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增10個教師資格注冊試點
為您整理了“寧夏增10個教師資格注冊試點”,方便廣大網友查閱!更多教師資格考試相關信息請訪問教師資格考試網。10月10日,從自治區教育廳了解到,今年寧夏新增10個縣(市、區)開展教師資格定期注冊試點,相比去年注冊試點范圍擴大。
今年新增10個縣(市、區)開展試點,分別是銀川市直屬(含教育廳直屬學校)、興慶區、石嘴山市直屬、平羅縣、同心縣、紅寺堡區、中衛市、海原縣、西吉縣、彭陽縣的在編在崗教師。2017年,對其它縣(市、區)的在編在崗教師進行全面注冊。2018年將把依法開辦的民辦普通中小學、中等職業學校和幼兒園教師納入定期注冊范圍。 按照《寧夏回族自治區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實施細則》的規定,聘用為公辦中小學在編在崗教師或民辦中小學的在崗教師,每5年應申請一次定期注冊。那么,教師資格證實行定期注冊后,是否設置有效期?哪些情形會造成注冊不合格?針對這些疑問,10月10日,自治區教育廳相關工作人員就教師資格注冊中需要注意的問題做出了解答。
教師資格認定20日起報名
近日,從自治區教育廳了解到,寧夏2016年秋季教師資格證認定將于10月20日開始報名。申請認定的,可在中國教師資格網(網址http://www.jszg.edu.cn)報名。
報考教師資格證的人員需要具備與其報考教師資格相對應的學歷,報考幼兒園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幼兒師范學校或者中等師范學校學前教育專業畢業及以上學歷。報考小學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大學專科畢業及以上學歷。報考初級中學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大學本科畢業及以上學歷。報考高級中學和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大學本科畢業及以上學歷。報考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大學專科畢業及以上學歷,并具有相當助理工程師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中級及以上工人技術等級。
申請人網上申報應與本人“國考”教師資格種類及學科專業相一致,同時正確選擇相應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報名完成后,申請人應在規定的時間內攜帶申請材料到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地點進行現場確認。各地報名及現場確認時間可聯系當地認定機構。認定機構在現場確認后15個工作日內,為符合認定條件的申請人核發《教師資格證書》。 在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中,同一年只能申請認定一個教師資格證,但一人可以采用分年參加考試和認定的方式取得多個教師資格證。
問:開始教師資格注冊后,是不是意味著不注冊的教師資格證就無效了?
答:我國現行的法律法規中對教師資格證的有效期并無明確規定,默認教師資格證長期有效。除教育部《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暫行辦法》規定的定期注冊對象外,其他教師資格證持有人以及高等學校教師不參加定期注冊,其教師資格證按目前的政策仍長期有效,相關人員今后仍可以使用其依法獲得的教師資格證應聘相應的教育教學工作。此類人員從事中小學教育教學工作后,則需要執行定期注冊制度的相關規定。
問:教師資格證丟失,如何補辦?
答:申請補辦教師資格證,持證人需先在中國教師資格網下載《教師資格證書補發換發申請表》,按要求填寫一式兩份,同時攜帶近期免冠一寸證件照兩張(一并攜帶電子版)、身份證原件、復印件(一式兩份)及資格證復印件或者資格證申報表復印件(一式兩份),到原認定機構辦理教師資格證的補辦手續。
問:首次注冊時,病休達2年以上人員,符合注冊合格條件嗎?
答:在注冊范圍內的人員,因患重大或難以治愈性疾病且無法從事正常教學連續2年以上,首次注冊時暫緩注冊。病休2年以下,且上一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首次注冊結論為合格。長期病休康復后或經治療后堅持參加正常教育教學工作一學期及以上,并符合其他條件的可以再次申請注冊。
問:如果首次注冊后,轉到不在注冊范圍單位(如民辦培訓機構)工作,還能申請定期注冊嗎?如果不能注冊,證書是否就失效了?
答:在五年定期注冊時已轉到不在注冊范圍單位工作或不再從事教育教學相關工作,不能申請定期注冊。但該證書不失效。當教師再次轉入(或被納入)定期注冊范圍單位后,應進行首次注冊。
問:哪些情形會造成注冊不合格?
答: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中,有四類情形會導致注冊不合格。一是違反《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和師德考核評價標準,影響惡劣的。二是在一個定期注冊周期內連續兩年以上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三是依法被撤銷或喪失教師資格的。四是無故逾期不申請定期注冊的。另外,首次注冊時,無故中止教育教學和教學管理工作一學期以上人員,給予暫緩注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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