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的朝圣》讀后感
讀完一本書以后,大家一定都收獲不少,此時需要認真思考讀后感如何寫了哦。那么你真的懂得怎么寫讀后感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一個人的朝圣》讀后感,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一個人的朝圣》讀后感1
來到松原已經有半年了,書買了很多。但是卻沒有一本讀完。這本《一個人的朝圣》是唯一一本一鼓作氣讀完的書。不知道是現下的書的品質參差不齊還是我的欣賞水平不斷提高。總之,入眼的書越來越少。
起初,沒有太多的感覺,甚至剛讀開頭的時候,因為過于平淡,幾次都想放棄。可是,這本書,無關愛情,無關金錢權勢的勾心斗角,是一個人孤獨心靈的朝圣,也是描寫信仰、信念、真誠、堅持等人類高貴而稀有品格的一本書。
大致的內容講,一個再平常不過的凡人,因為二十多年前的老同事的一封信而決定通過徒步去幫助寫信的人治療癌癥的故事。他告訴老朋友,一定要等著他,等他徒步縱貫英格蘭去看望她。這看似非常荒唐,可是,卻異常的真實。通過在縱貫英格蘭國土的旅程,途中有形形色色的人,一部部具有個性的畫卷展現于眼前。書中沒有太多華麗的語言,也沒有深邃的思想,就是描述在路上的感覺。
回想我以前的旅行,無論是無聊之極的跟團走,還是自助行,每一次,我都做了充分的準備。著裝、裝備、鈔票、藥物,不可或缺。然而這個老人的旅行什么都沒有準備,在接到信的時候,他百感交集,寫了一封回信要投遞到郵局。可是就在投信的路上,他覺得他應該為老朋友再做些什么。所以,就什么都沒有準備,踏上了征程。只穿了一雙帆船鞋。我后來去了百度,了解何為“帆船鞋” ,就是一種休閑鞋,不能登山,也沒有旅游鞋的舒適。在英國人的眼里,它是絕對不能完成長途旅行的一種便鞋。可是,這個老人憑著信念,身上沒有信用卡,沒有現金,甚至沒有換洗的衣服,僅僅穿著這么一雙簡陋的“帆船鞋”走遍了英格蘭國土。翻山越嶺,風餐露宿,漫漫長路都是依靠信念支持下去的。
似乎記得有一句話:旅行,當你決定要出發時,旅行中最困難的部分已經結束。
是啊,有準備的旅行固然好,可是,隨心而至是另一種瀟灑。
作者當然知道,僅僅靠朋友的徒步旅行,是無法治愈老友的癌癥的。但是,面對絕癥,面對自己的良心,很多時候,我們是無能為力的,因為人的力量實在渺小。可是,做點什么總好過等待又或者對命運的抱怨。我知道信念不是無可戰勝的,但是,我們總要嘗試一下,為了自己擁有一個無悔的人生。
而且,在這次一個人的朝圣中,也是對過往人生的一種思考,對生命的一種體驗。生活中有太多的'舒適安逸讓我們沉迷,勇于脫離安逸,回歸自然是需要勇氣的。
當老人走到再也走不下去的時候,他面臨崩潰,走錯路,甚至走了大段的回頭路,在距離終點很近的地方,他想到要放棄,當他給愛人打了電話時,他哭了,他說他想回家。愛人鼓勵他走完這一段路。掛上電話,愛人的心一直懸著,她一刻也睡不著覺,她擔心他能否堅持。可是她更擔心,如果這時候接老人回來,以后老人會后悔的。后悔再堅持一會兒,就達成了心愿。
生命當中有很多旁人不能理解的堅持,看似是固執、偏執,甚至毫無意義。但在當事人的眼中,那高于一切。所以,學會理解,學會寬容,我們的生活會幸福多一點的。
最后,我要提到的是,這段日子,心靈恢復了平靜。慢慢的,我接受所有的現況,并享受于此。
重新回到了能夠讀書的時光,真的很好!
《一個人的朝圣》讀后感2
每個人的人生中,總有那么一次改變,或大或小,這改變的過程或快或慢。這改變不知不覺就扭轉了人生的軌跡。哈羅德,一位內斂的、與自己的妻子有著幾十年隔閡的平凡老人,因為一封得了癌癥的老朋友的信,他毅然決定步行去老朋友所在的城市,而且固執地認為這樣徒步橫穿英格蘭,定能挽救老朋友的生命。于是,扭轉哈羅德人生的一段旅程,就這樣開始了……
徒步由英格蘭的南端,跨越至英格蘭北端的貝里克郡,這可是一件破天荒的新鮮事,所以必有一天會被他人所知曉,所宣揚,并引來眾多的支持者。于是,哈羅德的整個行程可以分為兩個部分,一部分是他被英格蘭民眾知曉前,一部分是他被英格蘭民眾知曉后。
在旅程的第一個階段,哈羅德還是很內斂的,他十分害怕成為眾人的焦點。正如作者所寫:“從小,他就習慣像影子樣悄聲無息的生活,他內向有些自卑,但又十分有禮貌。”這一階段,他在一路上遇見了形形色色的人,有給予哈羅德信念與希望,激發他徒步旅行念頭的加油站女孩;有當哈羅德這棵樹在狂風中搖擺時,幫他穩住根基、增強信心的灰衣女士、商人等;有表面衣著光鮮、舉止端莊,但內心卻背著不為人知的沉重包袱,每天還要裝出正常的樣子來顯示自己的出身的紳士;還有那位表面粗魯實際溫柔善良,十分佩服也由衷贊賞哈羅德的外科醫生……
哈羅德的這段旅程,不僅僅是一段普通的旅程,而是一段彌補他的過錯,消除他與妻子隔閡的旅程,是一段心靈的歷程,是自我發現的過程。在這段旅程中,他回憶自己、兒子、妻子、父親、母親與老朋友奎妮的過去,悟出人生、愛、信念、日常與萬物的真諦。他遇上各種各樣的人,聆聽、感受、求助、訴說,在與每個人的相處里,在每個人的經歷與故事里,懂得、感受、領悟。他在這一段旅程中,既可以與遇見的.各種人交談,也可以有自己獨處的時光,他自由自在,回憶過往,領悟人生。
第二個階段,他的故事被全國上下所知曉,他成了“名人”,各種追隨者、仰慕者一擁而上。這使他失去了自由。他在這個階段遇見的人,再也沒有以前遇見的人那么簡單而樸實。雖然以前遇見的人有反對他的、嘲諷他的,但是人們心中并無虛偽與欺騙。哈羅德徒步旅行的消息一傳出,各大媒體紛紛爭相報道,在奎妮所在的醫院豎起歡迎的牌子。后來哈羅德發現自己已經違背了開始時自己心中的所想,所以他逃離了群眾,再次一人前行。
哈羅德并不是一直堅定不移,他曾多次動搖,認為自己這個念頭是荒謬的,然而每次都會有人為他撐住信念,他自己也努力爬起來,去實現這個夢想。這一路上,哈羅德的妻子在背后一直默默地支持與關心哈羅德,他們的鄰居一直幫助著他們。
