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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交通安全工作實施方案
通過編寫工作方案,可以對可能發生的問題進行提前的預想。在計劃開展某項工作時,我們就要為上級準備幾份工作方案以供參考,寫工作方案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學校交通安全工作實施方案,歡迎閱讀與收藏。
學校交通安全工作實施方案1
一、指導思想
以 “上級領導、部門協作、齊抓共管”的總體要求,通過完善交通設施,加強交通宣傳,落實部門責任,強化日常管理,全面推進我校交通安全工作的開展,為創造良好道路交通環境,構建平安校園、和諧校園貢獻力量。
二、工作目標
各項機制健全,師生出入便捷、安全,杜絕交通事故的發生。
三、工作任務
1、學校成立了以校長組長,分管安全的副校長為副組長,各班主任及相關人員為成員的事故處理領導小組,除經常進行安全教育外,要印發《交通安全常識》宣傳資料師生人手一份。
2、經常性地組織學生觀看交通事故案例專題片,聘請交通事故受害人來校講述交通事故的嚴重危害。開展以《交通安全》為主題的.班會,大講交通事故的危害性。
3、嚴禁師生集體乘車外出遠游。教育學生在上學、放學的途中必須遵守交通規則,靠右慢行。
4、學校在放節假日之前,要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發出安全通告,要求學生在回家與返校的途中,必須遵守交通規則,注意交通安全,嚴禁乘座貨運和無牌無照,狀況不良的車輛及拖拉機。
5、一旦發生交通事故,必須沉著鎮定,立即撥打110向當地交警部門報案。并要攔住肇事車輛或記住肇事車牌號碼。
6、及時組織工作人員搶救受傷人員,或者撥打120電話等待急救中心來搶救。并及時與受傷學生家長聯系,派專人保護好事故現場,記住現場見證人,配合交警查處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責任,等候妥善處理。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
交通安全涉及到師生的健康和家庭幸福,因此,此次加強學校交通安全工作是廣大師生最關心的問題之一,同時也是構建和諧校園,維護廣大師生根本利益的具體要求。學校要高度的重視,切實加強領導,以高度的責任感、緊迫感和使命感投入到這項工作當中。
(二)突出重點,落實責任。
交通安全教育,要貫徹“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建立交能安全責任制,由校長負總責,將此工作列入創建“平安校園、交通安全文明校園”活動議事日程。找準工作重點和突破方向,并結合自身職能,制定切實可行的工作措施。此外,還要加強工作檢查,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切實將工作責任落實到位。
學校交通安全工作實施方案2
一、加強組織領導
以鎮黨委、鎮政府為主導,整合學校、派出所、城管中隊、交管所等部門力量,成立“安泰學校綜合治安管理辦公室”,全面落實學校交通安全及綜治管理。辦公室人員名單如下:
主任:
副主任:
成員:
二、強化宣傳教育
通過多種形式的宣傳教育,讓交通安全觀念在學生、家長心中扎根。
1、對學生的宣傳。派出所交通安全講座進校園,交警支隊安全圖片、宣傳片進課堂,學校通過國旗下講話、主題班會、微型德育課、板報櫥窗等形式開展交通安全知識宣教,讓學生了解交通安全知識和法規,懂得珍愛生命和遵守交通法規。
