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學》期末復習重點(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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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學》期末復習重點(二)
第四章 審計程序、審計證據與審計工作底稿
一、審計程序
(一)審計程序的涵義
審計程序是指審計人員實施審計活動的過程及該過程中各有關具體活動的順序。
審計程序按時間先后或依次安排的工作步驟,一般分為三個階段:即準備階段、實施階段和終結階段。
(二)承接審計業務
國家審計機關根據審計計劃確定審計事項,組成審計小組,在實施審計之前向被審計單位下達審計通知書,參加審計小組的人員應該勝任該項審計工作,并與被審計單位保持獨立。
審計通知書是國家審計機關或內部審計機構簽發的審計指令,其既是對被審計單位進行審計的書面通知,也是審計人員進駐被審計單位行使審計監督權的依據和證件。
內部審計機構往往是在制定專項審計文件之后簽發審計通知書的。
民間審計承接審計工作主要包括了解被審計單位的基本情況,與被審計單位簽訂審計業務約定書,初步評價被審計單位內部控制,分析審計風險,編制審計計劃等。
審計業務約定書的具體內容應當包括下列主要方面:
•財務報表審計的目標;
•管理層對財務報表的責任;
•管理層編制財務報表采用的會計準則和相關會計制度;
•審計范圍,包括指明在執行財務報表審計業務時遵守的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
•執行審計工作的安排,包括出具審計報告的時間要求;
•審計報告格式和對審計結果的其他溝通形式;
•由于測試的性質和審計的其他固有限制,以及內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不可避免地存在著某些重大錯報可能仍然未被發現的風險;
•管理層為審計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協助;
•審計人員不受限制地接觸任何與審計有關的記錄、文件和所需要的其他信息;
•管理層對其作出的與審計有關的聲明予以書面確認;
•審計人員對執業過程中獲知的信息保密;
•審計收費,包括收費的計算基礎和收費安排;
•違約責任;
•解決爭議的方法;
•簽約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的簽字蓋章,以及簽約雙方加蓋的公章。
(三)制定審計計劃
審計計劃指審計人員為了完成各項審計業務,達到預期的審計目標,在具體執行審計程序之前編制的工作規劃。審計計劃包括總體審計策略和具體審計計劃兩種類型。
1.總體審計策略的內容。總體審計策略的制定應當包括:
①確定審計業務的特征,包括采用的會計準則和相關會計制度、特定行業的報告要求以及被審計單位組成部分的分布等,以界定審計范圍;
②明確審計業務的報告目標,以計劃審計的時間安排和所需溝通的性質,包括提交審計報告的時間要求,預期與管理層和治理層溝通的重要日期等;
③考慮影響審計業務的重要因素,以確定項目組工作方向,包括確定適當的重要性水平,初步識別可能存在較高的重大錯報風險的領域,初步識別重要的組成部分和賬戶余額,評價是否需要針對內部控制的有效性獲取審計證據,識別被審計單位、所處行業、財務報告要求及其他相關方面最近發生的重大變化等。
2.具體審計計劃的內容。具體審計計劃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①按照《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211號――了解被審計單位及其環境并評估重大錯報風險》的規定,為了足夠識別和評估財務報表重大錯報風險,審計人員計劃實施的風險評估程序的性質、時間和范圍;
②按照《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231號――針對評估的重大錯報風險實施的程序》的規定,針對評估的認定層次的重大錯報風險,審計人員計劃實施的進一步審計程序的性質、時間和范圍;
③根據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的規定,審計人員針對審計業務需要實施的其他審計程序。
(四)執行控制測試
審計人員執行控制測試一般要經過簡易抽查、初步評價內部控制、實施控制測試等步驟。
(五)進行實質性測試
(六)收集審計證據,形成審計工作底稿
(七)整理、評價審計證據
審計人員整理和評價審計證據的過程,就是審計人員運用專業知識和職業經驗對證據進行分析研究的過程。
(八)撰寫審計報告
審計報告應由審計項目負責人撰寫。審計報告初稿完成后,應在審計人組織內傳閱,提出修改意見,然后再與被審計單位交換意見。審計報告定稿后,應經審計組織的負責人進行復核、提出修改意見,最后,應由審計人員簽名并蓋章,送交給審計委托人。
(九)后續審計
后續審計指審計機關在審計結論和決定發出后的規定期內,對被審計單位執行審計結論和決定的情況所進行的審計。后續審計的目的是監督被審計單位執行審計結論和決定,限期糾正錯誤,改進工作,提高經濟效益。
二、審計證據
(一)審計證據的特點
審計證據指審計人員在執行審計業務過程中采用各種方法獲取的真實憑據,用于證實或否定被審計單位會計報表所反映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的公允性、合法性的一切資料。
審計證據具有充分性和適當性等特點。
1.充分性
充分性也稱為足夠性,是針對審計證據應有多少數量而言的,必須要有足夠數量的證據來支持審計人員的審計意見。
2.適當性
適當性又包括相關性和可靠性。
(1)相關性。相關性指所收集的審計證據要同審計目標和所提出的審計意見有關。
(2)可靠性。可靠性指審計證據本身及其來源必須是真實可靠的,是依據法定審計程序和科學的方法取得的。
(二)審計證據的類型
1.按審計證據形式分類可分為實物證據、書面證據、口頭證據和環境證據四種類型。
2.按審計證據與審計對象的關系分類可分為直接證據和間接證據兩種類型。
3.按審計證據的來源渠道分類可分為內部證據;外部證據和審計人員自己獲得的證據三種類型。
(三)審計證據的收集方法
1.審查書面資料的方法
(1)順序檢查法
順序檢查法包括順查法和逆查法兩種。
(2)范圍檢查法
范圍檢查法包括詳查法和抽查法兩種。抽查法包括任意抽樣法、判斷抽樣法和統計抽樣法三種。
(3)資料檢查法
資料檢查法包括:
①審閱法可審查如下會計資料:即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其他資料。
②核對法可進行下列核對:即,證證核對;賬證核對;賬賬核對;賬單核對;賬表核對;表表核對。
③查詢法包括詢問法和函證法兩種。函證法包括肯定式函證法和否定式函證法兩種。
④分析法包括對比分析法、連鎖替代法、指數分析法和平衡分析法四種。分析法中最常用的方法是對比分析法。
2.證實客觀事物的方法
(1)盤存法
盤存法包括直接盤存法和監督盤存法兩種。審計人員在對現金和貴重的原材料,應采用突擊性盤點。固定資產、大宗的原材料及產成品,應采用抽查性盤點。