合上書本,朝圣路上的人情世故、冷暖關愛,一幕幕浮現于我的眼前。最令我感動的不是哈羅德一路上的默默堅持,而是個個陌生人與哈羅德的相處。原來,人與人之間并不是那么冷漠,那么生疏。這一次旅程,讓哈羅德重新審視人生,感悟人生,更好地與他愛的人、愛他的人生活下去。
《一個人的朝圣》讀后感3
多年前,讀了英國女作家蕾秋。喬伊斯的小說處女作《一個人的朝圣》。書中,作者以女性特有的視角和洞察,用優雅、細膩的筆觸為我們呈現出一個栩栩如生、感人落淚、又耐人尋味的“朝圣之旅”。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個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退休老人哈羅德,在日復一日看似平靜的生活中,他突然收到曾經的同事寄來的信,得知對方患了癌癥。
寫好回信,在寄出的路上,哈羅德一直猶豫這樣的回復是否恰當,他經過一個又一個郵筒,越走越遠,最終堅定了要徒步去見那位患病同事,當面鼓勵她要堅強活下去。于是,87天,627英里,哈羅德不顧老朽的身軀,不顧周遭的嘲笑,心中只有一個信念:只要他走,老同事就會活下去。
在這條橫跨蘇格蘭的路上,一段段的回憶、常常的頭腦放空和偶爾的思考讓哈羅德因此也收獲了自己的人生救贖。喜歡《一個人的朝圣》,最主要是這本書的療愈性和救贖力。人無完人,很多人的性格受原生家庭的.影響而出現缺陷,而大多數的人終其一生也無緣走出宿命。主人公哈羅德是幸運的,一封信給了他逃離冰冷家庭的勇氣,和改變命運的機會。哈羅德的不幸童年形成了他性格中的冷漠、膽怯和懦弱。結婚生子后,他不擅于與兒子溝通,更不會表達自己的愛,造成父子隔閡頗深,兒子最終抑郁自殺。二十多年來,他自責,不敢回憶。之前恩愛的妻子因兒子的離世對他心有怨恨,一直保持著距離。哈羅德看似平靜的生活之下,滿是壓抑與痛苦。
值得慶幸的是,在這場漫長的徒步中,在身邊人與事的啟發下,哈羅德開始重新審視自己,整理人生的過往,對愛有了全新的領悟。這既拯救了哈羅德自己,也挽回了他的愛情。
喜歡這本書的另一個原因是它的選題和寫作形式。
小說主人公不是什么英雄,只是一個平凡的退休老人,他甚至都沒擁有過人生高光時刻,就像我們身邊很多熟悉的老人一樣。讓人拿起書,讀著、讀著就拉近了和主人公的距離,并好奇在他平靜的生活之下,到底有著怎樣的人生秘密。
故事從老人的離家出走開始寫起,隨著老人步履蹣跚地朝前邁著每一步,我們的心也時刻揪著。他會不會昏倒在路上?他的腳已經磨出了多少個水泡?他下一站睡在哪里?他的身體還堅持得下去嗎?
作者在旅程的主線上,時而描述老人與自然的默契交流,時而揭發社會百態的存在,但同時也一直在強調著另一條回憶的主線,盡管都是片段的、看似凌亂的,但隨著老人距離目的地越來越近,這條回憶構成的靈魂的洗禮也接近了終點。
喜歡這本書還有一個原因,那就是它的文字太美麗啦。
盡管看的是中文譯本,但仍然可以領略到作品字里行間的細膩、樸實和清新,我想這也有譯者黃妙瑜老師的功勞。
盡管時不時穿插進回憶和思考,但這本書畢竟是在描述一個人、一趟六百多英里的徒步之行,內容難免落入無趣。但作者卻通過對文字巧妙的拿捏,讓讀者不但不感覺枯燥,甚至會有一種一氣呵成的快感。
《一個人的朝圣》中,哈羅德通過一場徒步之旅完成了自我救贖,開始迎接人生嶄新的篇章。
而這本書同時也為讀者打開了一扇門,幫助我們重新面對自己,面對人生。
《一個人的朝圣》讀后感4
我一直喜歡徒步,喜歡行走。乍看《一個人的朝圣》書名,以為是關于遠行與信仰的。翻開看,是講述一個老頭兒由寄信引發了徒步行走到英國另一端去看望癌癥晚期舊友的故事。而隱于此表面情節背后,是老頭哈羅德對自己一生的回思。以及在一個信念的支持下他徒步行走87天,途行627公里過程中發生的故事。而這個信念,是他相信只要自己真的可以堅持徒步穿越整個英國,出現到好友的身邊,她的癌癥就會痊愈,就會活著。最終,他真的做到了,而故事的結局溫情而感人。
徒步行走的哈羅德此時已經年邁,在途行的過程中經歷了種種磨難。他回憶了自己過往的生活,在其幼年時就離家出走的'母親,酗酒的父親,與兒子戴維深深的隔閡和戴維的自殺,與妻子莫琳深深的隔閡,導致后來的分居。
這些回憶都深深的折磨著哈羅德,或許他的出行,某一種程度上是潛意識想逃離這一切。在遇上了行行色色的路人,聽他們講述各自不同的故事。哈羅德發現,其實每個人都有自己幸或不幸的劇情,但究竟能擁有怎樣的生活,得看自己如何演繹。他在行走中放下了對舊事的心結,重新喚醒了內心深處對妻子深深的愛。而當妻子驅車前來希望他回家時,她看到了這個男人的改變:“他當然沒有長高長胖,但看著這個滿面風霜的男人,黑色牛皮一樣的皮膚、卷曲的頭發,她突然覺得自己像張白紙一樣平平無奇,不堪一擊。是他那種生命力使她顫抖,好像他終于成了早該成為的男人。”
看到這里,我閉上眼想象哈羅德臉上煥發的光彩,莫琳眼中悲喜交加的神情。
是什么讓他改變?我變成哈羅德的隨行者,跟著他的腳步,感受路面的崎嶇;隨著他的目光,辯識草叢間各式植物;和他一起聽路過的人們談笑的聲音;然后,我傾聽哈羅德內心的聲音。
我好像找到了答案。一個人的朝圣,與其說走在路上,不如說這是一場心和靈魂的行走。跳出平凡庸俗的生活,在行走中找到自己的存在。用自己的視角去看這個世界,用自己的感受去體驗所發生的一切。勇敢面對內心,面對曾經不愿意觸碰的心結,將它打開,釋放。
原來,行走是為了找回自己。哈羅德最初并不這么想,他只是突然間冒出這樣的念頭,決定馬上行動,不借助其他交通工具,徒步走到好朋友面前,他覺得只要他做到了,好朋友奎妮也一定能夠做到。他就這樣堅定信念,始終在內心中深深相信,最終來到奎妮的病床前。
奎妮并沒有因為哈羅德的到來而痊愈,但她在等待的過程中,瘦弱的身體里似是被注入了強大的力量,讓她也執著地等待,最后安然地離去。哈羅德也與妻子最終偕行,如初遇般,相視而笑。
我想,在我們一生中,或許都已有了一個固定模式的劇本,每天按部就班地上演。久而久之,我們便自然而然地覺得這一切都理所應當。可能會忘了自己曾有過的夢想,不記得多久沒有和自己對話,現在的活法是自己真正想要的嗎?
