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司法考試民事訴訟法精講復習:訴的構成
為您整理了“2016年司法考試民事訴訟法精講復習:訴的構成”,方便廣大網友查閱!更多國家司法考試相關信息請訪問國家司法考試網。第一節 訴的構成
一、訴的概念:
Ÿ 訴,是指當事人向法院提出的,要求法院對其爭議事項作出裁判的請求
(一)“訴”是基于民事糾紛而提出的
(二)訴是糾紛主體向法院提出的請求
(三)訴是原告提出的特定的實體主張
(四)訴的.提起者(原告)和相對方(被告)是特定的
二、訴的構成:
(一)訴的構成要素
1. 當事人:訴訟主體
2. 訴訟標的:當事人爭議的、請求法院裁判的事項,是訴的最本質要素,也是民事訴訟的核心。
3. 訴訟請求:指當事人在訴訟中以訴訟標的為基礎提出的,要求法院裁判的具體請求,也是確定當事人訴的范圍的主要指標。
4. 訴訟理由:指當事人提起訴所以依據的事實和法律。
(二)訴的要素的實踐意義
1. 審查訴是否成立的依據
2. 法院決定程序事項的基礎
3. 被告答辯和反駁的依據
4. 使訴成立,并使訴特定化,從而區別于其他訴的標志
三、訴訟標的理論:
(一) 訴訟行為圍繞訴訟標的展開
(二) 訴訟標的是法院裁判的對象
(三) 訴訟標的是判定重復起訴的根據
(四) 訴訟標的是判斷訴的合并、分離及訴的變更、追加的根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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