(2)調節法
調節法的公式為:
被查日存量=盤點日存量+被查日至盤點日發出量-被查日至盤點日收入量
在實際工作中,調節法也常應用于銀行存款余額的審查。
(3)觀察法
采用觀察法應與盤存法等其他審計方式與方法相結合。
(4)鑒定法
鑒定法指通過物理、化學、技術鑒別等手段來確定實物資產的性能、質量和書面資料真偽的一種方法。鑒定法是通過觀察法不能取證時,可以使用的一種方法。
(四)審計證據的鑒定
1.鑒定證據的內容
鑒定證據的內容包括鑒定證據的客觀性,鑒定證據的充分性,鑒定證據的相關性,鑒定證據的可靠性,鑒定證據的重要性,鑒定證據的經濟性等。
2.鑒定證據的方法
(1)分類。
(2)計算。
(3)比較。
(五)審計證據的綜合與運用
審計人員在對審計證據鑒定的基礎上進行綜合,綜合方法與審計證據鑒定方法相結合成為一個整理分析審計證據的方法體系
三、審計工作底稿
(一)審計工作底稿的含義
審計工作底稿指審計人員在審計工作過程中形成的全部審計工作記錄和獲取的資料。審計工作底稿是審計證據的載體,其可作為審計過程和結果的書面證明,也可作為形成審計結論的依據。
(二)審計工作底稿的類型
審計工作底稿種類繁多、作用各異,一般可以按審計工作底稿的類別將其劃分為綜合類審計工作底稿;業務類審計工作底稿;備查類審計工作底稿等三種類型。
(三)審計工作底稿的編制
1.審計工作底稿的內容
審計工作底稿一般應具備的基本內容為:
▪ 被審計單位名稱;
▪ 審計項目名稱;
▪ 審計項目的時間或期間;
▪ 審計過程記錄;
▪ 審計標識及其說明;
▪ 審計結論;
▪ 索引號及頁次;
▪ 編制者姓名及編制日期;
▪ 復核者姓名及復核日期;
▪ 其他應說明事項等。
2.審計工作底稿的格式
常用的審計工作底稿有:重分類調整分錄匯總表;詢證函;庫存現金盤點表等。
3.審計工作底稿的規范要求
填制審計工作底稿在內容上與形式上應遵循一定的規范要求。
(1) 審計工作底稿內容上的規范要求
審計工作底稿內容上的規范要求為:資料翔實可靠;重點突出;繁簡得當;結論明確。
(2) 審計工作底稿形式上的規范要求
審計工作底稿內容上的規范要求為:要素齊全;格式規范;標識一致;記錄清晰。
4.審計工作底稿的編制
審計工作底稿的編制應當體現審計過程的“軌跡”,應當將取得證據的過程記錄下來,如核對賬表余額,復核數據計算,研究與評價內部控制的內容,都要用文字作適當的記錄,形成審計工作底稿。
(四)審計工作底稿的三級復核制度
審計工作底稿審核的三級復核制度是會計師事務所在實施審計工作底稿審核時建立的,以項目經理、部門經理和主任會計師為復核人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對審計工作底稿進行逐級復核是目前比較普遍采用的。審計工作底稿審核的三級復核制度主要的內容包括項目經理復核;部門經理復核和主任會計師復核等。
第五章 銷售與收款審計
一、銷售與收款循環的內容與特點
一般制造企業,需要通過采購原材料并將其用于生產流程制造產成品賣出取得銷售貨款;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向客戶收取銀行手續費,以及通過對客戶資金進行謹慎投資,獲利后收取相關理財費用。
典型的銷售與收款循環所涉及的主要憑證與會計記錄有:客戶訂購單、發運憑證、銷售發票、商品價目表、貸項通知單、應收賬款賬齡分析表、應收賬款明細賬、主營業務收入明細賬、折扣與折讓明細賬、匯款通知書、庫存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壞賬審批表、客戶月末對賬單、轉賬憑證、收款憑證等。
銷售與收款循環所涉及的主要業務活動包括接受客戶訂購單、批準賒銷信用、按銷售單供貨、按銷售單裝運貨物、向客戶開具賬單、記錄銷售、辦理和記錄現金與銀行存款收入、辦理和記錄銷售退回以及銷售折扣與折讓、注銷壞賬和提取壞賬準備等。
二、銷售與收款的內部控制關鍵控制點
銷售和收款業務的關鍵控制點包括以下幾方面:
1.適當的授權審批
2.適當的職責分離
3.憑證的預先編號
4.充分的憑證和記錄
5.定期核對并向客戶寄出對賬單
6.現金的盤點制度
7.銀行存款的核對制度
三、銷售與收款的控制測試程序
對銷售與收款控制測試程序一般包括三個環節,即了解和描述內部控制、實施測試、評價內部控制。
四、營業收入的實質性程序
(一)實施主營業收入的分析程序
1.將本期的主營業務收入與上期的主營業務收入進行比較,分析產品銷售的結構和價格變動是否異常,并分析異常變動的原因;
2.計算本期重要產品的毛利率,與上期比較,檢查是否存在異常,各期之間是否存在重大波動,查明原因;
3.比較本期各月各類主營業務收入的波動情況,分析其變動趨勢是否正常,是否符合被審計單位季節性、周期性的經營規律,查明異常現象和重大波動的原因;
4.將本期重要產品的毛利率與同行業企業進行對比分析,檢查是否存在異常;
5.根據增值稅發票申報表或普通發票,估算全年收入,與實際收入金額比較。
(二)編制或取得主營業務收入明細表,并進行賬表核對
(三)審查主營業務收入確認的正確性
對商品銷售進行銷售收入確認的基本條件是:與該項目有關的未來經濟利益能夠流入企業,對該項目的成本或價值能夠可靠地加以計量。
審計人員在進行審計時,可以抽查部分憑證和明細賬,采用核對法、驗算法等來進行測試,以發現銷售確認中存在的問題。具體操作時可實施以下步驟:
1.從憑證追查至銷售明細賬;抽查一定數量的銷售憑證,與銷售明細賬核對。如抽查銷售發票,并追查至相應的記賬憑證及銷售明細賬,以確定銷售收入是否真實、銷售記錄是否完整。
2.從銷售明細賬追查至銷貨憑證;從銷售明細賬中選取部分樣本,一般選擇金額較大,或認為比較容易出問題的業務進行抽查,從明細賬追查至原始憑證,以發現其是否存在虛構收入的行為。
3.檢查企業的銷售發票是否連續編號,發票本上的存根是否完整,核實有無缺號現象,是否存在涂改或“大頭小尾”等舞弊現象。
(四)進行銷售截止測試
銷售截至測試的目的在于確定應記入本期或下期的主營業務收入是否被推延至下期或提前至本期。
(五)審查銷售退回、折扣與折讓的會計處理是否正確
對銷售退回,需要審查銷售退回是否真實,手續是否完備,退回的貨物是否驗收入庫,貨款是否已退還對方,是否如數沖減銷售收入等。
(六)其他業務收入的實質性程序
其他業務收入的實質性程序一般包括以下內容:
▪獲取或編制其他業務收入明細表,復核加計是否正確,并與總賬數和明細賬合計數核對是否相符,結合主營業務收入科目與營業收入報表數核對是否相符;
▪計算本期其他業務收入與其他業務成本的比率,并與上期該比率比較,檢查是否有重大波動,如有,應查明原因;
▪檢查其他業務收入內容是否真實、合法,收入確認原則及會計處理是否符合規定,擇要抽查原始憑證予以核實;
▪對異常項目,應追查入賬依據及有關法律文件是否充分。
五、應收賬款和壞賬準備的實質性程序
(一)實施應收賬款的分析程序
應收賬款的分析程序可以通過有關的財務比率來進行,一般常用的財務比率有:
▪應收賬款周轉率(銷售凈額/平均應收賬款);
▪應收賬款與流動資產之比(應收賬款/流動資產總額);
▪應收賬款平均余額。
(二)獲取或編制應收賬款明細表
審計人員應對明細表中所列的應收賬款作必要的抽查,追查至明細賬,并對明細賬中的借、貸合計加以驗算。還要進行總賬與明細賬的核對,檢驗二者是否相符,如果有不符應查明原因,并將其記錄于工作底稿中。
(三)編制或獲取應收賬款賬齡分析表
應收賬款的賬齡是指資產負債表中的應收賬款從銷售實現,產生應收賬款之日起,至資產負債表日止所經歷的時間。應收賬款可回收程度與其賬齡成反比,應收賬款過期未收回的時間越長,收回的可能性則越小。
