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野性的呼喚》有感
當認真看完一本名著后,大家心中一定有很多感想,何不靜下心來寫寫讀后感呢?那么我們該怎么去寫讀后感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讀《野性的呼喚》有感,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讀《野性的呼喚》有感1
2012年1月的寒假里,我完完整整地看完了日本著名的作家驚鳩十寫的動物小說——《野性的呼喚》,這本書詳細地記錄了發生在日本奄美群島上有趣的事情。它里面介紹了許許多多動物,比如:鼯鼠、麻雀、野豬和波布蛇等動物。
我最喜歡的是南島野豬中一個家族的.頭領——白耳朵,它非常聰明。有一次,野豬們的肚子餓得“咕咕”叫,白耳朵于是帶他的一家子出去找食物。因為最近村民們在捕野豬,所以他們將野豬們最愛吃的白薯放在陷阱里,等待野豬們上鉤。白耳朵們來到了白薯地里,看見一個個紅通通的白薯他們直流口水。就去吃白薯,剛一走進白薯地就開始吃起來。等到它們吃飽了,只見白薯地里的鐵欄門一關,才發現進了村民們的圈套,白耳朵不慌不忙地叫它的一家子刨土,它們刨啊,刨啊,終于從門底下的洞里逃了出來。
這名叫《野性的呼喚》這本書,它的使命是讓我們更好地認識大自然,更完整地認識我們的朋友——動物。在這里,我提醒大家千萬不要獵殺小動物。
讀《野性的呼喚》有感2
故事講的是一只名叫巴克的大狗,是圣伯納德狗和牧羊犬的混種。它狂野而敏感。這是一只狼狗,勤于拉雪橇,機智勇敢的戰斗。它過去在法官家里過著富裕的生活。它和孩子們一起散步,在水里玩耍。冬天,它坐在主人的火邊取暖。然而,1897年,人們在育空河發現了金礦,這很快引起了美國的淘金熱。許多年輕的美國人來到冰天雪地的阿拉斯加,希望找到屬于自己的黃金。于是狗成了淘金熱中不可缺少的伙伴和工具。他們需要巴克這樣的狗。強壯的巴克被法官的園丁偷走,賣給郵局,送到阿拉斯加拉郵件雪橇。
在路上,我不打架,成為領導。它的世界里沒有憐憫和善良,它信奉一個很簡單的原則:要么殺,要么被殺;吃,還是被吃。狩獵和殺戮是為了食物和自衛。它和呼吸一樣必要和自然。絕對沒有對錯的考慮。
也先后換了幾個東家,最后被約翰桑頓收了進去。巴克對桑頓非常忠誠。他冒著生命危險救了桑頓兩次。不幸的'是,桑頓在淘金熱時被印第安人殺死了。巴克一怒之下,殺了幾個印第安人,為他的主人報仇。這時候恩人已經死了,他覺得自己對這個人類社會已經沒有留戀了。最后他回應了自己的本性,走進了森林,從此和狼一起過著原始的動物生活。但是,他并沒有忘記昔日的友誼,仍然定期去主人的墓地拜謁。
故事主體大概是這樣的。從故事內容來看,這是一個借事物來描述人的故事。文中的狗表達了作者對世界的看法,如;
在這個無情的世界里,付出友情等于付出生命。想要生存,只能往前走,往前走,再往前走,沒有退路的可能。所有的殘酷都喚醒了它古老的野性,所有的事實都告訴它,這個社會只有征服者和被征服者。來自大自然深處的不屈斗志被喚醒,因為它知道這一切都體現了生命的價值。"
“戴夫太虛弱了,幾次摔倒。狗司機停下雪橇,把它拉出隊列。驕傲應該屬于它。因此,即使他快病死了,他也不能忍受其他狗來做他的工作。戴夫不顧一切地反抗,跳到自己的位置上。混血狗司機試圖用鞭子趕走戴夫,但他無視鞭打的痛苦,狗司機不忍心用力抽煙。戴夫拒絕悄悄地跟在雪橇后面跑。他搖搖晃晃地走到雪橇上自己的位置,站在索爾萊克斯身邊。老公眼里滿是辯護和懇求。一只好狗寧愿你殺了它,割掉它的心臟,也不愿你不工作。他們回憶起許多狗的例子:那些狗年紀太大,拉不動雪橇,或者因為與旅途隔絕而受傷死亡。狗司機對于這樣的例子是多么悲哀。今天,戴夫要死了,他應該死在路上。只有這樣,戴夫的心才能得到滿足。于是他又被套上了絞索,他很驕傲,一只老狗還在絞索上。不止一次,他從受傷的身體里不自覺地疼得大叫起來,好幾次摔倒被其他狗拖走。終于有一次,它摔倒了,再也沒有爬起來,雪橇從它身上經過。之后,它的一條腿斷了。
