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詢心得體會
通過法律咨詢,你都有哪些心得體會呢?下面小編為大家整理推薦了法律咨詢心得體會,歡迎大家前來閱讀。
法律咨詢心得體會范文一
在周六的上午,我們來到映雪長廊,做好今天有關宣傳的準備工作,由于天氣比較冷的原因,所以到了九點我們才開始戶外宣傳。我們選在全國普法宣傳日之前的周末來舉行這次法律咨詢活動,也正好驗證了我們這次實踐活動的主題是與法律息息相關的。此次活動的目的主要是要是向山東建筑大學的同學宣傳有關法律保護和有關法律條紋條規處罰規定,讓公民進一步參與到發制社會,提高我國人民的法制觀念。
在宣傳活動中,人們的表現不一。有的同學欣然接受而且還會問兩句有關法律咨詢方面的話,有的同學則表現的比較冷漠。造成這么大的反差,我覺得應該是我們公民認為與自己有關的才會去接受,與自己無關的則抱著一種漠不關心的態度。
在這次的法律咨詢的實踐活動中,我感受到有很多人對法律咨詢都并不了解,甚至存在誤解,許多人排斥法律咨詢,認為法律咨詢就是勸說別人的,就好像與人辯論。有些來訪者把法律咨詢師當做“救世主”,把自己的所有心理“包袱”丟給他;有些人覺得法律咨詢是要為他們開藥治療的;有些人覺得法律理咨詢就是會為他們提供解決問題的建議等等。由此可見,在我國社會各方面還不發達的今天,我們青年學生乃至我國公民的法律意識還需進一步的提高。
雖然最近幾年,國家不斷加強普法宣傳的力度,人民的法律意識也有了較大的提高。但是,作為國家的一些最根本的制度還不是很完善,各單位由于相互的制約和利益的牽扯,致使一些法律法規不能落到實處,嚴重阻礙了我國的法制化進程。我國仍需加強法律咨詢的宣傳力度,讓廣大群眾了解和接受法律咨詢,并懂得主動求助法律咨詢機構的幫助。我們知道一個法治社會,必然需要知法、懂法 、維法、護法的現代公民,遵守法律從根本上說,是符合覺得多數公民的愿望和利益的。廣大公民是法制建設的主題,建設法治國家依然是廣大老百姓的事情,自然要依賴老百姓,有賴于公眾權利意識和法律意識的提高。作為國家和民族的未來和希望的廣大青年大學生,更應該增強自己的法律意識,提高自己的法律水平。
在咨詢過程中,我感覺最深刻的是,書到用時方恨少。我們除了要掌握課堂的理論知識,還應通過多種途徑汲取更多的專業知識,不僅正確把握好法律咨詢的工作流程,更要靈活地應用到實踐中。同時,我覺得很多細節都會對法律咨詢的過程產生影響的,例如禮貌、咨詢員的語言表達能力和衣著打扮等,這些都值得我們引起重視。通過一上午的短暫的實踐活動,讓我對法律工作有了更進一步的熟悉,讓自己更加明確了今后學習的目的和方向。這次實踐活動說短不短,說長不長,從中我學到了很多書本上學不到的知識和做人的道理。
大學生最缺乏的就是經歷和經驗的積累,要真正提高心理咨詢的水平,多參與實踐,總結經驗是很有必要的。大學是一個小社會,我們不再是象牙塔里不能受風吹雨打的溫室花朵了,我們要不斷的參與到社會實踐的活動中來,它會讓我們開闊眼界、了解社會、深入生活,回味無窮。了解社會,服務社會,投身到社會實踐中去,才能使我們發現自身的不足,為今后走出校門,踏進社會創造良好的的條件。才能使我們學有所用,體現當代大學生的自身價值。
法律咨詢心得體會范文二
2013年10月3號開始,我們小組在青南笛的帶領下,在洛陽師范學院中區小樹林進行了為期2天的免費法律咨詢活動,我們積極努力的幫助需要幫助的同學們解決他們遇到到的問題,為他們排憂解難,在這期間不僅解決了廣大群眾遇到的問題,也通過實踐活動提高了自己的專業認知水平,讓知識與實踐相結合與生活相結合,真正做到學以致用,為國報效,建設法治國家做出自己的一份貢獻。
法律咨詢主要是通過展板和設咨詢點的方式來進行,為那些需要法律咨詢的人提供便利,效果還是蠻好,開始的時候由于時間太早,加上中午太陽很大,很少有人過來看我們的宣傳展板,隨著人流量的增加,過來看展板和咨詢的人也開始增多,因為我想著以后的服務盡量晚一點開始,并且配上宣傳冊,以方便他們閱讀和珍藏,我們所請的咨詢老師提到我們這樣做下去永遠做不大,可用的資源太少,宣傳很不到位,只能小打小鬧的那種,我也覺得自己做活動歷來都是在有限的資源內,從來沒有想到去向外界尋求資源,雖然有很多的想法,但很多都因為資金的緣故被擱置了,所以,我想著以后做策劃書,向外界拉贊助。
