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雜談:艱苦歲月
我的艱苦歲月并非缺衣少食,是我十年失敗的婚姻。三十年前的秋天,我歡天喜地的嫁入夫家,十年后的秋天,我破不急待又焦頭爛額的從婚姻里蹦了出來。期間日子過得一塌糊涂。一個被家庭困惑十年的我終于自由了,可是我的兒子卻被留在了奶奶家,因為是男孩他們不給我,盡管爺爺奶奶照顧的好,可還是日日抻著我的心,尤其是看見與他相仿的小孩,那目光會跟著小孩子一直走遠。所以我都是在沉沉的郁悶中走過每一天。
在法院正式離婚那天,看著有些磨損的結婚證在被法官重重的扣戳后,一無是處的扔進抽屜里。那重重的一戳,扣得我心痛,是心痛那本本,我有些憐憫它,它畢竟被我多次的攜帶著走進法院,曾經帶著我的體溫,陪著我走進走出那神圣的地方,想它曾經有過被尊重的尊嚴,想我失去了它可重獲獨自的輕松時,恨不得馬上推開它,如今它真的`失去了固有力,唯一捆綁的一絲線被爭斷,眼見得真真實實的失去了,我又實在是舍不得,那應該是高興的事,結婚證被毫無尊嚴的扔了去,真是有些不舍。是的,我無論如何也高興不起來。就在我無數次走進法院申述離婚的時候,每次都是鄭重的拿著它去法院。它陪著我,聽我哭,看我痛苦,卻不能給我解脫,可憐我嗎,當然可憐,它知道我的苦衷,所以總是默默的陪著。在被法官勸回了多次后,我都是很難過,默默的走著,孤單的走著,一副很無助的樣子。終于,最后一次。法官看著我無辜的眼神對我說;這次給你辦離婚吧,你丈夫來了嗎?我往門外看了一眼,但沒看見他,法官明白。對著外面說;---你過來---,法官正視的看著他說;你們的婚姻經過多次調解,你還是不該,現在給你們辦理離婚。我聽了心一動,終于、終于可以自由了。可是他還在堅持解釋地說著。他不知道今天法官能同意了,批準了。也許,我憔悴的容顏讓法官看出了我無辜和可憐,無言是我最好的竊喜,也許那時我的眼睛閃過一絲的光,又很快被我收藏了。我看著寫字臺上的調解書,它被推到我面前時,我有點不知所措,因為盼了很久,一次一次的去,一次一次的被調解,一次一次的被勸回,本未見過那一紙調解書,現在它到了眼前,是真的不知所措,上面打印著我的名字。這是我喜歡的鉛字,一種被認可的鉛字。以前我喜歡我的名字在小報上出現。那時如果有散文發表了,高興的幾夜都興奮的難以入眠。可今天我再熟悉不過的名字,印在了一紙離婚書上,并且是一頁紙上印了幾個。然后我又在我名字的地方都依次摁上了紅紅手印,此時我心情并不輕松,雖然盼了幾年,也特別的向往。
以前小吵時我忍了,心想只有分手才是最好的選擇,但還有那一絲的不舍,就是孩子。大吵時我哭著也走不出那個家門,因為他在門前站著,瞪眼看著我。之后我好漢不吃眼前虧,沒有吵架聲,其實我真的不會耍潑罵人,覺得那不應該出自我,而且怕他一揮那粗胖的胳膊和手。萬一手落在我身上咋辦,便蔫了不言語。心里想著等我有機會就去法院起訴辦理離婚,盡管孩子被爺爺奶奶看著,還是揪心的難過,望著他稚嫩的笑臉,再苦都忍了。日子咋是這樣的。好羨慕那些相親相愛的夫妻,人家是如何經營婚姻的。其實,我們吵架不外乎他喝酒過量,張嘴罵人,舉手打人,對外人卻是很少言語。所以,生氣時我想立馬要離婚是不可能的,只能在事后我走出大門直奔法院而去時,他被法官傳喚時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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