(四)函證應收賬款
函證應收賬款是指直接發函給被審計單位的債務人,要求核實被審計單位應收賬款的 記錄是否正確的一種審計方法。函證的目的是為了證實應收賬款余額存在的真實性和其所有權。
對應收賬款的函證程序在執行時,可以分為以下幾個環節:
1.函證數量的確定
執行應收賬款的函證程序時,為提高審計效率,一般不需對所有債務人進行函證,可以根據審計抽樣確定的樣本規模,并結合以下因素考慮函證數量。
(1)應收賬款在全部資產中的重要程度。如果應收賬款在全部資產中所占的比例較大,那么,函證的也應相應大一些。
(2)被審計單位內部控制的強弱。如果內部控制比較健全,可以相應縮小函證范圍,反之,要擴大函證范圍。
(3)以前年度的函證結果。如果以前年度函證中發現重大差異或欠款糾紛較多,函證范圍應對應擴大一些。
一般情況下,賬齡長、金額大、存在糾紛的應收賬款、非正常名稱的賬戶、關聯方余額、有貸方余額的賬戶,則是審計人員必須向債務人函證的對象。
2.函證方式的選擇
函證方式有肯定式函證和否定式函證兩種方式。
(1)肯定式函證,又稱正面式或積極式函證。是指債權人向債務人發出詢證函,要求債務人直接向審計人員證實所函證的欠款是否正確,無論對錯都要求回復的一種方式。
(2)否定式函證
在采用否定式函證,債務人要符合以下所有條件:
▪相關的內部控制是有效的;
▪預計差錯率較低;
▪欠款余額小的債務人數量很多;
▪個別賬戶的欠款金額較小;
▪審計人員有理由確信大多數被函證對象會認真對待詢證函,并對不正確的情況做出積極反映。
在實際運用時,這兩種函證方式結合起來可能更為恰當。對大金額的賬項,采用肯定式證函;對小金額的賬項,采用否定式證函。函證結果可能更理想。
3.函證時間的選擇
審計人員通常以資產負債表日為截止日,在資產負債表日后適當時間內實施函證。如果重大錯報風險評估為低水平,審計人員可選擇資產負債表日前適當日期為截止日實施函證,并對所函證項目自該截止日起至資產負債表日止發生的變動實施實質性程序。
4.函證過程的控制
詢證函一般以被審計單位的名義簽發,但須注明回函時要回至會計師事務所,并寫明地址,以保證所復函件能寄回到審計人員手中,切忌將函件寄回被審計單位,以避免被審計單位有關人員借機更改數字或截留。
5.函證結果的綜合與評價
對函證結果差異金額的形成無非有兩方面的.原因:一是因雙方在記賬時間上的差異形成的;二是雙方記賬錯誤的存在而形成的。
審計人員對函證結果可進行如下評價:
▪重新考慮對內部控制的原有評價是否適當;
▪控制測試的結果是否適當;
▪分析程序的結果是否適當;
▪相關的風險評價是否適當等;
▪如果函證結果表明沒有審計差異,則可以合理地推論,全部應收賬款總體是正確的;
▪如果函證結果表明存在審計差異,則應當估算應收賬款總額中可能出現的累計差錯是多少,估算未被選中進行函證的應收賬款的累計差錯是多少。
6.對不符事項的處理
對應收賬款而言,登記入賬的時間不同而產生的不符事項主要表現為:
▪詢證函發出時,債務人已經付款,而被審計單位尚未收到貨款;
▪詢證函發出時,被審計單位的貨物已經發出并已作銷售記錄,但貨物仍在途中,債務人尚未收到貨物;
▪債務人由于某種原因將貨物退回,而被審計單位尚未收到;
▪債務人對收到的貨物的數量、質量及價格等方面有異議而全部或部分拒付貨款等。
如果不符事項構成錯報,審計人員應當重新考慮所實施審計程序的性質、時間和范圍。
(五)審查未函證的應收賬款
對未發詢證函的應收賬款,應抽查有關原始憑證,如銷售訂單、銷售發票等,驗證這些應收賬款的真實性和可收回性;如有逾期或其他異常事項,則由被審單位作出合理解釋,必要時進行函證。
(六)所有權測試
復查董事會會議記錄、銀行確認函、法律信函和其他相關記錄,并從管理層獲取有關應收賬款所有權的陳述。確定企業對其賬面記錄的應收賬款是否擁所有權。尤其對已經或正在進行債務重組的債權予以關注,看其賬務處理是否正確,有無高估或低估應收賬款的情況。對于用非貨幣性資產抵償的債務應抽查其賬務處理的公允性。
(七)壞賬準備的實質性程序
壞賬準備的審計程序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核對壞賬準備的賬表數是否相符
應將壞賬準備的賬簿記錄與報表數字相核對,看其是否相符,若有不符,須查明原因,記錄于審計工作底稿中,并做出必要的審計調整記錄。
2.審查壞賬準備的計提金額是否正確
對壞賬準備計提的審查應關注計提范圍、計提比例和方法兩個方面。
在計提方法上企業既可以采用余額百分比法,也可以采用賬齡分析法或賒銷凈額法等。但提取方法一經確定,不能隨意變更,如需變更,應在會計報表附注中予以說明;
3.審查壞賬損失的確認和轉銷是否正確
確認并轉銷壞賬損失必須符合規定的條件,對于確實無法收回的應收賬款,按規定程序報經批準后方可作為壞賬處理。
我國有關規定,確認壞賬損失應符合以下條件:
▪因債務人破產或者死亡,以其破產財產或遺產清償后,仍然不能收回的應收賬款;
▪因債務人逾期未履行償債義務超過三年仍然不能收回的應收賬款。
審計人員審查已轉銷的應收賬款時,應審查其是否經過有關權力機構批準,各種手續是否齊全,是否有經手人員的書面證明。必要時可向債務人寄發詢函證,查明這些引發壞賬的應收賬款在最初入賬時是否屬于偽造。
對于收回已經核銷的壞賬,要審查是否已調賬。如果發現企業收回已核銷的壞賬,未增加壞賬準備而是作為“營業外收入”或“應付賬款”或不入賬作為內部“小金庫”處理,查證人員應檢查企業的“應收賬款”賬戶年末余額和“管理費用”賬戶有關明細賬發生額以確認問題的存在。
4.確認壞賬準備的報表披露是否恰當
壞賬準備的計提、轉銷及期末余額應在資產減值準備明細表中披露,審計時應核對相關欄目的數據是否與賬簿中已審數據相符。
六、應收票據的審計
(一)應收票據審計的目標
確定應收票據所記錄的業務是否已發生,所有應當記錄的相關業務是否已恰當記錄,業務內容否已記錄于正確的會計期間,是否已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在財務報表中作出恰當的列報。
(二)應收票據的實質性程序
應收票據的實質性程序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獲取或編制應收票據明細表,并核對期末余額合計數與明細賬、總賬和報表數是否相符。
(2)監督盤點庫存票據。
(3)檢查應收票據的利息收入。
(4)審查已貼現的應收票據。計算公式為:
貼現息=票據到期值×貼現率×貼現期
貼現額=票據到期值-貼現息
(5)確定應收票據是否在資產負債表上恰當披露。
七、預收賬款的審計
(一)預收賬款審計的目標
確定預收賬款所記錄的業務是否已發生,所有應當記錄的相關業務是否已恰當記錄,業務內容否已記錄于正確的會計期間,是否已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在財務報表中作出恰當的列報。
(二)預收賬款的實質性程序
對預收賬款賬戶的實質性程序應包括以下內容:
1.獲取或編制預收賬款明細表,復合其加計數是否正確,并與明細賬和總賬的余額核對相符。
2.審查預收賬款的借方轉銷額是否恰當。
3.函證大額的預收賬款。
4.檢查預收賬款是否存在借方余額,對有較大借方余額的要進行重分類。
5.審查是否存在長期掛賬的預收賬款,若存在,應查明原因,必要時進行調整。
6.確定預收賬款是否已在資產負債表中恰當披露。如果被審計單位是上市公司,其會計報表應披露持有其5%(含5%)以上股份股東的預收賬款情況。
