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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品德行為 學業 文體方面總結
廣東理工職業學院學生綜合測評實施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對學生實施綜合測評的直接目的,在于正確評價學生的綜合素質,為學年評優評獎、扶貧助學和推薦就業提供依據,其根本目的在于引導和促進學生在德、智、體全面協調發展,培養具有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的高級專門人才。
第二條 綜合測評的內容包括學生的品德行為表現、學業表現、文體表現三個方面。
品德表現測評主要評估學生政治表現、思想修養和道德品質、社會實踐效果及組織管理能力等。
學業表現測評主要評估學生的學習成績、學習效果、專業技能及科研水平。
文體表現測評主要評估學生在各級各類文體活動中的表現及成績。
第三條 綜合測評成績的.構成和比例為:品德測評得分占20%,學業測評得分占65%,文體測評得分占15%。
綜合測評成績的計算方法為:綜合測評得分=品德表現測評得分+學業表現測評得分+文體表現測評得分。
學校依照學生學年綜合測評得分的高低及名次進行評優評獎。
第四條 實施綜合測評必須堅持客觀、公正、民主、公開的原則。
第二章 品德行為表現測評
第五條 品德表現測評主要由基本分、獎勵分和扣分三部分構成。
計算公式:(個人品德表現總分(基本分+獎勵分+扣分)/全班品德表現的最高分)×20
第六條 品德表現基本分滿分為60分。包括以下七項內容:
(一)擁護四項基本原則,自覺維護安定團結的政治局面和學校正常秩序,關心國家大事,自覺參加政治學習和社會實踐活動,不參加非法組織、非法集會、游行、及張貼大小字報等活動。
(二)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執行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自覺維護公共秩序,無違法違紀行為,并敢于批評違法違紀的人與事。
(三)學習目的明確,學習自覺、刻苦、成長意識強,無曠課、遲到及早退現象,考試不作弊。
(四)關心集體,積極參加集體活動和公益事業,愛護集體榮譽,熱心集體服務,努力完成黨、團、學生會及班級交給的任務。
(五)自覺參加勞動課,不怕苦、不怕累,積極打掃宿舍及衛生包干區的清潔衛生,認真按要求整理個人的內務。
(六)發揚團結互助精神,與同學關系融洽,尊敬師長,待人有禮貌,謙虛好學,生活簡樸。
(七)自覺遵守社會公德,愛護公物,節約水電,講究衛生,按時作息。
第七條 品德表現獎勵分的適用條件和標準如下:
(一)在校風、學風建設中,表現突出,受到學校、系通報表彰者,以文件為依據,分別加8、5分。
見義勇為,受學校、系表彰者分別加5、3分。
爭做好事、積極參加義務勞動,根據表現按優、良、中等級分別加3、2、1分。
積極參加社會實踐(三下鄉、社會調查、科技創新等),被學校評為積極分子的加3分。
(二)報名參加無償獻血但因體檢不合格未獻血者,加1分;無償獻血者,加3分。
(三)學校、系學生干部按表現突出、好、較好分別加5、4、3分;班級學生干部、學生會干事及學生社團主要負責人,按表現突出、好、較好分別加4、3、2分。
(四)積極參加集體活動(包括思想教育、社會服務、班、團活動等)按表現突出、好、較好分別加3、2、1分。
(五)凡被學校評為“文明宿舍”,該宿舍每人加1分;舍長加2分。
(六)被評為學校先進團支部、先進班集體的班級成員,本人沒有違紀現象的加2分。
(七)一學期全勤者,加5分。
以上各項加分由輔導員、班主任給予評價或審定,并以文件或書面材料為依據,建議班級給予加分。以上加分屬同一行為者按最高級別加分一次。
第八條 品德表現測評扣分的適用條件和標準如下:
(一)凡違反四項基本原則,參加非法組織,張貼大字報,發動組織或參加非法游行或聚會者,視其情節扣20分以上,并按國家有關法律處理。