我想,我們偶爾也需要“出走”一次,去尋找真正的自己。去追尋內心的聲音,嘗試一次為信念而執著行走。
一本好的小說,能夠吸引讀者閱讀的欲望,能夠引起讀者的深思,能夠讓人期待不同的生活,產生與以往不同的想法。《一個人的朝圣》便是這樣的一本書。
《一個人的朝圣》讀后感5
寒假在家翻了翻家里的書柜,找到了這本《一個人的朝圣》,之前在kindle上看到了許多推薦,我對他的感覺好像就像是我們聽說的虔誠的教徒在禱告這樣的印象,但當我打開這本書,卻不是我認為的那樣。
這本書的作者是蕾秋·喬伊斯(Rachel Joyce),英國資深劇作家。寫了二十年的廣播劇本,也曾活躍于舞臺劇界,拿過無數劇本獎。《一個人的朝圣》是她的處女作,已暢銷三四十個國家,入圍2012年“布克獎”。
作為一名作家的處女作,就榮獲布克獎,真的是對一名作家最好的鼓勵。
布克獎被認為是當代英語小說界的最高獎項,也是世界文壇上影響最大的文學大獎之一。從1969年開始頒發,每年頒發一次。最初只有英國、愛爾蘭,以及英聯邦國家的英文原創作家有資格入圍參評,2014年起,全世界所有用英語寫作的作家都可以參評布克獎。榮獲布克獎幾乎已經成為"最好看的英文小說"代名詞,是廣受世界矚目和討論的小說獎。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位在釀酒廠干了四十年銷售代表的六十歲退休老人,名叫哈羅德·弗萊,他這一生沒有升遷,既無朋友,也無敵人,生活平靜,與妻子的關系也漸行漸遠,日復一日。一天他收到一封告別信,來自患了癌癥二十年未見的老友奎妮。在哈羅德年輕時,是奎妮幫了他,因此他一直記得這件事,震驚、悲痛之下,哈羅德寫了回信,在寄信的路上,他由奎妮想到了自己的人生,自己已經60多歲了,但是自己的生活過得是一團亂麻,經過了一個又一個郵筒,越走越遠,他想著,走下去,我總能到達終點,最后,他從英國最西南一路走到了最東北,橫跨整個英格蘭。這六百多英里的.旅程也是他穿越時光隧道的另一場旅行。87天,627英里,只憑一個信念:只要他走,奎妮就會活下去。之歌信念使他堅持了下來,并且在一路上他找到了自己人生的意義,超越了自己。在別人不理解的時候,如何堅持自己的意見。
這本書承認人的脆弱與不堪,但卻依然有著感動人心的救贖的力量存在,而不說我們應該怎樣克服自己的弱點、逃避自己的局限,不用所謂的“勇敢”、“光明”、“討人喜歡”的一面來武裝自己,壓抑下不安來博得他人的認可、關注與崇拜。弱點也可以帶來光明,陰影也并沒有那么不堪。就像我們這些平凡的人一樣,并沒有什么非凡的成就,只是如塵埃一樣,低落到地里。我們中也許有人為了生活,獲得很卑微,很可憐,但是人一生中總要有一個點事可以釋放自己的光芒的。也許只是一封信、一個決定、不再逃避以及路上的堅持,就有了一場救贖和這個感人的故事。這樣的故事是我們感動,有時候會懷疑自己,人的一生應該怎樣度過,哪什么才是有意義的人生,大多數人說的就一定對嗎?烏合之眾這個詞是有一定的來源的。那么對于我們平凡的人來說,追求人生,追求優秀,追尋人生的意義。感受愛與快樂,溫暖我們的人生。
《一個人的朝圣》讀后感6
有的書,讀了一遍兩遍,時間長了可能還是會忘。但是偶爾翻看自己寫的讀后感,當時看書時的感受便再一次涌現。
1、一個人的原生家庭,父母對我們的態度,我們當時的想法對我們長大之后有深遠影響,以及還有對下一代的影響。
小時候,哈羅德感覺父母都不要他,不愛他。他的母親在他十六歲生日離開了他,父親給了一件大衣他讓他離開家。他從未感受到被愛,更不知道怎么去愛他人。這些父母沒有教他,也沒有給予他。他覺得沒有人在乎他,所以做什么事情都是默默的,不想引起任何一個人的注意。
因為小時候的影響,后身為人父的他也不知道怎么去愛他的兒子戴維,我同情哈羅德的童年以及他與兒子戴維的記憶。記憶永久存在,只是我們銘記與否。痛苦的記憶若不被療愈,將帶來更大的痛苦。因為這一點,我也在想,如何勇敢的從小時候的思維模式中解套出來?這真是當下值得去做的事。
2、感受自然。
在繁忙嘈雜的城市里,為經濟發展,太多地方建房修路,想要隨時找到一個自然且寂靜的地方并不容易。哈羅德上路之后,漸漸遠離城市,邊走邊欣賞沿途風景,日出日落、高山流水、樹木花草、蟲鳴鳥叫,這些自然的事物讓他的身心備感放松。
我們須根據自己的身心情況,不定時的從工作中、鐵公交上、人來人往間疏離出來,找到一個可以接近自然的地方。我一直記得有一天,我獨自坐在公園的椅子上,耳邊傳來孩子們奔跑嬉戲的聲音,不斷地奔跑足夠讓他們快樂很久,笑聲不斷。那時聽到一句歌詞“只是趁現在,忘了未來”也不知道是什么歌名,卻在當時讓我歡樂不已。
