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5類美國投資移民簡介
EB-5類美國投資移民簡介。EB-5類美國投資移民,是美國一項專門鼓勵外國投資者而設的投資移民項目。
EB-5類美國投資移民簡介
EB-5項目的投資者需要滿足以下任一條件即可:
①在美國任何地方投資100萬美元并至少雇請10位雇員;
②在國家認可的低就業地區投資50萬美元并至少雇請10位雇員;
③在經政府批準的特定區域投資50萬美元,即可通過投資形成一個經濟主體(根據美國相關政策,EB-5項目把這樣的經濟主體稱為"地區中心"),經濟主體既可以是私營主體也可以是公共事業單位。通過這個項目,投入經濟主體所積累的資金,將被引入特定的美國地區。
一般而言,符合資格的申請人可在資料備齊送件后的二至六個月,即可獲知其申請是否被美國移民局批準,并于六至八個月內獲發有條件的移民簽證(有條件限制綠卡),而投資者在相關規限的五年投資期過后,只需通過美國移民局審批允許,即可獲得無條件綠卡,同時投資者的`配偶和子女也同樣可以取得永久居留權。目前美國政府每年授予EB-5簽證的名額有10000個,其中有5000個名額保留給選擇投資于"地區中心"內的投資人。
此外,美國對于EB-5申請人的條件規定也相對寬松,沒有學歷、語言、年齡和商業背景的要求,只需證明其投資資金為合法所得(包括個人積累所得、遺贈、繼承等多種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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