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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4個留學人員創業項目獲福建資金支持
昨日(22日),記者從福州市委人才辦獲悉,在2012年福建(福州)海外留學人員創業項目競賽活動中,全省有16個已落地項目獲獎,其中,福州4個項目獲優秀獎,并成功入選“2012年留學人員來閩創業啟動支持計劃”,獲獎和入選的項目數居全省首位。
福州入選的項目分別是:數微(福建)通信技術有限公司張光飛的高效率超線性射頻功率放大技術產業化項目;福建格通電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黃文著的無線智能家居安控急救系統、智能電網電力需求預測及效能監測系統、通用物聯網及智能電網通信平臺;福州發現者生物醫藥技術有限公司劉希的新型信號分子抗腫瘤藥物項目;福建華爾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郭震宇的中草藥現代生物技術集成制備開發項目。
這些項目可一次性獲得20萬元獎金,用于留學人員企業科研創新和市場開拓等方面。同時,福州市還提供“留學人員創業啟動資金”和留學人員創業園免費生產經營場所,并推薦參加“福州市引進高層次優秀人才”的評選。
訊 內蒙古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已下發《關于2013年高考復查卷面分辦法的通知》。內容如下:
各盟市教育招生考試中心:
2013年普通高考復查卷面分數的辦法,仍按照《2012年內蒙古自治區普通高考復查卷面分數的規定》執行。
為確保評卷工作的準確性,今年高考成績公布后,考生若對自己的某科成績有疑問,可以申請復查卷面分數。具體規定如下:
一、 復查時間:
6月23日至6月26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復查范圍:
高考文化課各科成績,但執行評分標準寬嚴所引起的分數差異,不屬于復查范圍。
三、復查辦法:
考生向旗縣(區)招生辦提交復查普通高考卷面分數申請。旗縣(區)招生辦通過 “基層招辦辦公平臺”提交考生申請。復查結果通過互聯網向考生本人公布,考生登錄內蒙古招生考試信息網考生服務頻道輸入考生號、密碼可以查詢本人提交的查卷申請的狀態及查卷結果。復查結果出來后將用短信方式通知考生上網查詢。
四、復查工作程序
1、凡要求復查卷面分數的考生,持《準考證》直接到所屬旗縣(區)招生辦申請辦理查卷手續。旗縣(區)招生辦要將《考生申請復查卷面分數登記表》(附件一)通過互聯網辦公平臺提交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考試中心收到考生查卷請求后,立即以短信的方式向考生預留手機號(考生報名時預留的手機號)回復“查卷請求提交成功”的信息,并組織專人逐一復查,復查后將以短信方式通知考生上網查詢復查結果。
2、考試中心根據旗縣(區)提交的考生查卷請求,針對網上閱卷實際,由卷面復查人員網上調閱相應科目的答題卡圖像,對主觀題和客觀題分數進行復查。
3、復查時若發現錯誤,由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指定專人修改,并通知考生最終結果。
由于成績錯誤影響考生填報提前批次志愿時,允許考生在6月28日前修改所填報的志愿信息。
考生答卷復查后不論分數增加或減少,一律以復查后的分數為準。
五、工作要求
1、對復查申請要嚴格把關,不屬于復查范圍的一律不予受理。每名考生每科只查一次,不允許出現同一名考生同一科目多次查卷的情況。
2、查卷工作人員要嚴格按照查卷工作程序,認真細致地核查,不得敷衍或走過場。且嚴防查卷工作本身造成的差錯。使查卷工作真正做到考生相信、家長放心、社會滿意。
3、嚴肅紀律,堅決杜絕在查卷中搞不正之風。違紀者,按有關規定處理。
附件一、考生申請復查卷面分數登記表
河北省確定公辦中職教育免學費補助標準
11設區市學校每生年補2300元
河北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省發改委和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日前聯合下發《關于擴大中等職業教育免學費政策范圍進一步完善國家助學金制度的實施意見》(下稱《意見》)。《意見》明確規定,從2012年秋季學期起,公辦中等職業學校全日制正式學籍一、二、三年級在校生中所有農村(含縣鎮)學生、城市涉農專業學生和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全部免除學費(藝術類相關表演專業學生除外),已收取2012年秋季學期學費的學校要及時退還。
“對因免除學費導致學校收入減少的部分,第一、二學年由財政按照享受免學費政策學生人數和免學費標準補助學校;第三學年原則上由學校通過校企合作和頂崗實習等方式獲取的收入予以彌補,不足部分由財政按照不高于三年級享受免學費政策學生人數50%的比例和免學費標準,適當補助學校。”《意見》還確定了河北省免學費補助標準,位于11個設區市市區的學校平均每生每年2300元,位于縣(市)城區和鄉鎮的學校平均每生每年1600元。免學費補助資金由各級財政共同分擔,除中央負擔60%部分外,地方負擔40%部分,原則上按照學校隸屬關系,由省、市、縣三級財政分級負擔。同時,河北省對前三年平均人均財力水平排在全省后50位的縣予以50%補助。
《意見》明確了民辦學校的補助標準。對在職業教育行政管理部門依法批準、符合國家標準的民辦中等職業學校就讀的一、二年級符合免學費政策條件的學生,按照當地同類型同專業公辦中等職業學校免除學費標準給予補助,免學費補助資金按照公辦學校各級財政分擔比例執行。民辦中等職業學校經批準的學費標準高于補助的部分,學校可以按規定繼續向學生收取。
《意見》還規定,從2013年秋季學期起,河北省將助學金政策覆蓋范圍調整為一、二年級涉農專業學生和非涉農專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其中非涉農專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范圍,按扣除涉農專業學生后在校生數的15%確定。此外,為切實減輕貧困地區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家庭經濟負擔,河北省納入國家燕山—太行山區連片特困地區的22個縣的中等職業學校農村學生(不含縣城)全部納入享受助學金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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