2、對家長的宣傳。學校開展“小手拉大手——共建交通平安行動”,通過學生來加強對家長的'交通法規、安全常識的宣傳。發放告家長書、召開家長會,以年級、班級為單位對家長宣傳。利用“家校通”網絡平臺,發送交通安全短信,用現代化手段宣傳,引導家長從子女安全和自身安全角度,理解和支持學校交通安全各項舉措,自覺遵守交通法規,服從相關管理,在全鎮營造良好的交通文明氛圍。
三、建立長效機制
著力建設學校交通安全管理的長效機制,采取各種切實有效的措施,全力保平安、促和諧。
1、學生上學、放學錯時分流
2、劃定各班級學生接送區域
按照班級,在學校北門外東西兩側,對接送小學生的家長及車輛劃片分區。中學生放學后,由學校行政值班人員和班主任引導學生,從校門外車棚指定位置穿越馬路西行,交通部門在相應位置增畫斑馬線。
3、加強接送學生車輛停放及校園周邊綜合治理
建立以派出所民警值崗和學校行政、教師、保安值班為主體的交通安全管理體系,對校門外車輛停放秩序進行管理,確保在上學、放學時段,集貿大道暢通以及師生、家長、行人的交通安全。派出所對校門外路段亂停亂放車輛進行整治,對違反相關規定的人員依法給予處罰。整治校門外流動攤點,學校教育學生不購買流動攤點上的食品、物品,城管中隊一經發現流動攤點即予以執法取締。學校對未滿12周歲學生騎車上學校外亂停亂放現象進行整治,統一將這類自行車停放在校門外東側人行道上。同時,交通部門在學校路段東、西兩側安裝減速帶。
4、加強對值班管理人員的培訓與考核
派出所安排民警,每天上學、放學高峰期在學校門口進行交通疏導,民警到崗到位情況由派出所進行檢查、考核。學校要對值班管理人員進行現場培訓,要掛牌上崗。學校校長室要每天檢查行政值班人員到崗到位情況,行政值班人員檢查、考核保安上崗、小學班主任值班和各班級家長秩序,與各班級常規風紀檢查評比掛鉤,作為班集體和班主任評比、考核的重要依據。
5、增拓分流路徑
對學校東門外巷道路面進行整修,增畫斑馬線。待東門外道路修建后,盡可能多地安排小學生從東門進出,加大分流力度,減輕學校北門交通壓力。
6、保持路面潔凈
學校門口路面保潔,人行道、自行車道由學校安排人員打掃,機動車道由環衛部門保潔,適當增加清掃次數。
學校交通安全工作實施方案3
一、指導思想
以維護學校師生身體健康、生命安全為核心,堅持“屬地管理、各負其責、協同配合、全面排查、集中整治、教育為先”的原則,堅決杜絕師生違反交通安全問題,嚴厲打擊各類涉校涉師涉生交通違法違規行為,嚴格保障師生交通安全,建立健全學校交通安全管理長效機制,有效預防教師駕車及學生、幼兒上下學交通事故的發生。
二、工作目標
通過專項整治,校園周邊交通安全設施更加完善,交通環境進一步改善,校車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責任進一步落實,學校的管理監督意識、學生及家長的安全乘車意識、教職員工安全駕駛意識得到進一步加強,管理規范,監管加強,教育不嚴、管理不善、思想麻痹、學生幼兒乘坐超員超速車、“黑車”接送學生幼兒、學校和有關部門教育監督管理不力等方面問題能得到重點、有效解決。
三、整治時間
從即日起至20xx年12月底。
四、工作重點
(一)加強交通安全教育。
學校印發教育部統一制作的 “致學生家長一封信”,摘錄交通事故警示教育案例,提醒家長提高安全意識和監護人責任意識,千萬不要讓孩子乘坐“黑車”、超員車、無牌車、改裝車、三輪車等不安全車輛上下學,特別提醒家長不得租車、包車或者固定拼車接送孩子上下學。同時,利用學校宣傳陣地,通過櫥窗、板報、專欄,以及校園廣播、有線電視等媒介,并以組織開展專題教育、手抄報競賽、演講比賽、講故事、觀看圖片展、警示教育片等形式,在學生、幼兒中大力開展交通安全知識普及教育和警示教育,讓學生了解什么車可以坐,什么車堅決不能坐。教育步行上下學學生遵守交通規則,不橫穿公路,不在公路上追逐打鬧,12周歲以下的學生兒童不得騎車上路等。各學校還要把交通安全知識作為課堂教學內容,經常開展交通安全教育。