順著風吹來的方向,我望向旁邊的那棵大樹,看到各種大小不同、顏色不一的樹葉從樹上慢慢飄落下來,記不清是第十幾片葉子飄落時,我聽到風與葉的`對白。我不知道孩子的嬉笑聲和奔跑的腳步聲去哪兒了,還有那首不知名的歌是不是在耳邊唱著,只是用心感受風葉細語。
這讓我想起《小王子》里狐貍說的“人唯有用心靈才能看得真,重要的事情是用眼睛看不見的”。
那一刻沒有時間,沒有過去也無未來,只是感受著當下,感覺其他全部都不重要了。我想那就是芭芭拉安吉麗思在《活在當下》中提到的“真實剎那”,多感受自然,多擁有一些【真實剎那】。
3、不在人群中尋找自己,不遺失自己。
書中哈羅德的行走被很多人知道,越來越多的朝圣者們紛紛跟隨哈羅德一起走路,卻也因此問題變得越來越多。他們在走的路線、住的地方、吃的食物和宗教信仰上出現很多分歧,而原先每天能走七八英里路的他,那段時間一天兩三英里都沒走到。他困惑迷茫,不知該不該獨自離開。
最后當人群離開,他也把“丟掉的自己”找了回來。人最容易在人群中迷失自己。如何做到不在人群中迷失自己,我想還是勿忘初心,跟隨自己內心的聲音,去行動。
《一個人的朝圣》讀后感7
今天我要向大家分享一個書中我最喜歡的人物,他是——哈羅德。首先我提出一個疑問,大家在生活中是否遇見過朝圣者?他們或歸屬宗教,或贖罪療生,但他們始終不動搖的便是心中堅定的信念——認準一個方向,一直一直堅定不移地走下去。
哈羅德,他是名為《一個人的朝圣》的外國名著中的主人公。初讀覺平平無奇,再讀亦是意味深長,復讀更是感動不已。在我看來,哈羅德是一個不可理喻老頭。他,是一個高齡老頭,退休了在自家庭院種種菜,拔拔草。就是這么一個出門走幾步都稍帶喘氣的老頭,卻只為一個突如其來的念頭,沒有任何半點預兆即刻宣布:他要走路,從南德文郡一路走到貝里克郡。他什么也沒有準備,就這樣唐突的出發了。他,腳踩著一雙破舊的航海鞋,身穿著一件簡單不過的襯衫,手里揣著一個塑料袋,里面裝著換洗的衣服、一小罐洗衣粉以及路上順帶購買的手信。他就這樣,穿過過森林幽徑,穿過狹窄國道,穿過人流,走過一座座橋,走過一條條陌生的街道,他乘著晨曦與月色,他伴著清風與微雨,他懷揣著一顆堅定的心,一直走,一直往前走,只為去看望她。
所以我十分的好奇,到底是什么使哈羅德突發其想?噢,是那封那自星期二下午的信改變了他的命運。信載:他的故友奎妮,很不幸她得了癌癥,已經是晚期了,她這是要向哈羅德告永別。起初,哈羅德只是想著回一封信就可以了,但是每當他走到一個郵筒面前,他的腿便不知不完繼續往前所走,因為他認為,單憑一封信是僅僅不夠,他覺得不能僅僅只是回個信那么簡單。直到他一直走到距離家已經幾里開外的一個加油站,有個加油站女孩告訴他,信念可以戰勝一切,她的姨媽也是如此。于是哈羅德便在信中告訴奎妮,讓她等他,讓她有堅持活下去的.信念,他會走到她所處的療養院看望她。我想,這是一個多么偉大而充滿善意的舉止。書中寫道:他一共用了87天,一共徒步行走627里的路程成功抵達。顯而易見,這樣做并不能改變故友的逝去,但他讓她堅持下來,后來在他來看望她離開后的第二天,奎妮嘴角帶著笑意離開人世。
其實,我總以為有什么不可告知的羅曼史,但哈羅德的緣由即是如此的簡單,他倆是在釀酒廠的同事兼朋友,他覺得很有必要去做這件事!所以我十分欽佩他。
實際上哈羅德在路上有著無數次想要放棄的念頭,他會問自己“這么做真的有用嗎",即使他身心疲憊,即使他的腿腫得走不動了,即使他被他人所不認可,所嘲笑,即使他快要被自己愚蠢的念頭所擊敗,但是每一次他都選擇堅持下來了。一路上他遇到形形色色的人,并向他們講述著自己那個不可理喻的信念。其中,我最喜歡他說的一句話:好像重復講的次數多了,我便真的可以實現。是啊,人的一生總是充滿不同的變數,倘若連想要實現的愿望都無法說出口,又有什么咨格去實現。哈羅德,他是一個朝圣者。他的事時常激勵著我 即便是遇到什么挫折,也要克服萬千阻礙,去打敗去戰勝它,愿每人心中都有一個堅定的信念,乘風破浪,披荊斬棘,去靠近它,去實現它。
我的發言完畢,謝謝大家。
《一個人的朝圣》讀后感8
主人公哈羅德因為兒子得了抑郁癥自殺而亡自責,喝醉后將自己公司老板重要的東西打碎,然而這一切都被自己的同事奎妮看在眼里,替哈羅德承擔了一切,而奎妮自己也因此被解雇了,之后奎妮和哈羅德就再無見面。
而因為兒子的事情,妻子莫林也因為傷心一直認為是哈羅德從來不關心兒子導致的,所以自這件事后,就一直和哈羅德分居,形同路人。
哈羅德的旅行就開始于奎妮給他寄來的一封信,信中說奎妮得了癌癥,剩下的時日不多了,非常想念他們的一切。這讓哈羅德回想起了之前的種種,決心要徒步走到奎妮身邊去,一開始這段旅途不被人看好,覺得是件根本不可能做到的事情,而時間長了,因為哈羅德見到的人越來越多,經歷的事情也越來越多,其中也有很多幫助過哈羅德的人,這讓哈羅德對這對旅途越來越有沖勁,最終,哈羅德經過87天,行走了627里,走到了奎妮身邊,雖然走到了之后奎妮也離世了,但哈羅德看到了她最后一眼,奎妮也因此多活了一段時間。