(二)凡政治學習、組織生活、年級集會和規定必須參加的勞動和集體活動(如升旗等)未經批準而缺席者,每次扣2分。
(三)曠課每節扣0. 5分。
(四)凡違反校紀校規,如違章用電、損壞公物、起哄、晚歸、抽煙、酗酒、打麻將、亂丟雜物等,每次扣2分。
(五)凡違反學校規章制度、社會道德規范或黨(團)紀律者,受年級公開批評者扣2分,受系通報批評者扣3分,受學校通報批評者扣5分,受警告處分者扣10分,受嚴重警告處分者扣15分,受記過處分者扣20分,受留校察看處分者扣30分,受開除黨籍、團籍處分者扣40分。同一錯誤行為同時受行政和黨(團)紀律處分者,按最高級別扣分一次。
(六)凡因宿舍臟、亂、差而受學校或系通報批評的,該寢室每人分別扣8分、6分。
以上各項扣分由輔導員、班主任給予評價和審定,并以文件或書面材料為依據,建議班級給予扣分。
第三章 學業表現測評
第九條 學業表現測評主要由基本分、獎勵分構成。
計算公式:(個人學業表現測評分(基本分+獎勵分)/全班學業
表現測評最高分)×65
第十條 個人學業表現基本分為學年所有必修課和選修課成績的平均分,補考或重修合格的科目按60分計算。
第十一條 學業表現獎勵分的適用條件和標準如下:
(一) 凡在校、市、省報刊上發表文章者分別加1、4、6分。 (二) 該學年通過全國英語應用能力A / B級或大學英語二級、大學英語四級、六級考試者分別加2、4、6分。
(三)參加高職高專各項技能競賽獲獎者,校級加5分,省級加7分,國家級加10分。
(四)該學年計算機應用水平考試過一級、二級者分別加2、4分。
(五)該學年獲得中、高級職業資格證書者分別加3、5分。
(六)本學年度積極參加實習實訓、并提供實習實訓單位證明者,加4分。
第四章 文體表現測評
第十二條 文體表現測評由基本分、獎勵分和扣分三部分構成。 計算方法:(個人文體活動表現總分(基本分+獎勵分+扣分)/全班文體活動表現的最高分)×15
篇二:個人總結,品德行為,學業,文體
計算機與信息技術學院二0一一級綜合測評條例
為弘揚“團結、勤奮、求實、創新”的校風,鼓勵全年級學生德、智、體、美等全面發展,努力把學生培養成為社會主義合格建設者和可靠接班人,培養出能夠適應社會發展需要的綜合性、復合型、高素質人才,培養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新一代社會青年,特制訂本條例,以實現對綜合測評成績評估的科學化和對學生管理的規范化。綜合測評成績是考核學生的主要依據,由學業表現分、品德行為表現分、文體表現分三部分構成。
一、學業表現測評(占綜合測評總分的65%)
(一)學業表現分=(基本分+附加分-扣分)×65%
學業基本分計算公式:(本人平均學分績點∕本專業最高平均學分績點)×85 學業附加分計算公式:(本人原始附加分/本專業最高原始附加分)×15
(二)學業附加分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凡參加校級大學生基本技能競賽和其它全校性此類競賽(如演講賽、書法比賽等),參加者每人次加1分。其中,獲一、二、三等獎及鼓勵獎分別加5、4、3、2分/人(只加最高分)。
2、凡參加學院大學生基本技能競賽和其它院級此類競賽(如演講賽、書法比賽等),參加者每人次加0.5分。其中獲一、二、三等獎及鼓勵獎分別加3、2、1.5、1分/人(只加最高分)。
3、凡參加校級征文比賽且獲一、二、三等獎及鼓勵獎者,加4、3、2、1分/人,凡參加院級征文比賽且獲一、二、三等獎及鼓勵獎分別加3、2、1、0.5分/人(只加最高分)。
4、凡在學校組織的《新生入學手冊》考試中總成績為90分以上者,加4分/人,60—90分者加2分/人,不及格者不加分。
5、凡全學年平均學分績點排名在本專業前5%者,加6分/人,排名在前10%者,加4分/人,排名在15%者,加3分/人。(只加最高分)