雖然在開展咨詢活動前,我們進行了深入的調查、充分的調研、細致的分析,精心的準備,并根據反饋的信息制定了一整套的實施方案,在咨詢開始后,還是遇到了一些列難題,面臨很大被動,感覺到空前的的壓力。由于缺乏對案例的研習,不能很好的將理論和實際結合起來,對復雜的案例往往力不從心,感覺很難下手,尤其是借貸糾紛中的擔保部分,不能很好的理順里面的關系,深感羞愧。下面就河南登封市人民法院判決的原告侯文兵訴被告趙東山、術亞棟民間借貸糾紛一案,做出自己的評判。
案情:原告侯文賓經牛俊濤介紹,與2008年8月26號借給因做生意經營急需資金的被告趙東山現金50萬元,約定用期一個月,被告術亞棟自愿以所購兩套房產為抵押物擔保為證,對原告的訴求,被告趙東山無異議,術亞棟以提供的擔保物為所有權不明的房屋,無法辦理抵押登記為由,主張抵押合同不成立,抵押權不能設立,故所為擔保無效,自己至始免責。問題:未辦理抵押登記的不動產抵押合同是否有效?被告術亞棟的是否承擔責任?該責任的性質如何?
評析:本案的焦點是抵押登記對不動產抵押合同的效力影響,這決定被告術亞棟是否應當承擔擔保責任。咨詢意見:對于抵押合同生效時間和抵押權成立時間,我國現行法律有如下規定:1995年頒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四十一條規定 當事人以本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財產抵押的,應當辦理抵押物登記,抵押合同至登記之日起生效。 2007年頒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十五條規定 以本法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第一項至第三項規定的財產或者第五項規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應當辦理抵押登記。抵押權自登記時設立。 顯然,者兩部法律對抵押權成立時間規定一致,即登記時設立。在法條競合的情況下,根據新法優于舊法的法律適用原則,抵押合同成立生效的時間應遵從《物權法》的相關規定,即自合同成立時生效,抵押權是否成立不影響抵押合同的效力,因此,只要符合一般合同生效要件,即使未辦理抵押登記,抵押合同亦應有效。在本案中,個人認為原被告之間的借款合同是雙方當事人真實意識表示,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行性規定或者禁止性規定,依法應當認定成立并生效,被告應依約歸還借款。被告術亞棟自愿擔保并當場寫條為證,該抵押條款也并未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禁止性規定,依法也應當認定為有效,這是符合《物權法》有關抵押擔保物權的規定的,更符合社會的公序良俗。在司法實踐中,不動產抵押合同的生效與抵押權設定的關系應理解為:在當事人意思表示達成一致時,不動產抵押合同在成立時生效,而當事人辦理抵押登記時抵押權設立;抵押權設定應以不動產抵押合同為依據。不動產抵押合同無效,抵押權當然的不能設定,不動產抵押合同有效,抵押權未必就能設定。所以,在抵押權未能設定時,不能否定有效成立的不動產合同的效力。在司法實務中,若對已經成立而未辦理抵押物登記的不動產抵押合同一概認定無效,那么抵押人違背合同的約定則不構成違約,不承擔違約責任,無法對其追償,這勢必嚴重侵害債權人利益,有悖《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的立法宗旨。被告人術亞棟在本案中承擔的應該是一種違約責任。因為《物權法》的頒布明確了 物權、債權區分的雙軌制 原則,即使抵押物權不成立,仍不影響抵押合同的成立及生效,其法理基礎是抵押合同生效和抵押權生效是物權變動的原因和結果行為,兩者沒有必然關系。就本案而言,抵押合同簽訂后,被告術某即負有配合原告侯某辦理抵押權登記的法定義務,這一義務的履行便于侯某取得抵押權,抵押權設立后,抵押權人在債務人到期不能償還債務時,才得以就該抵押物在其價值范圍內得到擔保并優先獲得清償。事實查明,抵押擔保人術某以所購沒有房產證的房產做抵押,并在借款合同上以擔保人的身份簽名認可,以一種虛構的所有權信息,惡意騙取原告侯某的信任,誘使對方做出借款承諾,致使原告遭受不應有的損失,負有主要責任。在抵押合同成立并生效后,對合同當事人就產生拘束力,被告術某無法協助抵押權人辦理抵押登記,正是不履行自己法定義務的表現,構成根本違約,理應依法承擔違約責任,即在其意欲提供抵押的兩棟房產價值范圍內,對債務人無法清償的債務部分予以清償。因此,術某承擔違約責任的方式也就表現為補充清償責任。