作者的人生觀世界觀是因為出身貧寒,小學畢業后做過報童和罐頭廠工人,在街頭斗毆中鍛煉了自己的本事,成了流氓。沒多久就遇到牡蠣賊,開始無資本買賣。我聚集了一群同伴去舊金山灣的農民那里偷牡蠣,甚至燒了別人的船。他打架、喝酒、歡笑和狂歡,在數百英里的海上道路上自由漫步。不久后,他遇到了海灣巡邏隊,并反過來成為一名巡邏隊,以追捕盜竊養殖產品的小偷。然后他去奧克蘭電車公司的電廠求職。經理讓他一天工作13個小時,沒有周日,累得要死。
作者年輕時的經歷也間接說明了現實的殘酷。所以希望自己能變成一只殘忍的狼。在這樣的環境中生存。
讀《野性的呼喚》有感3
《野性呼喚》是一部動物小說。主人公是一只名叫巴克的狗,是米勒法官家的一只狗。他一直生活在加州一個溫暖的山谷里,但后來被主人家的園丁賣掉,開始了拉雪橇的生活。巴克前后換了很多主人,需要它好,也不關心它。為了生存,它與其他狗搏斗,變得兇猛而狡猾。在野性的呼喚下,它回歸狼群,開始了荒野的生活。
巴克的父親是一只圣伯納德犬,母親是一只優秀的蘇格蘭牧羊犬,繼承了父親的兇猛、母親的優秀和守職。巴克本可以享受一生的榮耀和財富,但命運讓它經歷了磨難,讓他在辛勤勞動中生存。雪橇的爪子被磨破了,皮毛因凍傷而結痂,美麗的皮毛變得又臟又傷痕累累。過度勞累后,強壯的肌肉消失了,變得骨瘦如柴。
幾年后,巴克在“手里拿著大棒的人”、“穿紅線衣的人”和斯匹茨與他的交流中了解了大自然的規律——適者生存和弱肉強食。
直到巴克被折磨得奄奄一息,它才遇到了一生中最好的人。他叫桑頓,是巴克的最后一個主人。它在最后一位主人身上感受到了“愛”,這是米勒法官家時沒有感受到的。他們的幸福生活,無論在哪里,巴克都跟著主人,形影不離。但是有一天,巴克去了森林,但是當他回來的.時候,營地一片混亂,是血的味道。巴克嗅著主人微弱的氣息走在血路上,但氣息在河里消失了,幾個伊哈特人在跳舞。巴克決定是誰殺了它的主人。這是巴克唯一一次戰勝理性和狡猾的激情。它不顧一切地咬著它的敵人,虎牙刺進動脈,熱血促進了巴克野性的萌發。對血液的渴望,巴克意識到自己是食肉人,會是食物鏈的頂端,最終回到森林。
我認為巴克回到森林對自己有好處。雖然我再也不能享受榮耀和財富了,但這是巴克心中最后一個也是最自然的愿望。它伴隨著狼,但不要忘記主人對它的好處,每隔一段時間就去桑頓的葬地睡覺,然后躲在荒野里。
讀《野性的呼喚》有感4
古代的欲望在激蕩,掙脫世俗的鎖鏈,再次從冬天的睡眠中喚醒野性的感覺。這是對整本書的總結,這本書是野性的呼喚。
野性的呼喚是由一名叫杰克倫敦的美國人寫的。杰克倫敦的巴克充滿野性。他是從一只馴化的南方狗發展到一種野蠻的狀態,像狗、狗、狼。
我認為這本書雖然是一個動物故事,但在主題和處理上卻不同于其他動物故事。在這本書中,雖然他描述了動物的世界,但杰克倫敦善良的巴克的代名詞變成了他。當時,我在想杰克是否想通過描述狗來表達自己的感受?看完整本書,我又去查了杰克的介紹,最后,終于試圖理解杰克寫作的意圖。它通過描述巴克的遭遇和斗爭,贊揚了英雄主義者不屈不撓的斗爭精神,表達了他對自由和幸福的渴望。
當我讀這本書的`時候,我似乎在看一部電影!當巴克被人類殘忍殺害時,我不禁感到緊張,擔心巴克能繼續生存下去嗎?當巴克與其他狗競爭時,我期待著誰是最后的贏家……這一切似乎都發生在我面前。
然而,在閱讀的同時,我也在思考一個問題?為什么人性如此殘酷?你看,為了早點找到金子,那些主人讓那些狗每天早出晚歸,不給任何食物,讓他們睡在冰雪中。當他們老了,死了,沒用的時候,人們會拋棄他們,以免拖累自己。沒死,但奄奄一息的狗,人們用槍殺死這些苦狗!但是這些狗似乎一生都是奴隸,一生都在為人類奉獻,但人類卻殘忍地把它們置于死地。人性就是這樣,貪婪,懶惰,殘忍!
