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的評定條件散文隨筆
自由在過去說的是人身自由,不受任何人壓迫和剝削。也許像老子那樣騎著青牛出函谷關去逍遙做神仙;也許像莊子那樣至人無己;也許像陶淵明那樣采菊東籬下,悠然見南山......彼一時,此一時也。自從封建社會土崩瓦解之后,自由又有了新論。不再是回避現實隱居的自由,也不是無法無天的自由,而是在有限法的約束下的自由。
談到自由,不得不聯想到獨立。一個人只有獨立,才能算的上是一個自由人,包括擁有有限的權力和經濟。反映到現實生活中去談,大多數人家都是獨生子女,父母對孩子事無巨細必然過問,然而這樣不利于孩子培養獨立的人格。在中國很多地方,父母不但要把孩子寵到十八歲,還要包辦他們的大學選擇權,結婚權,以致忽視了對孩子自由的理解和關注。要不然怎么會出現那么多殺人狂,跳樓的,自殺的,剩女......孩子的獨立大部分被父母控制了,也就是說,孩子的自由喪失了。本來他們已經懂事,有了自己的自由和選擇權,父母為什么還不肯放權呢?
關于自由評定的條件,我設定了兩個,一個是經濟的獨立,另一個是權力的獨立。經濟和權力不獨立,那就是傀儡,比如偽滿洲國。但是經濟的獨立不代表權力的獨立,權力的獨立也不代表經濟的獨立。只有經濟和權力兩者完全獨立才表示自由。經濟獨立和權力獨立二者相輔相成,密不可分。一類像富二代,他們擁有足夠的財產,但是行動方面仍受父母控制,因為父母的體面以及公司的榮譽都牽扯孩子身上去了,如果孩子的行動有失體面,父母擁有絕對的控制權。一類是窮苦人家的孩子,比如我,雖然權力上保持獨立,但是仍然受經濟的制約,因為沒有足夠的經濟以維持生存。
經濟的獨立,需要個人去最大限度去發揮自己的潛力。比如知識,培根說,知識就是力量,你所缺少的能力都可以通過學習知識累彌補。這就啟發人應該熱愛知識,熱愛學習,在沒有完全的自由之前就要去學習更多的知識,以備后用。正所謂,凡事預則立不預則廢。還有生活中的技能,像修電腦,修手機,把自己的愛好發揮到最大水平來取得一定的經濟來源。為了生存,人必須什么都會;為了自由,人必須絞盡腦汁去想辦法解決經濟問題。
權力的的獨立其實是一個古老的話題了。比如春秋戰國時期,諸侯之間連年征戰,周天子眾星拱月般的'格局已經被打破。古稱周天子失勢,也就是說他的中心控制權已經喪失。這是一個非常危險的格局,這導致了數百年的戰火不止,百姓民不聊生。當然周天子自己也不好過,苦守洛邑,最后被強大的秦國所滅。國家權力受到威脅會產生這么嚴重的問題。那么個人權力的喪失呢?假如一個人的吃喝拉撒都要受到父母的限制,那么他跟雖生猶死差不多了。佛爭一柱香,人爭一口氣,所謂人爭的這一口氣,就是指的權力的獨立,廣而言之,就是爭得自由。
我認為,教育的格局應該向自由方面傾向。人只有意識到自由,才會去為得到自由而不懈的奮斗。假設自由對他而言可有可無,那么還有什么奮斗的意義呢?教育向自由方向靠攏,那么父母就會懂得對孩子放權,讓孩子自己去實踐鍛煉,通過自己的努力得到自己想要的自由。當然,自由的前提的在法的范圍內。另外,自由的意志力應該有利于整體社會的和諧發展與進步。只有這樣,所得到的自由才是真正的自由。
讓我們插上一對自由可以翱翔的翅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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