6、凡在全國大學英語四級考試中,成績在568分以上(含568分)者加10分/人,497—568分(含497分)者,加8分/人,425—497分(含425分)者,加6分/人,通過四級口語考試者另加2分;凡在全國大學英語六級考試中,成績在568分以上(含568分)者加12分/人,497—568分(含497分)者,加10分/人,420—497分(含420分)者,加8分/人,通過六級口語考試者另加2分。
7、凡通過全國計算機等級四級考試者(如網絡工程師、數據庫工程師、軟件
測試工程師等)加6分/人;通過計算機軟件資格考試者加10分/人。
8、第一作者,核心期刊加10分,CN期刊加8分,第二作者分別減半,其他名次作者不加分,(一稿多用加最高分一次),累計不超過兩篇;經我院推薦,個人向校、省、全國性學術會議提交學術性論文者,分別加2、4、6分/篇(要求同上)。
9、凡在省、國家、國際的各種科技活動和競賽中(如“挑戰杯”“程序設計大賽”“數學建模”等)獲獎的成果,一、二、三等獎及鼓勵獎獲得者,主持人分別加10、9、8、6分/人(省級)和15、13、11、10分/人(國家級),20、18、16、15(國際級);課題組成員分別加5、4、3、2分/人(省級)和8、5、4、3分/人(國家級)。
10、凡在學校大學生科研基金立項中獲重點資助的主持人加6分/人,課題組成員加3分/人;獲一般資助的主持人加5分/人,課題組成員加2分/人;獲立項無資助的`主持人加3分/人,課題組成員加1分/人。凡參與者加0.5分。
11、凡普通話達標者加2分,通過一級乙等的加4分。
(三)學業表現的扣分從基本分中扣除,扣完為止。
1、凡在考試過程中作弊者,每人/次扣20分。
2、凡無故不交作業或不參加教學實驗活動者每人/次扣2分。
3、凡一學期累計課堂請事假超過20節以上者(不含20節),每超一節扣0.5分。無故超過假期者按曠課處理。(注:病假及因公請事假不扣分)
二、品德行為表現測評(占綜合測評總分的20%)
(一)品德行為表現分=(基本分+附加分-扣分) ×20%
品德行為表現附加分=(本人宣傳原始附加分/本專業最高宣傳原始附加分)×20+(本人勞動原始附加分/本專業最高勞動原始附加分)×20+(本人其他原始附加分/本專業最高其他原始附加分)×10
1、品德行為表現基本分為50分。
2、品德行為表現基本分包括遵紀守法,勤奮好學,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尊敬師長、團結同學,不吸煙,不酗酒,不打架斗毆,不收聽、收看、宣傳黃、賭、毒;積極參加校內外的社會實踐活動;努力完成各級黨、團組織、學生會和班委會布置的各項任務;男女交往舉止文明得體,敢于同不良行為作斗爭。
3、品德行為表現附加分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凡參加學校、學院組織的各種宣傳活動,宣傳海報和黑板報的出版、制
作者,加0.5分/人/次。
(2)凡在校廣播站及郊區廣播電臺發表稿件者加1分/篇;在校報或校園網主頁等校級刊物發表稿件者加2分/篇;在藍天網或校團委網站上發表稿件者0.5分/篇,最高加10分;在市級電臺、電視臺、報刊、雜志發表稿件者加4分/篇;在省級電臺、電視臺、報刊、雜志發表稿件者加8分/篇;在國家級電臺、電視臺、報刊、雜志及國家級各類出版物發表稿件者加12分/篇(只加最高分)。(注:必須提交稿件原件或用稿通知單。)
(3)凡參加校、院安排的勞動任務者每人次加1分,凡在各部門辦公室值日一學期者加4分。
(4)凡積極參加校、院組織的各種大型活動及其后勤服務工作者每人次加1.5分,參加班級組織的各種活動及其后勤服務者每人次加1分。
(5)凡在集體活動結束后主動參與活動場所的衛生打掃者每人次加0.5分。
(6)凡獲校文明宿舍的宿舍成員每人次加2分,宿舍長加3分;獲院文明宿舍的宿舍成員每人次加1分,宿舍長加1.5分。
(7)凡積極參加學校、學院組織的暑期社會實踐活動者酌情加10、5分;凡參加學校、學院組織的其它形式的社會實踐活動和校園文化建設活動并能夠提交調研報告者分別加3、2分。
(8)凡因拾金不昧等表現被院內或學校通報表揚者酌情加3—6分。