幸運的是,主人公巴克遇到了真正愛他的主人桑頓。只要人類真誠地對待動物,動物就會真誠地對待他人。看!巴克多次無視自己的生命,冒著生命危險去救桑頓。這不是人與動物和諧相處嗎!如果每個人都能和動物和諧相處,那該有多好!
讀《野性的呼喚》有感5
巴克生長在溫暖的南方莊園里,它是個有些傲嬌的狗中貴族,享受著主人的寵愛,很不幸它被惡毒的園丁賣到了寒冷的北方,它發狂,想要擺脫這一切,不斷的出擊,直到紅衣男人的.出現,用一根大棒把巴克打醒了,這是一個弱肉強食的世界,在強大的敵人面前渺小的巴克只能去改變自己以適應當前的環境,求得生存。第二次被專賣的巴克也行真正被喚醒,也真正懂得了適者生存的法則,也懂得了強者為王的道理,為之后的蛻變埋下了種子。
書讀到這兒,我們可以學習一下適者生存法則,這是達爾文自然選擇學說的一個組成部分,認為自然選擇使那些較不適應環境的個體淘汰,最能適應環境的個體得以保存和繁榮。“物競天擇,適者生存”本是現代生物學的口號,不知不覺,已成為社會的口號,短短八個字,道出了生命進化的本質,更道出了冰冷的殘酷事實。
再聯想到我們當下的居家學習生活,有的同學嚴格按照老師的要求,預習、上課、作業、復習,一絲不茍的執行著,而有些同學卻是網聊、打游戲、抄作業……,其中不乏學習佼佼者,課堂從校園搬到了家中,環境的改變讓有些同學迷失了自我,甚至開始抱怨疫情、吐槽網課,目前的大環境我們無力去做出改變,能做的只是改變自己,不想成為被淘汰的個體,只能靠自律去完成現階段的學習使命,方能只爭朝夕,不負韶華。
讀《野性的呼喚》有感6
本世紀初,隨著許多新思想的引入,出現了許多新作家。其中,杰克倫敦最受歡迎。
他最著名的小說是《野性的呼喚》。雖然這是一個關于狗巴克的故事,但它生動地描繪了原始北方的生活,那里的人們爭先恐后地尋找黃金和財富。
巴克,曾經屬于一個法官,被綁架并賣到了北方。后來他成了拉雪橇的狗隊的一員。在拉雪撬的日子里,他學會了順應自然規律,服從主人。最后,他發現了隱藏在他內心的一種基本本能,使自己能夠在艱苦的環境中生存下來。這是野性的呼喚。
當你讀到這個故事時,你會覺得巴克是一個人而不是一條狗,與命運作斗爭,遵從自然法則。
雖然很短,但這確實是一個驚心動魄的故事。你永遠不會忘記的是大自然中艱苦的'生活,勇敢而狡猾的狗。也許野性在召喚你前進。
盡管倫敦的寫作生涯只有16年,但他創作了一系列令人驚嘆的作品,其中《白牙》、《馬丁·伊登》、《月亮谷》是他的代表作。
讀《野性的呼喚》有感7
一天,我心血來潮,對老媽說:“看書上說偉人列寧是聽著《熱愛生命》升天的,有空給我借來啊!”“這不,借來了,這本書集齊了杰克·倫敦寫的兩篇小說,一篇《熱愛生命》,一篇《野性的呼喚》。”讀完這本書,我不能不說我最喜歡的是《野性的呼喚》,而不是《熱愛生命》。
《野性的呼喚》,多么吸引人的名字啊!野性,是一種神秘的力量,那么野性的呼喚,難道是這種神秘的'力量在向某個動物、人物發出召喚?這便讓我著迷了。
讀著它,我認為,在我讀過的長篇小說中,它是最精彩的一本了。巴克——一條南方寵物狗,因為命運之輪轉錯了方向而來到了自然法規非常殘酷的北方。其他南方狗,在北方狗的“歡迎儀式”——殘殺中,相繼倒下并被撕成碎片。這使巴克明白:不能倒下,倒下就意味著死亡!堅定的信念和對北方狗的憎恨使它奇跡般地活了下來,并無限升級!由普通拉車狗到狗王,由狗王到狼王,由狼王升級為——敢于向北方最勇敢的獵手挑戰,并致對方于死地,而被當地眾多居民奉為“神狼”!