而哈羅德這次的徒步行走,被媒體曝光之后,覺得更像是一次朝圣,受到了很多人的崇拜和尊敬,也讓哈羅德和妻子莫林重歸于好……
突然想來一場說走就走的旅行,哪怕是沒有任何意義的,只要追求自己內心就好,像主人公哈羅德一樣……
一個人的朝圣更像是對于自己人生的救贖,一生中,難免會有一些讓人失望,不知所措或無法彌補的事情,但人非圣賢,孰能無過,知錯能改或者能在行走中找到自己的失誤彌補自己的不足,是一件多么讓人欽佩的事情,而所有的一切他做到了,我想這就是作者想給我們呈現的:名利本非那么重要,只要忠于自己,忠于信念,即使不是什么偉大的事情,也愿意為之奮斗,更何況,哈羅德眼中的平凡之旅本身就不平凡。
我想,萬事開頭難,做出這個決定難,開始這個旅行難,完成整個旅行更難,所以,朝圣的`意義就在于,一個看似不可能的事情,別人不一定做得到,讀后感但你做到了,就是對自己做好的交代,也許中途會有阻礙,不管是外力,還是來自自己內心的掙扎,只要我們都挺過去了,那就是一件偉大的事情,我想,我們自己缺少的,就是一個決定,一個信念,一個開始以及一個完完整的結局。
決定不分大小,只要是我們認為正確的,積極的,我想,我們可以;信念是讓我們生活更有意義的精神支柱,我們每個人都必須要有,我想,我們可以;開始起于一點一滴,任何事情的開始都是一個不錯的決定,只要忠于內心,我想,我們可以;結局不論好壞,沒有對錯,只要是向上的,即使失敗了,我們只忠于過程,我想,我們可以。
沒有人生來完美,追求完美的人也注定是失敗的,所以我認為每個人都缺少一次忠于自己的旅行,這個旅行,可以是自己內心之中一個小確幸,也可以是一個偉大的計劃,但這不是一次比賽,不爭輸贏,我們可能都開始于此時此刻,不論先后,只要路上有你,終點有你的名字,就是屬于自己的朝圣。
《一個人的朝圣》讀后感9
在一片碧綠的草原上,牛羊正咀嚼著青草,一條連接著金絲布里奇與貝里克的一條公路像一根白色的線,穿過這匹綠布。一位年過花甲的老人正拄著一根拐棍,行走在這條公路上。他就是哈羅德·弗萊。此刻,他正走著,走著,走向那遙遠的地平線……
雖然這是我前段時間讀的——《一個人的朝圣》。盡管已經過去了很長時間,但我卻仍記憶猶新。
這本書講述了主人公哈羅德徒步走過627英里去看望身患癌癥的老友奎妮。二十年前哈羅德的兒子戴維自殺,哈羅德酗酒后,跑到工廠把老板最喜愛的玻璃玩偶給砸了。在得知情況后,杰妮默默地替哈羅德背黑鍋,離開了工廠。在收到來自身患絕癥的奎妮的信之后,哈羅德同一個加油站女孩談論了關于信仰的問題,萌生了徒步走去看奎妮的想法。于是,一個千里跋涉的故事開始了。
合上書,一個大大的問號爬上我的心頭。哈羅德不是想去看奎妮嗎?按常理考慮,癌癥病人剩下的日子不多了,應該盡早去看望的啊!而哈羅德卻花了87天從627英里外徒步走來,最后僅僅只是匆匆見了奎妮一面,奎妮就離世了。這又是為什么呢?
風,用它輕捷柔軟的手指,撥開了書頁,一串加油站女孩說的話映入我的眼簾——“我并不是說,要信教什么的。我的意思是,去接受一些你不了解的東西,去爭取,去相信自己可以改變一些事情。”看到這里,我心里那個大大的問號正在舒展,變成一個大大的嘆號。是啊,去爭取,去相信自己可以改變一些事情,這就是每個人心中應有的信仰!哈羅德相信,只要自己走,奎妮就會等他,延長她的生命,改變她的命運,使奎妮多活幾個星期。
每一個星期,哈羅德總會打電話給療養院,只為傳達一個信息:請讓奎妮等我,哈羅德,我正在走去的路上!而每天,奎妮總是躺在床上,看著南方的天空,心里始終相信:哈羅德一定會過來看我的',我等著他。正是這份信仰的力量,使奎妮堅守著,更好地活著,也讓哈羅德堅持著走來,讓他倆相見。
盡管只見了奎妮最后一面,但是他,哈羅德的好好活下去,珍惜與自己的妻子莫琳所剩無幾的時光的信仰從此卻在他的心底扎根,逐漸成熟,充實了他的生活,揮之不去。這次徒步的朝圣之旅對于哈羅德來說,改變了他與他的妻子的生活,是一次靈魂的洗禮,雖然它是發生在垂暮之年。哈羅德通過這次旅行,更加深刻地意識到,生命是如此的短暫,生命是多么的寶貴,妻子默默地在背后照料他的生活起居,自己應該停下來,好好陪伴她安度晚年。
如果當初,哈羅德沒有走路看奎妮,而是坐車,那么奎妮不會多活幾個星期,更不會有我們現在看到的如此繽紛多彩的故事。只是,生活沒有如果。但是如果擁有信仰,就可以把一切如果變成現實,不再是人們幻想的東西,正如陳奕迅的那首歌《相信自己無極限》——“我相信我做好自己,我相信我就是奇跡,我相信我心底,會有更大的天地,要相信自己無限極。”就讓信仰在我們的心底播種,扎根,成長,最后收獲幸福的果實吧!