(9)凡獲省級、市級、校級、院級先進個人等榮譽稱號者,在品德行為附加分中分別加4、3、2、1分。
(二)品德行為表現的扣分從基本分中扣除,扣完為止。
1、凡無故不參加校、院、班安排的勞動值日任務者每人次扣1分(其中,公共勞動課不加分,無故不參加按曠課處理,遲到、早退參照上課考勤扣分)。
2、凡因宿舍問題被樓內通報者,扣當事人2分,找不到當事人者宿舍成員每人次扣2分;被院內通報者,扣當事人5分,找不到當事人者宿舍成員每人次扣5分;被學校通報者,扣當事人9分,找不到當事人者宿舍成員每人次扣9分。
3、凡因違反紀律被院內點名批評或通報批評者每人次扣5分;被學校點名批評或通報批評者每人次扣10分。
4、凡無故夜不歸宿者,每人次扣8分(宿舍長不能及時通告本宿舍夜不歸宿者,每人次扣2分)。個人總結,品德行為,學業,文體。
5、凡參與打架斗毆、賭博、酗酒等違紀事件者每人次扣20分,并報送學校有關部門處理;參加、參與非法組織和活動者每人次扣25分,經教育而不悔改者報送學校有關部門處理。
6、凡發現在公共場所抽煙者,每人次扣2分。
7、對校內有關部門或其他教職員工反映的有關違反校規、校紀或有其他不良行為者,結合實際情況酌情扣分。
三、文體表現測評(占綜合測評總分的15%)
(一)文體表現分=(基本分+附加分-扣分)×15%
文體表現附加分=(本人文體原始附加分/本專業文體原始附加分)×25
1、文體表現基本分為75分。
2、文體表現基本分包括積極參加文體活動,體育達標成績合格、體育課成績及格等。
3、文體表現的附加分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凡能堅持參加校級運動會的運動員每人次加2分;獲4—8名運動員每人/項加4分;獲前3名的運動員每人/項加5分;凡校級球類比賽獲前4名者,主力隊員加5分,非主力隊員加3分。(只加最高分)
(2)凡參加省高校運動會的運動員每人/項加6分;參加市高校運動會的運動員每人/項加4分。獲得名次的運動員按校級的2倍加分。
(3)校、院文藝演出、文藝比賽、球類比賽的參加者每人次分別加2、1分。獲院一、二、三等獎的同學每人次分別加5、4、3分;獲校一、二、三等獎的同學分別加6、5、4分;參加高校或省級文藝匯演者加6分/人/次,獲獎者按校級的2倍加分。
(4)凡堅持參加校、院級運動隊訓練者分別加6、3分/年;堅持參加校藝術團、合唱團訓練者每人/年加6分。
(二)文體表現的扣分從基本分中扣除,扣完為止。
(1)凡體育未達標者,扣3分/人。
(2)凡校、院要求統一參加文體活動而未參加者,每人次扣2分。
(3)凡班級要求統一參加的文體活動而未參加者,每人次扣1分。
四、綜合測評個人總成績=學業表現分+品德行為表現分+文體表現分-扣分
五、其他扣分標準:
1、凡上課、集會、實驗等無故遲到、早退者,每人次在個人最終成績中扣0.5
分/次。
2、凡上課、集會、實驗等無故曠課、曠會者,每人/節(次)在個人最終成績中扣1分/次。
六、凡考試(考查)成績不及格或一學年內因不文明行為被學校通報或處分者,不能參加三好學生標兵和三好學生的評選并取消該學年所有評優評先資格。
七、學生干部工作滿一年者,根據實際情況在個人總成績中加1—4分,工作超過半年但不滿一年者,依據個人表現,在德育行為表現附加分中酌情加4—8分,學生干部工作半年之內者,根據個人表現在品德行為附加分中加3—6分,宿舍長工作滿一年者,根據個人表現在品德表現附加分中加1—3分。
如果是學生干部,同時又在各部門辦公室值班者等,按最高分加1次。
八、綜合測評的結果是進行學生評優、評先工作的依據。凡綜合測評總分排名在學生總數前5%者,可參加“三好學生標兵”的評選;排名在前20%者,可參加“三好學生”的評選;學生干部排名在前65%者,可參加“模范學生干部”的評選。(優先參考學校相關文件)
九、凡有其他違反校規校紀和違反國家法紀等行為者,根據《河南師范大學全日制本科學生紀律處分管理辦法(試行)》執行。
十、本條例解釋權歸各專業班委會和團支部。
十一、本條例從2007年10月8日起開始實施。
河南師范大學
計算機與信息技術學院2011級
20xx年10月20日