讀完這本書,我似乎感到一股神秘的力量鼓脹在我的身體內,而它,似乎就是野性。它,能讓一只南方寵物狗,在嚴酷的北方,克服弱小,克服寒冷,克服北方狗的殘殺,成為狼群之王,多么偉大的力量!
我們要像巴克一樣,擁有堅定的信念,強壯的體魄,為國家而努力!
加油吧!二十一世紀的主人!
讀《野性的呼喚》有感8
一只狗的冒險的故事,卻成為“世界上讀者最多的美國小說”。從驕傲尊貴的馴養家犬,到驍勇剛強的群狼首領;從養尊處優的富裕生活,到冰天雪地地荒野求生。這是一只狗的蛻變歷程,也是人類的人生百態。
這本書的名字叫——《野性的呼喚》。這本書講的是一只叫巴克的高貴家養犬的冰天雪地的求生過程。我來講述一下這個故事吧。
巴克出生在加利福尼亞州溫暖地帶的一戶人家,是一條圣伯納犬和一條蘇格蘭牧羊犬的混血兒。有一天,巴克被人偷出來賣到北方,在淘金路上,從文明世界到原始世界的巴克頭一次受到了捆綁,但這一切僅僅是一個開端,真正教會他“弱肉強食”是一個穿著紅色絨線衫的人,他把巴克狠狠打了一頓,巴克才意識到手中拿著大棒的人,才是制定規則的人。巴克不能不服,但也要學著適應新的環境。
現實向來是無情的,他的狗伙伴更是教會了他這一點。先是鬃毛白斯匹茨表示友好而被咬死,成為了其它狗的食物。后來,巴克的主人被印第安人傷死,他回到叢林與狼群結伴。至此,巴克徹底回到了原始世界。而這一切的始作俑者正是那些文明人。
當合上這本書最后一頁,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復,我想整本小說雖然只是講述一只狗的故事,卻妙趣橫生,引人深思。這本書帶給我的不僅僅是好詞好句,更多的是人生道理就比如說,第六章他必須成為領導別人的人,要不然就會被別人領導,而表現出自己的善良恰恰是一種無能的表現。在原始生活中,沒有善良可言,善良會被理解成害怕,而這種誤會可能讓你失去生命。殺,被殺;吃,被吃;這就是法律,他所遵照的是發生于時光最幽遠地方的指今。這些道理不僅僅是對我們現在有用,更是對未來有用。
在這本書中,我最喜歡的角色是約翰·索恩頓。因為他富有愛心,而且還很善良。他與巴克相遇是在,巴克瀕臨死亡時救下他,從此他和巴克的'關系正式開始。索恩頓照護巴克可以用書中的一句話來概括:別人照料狗大多是出于工作和義務考慮,而他照料狗卻是自發的,就好像照顧自己的孩子一樣。
本書的作者叫作杰克。倫敦,他是20世紀初極具影響力的小說家,是繼馬克吐溫之后又一位杰出的美國現實主義作家。他寫的很多作品我都看過,如《白牙》,《野性的呼喚》,他在這本書告訴我們現實向來是殘酷的,生存歷來是需要智慧的道理,讀完這本書,我真是受益匪淺。
讀《野性的呼喚》有感9
今天是五月的第一個交易日,開門黑,千股跌停。好在吸取了上次清明節的教訓,節前沒有滿倉,算是留了點子彈。看哪,你總要從教訓中學會點什么。以前遇見這種情況,早就抱怨了,現在卻很平靜。不要做個膽小的人,要無畏,要有擔當。總會看破看淡許多事,總會成熟起來。一不要怕,二別后悔,足矣。
野性的呼喚讀后感這幾天,我讀了一本書,叫做《野性的呼喚》。講的是一只狗巴克在阿拉斯加的荒野里,和群狗作斗爭,最終變成自我的祖先狼的故事。