(二)集中清理學校周邊道路交通安全設施缺失問題。
各直屬學校和各鎮(街道)教育管理中心負責,將學校(包括民辦幼兒園,教育培訓機構,各校、園點等)周邊公路上有必要設置但缺乏的交通安全設施,如警示標志、減速帶、人行橫道、安全隔離設欄、禁停禁行和限速標識、限速監控設施等交通安全設施情況進行全面清理,同時清理校園周邊非法營運、車輛亂停放等問題。通過徹底清理并梳理完善后,以直屬學校和鎮(街道)為單位,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將存在的問題書面報送當地鎮政府(街道辦)(同時抄送縣教育局備查),借本次全縣集中開展交通安全整治、打擊道路運輸非法經營專項行動的有利契機,將缺失的設施補充完善。與此同時,各學校要在校園門口做到“三到位”,即:交通安全宣傳橫幅懸掛到位,安全乘車警示牌(內容是:“珍愛生命,自覺遵守交通規則:不乘坐超載車、不乘坐非運營客車、不乘坐車況不良和違章駕駛車”)安裝到位,“學生安全乘車監督提醒崗”設置到位。
(三)開展學生上下學乘車安全情況排查。
各學校要迅速動員部署,發放《**學校幼兒園學生幼兒上下學乘車情況摸底調查問卷》(見附件),對接送本校(園)學生幼兒的所有非運營客車進行一次地毯式的專項普查,逐車逐生全面調查了解學生、幼兒上下學乘車情況,對排查出的問題,立即書面上報當地鎮政府(街道辦)(同時抄送縣教育局備查),力求及時整改到位。
(四)建立學生上下學期間校門口安全管理制度。
各學校要嚴格按照縣教育局的統一要求,落實學生上下學集中進出校門時領導帶班、教師值守、保安執勤制度,必要時要主動聯系當地公安交警(城區外學校還可聯系當地派出所)現場維護交通秩序,確保學生上下學校門口交通安全工作規范、有序。
(五)建立學生接送車輛巡查制度。
各學校要主動聯系當地政府或相關部門,重點在學生上下學特別是周末和節假日放假時對,接送學生幼兒的“黑車”開展嚴厲打擊,聯合整治非客運車輛接送學生行為。建立教師、家長和群眾聯合監督員隊伍,不定期組織巡回檢查,開展勸導工作。同時,宣傳發動廣大群眾和學生家長,發現學生乘車違規行為,隨時向當地政府和交通、公安交警舉報。
(六)嚴格校車安全管理。
依法擁有校車的學校,要嚴格執行國務院《校車安全管理條例》,省政府《**省〈校車安全管理條例〉實施辦法,縣教育局、公安局、交通局、安監局和質監局《關于加強**校車安全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教發〔20xx〕65號),以及縣教育局、公安局、交通局和安監局《**校車安全管理使用實施細則》(**教發〔20xx〕65號)等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要求,建立健全校車管理制度,嚴格落實安全管理責任,全力確保校車規范使用、安全運行。要堅決杜絕學校自備或租用非客運車輛(含學校自備交通車)接送學生、幼兒行為,堅決禁止學校組織或默許學生和幼兒乘坐非運營客車和各種超載車輛。
(七)嚴格校園行車停車安全管理。
要嚴格執行省教育廳關于教師私家車進出或停放校園的規定,即:校園面積小(生均面積不達標的),嚴禁教師車輛進入校園;校園面積較大(生均面積達標且有富余的),可以設校園停車場(位),但要劃定專用區域(不占用學生主要生活、活動場地,不占用消防安全通道)供教職工停車。同時,學校要盡量設置汽車專用通道,如不能開設專用教職工私家車出入通道的,要與學生出入時間嚴格分開或錯峰出入,確保師生安全和有足夠的通行和運動空間。按照省教育廳的上述規定,鑒于當前我縣學校普遍存在校園場地擁擠等實際問題,原則上我縣校園內一律不得停放機動車輛(含電動車輛),符合省教育廳規定有條件允許教師私家車進出校園和臨時停放車輛的學校,可通過召開職工會表決的辦法,決定校園內是否停車及停車管理的有關辦法。