八、應交稅費審計
(一)應交稅費審計的目標
確定應交稅費所記錄的業務是否已發生,所有應當記錄的相關業務是否已恰當記錄,業務內容否已記錄于正確的會計期間,是否已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在財務報表中作出恰當的列報。
(二)應交稅費的實質性程序
應交稅費的實質性測試審計程序包括以下內容:
1.獲取或編制應交稅費明細表,復核其加計數是否正確,并核對其期末余額與報表數、總賬數和明細賬合計數是否相符。注意印花稅、耕地占用稅等有無誤入應交稅費項目。
2.檢查被審計單位納稅的相關規定。
3.檢查應交增值稅的計算是否正確。
4.審查企業應交的所得稅。
九、營業稅金及附加審計
(一)營業稅金及附加審計目標
確定營業稅金及附加所記錄的業務是否已發生,所有應當記錄的相關業務是否已恰當記錄,業務內容否已記錄于正確的會計期間,是否已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在財務報表中作出恰當的列報。
(二)營業稅金及附加的實質性程序
對于營業稅金及附加應實施以下實質性程序:
1.獲取或編制營業稅金及附加明細表,復核加計是否正確,并與報表數、總賬數和明細賬合計數核對是否相符。
2.確定被審計單位的納稅(費)范圍與稅(費)種是否符合國家規定。
3.根據審定的本期應納營業稅的營業收入和其他納稅事項,按規定的稅率,分項計算、復核本期應納營業稅稅額,檢查會計處理是否正確。
4.根據審定的本期應稅消費品銷售額(或數量),按規定適用的稅率,分項計算、復核本期應納消費稅稅額,檢查會計處理是否正確。
5.根據審定的本期應納資源稅商品的課稅數量,按規定適用的單位稅額,計算、復核本期應納資源稅稅額,檢查會計處理是否正確。
6.檢查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等項目的計算依據是否和本期應納增值稅、營業稅、消費稅合計數一致,并按規定適用的稅率或費率計算、復核本期應納城建稅、教育費附加等,檢查會計處理是否正確。
7.檢查營業稅金及附加是否已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在財務報表中作出恰當列報。如果被審計單位是上市公司,在其財務報表附注中應分項列示本期營業稅金及附加的計繳標準及金額。
十、銷售費用審計
(一)銷售費用審計的目標
確定銷售費用所記錄的業務是否已發生,所有應當記錄的相關業務是否已恰當記錄,業務內容否已記錄于正確的會計期間,是否已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在財務報表中作出恰當的列報。
(二)銷售費用的實質性程序
對銷售費用的實質性程序包括有以下幾個方面:
1.獲取或編制銷售費用明細表,復核加計正確,與報表數、總賬數及明細賬合計數核對相符,并檢查其明細項目的設置是否符合規定的核算內容與范圍。
2.將本期銷售費用與上期銷售費用進行比較,并將本期各月的銷售費用進行比較,如有重大波動和異常情況應查明原因,并做適當處理。
3.選擇重要或異常的銷售費用,檢查其原始憑證是否合法,會計處理是否正確,必要時,對銷售費用實施截止期測試,檢查有無跨期入賬的現象,對重大的跨期項目,應當做必要的調整。
十一、其他業務利潤審計
(一)其他業務利潤審計的目標
確定奇特業務利潤所記錄的業務是否已發生,所有應當記錄的相關業務是否已恰當記錄,業務內容否已記錄于正確的會計期間,是否已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在財務報表中作出恰當的列報。
(二)其他業務利潤的實質性程序
其他業務利潤的實質性程序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獲取或編制其他業務收支明細表、復核加計正確,與報表數、總賬數和明細賬合計數核對相符,并注意其他業務收入是否有相應的業務支出數。
2.檢查大額其他業務收支項目。審計人員應根據其他業務收支明細表,檢查大額其他業務收支項目,檢查原始憑證是否齊全,有無授權批準,會計期間劃分是否恰當,會計處理是否正確。
3.必要時,實施截止期測試,追蹤到發票、收據,確定其截止期劃分是否恰當,對于重大跨期項目作必要的調整。
4.確定其他業務利潤是否已經在利潤表上得到了恰當披露。
第六章 購進與付款審計
一、購進與付款循環的內容與特點
購進與付款交易通常要經過請購—訂貨—驗收—付款這樣的程序,同銷售與收款交易一樣,在內部控制比較健全的企業,處理采購與付款交易通常也需要使用很多憑證與會計記錄。典型的購進與付款循環所涉及的主要憑證與會計記錄有請購單、訂購單、驗收單、賣方發票、付款憑單、付款憑證、應付賬款明細賬、庫存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供應商對賬單等。
購進是企業重要的業務環節。就購進業務來說主要由采購部門負責,但購進過程的實現卻要涉及許多部門,生產部門根據需要提出請購單、財務部門負責記賬和付款、倉庫負責保管存貨。為了保證企業購進業務的順利進行和企業貨幣資金的安全,被審計單位應建立嚴密的內部控制制度。
二、購進與付款內部控制的關鍵控制點
購貨與付款內部控制的關鍵控制點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購進與付款業務中不相容職務的分離
2.貨物和勞務的請購
3.訂貨控制
4.購入貨物的驗收
5.應付賬款的控制
6.付款控制
三、購進與付款的控制測試程序
對購進與付款控制測試程序一般包括三個環節,即了解和描述內部控制、實施測試、評價內部控制。
1.了解和描述購進與付款內部控制制度
2.測試購進與付款內部控制
(1)關于請購商品或勞務內部控制的測試。
(2)關于訂購商品或勞務內部控制的測試。
(3)關于貨物驗收內部控制的測試。
(4)關于應付賬款內部控制的測試。
(5)關于付款業務內部控制的測試。
四、物資采購的實質性程序
在上述對購貨與付款進行控制測試的基礎上,審計工作需更注重對購貨與付款業務進行實質性審查。下面具體介紹物資采購活動中主要賬戶的實質性測試的程序和方法。
(一)實質性分析程序
分析程序主要包括:
1.針對已識別需要運用分析程序的有關項目,并基于對被審計單位及其環境的了解,通過比較,同時考慮有關數據間關系的影響,以建立審計人員有關數據的期望值;
2.確定可接受的差異額;將實際的情況與期望值相比較,識別需要進一步調查的差異;
3.如果其差額超過可接受的差異額,調查并獲取充分的解釋和恰當的佐證審計證據;
4.評估分析程序的測試結果。
(二)材料采購(在途物資)的實質性程序
1.獲取或編制材料采購(在途物資)明細表。
2.檢查材料采購或在途物資的相關憑證。
3.查閱資產負債表日前后材料采購(在途物資)增減變動的有關賬簿記錄和收料報告單等資料,檢查有無跨期現象,如有,則應做出記錄,必要時作調整。
4.如采用計劃成本核算,審核材料采購賬項有關材料成本差異發生額的計算是否正確。
5.檢查材料采購是否存在長期掛賬事項,如有,應查明原因,必要時提出建議調整。
6.檢查有關存貨是否已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在財務報表中做出恰當列報。
(三)原材料的實質性程序
1.獲取或編制原材料的明細表,復核加計是否正確,并與總賬數、明細賬合計數核對是否相符。