這個故事讀起來很引人入勝,適合不一樣審美的人來看。最開始,我買這本書時,的確是為了狗而買的,也因為一般孩子都對動物有著偏愛,尤其是狗。并且像我們這些小學生,尤其是男孩,就異常喜歡動物小說,但我買回來一看,吸引我的卻不再是動物,而是對人性的描述。當巴克在法官家時,巴克每一天陪著孩子們玩或和其他狗玩,每一天都很幸福。到之后,法官家的園丁每一天賭博,欠下了很多錢,就把巴克賣掉,巴克來到紅衣男子的手里時,他明白了棒子和牙齒的力量。當巴克去當雪橇犬時,巴克明白了北方的生存法則。當巴克謀反,殺死領頭狗斯貝斯,當上領頭狗時,巴克身上狼的烙印越來越深……
巴克的一生,有著諸多不幸,但每一次的不幸,就讓他越來越強大,當巴克成為狼時,回看自我的一生,他會感激那些以往虐待它的`人,就是因為他們,讓自我成為嶄新的自我。這本書我雖然沒有看完,但我已經確認我要再讀一遍了,我要把第一次讀不懂的地方讀懂,再讀一遍,會不會有全新的感受,我的審美有沒有提高,我會不會讀懂這本書的真正奧秘……帶著這些問題,一讀再讀,這本書會變的越來越薄。
野性的呼喚讀后感當我第一次知道這是一個狗變成狼的故事時,我渴望閱讀這本書,因為我喜歡狼。我知道這是一種精神動物。他們像狐貍一樣聰明,但比狐貍勇敢。它們像老虎一樣兇猛,但比老虎更敏感。狼有許多動物的優點,所以狼是令人欽佩的動物。但是狼很可怕。他們經歷了太多的生死,眼神里充滿了警覺。
讀《野性的呼喚》有感10
“文明的狗重回原始野性的生活,所有的生命都應該自由而美好地綻放,”一本書的封面上的這句話吸引了我,這本書就是美國作家杰克·倫敦寫的《野性的呼喚》。
這本書寫了一條叫做巴克的長毛大狗,從溫暖文明的南方被誘拐到冰天雪地的北極荒原,從一只養尊處優、孤芳自賞、目空一切的貴族犬,到備受折磨不得不順應環境改變自身的生活方式的`雪橇犬,最后成為被伊哈特人稱為魔鬼的狼群領頭狗。在它轉變的過程中,巴克身上的野性也被漸漸喚醒。雖然它在人類文明與道德規范的束縛下,在人類的棍棒與皮鞭下也享受著人類認為的幸福和苦難,但巴克知道手特棍棒的人就是主宰,它不能反抗,只有服從。如果不能順應環境它一定會迅速地走向死亡。這時它把對自由和野性的渴望壓在心靈的最深處。
就象書中寫的:“巴克身上被喚醒的原始野性活躍著沸騰著,猶如潮汐和季節一樣強有力地在他心頭波動。”“野性同幽靈一樣不斷呼喚著他、誘惑著他、要與他一起去嗅風的氣味,一道去聽森林的音響,支配他的情緒,指導他的行動,讓他超越自身。這種召喚使他的心與人類及人類對他權力越離越遠。”巴克終于在它的最愛的主人――桑頓被害后,背離了人類世界,回到荒原。因為巴克的牽掛斷了“人類及人類所擁有的權力再也束縛不了他,他與他的野性兄弟肩并肩地一邊奔跑一邊嗥叫……”巴克在野性回歸以后成了狼群的頭領。
與其說這本書寫的是狗的故事,還不如說寫的是向往自由的故事,就象書的封面寫的:“所有的生命都應該在蔚藍的天空下自由行動,在張揚的生命里,尋求自由,讓自身幸福快樂!”
我真的很喜歡《野性的呼喚》這本書,因為從這本書是杰克倫敦先生對自由和本能的由衷呼喚,是對原始生命的尊重和贊美!