《一個人的朝圣》讀后感10
20xx年5月,特別感謝劉老師的推薦,讓我遇見了英國作家蕾秋.喬瑞斯的《一個人的朝圣》。懷著對四月的愧疚之情,我決定早早地讀完五月的書,于是在月初早早地買來了這本書,用了不到一個星期的時間讀完,在剩下的20多天里我還忘不掉這本書對我的震撼。讀著哈羅德就像讀著我們自己,那些彷徨后的咬牙堅持,失落時的自我否定,無助時的痛苦掙扎,人群中的孤獨,喧囂中的渴望寧靜,骨子里的不甘平庸……這所有的場景中的哈羅德多像是浸在生活中每個普通人。讀到哈羅德在回憶和妻子和孩子關系時的無助時,我多想擁抱一下這個孤獨的老人,就像想擁抱自己一樣。
這是一個沒有跌宕起伏的情節的故事,由一封好友的來信引發哈羅德決定徒步去看望好友奎妮,在哈羅德的整個行程中,遇見過許多形形色色的人,看到人生百態,回憶痛苦掙扎在親密關系中的自己,整個前半生的痛苦無助在路上得到釋放,哈羅德與妻子多年來疏離的關系也在行程中得到緩和修復,最后哈羅德到達貝里克,看到了好友被病痛折磨的變形的臉,那一刻無論哈羅德還是讀者都會頓悟到除了生死都是小事,好好珍惜身邊的人。我一直期待有一個神奇美好的結局,但是在內心我知道信念只是讓我們覺得生活有意義,而不能改變一些現實,但是即使改變不了,仍然要堅信,因為在生命的末期能有人堅定地想挽留你,生命就有了意義,有愛的人間才是溫暖的。
這本書里來來往往穿梭著很多人物,就像我們每天會遇見形形色色的`人,有時開頭美好,結局令人失望,這個時代充滿快餐式的友誼,快餐式的朋友,但是只有真正的精神契合,靈魂才能相依。其中印象深刻的是陪伴他很久的一只小狗,有這個小家伙的路上,哈羅德不再孤單,但是這只小狗也在后邊被別的人吸引走了。生命有許多不確定和意想不到,雖然痛苦,不舍、依戀但是我們只能學著接受,這是對自己和身邊一切事物的慈悲、成全。在這一本書里,每一個人都是孤獨的,哈羅德、莫林、雷克斯、戴維、奎妮還有路上的行人,只是孤獨的形式不同,每個人都有自己無法解決的現實問題,一個個鮮活的生命,仿佛每個人身上都住著一個自己。也許這就所謂的共鳴吧。
這本書里有一個有趣的現象,我們更容易接納、寬恕別人,但是有時候卻不能放過自己和親密關系里的人。如哈羅德對待那個著名的演員、那個銀發的紳士,聽到他們不為人知的甚至是不堪的經歷時,哈羅德是理解的,不排斥的,可是面對自己在與孩子的關系中的無助時,哈羅德整個一生都在自責,自我否定。
陌生人給的安全感。隱私可以對陌生人說,卻不能對熟悉的人說。當你身處痛苦時,人們往往喜歡傾訴,希望得到救贖,但是最終往往會發現痛苦只在被別人消費。這就是人們都渴望被理解卻怕被看透。
讀完這本書我一直在想能不能有一個更好的結局,但在時間、理性的沉淀里我知道這就是最好的結局,我們每個人最終都要面對生命的終結。所以好好對待生命中出現的每一個人,真誠歡迎他們的到來,坦然地接受他們的離去,不強求,不后悔,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
《一個人的朝圣》讀后感11
的確是被名字迷惑了,一直以為是份古老的名著,一個人這詞,賦予了特殊性,朝圣更是給人以偉大的感覺,把人拒絕之外了,帶著很大壓力才去讀。實際上,就是部很輕松的故事。一點喜歡,一點迷人,一點感動,一點激勵。作者是個劇作家,文筆和邏輯都很好,而帶給人的思考卻很妙。
在我的視角里,關鍵詞有:原生家庭,婚戀,友誼,親子關系,普通人,平凡生活,英國平民階層。但正如柴靜說的,大致是平凡的世界里才出真實的故事。
簡介——主人公以一封舊友的信為導火索,開始了從南走到北去見癌癥晚期的舊友的故事。
我覺得,為什么是一個人的朝圣,因為主人公人生到了退休年紀,前大半輩子都是屬于群居的人,如大多數人一樣,而突然萌發的`不平凡的決定,也是因由退休,給了他時間和機會,安然去上路,他起初不過是一點沖動,也如大多數人一樣,是偶然間,他找到了不一樣的信念,走出了一段傳奇。
我覺得,他另一方面,不是在為Queenie而走,而是在給他自己一個時間和空間去回憶,去治愈。對于Queenie的描述,少之又少,甚至是結尾,都只是在表面上點過去,而更多地,是他對她的理解,他印象中和她在一起的故事,這出發點都是主人公自己的。
故事的結尾,給我“海邊的曼徹斯特”的感覺,有點悲傷,也帶著溫暖。主人公是傷痕累累般到達了終點。我所說的傷痕累累,是他這一路通過回憶這一輩子的記憶來解剖自己,像外科手術刀,在切開表層后,將內里赤裸開來地看(他無趣無味的婚姻,他和兒子的隔閡,他和自己父母的鴻溝,這一切表面都是風平浪靜,其實大多數人一樣。);他的傷痕累累,是接受這一路的洗禮,是他把自己從一個“社會人”,需要物質和人際,還有社交的形態,改變成一個“野人”,如”肌肉纖維的撕裂重組“(他慢慢地已經不需要我們所謂的生活必需品,日常的無用社交也變得沒有必要,他甚至不需要名聲,和陪伴,他一個人的時候,很舒適,很坦然。)
很開心他這87天627里路使他自我治愈了,Queenie也是開心的,她等到他了,實際上,無形中也幫助在他,又一次幫助了他;很開心他解脫了,”不幸的人用一生去治愈童年“,至少,在最后,他和妻子找回了初見時候,最純粹的浪漫。看到上竟然有話題去研究,他們到底在酒吧里說的是怎么樣的一句話,能那么好笑,這,真的有必要嗎。作者都已經描述了——“其實是最平常不過的一句話,一定是我們太快樂了,所以才覺得那么好笑。”
“重新養育一些東西的感覺,真好”,我覺得這是作者的內心話,也是將故事升華,讓主人公變得不平凡的一句“平凡話”。我想這本書雖然看起來這么普通,雖然中文譯名如此地不合時宜,但還是受到了很大的關注,是因為生活中的人大多都如主人公一樣平凡,一樣地過著表面妥帖,內里各種糜爛卻不愿面對的生活,而卻少有人有主人公一樣的勇氣去“解剖人生“吧,他們依然會安然無恙地活下去,默默無聞地過完這一生,在世界里,不留痕跡。
