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國家司法考試《法理學》講義:法律移植
為您整理了“2016年國家司法考試《法理學》講義:法律移植”,方便廣大網友查閱!更多國家司法考試相關信息請訪問國家司法考試網。一、法律移植:在鑒別、認同、調適、整合基礎上,引進、吸收、采納、攝取、同化外國的法律(包括法律概念、技術、規范、原則、制度和法律觀念),使之成為本國法律體系的有機組成部分,為本國所用。
A法律繼承指新法對舊法的借鑒和吸收,體現兩種法之間的時間的先后B法的移植則是現成的同時代的國家間相互引進和吸收法律制度二、法律移植的理論(觀念)1)法律移植否定論2)法律移植肯定論三、法律移植的原因(1)社會發展與法律發展的不平衡性決定其必要性(2)市場經濟客觀規律和根本特征決定(3)法律方面的'對外開放的內容 (4)法制現代化的必然需要四、法律移植的實踐(1)政治、經濟、文化處于相同或基本相同發展階段和發展水平的國家間相互吸收(2)落后國家或后發展國家采納先進國家的法律(3)區域性法律統一運動、世界性法律統一運動五、促進法律健康發展,在法律移植中應注意:兼容性、本土化、優選性、超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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