讀《野性的呼喚》有感11
《野性的呼喚》是美國作家杰克—倫敦的小說。故事主要敘述一只強壯勇猛的狼狗巴克從人類文明社會回到狼群原始生活的過程。
《野狼的呼喚》雖然說是一部小說,但讀了它以后給我的感想很深刻。也許有些人讀了沒什么感覺,甚至有些人很可能會說“沒意思”,當然,每個人看問題的角度不一樣嘛。這個故事的大略的內容情節如下:
巴克是一條體重140磅的十分強壯的狗。他本來在一個大法官家里過著由于的生活,后來被法官的園丁偷走,輾轉賣給郵局,又被送到阿拉斯加嚴寒地區拉運送郵件的.雪橇。巴克最初被賣給兩個法裔加拿大人。這些被買來的狗不僅受到了人類的冷酷略待,而且在狗之間為了振鐸勾裙的領導權么無時不在互相爭斗、殘殺.由于體力超群、機智勇敢,巴克最終打敗斯比茨成為狗的領隊狗。他先后換過幾個主人,作后被約瀚-索頓收留。那是在巴克被殘暴的住人哈爾打得遍體鱗傷,奄奄一息時,索頓救了他,并悉心為他療傷。在索頓的精心互利下巴克恢復得很快。 一條狗!不!一條狼……又回到拉那n久前的嚎叫,祖先原始的野性在他身上重生拉!
我從沒有看到過哪個人或哪樣東西有他如此毅力和精神!面對沒有末日的北地跋涉,隨處又都是末日!一路上打敗了身邊的對手……一條狗卻表現出與眾不同的喜悅和滴著野性的露水的笑容。
對生命如此執著的追求!那還是只狗嗎?分明是人嘛!正是對生命內在的呼喚激發了他的潛能,他成為“莫爾人”的圖騰!真的成就拉狗歷史上不滅的傳說!
但是回到社會現實來說,就象愛情“只有有了生活,愛才有所附麗!”。把狗放到現實社會中,我想才是著名作家的心聲,這樣杰克。倫敦的作品才有了新的生命力,是把?正如這條狗逐漸演變成狼的過程不正是過去社會工人或貧苦大眾亦或當今社會的真實寫照嗎?舊社會非人的生活,當今的煤礦工人;舊社會的強權專制,當今的媒體封殺。
野性的狗終于還是成為了一匹狼!一匹能在曠野里盡情嚎叫的領頭狼!而當今的人類又會不會象那一匹狼狗一樣做出反抗而拯救已經藏有危機的中國大地呢?
那不知死神一直在身邊的煤礦工人,下崗工人,那“總是受害者”的農民,那過度的貧富分化而走向搶劫犯罪的罪犯!都是用淚串起來的一串新中國的弱勢群體啊!我真想向總理說回實話,真想瘋狂的問總理幾個問題。為什么中國的事故是他國的幾倍?為什么出了問題有些關鍵人物還心安理得的到處演講還安安穩穩的坐在辦公桌前?為什么中國的工人農民比別個國家的都善良?為什么中國的布衣的話比德國等過的公民講話更不引起本國有關部門的重視?為什么我們是國家的“和諧”口號真的只是所謂的口號?……
讀《野性的呼喚》有感12
在今年寒假里,我讀了一本名叫《野性的呼喚》的書,里面講了有許多狼和幾個獵人的故事。
講了獵人先進入北極圈,先找到了灑店住下,然后組成1個小分隊,獵捕兔子,把熊皮賣錢,他們在冰上釣魚和蝦吃,天天過著快樂的.日子。但有一天,他們的酒店著了大火,當時只有一人勇敢拿水把火給滅了,大家一起走到熱帶地區,找野果吃,喝干凈的河水,里面大家一起用木頭做了三間小木房,十分大,5個人一間,有一次一條船在水上,他們3個3個地運,都到另一個水島上去了,那里空氣好,食物多,水很清澈,他們又回到了原來的島上,找來一些淡水、水果,然后就到北極圈,最后做了2輛木頭車子,就回到大自然。
這個故事讓我明白了,要保護動物,不要浪費食物和水,因為這些東西都是有限的。
讀《野性的呼喚》有感13