2.選取代表性樣本,抽查原材料明細賬的數量與盤點記錄的原材料數量是否一致,以確定原材料明細賬的數量的準確性和完整性。
3.截止測試。
4.原材料計價方法的測試。
5.審查原材料應關注的其他內容。
(四)材料成本差異的實質性程序
1.獲取或編制材料成本差異的明細表,復核加計是否正確,并與總賬數、明細賬合計數核對是否相符。
2.對材料成本差異率進行分析,檢查是否有異常波動,注意是否存在調節成本現象。
3.結合以計劃成本計價的原材料、包裝物等的入賬基礎測試,比較計劃成本與供貨商發票或其他實際成本資料,檢查材料成本差異的發生額是否正確。
4.抽查發出材料匯總表,檢查材料成本差異的分配是否正確,并注意分配方法前后期是否一致。
5.檢查有關存貨項目是否已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在財務報表中做出恰當列報。
(五)庫存商品的實質性程序
1.獲取或編制庫存商品的明細表,復核加計是否正確,并與總賬數、明細賬合計數核對是否相符。
2.選取代表性樣本,抽查庫存商品明細賬的數量與盤點記錄的庫存商品數量是否一致,以確定庫存商品明細賬的數量的準確性和完整性。
3.截止測試。
4.庫存商品計價方法的測試。
5.審查庫存商品應關注的其他內容。。
五、應付賬款的實質性程序
在上述對購貨與付款進行控制測試的基礎上,審計工作需更注重對購貨與付款業務進行實質性審查。應付賬款是購貨與付款循環中的一個重要會計報表項目,下面具體介紹應付賬款的實質性測試的程序和方法。
(一)實質性分析程序
應付賬款分析程序的主要內容見下表
應付賬款分析程序表
分析程序 可能的錯報
將本期采購相關的費用賬戶余額與以前年度進行比較 應付賬款和費用的錯報
復核應付賬款明細表,看其是否有異常、無供應商和帶息的負債 針對非交易負債的分類錯報
將本期應付賬款明細賬與以前年度進行比較 漏記或不存在的賬戶,或錯報
計算有關比率,如應付賬款與購貨的比率、流動負債與應付賬款的比率 漏記或不存在的賬戶,或錯報
(二)其他實質性程序
1.獲取或編制應付賬款明細表
2.審查應付賬款明細賬
審計人員應從應付賬款明細賬中選擇重點審閱所記錄的摘要、日期、金額等內容,核對其是否與購貨發票、訂貨單、驗收報告等原始單據以及現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的有關項目相符;檢查年度內某一應付賬款明細賬發生和償還的負債金額是否正常,有無利用應付賬款賬戶進行營私舞弊的問題。
3.函證應付賬款
審計人員對年度內有大額購貨交易的應付賬款,不論其在報表日有無余額,都應進行函證。此外,還應向未寄對賬單的供應商、異常交易賬戶、母子公司和資產擔保負債的債權人發函詢證,以確定其是否存在未入賬的應付賬款,對期末賬面余額為零的重要供應商也要直接詢證,這是揭示漏列負債的有效方法。
六、預付賬款審計
(一)預付賬款的審計目標
預付賬款的審計目標一般包括:確定資產負債表中記錄的預付賬款是否存在;確定所有應當記錄的預付賬款是否均已記錄;確定資產負債表中記錄的預付賬款是否為被審計單位擁有或控制;確定預付賬款是否以恰當的金額包括在財務報表中;確定預付賬款是否已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在財務報表中作出恰當的列報;等等。
(二)預付賬款的實質性程序
對預付賬款的審計,審計人員應采取以下主要程序和方法:
1.獲取或編制預付賬款明細表。
2.審查預付賬款明細賬記錄。
3.分析預付賬款賬齡及余額構成,檢查預付賬款的壞賬準備是否正確。
4.函證預付賬款。
七、應付票據審計
(一)應付票據的審計目標
應付票據的審計目標一般包括:確定資產負債表中記錄的應付票據是否存在;確定所有應當記錄的應付票據是否均已記錄;確定資產負債表中記錄的應付票據是否為被審計單位應當履行的現時義務;確定應付票據是否以恰當的金額包括在財務報表中;確定應付票據是否已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在財務報表中作出恰當的列報;等等。
(二)應付票據的實質性程序
對應付票據的審計,審計人員應采取以下主要程序和方法:
1.獲取或編制應付票據明細表。
2.函證應付票據。
3.檢查逾期未付票據。
第七章 生產與費用審計
一、生產與費用循環的內容與特點
生產與費用循環所涉及的資產負債表項目主要有存貨、固定資產、在建工程、工程物資、應付職工薪酬、長期待攤費用、應付利息、管理費用等,所涉及的利潤表項目主要有營業成本、管理費用等項目。其中存貨項目又由在途物資、原材料、制造費用、生產成本、材料采購、材料成本差異、自制半成品、在產品、包裝物、低值易耗品、委托加工商品、委托代銷商品、受托代銷商品、分期收款發出商品、產成品等項目構成。
生產與費用業務循環所涉及的主要業務活動包括:計劃和安排生產,為生產產品準備機器設備和原材料,領用原材料,生產車間動用機器設備加工生產產品,核算完工產品和在產品成本,存儲、盤點并管理庫存產品,發出產成品,結轉銷售成本等。上述業務活動通常涉及以下部門:生產計劃部門、倉庫、生產部門、人事部門、銷售部門、財會部門等。該業務循環從計劃和安排生產,領用原材料投入生產、加工產品、核算產品成本、存儲產品到對外銷售產品時完成。
二、生產與費用內部控制的關鍵控制點
企業生產與費用循環的關鍵控制點主要包含以下內容:
1.授權審批控制
2.職責分離控制
3.憑證與記錄控制
4.實物保護控制
5.盤點與對賬控制
三、生產與費用的控制測試程序
生產與費用控制測試程序一般包括三個環節,即了解和描述內部控制、實施測試、評價內部控制。
1.了解與描述生產與費用內部控制
2.測試生產與費用內部控制
對采用計時工資制的企業,獲取樣本的實際工時統計記錄、職員分類表和職員工薪手冊及人工費用分配匯總表,作如下檢查:
▪成本計算單中直接人工成本與人工費用分配匯總表中該樣本的直接人工費用核對是否相符;
▪樣本的實際工時統計記錄與人工費用分配匯總表中該樣本的實際工時核對是否相符;
▪抽取生產部門若干天的工時臺賬與實際工時統計記錄核對是否相符;
▪當沒有實際工時統計記錄時,則可根據職員分類表及職員工薪手冊中的工資率,計算復核人工費用分配匯總表中該樣本的直接人工費用是否合理。
對采用計件工資制的企業,獲取樣本的產量統計報告、個人(小組)產量記錄和經批準的單位工薪標準或計件工資制度,檢查下列事項:
▪根據樣本的統計產量和單位工薪標準計算的人工費用與成本計算單中直接人工成本核對是否相符;
▪抽取若干個直接人工(小組)的產量記錄,檢查是否被匯總計入產量統計報告。
四、應付職工薪酬審計的目標
應付職工薪酬的審計目標一般包括:確定期末應付職工薪酬是否存在;確定期末應付職工薪酬是否為被審計單位應履行的支付義務;確定應付職工薪酬計提和支出依據是否合理、記錄是否完整;確定應付職工薪酬期末余額是否正確;確定應付職工薪酬的披露是否恰當。
五、應付職工薪酬的實質性程序
(一)應付職工薪酬的實質性分析程序
1.檢查各月職工薪酬費用的發生額是否有異常波動,若有,則要求被審計單位予以解釋。
2.將本期職工薪酬費用總額與上期進行比較,要求被審計單位解釋其增減變動原因,或取得公司管理當局關于員工薪酬水平的決議。
3.了解被審計單位本期平均職工人數,計算人均薪酬水平,與上期或同行業水平進行比較。
(二)應付職工薪酬的其他實質性程序
1.檢查本項目的核算內容是否包括工資、職工福利、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非貨幣性福利、解除職工勞動關系補償、股份支付等明細項目。