會計學部13級綜合測評加分細則
篇三:個人總結,品德行為,學業,文體
廣東工業大學華立學院
學生綜合素質測評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凡具有本院學籍的在校學生,均有參加綜合素質測評(簡稱“綜合測評”)的權利和義務。
第二條 綜合測評是對學生綜合素質的全面測定,要堅持實事求是和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力求科學、準確地反映學生的綜合表現。
第三條 各班級學生每年的綜合測評成績要記入《學生綜合素質測評手冊》中,作為評選優秀學生和獎學金、推薦就業的依據,并于畢業時存入學生檔案中。
第四條 綜合測評的內容包括品德行為表現、學業表現和文體素質活動表現三個方面。其在總成績中所占百分比為:品德行為表現占20%、學業表現占70%、文體等素質活動表現占10%。
第一章 品德行為表現測評
第五條 品德行為表現測評是對學生思想品質、集體觀念、學習態度、組織紀律、社會實踐等方面進行測評,由基本分、加分和扣分三部分組成,累計的分數為該部分原始得分。分優、良、合格、不合格4個等級,90-100分為優,80-89分為良,60-79分為合格,60分以下(不含本數)為不合格。
第六條 品德行為表現分的基本分為70分,每個學生都可得此基本得分。
第七條 品德行為表現加分如下表(加分累計不能超過30分):個人總結,品德行為,學業,文體。
):
第八條 品德行為表現的扣分有以下十二項(扣分累計不超過70分):
(一)受學部通報批評扣5分;
(二)受學院通報批評扣10分;
(三)受警告處分扣15分;
(四)受嚴重警告處分扣20分;
(五)受記過處分扣30分;
(六)受留校察看處分扣40分;
(七)缺勤的每次扣1分,違紀的(如:吃早餐、睡覺、玩手機電腦等)每次扣1分;
(八)上課遲到或早退者,每次扣0.5分;上課曠課者,每次扣1分,
第二章 學業表現測評
第九條 學業表現測評主要對學生學習中知識與能力掌握程度進行測評,由學業成績平均分和加分兩部分組成,累計的分數為該分的原始得分。
第十條 學業成績包括一年來所修的所有課程(必修課、選修課、公共選修課)。
第十一條 學業成績的平均分計算方法如下:
(一)學期總評成績按百分制計分的科目按原始得分計算,考查科目的成績按優、良、中、及格、不及格分別計為90分、80分、70分、60分、50分。
(二)學習成績與績點數折算方法為:
90—100分折合為4.0—5.0績點,優秀折合為4.0績點;
80—89分折合為3.0—3.9績點,良好折合為3.0績點;
70—79分折合為2.0—2.9績點,中等折合為2.0績點;
60—69分折合為1.0—1.9績點,及格折合為1.0績點;
60分以下(不含本數)折合為0績點。
(注:90分折合為4.0績點,91分折合為4.1績點,其余類推。)
第十二條 學業表現的加分有以下幾項:
(一) 在學院學報及省級以上正式發行的學術性刊物發表學術論文的每篇可加2 分,第二作者減半,依次類推;
(二) 代表學院參加省級以上科技競賽獲獎的可視情況分別加3分、2.5分、2分;在學院的學術性競賽活動中獲獎的可視情況分別加1分、0.7分、0.5分;
(三)參與教師指導下的學生研究型課題,國家項目負責人加1.5分,省級項目負責人加1分,參與者加0.5分;
(四)通過以下考試,每次可加0.5分:【大一學年已通過的,不再重復加分】
會計從業資格、初級會計師、計算機一級、計算機二級
(五)英語四級1分、英語六級1·5分
第三章 文體素質活動表現測評
第十三條 文體素質活動測評主要對學生在體育、文化藝術等方面素質進行測評。測評分由基本分、加分、扣分組成,累計的分數為該部分原始得分。
第十四條 文體素質活動表現分的基本分為60,每個學生都可得此基本分。
第十五條 文體素質活動表現的加分有以下8項(累計加分不能超過40分):個人總結,品德行為,學業,文體。
(一)代表學院參加省市及以上比賽獲獎的,一等獎加10分;二等獎加7分;三等獎加5分;優勝獎加3分;