還是要記住它的原名《TheunlikelypilgrimageofHaroldFry》。我會說是,哈羅德的朝圣。
《一個人的朝圣》讀后感12
一封信,一個老人,627里,步行87天,一個人的朝圣。
老人的名字叫哈羅德。弗萊,在干了40多年的酒廠里剛退休不久。四月中旬再平凡不過的一個早晨,他收到了一封信。信是從貝里克一家療養院寄來的。內容是打印出來的,因為寫信人已到了癌癥晚期。她叫奎妮。軒尼斯,是哈羅德二十年前的朋友也是曾經的同事。她寫信向哈羅德告別。哈羅德很吃驚這個不幸的消息。他一直都不是善于表達的人,也沒什么親人和朋友。但當他看完信后,內心卻無法平靜。
哈羅德一直都不明白奎妮在二十年前為什么沒有告別就突然失蹤了。沒有任何人知道她的消息。他覺得在回信中無論寫什么都難以表達他的心情和遺憾。因為他一直都不是一個善于表達的人。
回信還是寫好了。第二天早上他告訴妻子莫琳去一趟郵局,他答應妻子早些回來。
很奇怪,經過第一個郵筒他把信投進郵箱的手猶豫了,于是他繼續往向走。他做了一輩子想都不敢想的決定,他要步行去貝里克。他打電話給療養院,讓護士轉告奎妮他的這個決定,并且讓奎妮一定要等他。他要救她。他要以這種方式救她。他相信她一定會等他。于是一個人的"朝圣"從此開始了……
一個老人,他堅持不搭乘任何交通工具,而且沒有任何徒步旅行的裝備和經驗。但是他有自己的信念,他認為這樣就可以救奎妮。
想像不到的過程與結果,又是完全讓人暖心的結局。從病痛,糾結,懷疑到支持,贊同,幫助,再到回憶過去,思考生活,解除誤會。在這87天里,改變了一個人,也改變了一些人對事情的看法。在一個人的"朝圣"中,他解開了與妻子之間的誤會,也得知了奎妮失蹤的真正原因。
對于故事我今天只想寫這些,不知道以后的自己是否還會記得里面的'內容。那如果你還有興趣,就親自在讀一下吧,那個時候你也老了,你又會過著怎樣的生活呢?你已經有了什么樣的人生體驗呢?總之再看一遍是絕不讓你后悔的。
讀著這本小說有時候真的會讓你走進里面的生活。生活只有一次,我們會選擇怎樣過呢?你會想過,以前的一些事,如果你選擇另一個做法也許結局就不一樣了呢?但是你又事先看不到結局,又怎么會有那么多理性去面對所有的選擇呢?我們來到這個世上注定會有一場不一樣的人生。跟著心走吧。讓心去選擇。但是,你一定要學會承受。如果你發現錯了的時候請不要抱怨,一定要去想解決問題的辦法。因為這就是人生,一個可以選擇,卻沒辦法后悔的人生;一個可以回憶,卻不能只徘徊在曾經里的人生;一個可以展望未來,卻不可以改變過去的人生;一個現在活生生的你,過著實實在在生活的人生。我們所有人的兩頭都一樣,生與死,沒有人能夠改變,但是中間卻是我們自己用無數個選擇組成的過程。你說呢?
《一個人的朝圣》讀后感13
有個文友推薦我看看英國劇作家蕾秋。喬伊斯的小說《一個人的朝圣》。好喜歡這個書名,找到這本書便一口氣看完了。
看之前沒對本書的梗概進行了解,害怕那樣會影響了閱讀體驗。可能因為書名的原因,對這本書的期待有些過高了,看完后略有些失落之感。
主人公是六十五歲的哈羅德·弗萊,一個在釀酒廠工作了四十年的銷售代表,現已默默退休,沒有朋友,也沒有敵人。妻子與他分居多年,夫妻疏離,隔閡很深。曾經有過一個兒子,與之相處也不融洽,且早已過世多年。看到這樣一個孤獨無助的老人,我首先想到的就是風雨飄搖中晚秋的殘葉,搖搖欲墜!一個極平凡極普通的老人,沒有親情溫熱的滋潤,沒有友情善解的支持,只能獨自枯萎,獨自凋零,不得不讓人心酸!
他的悲劇源于他的性格,他的性格源于他的原生家庭。在沒有愛的環境中長大的孩子,沒有品嘗過愛的滋味,沒有體驗過被愛的溫暖,你叫他怎能學會去愛?他沒有學會愛自己,愛別人,愛這個美妙的世界,就只好一直徘徊于自我的孤獨深淵中,苦苦掙扎著。
在他六十五歲的一天早晨,歲月的余輝快落盡山谷時,他收到了一封來自老友奎妮的信,他們已有二十年沒見面了。奎妮患了癌癥,寫信向他告別。在他悲痛震驚之余,靈魂深處的某根弦也被觸動了。他突然心生徒步過去跟老友告別的信念,他堅信:只要他走,奎妮就會活下去。
憑著這個信念,他從英國最西南一路走到了最東北,用時87天,全程627英里。路途中,他結識了一些人,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故事,讓他對自我對他人都有了新的認識。他還學會了與自己相處,與自然相處,通過回憶一些悲傷亦或幸福的`過往,對自我進行了一番審視,通過獨自與自然的相處,融入自然后他感受到了生的力量,生命的喜悅。
最后,他終于見到了奎妮。他改變不了無情的事實,奎妮最終還是死了,臨終前的臉色卻是平靜安詳的,沒有絲毫的痛苦。
在這一過程中,他與妻子的內心都發生了變化,他們之間的隔閡也消除了,都認識到了對方在自己生命中的份量,將會相依攜手走過晚年。
故事到此就結束了,平凡樸實,略顯溫馨圓滿!但我的內心并不是平靜的,因為我知道故事還將繼續,攜手的兩個老人中,總有一個走著走著就先倒下了,另一個人還要繼續孤獨地前行。
孤獨是與生俱來的,對每一個人都是如此,很多事情只能孤獨地去面對,孤獨地從虛無中走來,孤獨地看著自己一天天變老,最后孤獨地死去。誰也幫不了誰,誰也代替不了誰。
無論在同一場筵席上,同一個屋檐下,同眠與一張床上,表面的喧鬧,肉體的親密無間,只是為了麻醉自己,好讓自己在忘卻自我中也能忘卻孤獨。
好多作品都想用愛來拯救孤獨,愛真的能拯救孤獨嗎?對這個結論我是持懷疑態度的。
晨練時,看到一朵朵的月季花開得正艷,便隨手拍了幾張相鄰兩朵競相開放的照片,并配上“花開兩朵,各自燦爛”的文字發到了朋友圈。
當時我在想:無論是自然界的植物,還是人類自身,愛只是陪伴守望,偶爾的靈魂碰撞而已,并不能拯救孤獨。也許每個生命只有踏上自己的朝圣之路,找到自我,內心才能寧靜,才能在孤獨中盡情地綻放生命,消融孤獨!