在現場咨詢活動中,通過對鮮活案例的解答,我們的法律應用水平有了明顯的提高。以前,對法律知識只是很膚淺的理解,很感性的認識,現在能領悟到法律的深層次內涵,有了理性的認識,逐漸使自己的法律意識產生了質的轉變。此次咨詢活動,不僅擴大了法律知識的傳播,加深了學生和普通民眾的感情,也檢測了我們的學習效果。我們更深刻的掌握了基本的法學知識,理解了法制的基本精神,增強了法律觀念,認識到法學的'重要性,堅定了做合格的法律人,報效祖國,奉獻社會的信念。
法律咨詢心得體會范文三
我是2011級法學一班的一名學子,法律只有從理論融入到實踐中,才能發揮它的根本作用。我們作為法學學子,最重要的就是如何將理論與實踐結合起來。為了讓我們的知識更實用,也為了盡我們的力量來幫助社會弱勢群體。2014年4月1日,我們班的同學在老師的帶領下,深入江大園社區,為社區居民開展了一次義務的法律咨詢活動。在老師的熱心參與,同學們的積極配合與努力下,我們順利完成了此次活動。我們收獲頗多。
此次咨詢活動的意義與亮點
(一) 合理安排,組織嚴密
為了這次咨詢活動的順利進行,我們事先做了充足的準備。提前幾天就與社區居委會取得聯系,通過與他們的合作使我們的活動開展更為順利。在3月31日下午,我們就深入社區,通過發放宣傳單的方式讓社區居名知道這次活動的具體時間和地點,并讓他們了解到我們針對哪些方面的問題提供法律咨詢。還拉了橫幅宣傳。我們將全班的同學分為不同的小組,分別設置了合同糾紛、婚姻家庭糾紛、人身侵權等多個組別,每個人都有不同的職責。我們對每一個咨詢者都作了登記,涉及到各個領域的問題。
(二) 內容貼近生活,體現當今熱點
我們在位居民提供法律咨詢的同時,還擺了很多展板宣傳熱點的法律問題,如新消法中的一些熱點問題,積極與他們的生活貼近。除此之外,我們還免費為他們發放了普法書籍,以供他們更多的了解法律知識,維護自己合法權益。
(三) 服務他人,提升自己
此次活動中,我們為他們講解了法律知識,也為他們所面臨的困境提出了一些解決方案。同學們不僅能在這個過程中幫助到他人,同時也使我們的語言表達能力、與人交流的能力得到鍛煉和提升。最關鍵的是,我們擁有了這樣的發揮專業知識的機會,學會了如何學以致用。我們走出了校園,不再是停留在書本上紙上談兵。雖然我們目前的知識依然有限,但我們也意識到要充分利用現有的學習資源,多鞏固自己的根基,才能為社會貢獻自己的力量。
不足與經驗
一、 前期因缺乏經驗,在工作安排上出現了不合理之處,部分同學
非常忙,部分同學無事可做。當然這與分到的組別有關系。后經調整,得到了有效解決。
二、 大部分同學理論知識不足不專,但這也激發了同學們好好學習專業知識的熱情與主動性。
通過這次義務法律咨詢活動,使我們這些沒什么社會實踐的法學學子對當前社會與我們息息相關的經濟與法制狀況有了初步了解,同時,也讓我們的專業知識得以運用,并鍛煉了我們的實踐能力與口才技能,為將來走上社會邁出了重要一步,也使我們更了解社會主義法制。在老師和同學們的共同努力下,我們獲取了大量的第一手資料,順利完成了此次活動,也實現了這次活動的目的。
通過這次活動,我們讓社區居民知道了法律其實離他們并不遙遠,也讓他們深刻的體會到法律在日常生活中發揮的重大作用,相信我們的行動雖然微弱,但也可以為社會主義法治進程添磚加瓦。法律服務是一件看似簡單的事,但要做好它,就要求我們有扎實的理論功底,還要有豐富的社會閱歷。這樣,才能贏取別人的信任,不會認為你只是一個初出茅廬的小孩子。所以,實踐出真知,我們要不斷的參與到社會磨礪中,才能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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