(二)在校本部比賽中獲獎的,一等獎加6分;二等獎加4分;三等獎加3分;優勝獎加2分;
(三)在院比賽中獲獎的,一等獎加5分;二等獎加3分;三等獎加2分;優勝獎加1分;
(四)在運動會中破學院記錄的運動員,每次另加2分;破省高校記錄的,每次另加3分;破全國大學生記錄的運動員,每次另加4分;
(五)參加學院及學部組織的各類征文、知識競賽類活動,獲一等獎加5分;二等獎加3分;三等獎加2分;優勝獎加1分;
(六)是學院文體隊隊員的,加3分;學部文體隊隊員加2分;作為主要負責人,表現積極有突出貢獻加4分(不能重復加分,如有兩項應只算最高一項)。
(七)參加各類講座,每次加0.5分,最高3分。
(八)積極參加校園體育、文化建設的`組織工作,表現突出的可加2分;
第十六條 文體素質活動表現的扣分有以下2項(累計扣分不超過40分):
(十) 三年級體育不達標的同學扣5分;不參加達標測試的扣10分(經批準免修體育者除外);
(十一)在學院、各學部組織的各類文體活動中,表現消極,影響集體榮譽及個人健康發展的,各院學部可根據實際情況,制定細則酌情扣分。
第四章 實施辦法
第十七條 綜合測評每學年進行一次,于每學年第一學期第二周開始。每位學生必須按測評三項內容寫出學年的書面小結,并實事求是地填寫《綜合測評手冊》交班測評小組。
第十八條 每個學生班成立測評小組,由班主任、班長、團支書以及民主推薦的學生代表共7人組成(需有一名女生代表,沒有女生的班級除外)。班測評小組的主要任務是:負責核實學生的各項素質表現,給予更正或補充,并根據本辦法及各學部制定的實施細則評議和打分,計算結果交學部綜合測評領導小組。
第十九條 各學部由黨總支書記、團總支書記和副書記、輔導員、班主任代表及學生會主席組成測評領導小組,負責全面審核確定各班測評結果,并向學生公布,學生可在3天內提出質疑,如屬實,應予更正,并公布第二榜,如兩天內無異議,則確定綜合測評最后結果,匯總后報學生處備案。
第二十條 凡綜合測評弄虛作假者,一旦查實,視情節輕重,除給予紀律處分外,取消一切評先及獎學金資格。
第二十一條 本測評辦法中加分、扣分標準為基本原則,各學部在操作過程中應根據本辦法和學部實際制定相關的實施細則,并報學生處備案。
第二十二條 本辦法由學生處負責解釋。
20xx年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考試個人復習方案
篇四:個人總結,品德行為,學業,文體
初中思想品德中考復習,由于復習量大,知識點多,而且理論性、靈活性、開放性較強,加上今年的學業水平考試要求思想品德采用閉卷方式進行考試,這又思想品德復習教學提高了難度。要在有限的時間內快速提高學習效率與質量,須制定合理的復習方案,找到行之有效的方法:
一、中考研究
1、信息采集:
(1)、2010年、2011年云南省高中(中專)招生考試政治試卷。2012年初中學業水平考試試卷。2013年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樣卷。
(2)、2013年云南省初中思想品德學業水平標準與考試說明。
(3)、云南省教科院出版的《課程教材教學研究》。
(4)、云南省教科院和隆陽區政治中心教研組傳達的中考信息。
(5)、云南科技報(中學版)刊出的相關信息。
2、權威資料研讀:
(1)、2013年云南省初中思想品德學業水平標準與考試說明。
(2)、《課程教材教學研究》。
(3)、中學版的云南科技報。
(4)、云南省中考復習用書:2013年云南省初中思想品德學業水平標準與考試說明。思想品德2013年云南學業水平考試試題研究。
(5)、試題:2013年云南省初中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考試樣題和2013年云南省初中思想品德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訓練卷。
二、20xx年學業水平考試試卷預測
1、考試范圍預測:
(1)、認識自我:約占4﹪。
(2)、自尊自強:約占6﹪.