《一個人的朝圣》讀后感14
有沒有突然的一瞬間,想要去做一件事情,僅僅憑著“我相信”三個字,并且想一直堅持,沒有三分鐘熱度、沒有虎頭蛇尾、甚至不了了之。書里的主人公做到了,他臨時決定,毫無準備的走上了屬于自己的朝圣之路。
哈羅德·弗萊,六十歲,在釀酒廠干了四十年銷售代表,沒有升遷,既無朋友,也無敵人,退休時公司甚至連歡送會都沒開。他跟妻子住在英國的鄉間,生活平靜,夫妻疏離,日復一日。一天早晨,他收到一封信,來自二十年未見的老友奎妮。她患了癌癥,寫信告別。震驚、悲痛之下,哈羅德寫了回信,在寄出的路上,他由奎妮想到了自己的人生,經過一個又一個郵筒,越走越遠,最后,他從英國最西南一路走到了最東北,橫跨整個英格蘭。87天,627英里,只憑一個信念:只要他走,老友就會活下去!這是哈羅德千里跋涉的故事。從他腳步邁開的那一刻起,與他六百多英里旅程并行的,是他穿越時光隧道的另一場旅行。
一個60多歲的老人,穿著不合時宜的一雙帆船鞋,徒步從英國的最南邊走到了最北邊,在一步一步的行進中他開始回想和思考。為了一個老朋友,他希望通過自己虔誠且身體力行的方式,鼓勵朋友戰勝病魔。在堅韌不拔的過程中他回顧了自己的一生,那些密密麻麻的記憶重新回到腦海里,不停地咀嚼著,回味著,用精神力量鼓勵朋友的同時,也完成了自我的心靈救贖。
在他的心里有著失去的痛,有著無言的壓抑,還有著得過且過的倦。跟妻子過著毫無生氣的生活并不是他想要的,但又無力改變,幾十年的婚姻家庭經歷太多,積怨難返。當他得知曾經幫助過他的老友即將離世,僅僅用幾行短字給予回復,不是他想要的,這一次他不想對這蒼白無力的生活妥協,他想要為這個老友做些什么,當他走過一個又一個郵筒,在路人的點撥下,他選擇了走路到老友所在的地方去看她。
那是一條漫長且久遠的路,也是一段漫長的心路歷程。索性他的身體足以堅持遠足,只是腳上磨出了許多水泡,但他并不在意,只是祈禱朋友能夠等到他。一路上他遇到了各種各樣的人,各式各樣的問題,在這條通往心靈的道路上,記憶總是占據他的頭腦,童年、少年、戀愛、婚姻、孩子等,幾乎把這一生所經歷的悲歡離合都想了個遍。
最終他見到了老友,他預想了許多見面時的場景,但是現實并不是他所意料的'那樣,沒有春暖花開的明媚,只有憂傷。妻子趕去目的地見他,坐在海邊他伏在妻子身上哭得很傷心,這一次他勇敢表達了內心,夫妻倆一起走在沙灘上,像極了年輕時候的模樣......
人,大多時候是迷惘的,迷迷糊糊中會犯錯,做一些讓身邊的人不開心的事,這些無心的錯事和遺憾像枷鎖,像有毒的藤蔓一樣纏繞住我們的靈魂,時時讓我們內疚自責。但,我們都只是最普通的人,是宇宙萬物里的一粒塵埃而已,犯了錯及時改正和彌補就好,而不是深陷其中期期艾艾,要真誠的放下心中的石頭,原諒自己,然后身心輕盈的繼續走完剩下的人生。
《一個人的朝圣》讀后感15
我從來不知道該用什么去丈量距離,是時間還是長度,是納米還是光年。直到讀完《一個人的朝圣》我才明白,丈量距離最好的單位是生命。
一個年過六旬的老人,歷經87天627英里,重拾遺失了二十年的愛情、親情和友情。故事主要講了一個叫哈德羅的退休老人,某天意外地接到好久沒聯系的好友奎妮的一封信,信里說奎妮得了癌癥,哈德羅想到以前和奎妮一起在工廠做工的日子,他懷著沉重的心情給奎妮寫了一封回信并親自去投寄,但是一路上他都在找下一個郵筒。晚上他在加油站碰到了一個女孩,他把這件悲痛的事告訴了加油站女孩,女孩也和他講了一件讓自己后悔的事,也正是這件事讓哈德羅決定徒步去奎妮的城市看望奎妮。一路上,哈德羅遇到了形形色色的人,自大的遠足男、熱心的臨時醫生瑪蒂娜以及后來遇到的維爾夫這一路除了形形色色的人,老人也一次次與腦海中塵封已久的記憶相遇,與妻子相識相戀的美好過程、與兒子的幸福時光以及與奎妮一起相處的日子,每一段記憶都是一個離別已久的故人,每一次重逢都讓人激動不已。一個又一個的故事,一路走來,哈德羅這幾十年的生活無論痛苦還是快樂,都讓這段貫穿英格蘭對角線的距離不再是一個關于徒步悲傷、回憶傷心的故事。
一封普通的信、一位久未見面的朋友、一份單純的信念,都讓這個故事在平凡中透露出點點感動。走走走這是哈德羅在路上唯一的語言,他堅信,只要自己走過去老友就會康復起來。就是這簡單的語言支撐著哈德羅,也是這簡單的語言沒有讓哈德羅在喧囂嘈雜的媒體前迷失自己,這大概就是信念的力量吧。
這一段路的距離,哈德羅用生命去丈量,同時去感悟自己與妻子與兒子的關系。慶幸的是在這個過程中他明白了他與妻子的愛情并沒有像他以為的那樣結束,他們之間還是有綿延而細膩的愛,即使他們分居了二十年。而他對兒子的感情也并不是妻子想象中那樣冷淡,雖然兒子現在離開了他們,但是那份愛依舊在。所有被疏遠的距離都是不能夠被丈量的,但是可以被彌補回來。
后來,哈德羅順利看到了奎妮,那個曾經可愛可敬的女人,現在已經被病痛折磨的沒有了樣子,在哈德羅看望過奎妮之后她也安然地離開了世界。也許正是知道哈德羅會來看她,奎妮才撐了這么久。兩封簡單的信、一份小小的信念,卻讓兩個人都堅持了這么久。
故事的`結尾是哈德羅與妻子莫琳牽著手慢慢走向海岸,兩個小小的身影映在黑色浪花的背景下,伴著淺淺的笑聲越走越遠重拾愛情、親情與友情的哈德羅在這一刻是極幸福的。
生命并不害怕距離,甚至距離是體現生命本質的一個重要部分。那些被疏遠的感情,被撕扯的回憶都是裝點生命的一部分,它們從來不會丟失,如果你找不到它們了,跨過那一段被現實迷霧籠罩的距離,你會清晰地看到它們,而這一段距離,需要你用生命去丈量。
我相信,有距離的生命會更美,當有一天我們老了,站在歲月的盡頭回望,你會覺著用雙腳、用心、用信念走過的距離和生命熠熠生輝。
【《一個人的朝圣》讀后感】相關文章:
一個人的朝圣12-09
《一個人的朝圣》經典句子12-09
《一個人的朝圣》經典語句03-09
《一個人的朝圣》讀后感11-30
一個人的朝圣讀后感精選11-24
一個人的朝圣讀后感09-02
《一個人的朝圣》讀后感04-30
一個人的朝圣讀后感11-23
《一個人的朝圣》讀書心得0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