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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春季高考改革政策
高考政策是現代公共政策的重要組成部分,其有效運行必須立足于特定的價值基礎。高考政策改革的價值理念長期未能準確定位,嚴重影響高考改革的深入發展。下面是陽光網小編為你整理的天津春季高考改革政策內容,希望對你有幫助。
天津春季高考改革政策
4月28日,市政府召開新聞發布會,公布《天津市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市委教育工委副書記、市教委主任王璟,市教育招生考試院黨委副書記、院長孫志良,市教委副主任孫惠玲介紹和解讀了本市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并回答了記者的提問。
根據方案,
從2017年高考開始,在現有英語聽力兩次考試的`基礎上,實行高考英語筆試兩次考試,取筆試和聽力各兩次考試中較高的分數,計入高考總分;
從2020年起,高校招生依據統一高考成績、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參考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進行錄取。
方案明確,
從2017年秋季入學的高一年級開始,將取消文理分科,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分為合格性考試與等級性考試。合格性考試實行全科設置、全科開考,學生根據要求在每學年自主選擇考試科目;等級性考試由學生根據報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長,在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6門科目中自主選擇3門作為等級性考試科目。
從2020年開始,統一高考錄取總成績由統一高考的語文、數學、外語3個科目成績和高中學業水平等級性考試科目成績組成。
方案提出,
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將與統一高考相對分開,實行“文化素質+職業技能”的評價方式,從2017年起,春季招生將成為市屬高職院校在津招生的主渠道。
同時,創造條件逐步減少高校招生錄取批次,完善平行志愿投檔方式,探索高校與學生雙向選擇的錄取模式。
天津春季高考改革政策解讀
關于減少和規范高考加分有哪些具體措施?
根據國家統一部署,我市已于2015年4月出臺了《天津市關于進一步減少和規范高考加分項目和分值的實施方案》,大幅減少、嚴格控制高考考試加分項目,進一步促進教育公平。
取消了全部7項鼓勵類加分項目,保留了4項全國性扶持類加分項目,完善了1項地方性扶持類加分項目。同時,進一步嚴格加分資格審核,嚴格認定程序,嚴格監督管理,做好信息公開公示。
在錄取方式上有哪些改進和完善?
統一高考繼續實行成績公布后填報志愿方式,創造條件逐步減少高校招生錄取批次。完善平行志愿投檔方式,探索高校與學生雙向選擇的`錄取模式。根據教育部統一部署,探索應用型本科專業通過春季高考招生的錄取辦法。
高考綜合改革的主體內容有哪些?
高考綜合改革主要涉及到考試科目和招生錄取機制的調整。
一是改革考試科目設置。從2017年秋季入學的高中一年級開始,取消文理分科。從2020年起,統一高考科目調整為語文、數學、外語3門,統一高考時間安排在每年6月份。英語科目提供兩次考試機會。
二是改革招生錄取機制。探索依據統一高考和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參考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多元錄取機制。從2020年起,統一高考招生錄取總成績由語文、數學、外語3門統一高考科目成績和3門學生自主選擇的普通高中學業水平等級性考試科目成績構成,作為高校招生錄取的基本依據。統一高考招生錄取總成績滿分750分。其中,語文、數學、外語每門滿分150分,3門普通高中學業水平等級性考試科目每門滿分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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