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關推薦
2017考研:法碩民法學復習知識點(20)
民法的基本原則
民法的基本原則是效力貫穿民法始終,體現民法的基本價值,集中反映民事立法的目的和方針,對各項民法制度和民法規范起統率和指導作用的基本原則。
意義
1.民法的基本原則是民事立法的準則。
2.民法的基本原則是民事主體進行民事活動的基本準則。
3.民法的基本原則是法院解釋法律、補充法律漏洞的基本依據。
4.民法的基本原則,是解釋、研究民法的出發點。
民法的各項基本原則
1、平等原則
所謂平等原則,也稱為法律地位平等原則。民法通則第3條規定:當事人在民事活動中地位平等。平等原則集中反映了民事法律關系的本質特征,是民事法律關系區別于其他法律關系的主要標志,它是指民事主體享有獨立、平等的法律人格,其中平等以獨立為前提,獨立以平等為歸宿。
2、自愿原則
自愿原則,是指法律確認民事主體得自由地基于其意志去進行民事活動的基本準則。自愿原則的實質,就是在民事活動中當事人的意思自治。即當事人可以根據自己的判斷,去從事民事活動,國家一般不干預當事人的自由意志,充分尊重當事人的選擇。
3、公平原則
公平原則是指民事主體應依據社會公認的公平觀念從事民事活動,以維持當事人之間的利益均衡。公平原則是指在民事活動中以利益均衡作為價值判斷標準,在民事主體之間發生利益關系摩擦時,以權利和義務是否均衡來平衡雙方的利益。我國《民法通則》第4條規定,民事活動應當遵循公平的原則。公平原則是進步和正義的道德觀在法律上的體現。它對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和國家處理民事糾紛起著指導作用,特別是在立法尚不健全的領域賦予審判機關一定的自由裁量權,對于彌補法律規定的不足和糾正貫徹自愿原則過程中可能出現的一些弊端,有著重要意義。
4、誠信原則
所謂誠實信用,其本意是要求按照市場制度的互惠性行事。在締約時,誠實并不欺不詐;在締約后,守信用并自覺履行。在民法上,誠實信用原則是指民事主體進行民事活動必須意圖誠實、善意、行使權利不侵害他人與社會的利益,履行義務信守承諾和法律規定,最終達到所有獲取民事利益的活動,不僅應使當事人之間的利益得到平衡,而且也必須使當事人與社會之間的利益得到平衡的基本原則。
5、守法原則
民事主體的民事活動應當遵守法律和行政法規。我國《民法通則》第6條將守法原則表述為:民事活動必須遵守法律,法律沒有規定的,應當遵守國家政策。這是作為民法基本原則的守法原則的核心。
6、公序良俗原則
公序良俗是公共秩序和善良風俗的合稱。公序良俗原則是現代民法一項重要的法律原則,是指一切民事活動應當遵守公共秩序及善良風俗。在現代市場經濟社會,它有維護國家社會一般利益及一般道德觀念的重要功能。
7、禁止濫用原則
禁止權利濫用原則,是指民事主體在進行民事活動中必須正確行使民事權利,如果行使權利損害同樣受到保護的他人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時,即構成權利濫用。
【考研:法碩民法學復習知識點20】相關文章:
2017考研:法碩民法學復習知識點(7)0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