,認為可以相互轉換的人可以舉出這樣的例子:我們以太陽系的各個星球為研究對象,太陽系就是一個總體,太陽系里面的各個星球就是總體單位,地球就是其中之一。當研究目的變了,如果以地球上的人類為研究對象,地球就是一個總體,地球上的各個人就是總體單位。這個時候,地球就由總體單位轉化為總體了。不難看出,這個表述存在問題:不管太陽系有多么浩瀚,但作為一個星系,它不具有大量性,而只是單一性,不具備總體的“大量性”這一屬性。而太陽系里面的各個星球就可以成為一個總體,具有大量性。同樣,地球再大,它同樣不具有大量性,只具有單一性。地球上的人類可以成為一個總體,具有大量性。所以,正確的表述是:以太陽系為范圍,研究太陽系的星球,太陽系的所有星球就是總體,其中的每一個星球就是總體單位,地球就是其中之一。如果以地球為范圍,研究地球上的人類,地球上的所有的人就是一個總體,其中每一個人就是總體單位。把太陽系稱為總體和把地球稱為總體都是錯誤的。同樣,也可以這樣說:以某個城市為范圍,研究其工業企業,該市所有工業企業就是一個總體,其中每一個工業企業就是總體單位。如果以其中某一個企業為范圍,研究其職工,該企業的所有職工就是一個總體,其中每個職工就是總體單位。同樣,如果把這個城市稱為總體和把某個企業稱為總體都是錯誤的。
二、關于標志的相關問題
(一)品質標志和數量標志的劃分
一般教材都把品質標志定義為“說明事物質的特征的標志”,把數量標志定義為“說明事物量的特征的標志”。這種定義本無錯誤,但這只是一般情形。事實上,品質標志和數量標志的劃分并不是從這兩個定義來劃分的。在很多情況下,品質標志都由于人為的原因變成了數量標志。比如學生成績,本來考量學生對知識和技能掌握的深度屬于質的問題,但往往都人為地將其數量化了。具體表現是數值,如百分制、五分制等,但有時候也打等級,如優、良、中、及格和不及格。這時候的具體表現就是文字,認為是數量標志。再如產品質量,顯然是質的問題不是量的問題。有時候表現為數值,有時候表現為文字,可以分為一級品、二級品等,也可分為合格品、優等品、等外品等,類似的情形還有很多。所以,同樣一個標志,到底是品質標志還是數量標志,其實要看其具體表現,表現為文字時是品質標志,表現為數值時是數量標志。關于這個問題,在統計學的教材里面都沒有比較明晰的闡述,難免給教學帶來一定的困難。
(二)關于變量的定義問題
變量是一種數量標志。關于變量的定義,一般教材都習慣表述為“可變的數量標志”。這個定義顯然是有失偏頗的,問題就在于對“可變”的理解。這里的“可變”是指同一時間上不同單位取值有差異,是一種橫向的可變。而學生就很難正確理解這個定義,一般都會將其錯誤地理解為不同時間上的縱向“可變”,會理解為年齡在不斷增長,是可變的,工資在調整,是可變的……到底應當如何給變量下定義呢?很簡單,變量就是在不同單位之間表現出差異的數量標志。
(三)關于標志表現
一般的統計教科書只介紹標志和標志值、變量和變量值,卻沒有“標志表現”這一概念。這是一個很大的.缺失。如果只介紹標志和標志值,而不介紹標志表現,就容易引起混淆,因為品質標志的表現是文字,不是數值,因而就只能叫作標志表現,不能叫作標志值。數量標志的表現是數值,可以有多種叫法。例如,身高這個標志的表現是數值,可以稱為標志表現,由于具體表現是數值,又可以稱為標志值,又由于每個人的身高不一樣,身高又是一個變量,還可以把身高的數值表現稱為變量值。而性別這個標志的表現就是男、女,就只能叫作標志表現,不可能有其他叫法。在教學實踐中,甚至有學生把品質標志的表現和標志值混為一談,或者把品質標志的表現和標志混為一談,這都是因為教材里面沒有正式給出“標志表現”這一概念造成的。
三、關于同度量因素是不是權數的問題
采用綜合指數的形式編總指數,都需要同度量因素。關于為什么需要同度量因素,同度量因素為何要固定,固定在什么時期,這都有定論,無須贅述。但讓人匪夷所思的是,一般教材都把同度量因素叫作權數,更讓人難以置信的是,居然沒有任何人對此提出異議!
眾所周知,總指數是個體指數的平均數,這從加權算術平均指數和加權調和平均指數中能夠看明白:(,)。其中的pq和pq就是權數。而從綜合指數里面卻看不見有加權的計算。難道p和q相乘就是加權?統計計算中有不少加權計算,不管如何加權平均計算,加權算術平均也好,加權調和平均也好,加權幾何平均也好,算式里面都有權數的總和出現。例如,加權算術平均數(xf/f),有∑f出現,加權調和平均數{m/(m/x)}有∑m出現等等。再比如,上面的加權算術平均指數里面有∑p0q0出現,加權調和平均指數里面有∑p1q1出現。如果p和q是權數,為何沒有出現∑p或∑q?綜合指數里面的p或者q原本就是一個同度量因素,就起到一個轉換作用、過渡作用,將不能直接加總的多個數量因素q或質量因素p轉換成可以加總的某個總額pq。所以,同度量因素就是同度量因素,不能稱為權數,否則是對權數概念的濫用,使人難以理解,給教學帶來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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