(3)、心中有法、權利義務、:約占28%。
(4)、交往與溝通、在集體中成長:約占16%。
(5)、積極適應社會的發展和進步:約占6%。
(6)、法律與秩序:約占8%。
(7)、認清國情、愛我中華:約占26%。
(8)、年度間國際國內重大時事政治:約占6%。
2、考試形式預測:
采用書面閉卷考試,考試時間為100分鐘,試卷滿分為100分。
3、考試難度質預測:
試卷易、中、難比例為7:2:1,難度值為0.7-0.8左右。
4、能力要求預測:
(1)、了解七、八、九年級思想品德教材的基本概念和基本觀點(考試說明中的59個知識點),以及一年來的重大時事政治(參考時事手冊)。
(2)、準確理解七、八、九年級思想品德的重點知識內容、行為必要性及其重要意義。
(3)、能理解七、八、九年級思想品德的基本觀點與行為要求。
(4)、具有對自我、對自然、對他人、對社會、對祖國的正確價值觀,判斷并能簡要分析說
明觀點的正誤。
(5)、綜合運用思想品德課的有關知識,聯系社會生活以及自己的思想、行為、校園生活等實際,分析說明問題。
(6)、正確運用心理健康常識,道德常識、法律常識、基本國情有關知識,條理清晰地表達、敘述和分析說明問題或探究問題。
5、考試題型預測:
(一)、單項選擇題:包括直接判斷選擇和復合性判斷選擇兩種。有25個小題,占50分。根據樣卷分析,預測試卷中時事政治部分3-5個小題,七年級部分5-7個小題,八年級部分6-7個小題,就九年級部分7-9個小題。(依據2013年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考試樣卷。下同。) 例如:我國依然處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主要表現是( )
①社會主義社會的具體制度還不完善②生產力水平還比較低,地區發展不平衡③人民的生活水平同社會生產之間有矛盾④科學技術水平和人們的文化素質還不夠高
A①②③ B①②④ C①③④ D②③④
(二)、問答題:有5個小題,其中觀點理解一題,如:你對自強不息是怎么理解的。直問直答式一題,如:①、我們為什么要孝敬父母? ②、作為子女的應該怎樣孝敬父母?觀點評析一題:如:“因為公平是絕對的,所以現代社會要講究公平。”行為判斷評價式一題,如:小龍的行為對嗎?為什么?結合材料分析歸納問題式一題,如:上述材料說明了什么問題?解決這些問題我們應該堅持什么戰略?等等。共占28分。主要涉及交往品德、人格尊嚴、生命健康、法律知識、責任意識、基本國情、基本國策和發展戰略等方面的知識。
例如:正在接受義務教育的小剛,尚未成年,常到營業性網吧上網,課堂上不認真聽講甚至睡覺。
個人總結,品德行為,學業,文體。 廣東理工職業學院學生綜合測評實施辦法-09版廣東理工職業學院學生綜合測評實施辦法第一章 總 則第一條 對學生實施綜合測評的直接目的,在于正確評價學生的綜合素質,為學年評優評獎、扶貧助學和推薦就業提供依據,其根本目的在于引導和促進學生在德、智、體全面協調發展,培養具有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的高級專門人才歡迎來到/工作總結欄目,本文為大家帶來《個人總結,品德行為,學業,文體》,希望能幫助到你。
其父以小剛無心念書為由不再供他上學,要他輟學外出打工。請你結合材料,運用所學知識簡要回答下列問題:
(1)、材料中有哪些違法行為?
(2)、作為接受九年義務教育的小剛應該這么做?
(三)、分析說明題:有兩個小題,第一題為法律知識方面的行為判斷分析說明題,如:結合材料,運用有關法律知識分析說明下列問題(1)、警察、保安在校園周圍巡查體現了對未成年人的什么保護?(2)、假如面對突發事故或不法侵害,我們未成年人應該如何保護自己?
(3)、請結合材料具體分析犯罪的三個基本特征。這一題約占10分。第二題為七、八、九年級思在想品德知識連接緊密的相關觀點歸納和分析評價題,這種類型的題目考察的重點是九年級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常識、近兩年來社會時政熱點和青少年的行為實踐,約占12分。主要涉及生命健康、我與他人.社會和國家的關系、認清國情和愛我中華等內容。對于這些知識在復習過程中應該加以重視,并進行重新整合,以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例如:冰川消融,海平面上升,極端天氣出現,主要原因在于二氧化碳排放量的增加。因此,發展以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為基礎的“低碳經濟”成為一種必然趨勢。結合思想品德所學知識,探究下列問題:
(1)、發展“低碳經濟” 要求我們堅持和貫徹怎樣的基本國策?
(2)、結合生活實際,談談我們怎樣才能成為低碳生活的踐行者?