2.檢查職工薪酬的計提是否正確,分配方法是否前后一致,并將應付職工薪酬中職工工資的計提數與相關的成本、費用項目核對相符。
3.檢查應付職工薪酬的計量和確認:
(1)國家有規定計提基礎和計提比例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計提,如醫療保險費、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工會經費以及職工教育經費等;國家沒有規定計提基礎和計提比例的,如職工福利費等,應按實列支。
(2)被審計單位以其自身產品或外購商品作為非貨幣性福利發放給職工的,應根據受益對象,將該產品或商品的公允價值,計入相關的資產成本或當期損益,同時確認應付職工薪酬。
(3)被審計單位將其擁有的房屋等資產無償提供給職工使用的,應當根據受益對象,將該住房每期應計提的折舊計入相關的資產成本或當期損益,同時確認應付職工薪酬。
(4)被審計單位租賃住房等資產供職工無償使用的,應當根據受益對象,將每期應付的租金計入相關的資產成本或當期損益,同時確認應付職工薪酬。
(5)對于外商投資企業,按稅后利潤的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應以董事會決議為依據,并符合相關規定。
4.審閱應付職工薪酬明細賬,抽查應付職工薪酬各明細項目的支付和使用情況,檢查是否符合有關規定,是否履行審批程序。
5.如果被審計單位是實行工效掛鉤的,應取得有關主管部門確認的效益工資發放額的認定證明,并復核有關合同文件和實際完成的指標,檢查其計提額、發放額是否正確,是否需要進行納稅調整。如果被審計單位實行計稅工資制,應取得被審計單位平均人數證明并進行復核,計算可準予稅前列支的費用額,對超支部分的工資及附加費進行納稅調整,對計繳的工會經費,未能提供《工會經費撥繳款專用收據》的,應提出納稅調整建議。
6.檢查應付職工薪酬期末余額中是否存在拖欠性質的職工薪酬,了解拖欠的原因,此外應檢查被審計單位的辭退福利核算是否符合有關規定。
7.確定應付職工薪酬的披露是否恰當。
六、營業成本審計的目標
營業成本的審計目標一般包括:確定本期記錄的營業成本是否已發生 ,且與被審計單位有關;確定本期營業成本的記錄是否完整;確定與營業成本有關的金額及其他數據是否已恰當記錄;確定營業成本是否已記錄于正確的會計期間;確定營業成本的內容是否正確。確定營業成本與營業收入是否配比,確定營業成本的披露是否恰當。
七、營業成本的實質性程序
(一)實施營業成本的實質性分析程序
1.按產品類別或按成本構成項目匯總全部產品成本,將實際成本與計劃或定額成本加以比較,確定每種產品或每個成本項目的增減金額和增減變化率,將變化幅度大的產品或項目確定為審查的重點。
2.為尋找各種產品或各個成本項目的變動原因,還應進行單位成本變動分析。此項分析程序審計人員一般首先查驗各種產品單位成本的本年實際數與計劃數、與上年實際數、與歷史最佳水平實際數的增減幅度,之后按成本項目深入分析其增減變動的具體緣由。
3.依據配比原則,將當期成本費用指標與同期反映生產、銷售及經營成果的產值、營業收入和利潤等指標相聯系進行比率分析,據以評價企業本期增加成本費用帶來的效率以及消耗成本費用賺取利潤的能力。
(二)對直接材料成本的實質性程序
直接材料成本的主要審計程序包括:
1.進行分析程序,分析比較同一產品前后各年度的直接材料成本,如有重大波動應查明原因;
2.檢查直接材料耗用數量的真實性,有無將非生產用材料計入直接材料費用;
3.抽查材料發出及領用的原始憑證,檢查領料單的簽發是否經過授權,材料發出匯總表是否經過適當的人員復核,材料單成本計價方法是否適當,是否正確及時入賬;
4.抽查產品成本計算單,檢查直接材料成本的計算是是否正確,材料費用的分配標準與計算方法是否合理和適當,是否與材料費用分配匯總表中該產品分攤的直接材料費用相符;
5.對采用定額成本或標準成本的企業,應檢查直接材料成本差異的計算、分配與會計處理是否正確,并查明直接材料的定額成本、標準成本在本年度內有無重大變更。
(三)對直接人工成本的實質性程序
直接人工主要審計程序包括:
1.進行分析程序,將本年度直接人工成本與前期進行比較,查明其異常波動的原因;分析比較本年度各個月份的人工費用發生額,如有異常波動,應查明原因;
2.抽查產品成本計算單,檢查直接人工成本的計算是否正確,人工費用的分配標準與計算方法是否合理和適當、是否與人工費用分配匯總表中該產品分攤的直接人工費用相符;
3.結合應付職工薪酬的檢查,抽查人工費用會計記錄及會計處理是否正確;
4.對采用標準成本法的企業,應抽查直接人工成本差異的計算、分配與會計處理是否正確,并查明直接人工的標準成本在本年內有無重大變更。
(四)對制造費用的實質性程序
制造費用是指企業的車間管理部門為組織和管理生產所發生的各項費用。主要包括工資和福利費用、折舊費、機物料消耗、勞動保護費、水電費、辦公費、差旅費、運輸費、保險費、季節性和修理期間的停工損失等項內容。制造費用的審計要點包括:
1.獲取或編制制造費用匯總表,并與明細賬、總賬核對相符;分析制造費用匯總表,如有波動應予查明;
2.審閱制造費用明細賬,檢查其核算內容、范圍是否正確,應注意是否存在異常會計事項,如有,則應追查至記賬憑證及原始憑證,重點查明企業有無將不應列入成本費用的支出計入制造費用,如投資支出、被沒收的財物、支付的罰款、違約金、技術改造支出等;
3.檢查制造費用的分配是否合理。重點查明制造費用的分配方法是否符合企業自身的生產技術條件,是否體現受益原則,分配方法一經確定,是否在相當時期內保持穩定。有無隨意變更的情況,分配率和分配額的計算是否正確,有無以人為估計數代替分配數的情況;
4.對于采用標準成本法的企業,應抽查標準制造費用的確定是否合理,計入成本計算單的數額是否正確,制造費用的計算、分配與會計處理是否正確,并查明標準制造費用在本年度內有無重大變動。對按預定分配率分配費用的企業,還應查明計劃與實際差異是否及時調整。
(五)對生產成本的實質性程序
對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費用審計的程序,都構成了“生產成本”審計的一部分內容,在對生產成本的料、工、費的歸集進行審計后,“生產成本”賬戶還有一項重要的審計內容,那就是“生產成本”在在產品和產成品之間分配的審計,審計人員在對該賬戶進行審計時,應關注被審單位是否通過調整在產品和產成品成本,達到調整利潤的目的。
(六)對主營業務成本的實質性程序
主營業務成本審計要點包括:
1.獲取或編制主營業務成本明細表,與明細賬和總賬核對相符;
2.倒推表的基本等式包括:
原材料期初余額+本期購進額-原材料期末余額-其他發出額=直接材料成本
直接材料成本+直接人工成本+制造費用=本期生產成本
本期生產成本+在產品期初余額-在產品期末余額=本期完工產品成本
本期完工產品成本+產成品期初余額-產成品期末余額=本期產品銷售成本
3.分析比較本年度與上年度主營業務成本總額,以及本年度各月份的主營業務成本金額,如有重大波動和異常情況,應查明原因;
4.結合生產成本的檢查,抽查主營業務成本結轉數額的正確性,并檢查其是否與銷售收入相配比;
5.檢查主營業務成本賬戶中重大調整事項(如銷售退回、委托代銷商品)是否有其充分理由;
6.確定主營業務成本是否已在利潤表上恰當披露。
八、存貨審計的目標