未經允許,任何車輛不準駛入校園;經允許進入校園和在進出校園的道路上行駛的'機動車必須遵守交通規則和校園行車規定,不準在校園內鳴笛,不準在非機動車道上行駛,行車時速不得超過20km并須小心避讓行人;允許進入校園的.機動車必須停放在指定位置;嚴禁無照駕駛,嚴禁酒后駕車,嚴禁在校園內學習駕駛技術,嚴禁將校園道路和場地用作訓練場所;校園場所和設施嚴禁對外出租或臨時借用、租用給社會組織、企業、培訓機構和個人等使用。校園內有在建項目并需使用車輛的,原則上不得穿行校園,另外開辟專用通道;確需通過校園的,須設置專用通道,與師生生活學習環境嚴格隔離;既無法開辟專用通道,又不能設置隔離專用通道的,都必須在師生活動間隙期間通行,不得鳴笛,不得污染環境,時速不得超過20km;施工期間,學校須向施工方作出嚴格的交通安全要求,同時加強師生交通安全教育管理,嚴防工程車輛在校園發生交通事故。
(八)切實加強教職員工交通安全教育。
各學校要以血的教訓,教育教職員工駕車要做到謹慎駕駛,遵守交通規則,嚴禁教職員工酒后駕車、違章駕駛和疲勞駕車,確保交通安全。教職員工外出乘車,也要選擇安全、正規的交通工具,不得乘坐無牌無照、無資質營運和超載違章等車輛。教職員工的自備車輛,一律不得作為運營(包括臨時性搭載客人收費)使用,最好不作拼車使用(更不得拼車收費)。
(九)加強學校用車安全管理。
學校有自備車輛的,要健全用車管理制度,落實安全管理責任,不得用于接送學生、幼兒或非工作使用。借宿制學校集中放假時,不得以學校名義組織學生集體乘車,更不得聯系非客運車輛接送學生。師生集體外出確需車輛接送時,凡以學校名義租車的,必須使用有資質的客運車輛,人數較大的集體外出須制定安全預案,落實隨車安全管理教師。
(十)加大責任追究力度。
對學生交通安全管理不重視,存在職責不明確、教育不到位、管理不嚴格、措施不得力、檔案不健全;校門口學生上下學交通秩序混亂,無人監管或監管不力;學生乘坐“黑車”、超員超載車接送學生而不教育、不報告的,以及組織開展本次專項行動不力、未取得明顯成效的,要對相關學校予以通報,取消學校及個人當年安全管理評優、評先資格;發生安全責任事故的,按照有關法規從嚴查處。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高度重視。各學校要高度重視此次專項整治工作,做到“五個一”,即:召開一次專題研究會,認真研究部署專項整治工作;召開一次有關責任落實會,細化工作要求和整改措施;召開一次全體學生教育大會,進行交通安全專題教育;印發一封致家長公開信,明確學生、幼兒安全乘車有關要求;開展一次學生安全乘車情況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改活動,做到全面徹底、不留死角、規范到位、及時上報、有效處置。
(二)迅速行動,抓好落實。認真吸取各地涉校涉生重大交通事故血的教訓,按照要求,制定具體工作措施,認真排查整改,確保本次專項工作取得實效。
(三)建立長效管理機制。各校(園)長要認真調查研究,科學研判,查找問題根源,從源頭上徹底治理違規接送學生和教師違法違規問題。對相關責任人要進一步明確職責,建立各環節有效的監管措施和長效機制,確保中小學幼兒學生上下學乘車、教職員工駕駛車輛安全。
為了確保本次專項工作落到實處,縣教育局將對各鎮(街道)、各學校組織開展工作情況進行檢查,并聯合公安交警、交通運輸、安監等部門開展專項督查,對檢查和督查結果隨時進行通報,納入年終目標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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