三、復習方法與應對策略
采用三輪次復習方法:第一輪復習教材,夯實基礎;第二輪聯系熱點專題,完成知識整合;第三輪模擬試題訓練,及時查缺補漏。
具體復習策略:
1、5月10日前,引導學生認真復習教材,強化知識積累。將考試說明中的59個知識點記牢,幫助夯實基礎。同時,結合《試題研究》之練習題,加強學生的做題能力和應試能力的訓練,鞏固學生所學。
2、5月20日前,將七、八、九年級教材中的相互聯系知識重新整合,培養學生的分析說明能力,以及綜合運用知識的能力。主要訓練學生的做問答題和分析說明題的能力,訓練學生的多向思維能力,訓練學生并幫助學生找到解答思路,學會做問答題和分析說明題。
3、6月5日前,聯系時政熱點問題和教材知識,組織專題復習,提高學生運用所學知識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4、6月20日前,運用樣卷和三套模擬試卷,訓練和提高學生做題能力和書面表達能力。并針對出現問題及時進行查缺補漏。
5、6月25日前,安排學生自行閱讀教材,查缺補漏,并進行心理調節,調整學生應試心理,做好考前準備。教師做個別解答和指導,不在組織課堂教學。
6、月考和模擬考按年級組的計劃進行。
四、熱點專題范圍
1、聚焦十八大,全面建成小康社會。
2、捍衛國家主權,維護國家利益。
3、情系七彩云南,打造西南強省。
4、2012年倫敦奧運。
5、彝良、洱源,地震總關情。
6、加強兩岸交流,促進和平統一。
7、立足“五位一體”,落實可持續發展。
8、神天對接,蛟龍入海。
9、最美人物,感動你我。
10、保民生、促和諧。
五、考點復習重點
1、心理健康教育
(1)、正確對待挫折、磨礪堅強意志。
(2)、了解青少年生理、心理發展的特點,學會調控情緒。
(3)、主動鍛煉、養成良好習慣。
(4)、實現人生意義,體會生命價值。
(5)、認識個人與集體的關系,自覺維護集體的榮譽和利益,增強集體榮譽感和責任感。
(6)、珍愛生命,悅納生命,關愛他人的生命與健康。
考核方式:選擇、問答。
2、道德教育
(1)、懂得孝敬父母和長輩,積極溝通、化解“愛的沖突”。
(2)、正確認識與異性同學的情感、友誼和交往,學會用恰當的方式與異性同學交往。
(3)、了解老師工作的特點和重要性,與老師進行有效溝通,增進師生情感。
(4)、懂得禮貌是文明交往的必要前提,養成文明禮貌的行為習慣。
(5)、懂得誠信的基本要求,作誠信的人。
(6)、學會尊重,學會寬容,學會生活。
(7)、維護公平正義,承擔社會責任。
考核方式:選擇、問答。
3、法律教育
(1)、知道法律的含義和特殊性。
(2)、了解一般違法和犯罪的區別,自覺抵制不良誘惑。
(3)、了解法律對未成年人的`特殊保護及其四大保護的基本內容。學習并掌握自我保護技能,提高自我保護能力。
(4)、理解權利與義務的關系,正確行使權力,自覺履行義務。
(5)、珍惜受教育的權利,自覺履行受教育的義務。
(6)、了解法律對未成年人生命健康權的保護,尊重和保護生命健康權。
(7)、了解法律保護人格尊嚴、保護公民個人隱私權。
(8)、知道法律保護消費者權益,依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知道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樹立憲法觀念,維護憲法權威。
(9)、知道依法治國的含義和要求,樹立法制觀念,學會依法律己。
考核方式:選擇、問答、分析說明。
4、國情教育
⑴、認識我國的基本經濟制度和政治制度,讓一切創造材福的源泉涌流。
⑵、理解科教興國戰略、人才強國戰略。
⑶、掌握可持續發展戰略,落實以人為本的科學發展觀。
⑷、弘揚和培育民族精神,促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
⑸、明確我國在世界格局中的地位、作用。
考核方式:選擇、問答、分析說明。
六、學法指導和執行力的加強
1、認真閱讀教材,牢記知識要點。
2、突破章節限制,完成知識整合。
3、學會讀題做題,掌握解答技巧。
4、培養邏輯思維,提升解答能力。
5、反思審題做題得失,總結審題做題規律。
6、養成自覺習慣,學會行為調控。
7、加強心理調節,鼓足學習動力。
七、掌握應試方法,強化答題技巧
1、學生在答卷時,要遵循一定的答題要求,做到準確答題、規范答題。要書寫工整,保持卷面整潔。
2、要表意明確,言簡意賅。在回答問題時,一定要準確運用學科術語作答,要拖沓冗長。
3、要觀點正確,切忌隨心所欲。有些同學往往認為自己回答的不錯,寫得挺多,但是最終分數不是很高,就是因為觀點不明確,用自己的“大白話”去組織答案。
4、要條例清晰,層次分明對答案要點按照輕重緩急、主次分明的原則進行歸納,最好用序號有條理的組織答案。
5、要多角度作答,不要遺漏知識點。這要求我們要明確運用哪些知識去作答,要學會發散思維,能夠從不同的角度運用不同的知識點去分析。
總之,在復習備考過程中,夯實基礎是根本,培養能力是關鍵,綜合訓練是核心,發展運用是目的。相信在師生的共同努力下,20xx年的學業水平考試一定會取得滿意的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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