存貨審計的目標一般包括:確定存貨是否存在;確定存貨是否歸被審單位所有;確定存貨增減變動的記錄是否完整;確定存貨的品質狀況,存貨跌價準備的計提是否合理;確定存貨的計價方法是否恰當;確定存貨余額是否正確;確定存貨在會計報表的披露是否恰當。
九、存貨審計的實質性程序
(一)實施存貨的分析程序
1.比較前后各期及本年度各個月份存貨余額及其構成、存貨成本差異率、生產成本總額及單位生產成本、直接材料成本、工資費用的發生額、制造費用、待攤費用、應付利息、主營業務成本總額及單位銷售成本等,以評價其總體合理性。
2.將存貨余額與現有的訂單、資產負債表日后各期的銷售額和下一年度的預測銷售額進行比較,以評估存貨滯銷和跌價的可能性。
3.將存貨跌價損失準備與本年度存貨處理損失的金額相比較,判斷被審計單位是否計提足額的跌價損失準備。
4.將與關聯企業發生存貨交易的頻率、規模、價格和賬款結算條件,與非關聯企業對比,判斷被審計是否利用關聯企業的存貨交易虛構業務交易、調節利潤。
(二)確定各存貨明細項目與總賬、報表的余額是否相符
審計人員可以通過編制“存貨審定表”確認存貨的余額。
(三)存貨監盤
1.存貨監盤的重要性
存貨監盤有兩層含義:一是審計人員應親臨現場觀察被審計單位存貨的盤點;二是在此基礎上,審計人員應根據需要適當抽查已盤點存貨。
2.存貨監盤計劃
(1)制定存貨監盤計劃的基本要求。
(2)制定存貨監盤計劃應執行的程序。在編制存貨監盤計劃時,審計人員應當實施下列審計程序:
①了解存貨的內容、性質、各存貨項目的重要程度及存放場所。
②了解與存貨相關的內部控制。
③評估與存貨相關的重大錯報風險和重要性。
④查閱以前年度的存貨監盤工作底稿。
⑤考慮實地察看存貨的存放場所,特別是金額較大或性質特殊的存貨。
⑥考慮是否需要利用專家的工作或其他審計人員的工作。
⑦復核或與管理層討論其存貨盤點計劃
3.存貨監盤程序
(1)觀察程序。
(2)檢查程序。
(3)存貨監盤結束時的工作。
(四)特殊情況的處理
如果是首次接受委托進行審計,審計人員在已獲取有關本期期末存貨余額的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基礎上,還應當實施以下一項或多項審計程序,以獲取有關本期期初存貨余額的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
▪查閱前任審計人員工作底稿;
▪復核上期存貨盤點記錄及文件;
▪檢查上期存貨交易記錄;
▪運用毛利百分比法等進行分析。
(五)存貨計價審計
存貨計價測試主要是針對被審計單位所使用的存貨單位成本是否正確所做的測試,就廣義而言,存貨成本的審計也可以被視為存貨計價測試的一項內容。
1.計價審計樣本的選擇。
2.計價審計方法的確認。
3.計價審計測試。
十、固定資產審計的目標
固定資產的審計目標一般包括:
▪確定資產負債表中記錄的固定資產是否存在;
▪確定所有應記錄的固定資產是否均已記錄;
▪確定記錄的固定資產是否由被審計單位擁有或控制;
▪確定固定資產以恰當的金額包括在財務報表中,與之相關的計價或分攤已恰當記錄;
▪確定固定資產原價、累計折舊和固定資產減值準備是否已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在財務報表中作出恰當列報。
十一、固定資產實質性程序
(一)實施固定資產的實質性分析程序
1.基于對被審計單位及其環境的了解,通過進行以下比較,并考慮有關數據間關系的影響,建立有關數據的期望值:分類計算本期計提折舊額與固定資產原值的比率,并與上期比較;計算固定資產修理及維護費用占固定資產原值的比例,并進行本期各月、本期與以前各期的比較。
2.確定可接受的差異額。
3.將實際情況與期望值相比較,識別需要進一步調查的差異。
4.如果其差額超過可接受的差異額,調查并獲取充分的解釋和恰當的佐證審計證據,如檢查相關的憑證。
5.評估實質性分析程序的測試結果。
(二)索取或編制固定資產及累計折舊分類匯總表
審計人員應注意驗證固定資產明細賬與控制賬戶的金額是否相符,如果不符,則應將明細分類賬與有關的原始憑證進行核對,查出差異原因并予以更正。對各項固定資產的累計折舊,審計人員也要加計匯總與總賬核對,揭示并查明差異原因,予以更正。核對無誤后,索取或編制固定資產及累計折舊分類匯總表。
(三)驗證固定資產的所有權
針對不同固定資產類別,應側重不同的審計程序:
▪對各類固定資產,審計人員應獲取、匯集不同的證據以確定其是否確歸客戶單位所有;
▪對外購的機器設備等固定資產,通常經審核采購發票、購貨合同等即可確定;對于房地產類固定資產,尚需查閱有關的合同、產權證明、財產稅單、抵押貸款的還款憑據、保險單等書面文件;
▪對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產,應驗證有關租賃合同,證實其并非經營租賃;對汽車等運輸設備,則應驗證有關執照等;
▪對受留置權限制的固定資產的審查,通常審核客戶單位的有關負債項目即可證實,但審計人員在驗證固定資產所有權時,仍需查明是否確實存在此類固定資產。
(四)實地觀察固定資產
實地觀察固定資產的范圍、程序與方法如下所述:
1.觀察的重點。決定于審計人員對固定資產及累計折舊期初余額的信任程度。若信任程度高,則只需對期初固定資產抽檢并檢視該審計年度的主要增加項目;反之,需要實施全面盤點或其他類似程序,如審計人員在企業有關職能部門進行全面盤點時受邀到場觀察或參盤,并進行抽檢。
2.觀察的路徑。審計人員可以固定資產明細分類賬為起點,進行實地追查,以證明會計記錄中所列固定資產確實存在,并了解其目前的使用狀況;也可以實地為起點,追查至固定資產明細分類賬,以獲取實際存在的固定資產均已入賬的證據。
3.觀察中的問題處理。在查驗有些行業企業的固定資產是否實際存在時,可能有一定困難。如運輸行業、建筑行業等,這些行業企業的固定資產往往散布在許多地方或正在極為廣泛的地區內流動使用,如運貨卡車可能大部分正在運貨途中,建筑機械正在某個遠方城市的工地上。這時,審計人員可以實施替代性審計程序來查驗。
(五)審查固定資產的增加情況
1.非購入和非自制自建固定資產的審查。對于非購入和非自制自建固定資產的審計,一般只需核對有關的會計記錄、合同文件、驗收報告等,并注意固定資產的計價是否符合規定。按我國企業會計準則規定,對固定資產應當按照成本進行初始計量。投資者投入固定資產的成本,應當按照合同、協議約定的價值確定;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產,應當將租賃開始日租賃固定資產公允價值與最低租賃付款額現值兩者中較低者作為租入固定資產的入賬價值,將最低租賃付款額作為長期應付款的入賬價值,其差額作為未確認融資費用。審計人員應把重點放在購入和自制自建增加固定資產的監查上。
2.購入固定資產審查。對于購入固定資產,應重點審查購入的固定資產是否列入預算并經授權批準;審查所購入固定資產的計價是否正確。固定資產的購入成本包括購買價款、相關稅費、使固定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所發生的可歸屬于該項資產的運輸費、裝卸費、安裝費和專業人員服務費等。以一筆款項購入多項沒有單獨標價的固定資產,應當按照各項固定資產公允價值比例對總成本進行分配,分別確定各項固定資產的成本。對于實際成本超預算幅度較大的資產項目,應追查原因;審閱產權證書或有關證明文件、購買合同或其他合法文件。固定資產采購業務比較復雜,金額較大,審計人員應根據對被審計單位固定資產內部控制風險程度的評價和重要性原則,確定審核采購發票等憑據的范圍。對于從關聯企業購進的固定資產,尚須注意其價格是否嚴重偏離正常市價;審核固定資產的驗收報告,驗證固定資產的所有權;對購入的固定資產進行實地觀察,以確定其存在性。
3.自制自建固定資產的審查。對于自制自建固定資產,應重點審查建設項目的批準文件,以查明是否經過適當授權批準;審查為建設項目而發生的所有直接材料和直接人工成本,以及間接費用的分攤;審查工作單上的有關計算和已完工項目的竣工決算單、驗收報告等,確定已完工在建工程項目已全部轉入固定資產賬戶且歸類正確;如果是出包工程,審查有關工程建筑合同。如果建筑合同允許各期的一部分應付工程進度款被扣留直至工程完工和驗收,則需查明這部分金額是否已計入工程成本并記錄為客戶的負債。
(六)審查固定資產的減少情況
1.審查減少固定資產授權批準文件。如批準報廢通知單,以查明是否經適當授權批準。企業一般應建立處置核準制度,并采用多聯式通知單,及時報請各職能部門或人員進行記錄登賬。
2.查明企業是否已對所有處置完畢的固定資產作出及時、正確的會計記錄。對此,審計人員應向管理當局或有關職員了解情況,核查主要固定資產增加是否用來替換已處置的資產,調查是否可能因企業布局或產品設計的主要變化而致使一些固定資產退廢;審閱固定資產明細賬并抽查部分固定資產以確定年終盤點時盤虧的固定資產已全部予以注銷 。
(七)審查固定資產的折舊情況
1.編制或索取固定資產及累計折舊分類匯總表。審計人員應通過編制或索取固定資產及累計折舊分類匯總表總括了解被審計單位固定資產的折舊計提情況,在此基礎上,對表內有關數字進行加計復核,并與報表數、總賬和明細賬進行核對。
2.對固定資產累計折舊進行分析程序。審計人員首先應對本期增加和減少固定資產、使用年限長短不一和折舊方法不同的固定資產做適當調整,然后,用應計提折舊的固定資產乘本期的折舊率,如果總的計算結果和被審計單位的折舊總額相近、且固定資產及累計折舊內部控制較健全時,則可以適當減少累計折舊和折舊費用的其他實質性測試工作量。
審計人員還應計算本期計提折舊額占固定資產原值的比率并與上期比較,分析本期折舊計提額的合理性和準確性;計算累計折舊占固定資產原值的比率,評估固定資產的老化率,并估計因閑置、報廢等原因可能發生的固定資產損失。
3.審查被審計單位固定資產折舊政策的執行情況。主要應檢查折舊范圍、折舊方法是否符合國家規定,如有無擴大或縮小固定資產折舊范圍、隨意變更折舊方法的問題。
4.固定資產折舊計算和分配的審查。審計人員應審閱、復核固定資產折舊計算表,并對照記賬憑證、固定資產卡片和固定資產分類表,通過核實月初固定資產原值、分類或個別折舊率,復算折舊額的計算是否正確,折舊費用的分配是否合理,分配方法與上期是否一致。
(八)審查固定資產的減值情況
1.進行有關會計資料的核對。核對固定資產減值準備報表數、總賬數與明細賬合計數是否相符。如不符,應查明原因,作審計記錄并進行審計調整。
2.審查固定資產可能發生減值的認定標準是否正確。根據企業會計準則規定,企業應當在資產負債表日依據一定標準判斷固定資產是否存在下列可能發生減值的跡象:
▪資產的市價當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顯高于因時間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預計的下跌;
▪企業經營所處的經濟、技術或者法律等環境以及資產所處的市場在當期或者將在近期發生重大變化,從而對企業產生不利影響;
▪市場利率或者其他市場投資報酬率在當期已經提高,從而影響企業計算資產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現值的折現率,導致資產可收回金額大幅度降低;
▪有證據表明資產已經陳舊過時或者其實體已經損壞;
▪資產已經或者將被閑置、終止使用或者計劃提前處置;企業內部報告的證據表明資產的經濟績效已經低于或者將低于預期,如資產所創造的凈現金流量或者實現的營業利潤(或者虧損)遠遠低于(或者高于)預計金額等。
3.審查規定資產可收回金額的計量是否正確。當固定資產存在減值跡象的,應當估計其可收回金額。 可收回金額應當根據資產的公允價值減去處置費用后的凈額與資產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的現值兩者之間較高者確定。處置費用包括與資產處置有關的法律費用、相關稅費、搬運費以及為使資產達到可銷售狀態所發生的直接費用等。審計人員應審查其正確性。
4.審查固定資產減值損失的確定是否正確。可收回金額的計量結果表明,資產的可收回金額低于其賬面價值的,應當將資產的賬面價值減記至可收回金額,減記的金額確認為資產減值損失,計入當期損益,同時計提相應的資產減值準備。 資產減值損失確認后,減值資產的折舊或者攤銷費用應當在未來期間作相應調整,以使該資產在剩余使用壽命內,系統地分攤調整后的資產賬面價值(扣除預計凈殘值)。 資產減值損失一經確認,在以后會計期間不得轉回。審計人員應審查固定資產減值損失的確定是否符合上述規定。
5.審查固定資產減值的披露是否正確。審計人員應審查對固定資產減值損失的信息披露內容是否完整。企業應當在附注中披露當期確認的規定資產減值損失金額,計提的規定資產減值準備累計金額,提供分部報告信息的,應當披露每個報告分部當期確認的減值損失金額。 發生重大規定資產減值損失的,應當在附注中披露導致重大固定資產減值損失的原因和當期確認的重大固定資產減值損失的金額。 對于重大固定資產減值,應當在附注中披露固定資產可收回金額的確定方法。審計人員應當審查固定資產減值的信息披露是否完整正確。
十二、應付利息審計
(一)應付利息的審計目標
應付利息審計的目標包括確定應付利息的計提和轉銷記錄是否完整;確定應付利息的余額是否正確;確定應付利息在會計報表的披露是否恰當。
(二)應付利息的實質性程序
應付利息科目核算企業按照規定從成本費用中預先提取但尚未支付的短期借款利息費用。應付利息主要審計程序包括:
1.取得或編制應付利息明細表,與報表數、總賬及明細賬合計數核對相符;
2.抽查大額應付利息發生的原始憑證及相關文件,驗證其發生額是否正確;
3.審查應付利息的預提方法及會計處理是否合理;
4.審查應付利息在報表上恰當披露的情況。
十三、管理費用審計
(一)管理費用的審計目標
管理費用審計的目標包括確定管理費用的記錄是否完整;確定管理費用的計算和賬務處理是否正確;確定管理費用在會計報表上的披露是否恰當。
(二)管理費用的實質性程序
管理費用核算企業為組織和管理企業生產經營所發生的管理費用,管理費用因其核算的內容繁多而成為審計的重點和難點。管理費用的重點審計程序包括:
1.取得或編制管理費用明細表,與報表數、總賬及明細賬合計數核對相符;
2.檢查其明細項目的設置是否符合規定的核算內容與范圍;
3.將本期、上期管理費用各明細項目作比較分析,必要時比較年期各月份管理費用,對有重大波動和異常情況的項目應查明原因,必要時作適當處理;
4.選擇管理費用中數額較大,以及本期與上期相比變化異常的項目追查至原始憑證;
5.審查管理費用在報表上恰當披露的情況。需要注意大額管理費用開支是否報經批準;有無通過管理費用賬戶調節產品成本和存貨期末余額的情況;有無通過管理費用賬戶調節利潤和稅收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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