在暑假空余的時間里我讀了一本外國名著是關于杰克·倫敦的長篇小說《野性的呼喚》。該小說講的是一只名叫巴克的狗,它原是米勒法官的一只愛犬,經過了文明的教化,一直生活在美國南部加州一個溫暖的山谷里,后被賣到美國北部寒冷偏遠,盛產黃金的阿拉斯加,成了一只拉雪橇的狗。它目睹了人與人,狗與狗,強者與弱者之間的'冷酷無情和生死爭奪,于是為了生存,它學會了只求活命,不顧道義的處事原則,變得兇悍,機智和狡詐。最后,在森林中狼群的呼喚下,巴克狼性復發,逃入叢林,重歸荒野。在小說中,杰克·倫敦利用擬人手法,把狗眼中的世界和人類的本質刻畫的淋漓盡致,反映了資本主義社會冷酷的現實和“”優勝劣汰,適者生存”的客觀現實。
讀完這本書,讓我感觸頗深杰克·倫敦所刻畫的狗不只是在動物世界中存在,我們現實社會中也普遍存在著,這也許就是本性吧。書中不但道理深刻,有些語句也很經典,在讀的過程中我把我所喜歡的一部分摘抄下來與大家分享。 “生活的矛盾之處在于有一種境界標志著生命頂峰甚至超越了生命,當一個人極度活躍,徹底地忘掉自我的時候,這種境界便悄無聲息地出現”。 “我們的文明程度越高,我們的恐懼就越深,擔心我們在文明過程中拋棄了在蠻荒時代屬于美,屬于生活之樂的東西。” “它從不放過任何有利的機會,更不會從生死搏斗中退卻,統治別人或被別人奴役。不能有同情,同情是軟弱的表現。原始生活中不存在同情,否則會被視為軟弱,這會讓你喪命。殺人或者被殺,吃人或者被吃,這是法則,永恒的法則。”
不管是自然社會還是我們的現實社會,各種生存法則都是類似的,即使在當今文明的社會吃人與被吃的現象還是數見不鮮,唯有讓自身變為強者才能讓自身在社會中有立足之地。
讀《野性的呼喚》有感14
我最喜愛看野性的呼喚這本書了,幾乎每天我都要津津有味地看上幾頁。
故事發生在一八九七年的淘金時代。因為北方有很多金礦,所以人們要生活在那種寒冷的地方,但靠人們自己的力量是遠遠不夠的,還需要許多肌肉發達的狗來干活。這樣以來很多人打起了狗的主意,開始偷狗。騙狗,然后把符合條件的狗賣給北方的`淘金者。主人公‘巴克’就是那個時代里一條倒霉的狗。它這以年正好四歲,出身高貴,在米勒法官家里過著安逸的生活。在法官家里還有一個叫曼紐的人,他是花匠的幫手,同時也是一個屢教不改的賭徒。最近他又輸了個精光,非常沮喪。為了再找些錢來用,他打起了巴克的主意。曼紐在法官和孩子都不在家的一個晚上,把巴克偷走賣給了淘金者。巴克被賣給淘金者之后,一直為那些人拉雪撬,吃了很多苦,直到它遇到了它另一個主人桑頓。桑頓對巴克可好了,喂它吃好的食物,把巴克當成最好的朋友。可是后來桑頓被印第安人害死了,巴克非常傷心,他憤怒的替桑頓報了仇。報仇后他回到了森林,通過自己的努力,成為了狼的首領,可是它總是會朝著主人曾經住過的方向長嘯幾聲,以此來記念那個對它很好的桑頓。
讀了這篇文章,我明白了動物是人類的好朋友,我們要愛護動物。同時我也明白了任何成功都是要付出努力的,“吃得苦中苦,方為人上人”。像巴克也是經過許多磨難才成為狼的首領,我也要學習那種百折不撓,勇往直前的精神,長大后成為一個對社會有貢獻的人。
讀《野性的呼喚》有感15
這幾天看了一本叫《野性的呼喚》的書。它講述了一只名叫巴克的狗在阿拉斯加的荒野中與狗搏斗,最終成為他的祖先狼的故事。
這個故事讀起來引人入勝,適合不同審美的人。一開始我買這本書的時候確實是給狗買的,因為大部分孩子對動物都有偏愛,尤其是狗。而且小學生喜歡我們,特別是男生,特別喜歡動物小說,但是我買的時候吸引我的'不是動物,而是對人性的描寫。當丹巴赫在法官家時,巴克每天都和孩子們或其他狗一起玩耍,他每天都很開心。后來法官家的園丁天天賭博,欠了很多錢,就把巴克賣了。當巴克走向那個穿紅衣服的人時,他明白了棍子和牙齒的力量。當丹巴赫去當雪橇犬時,巴克明白了北方的生活規則。丹巴赫造反,殺死了領頭的狗斯佩斯。當巴克成為領頭狗后,他的狼的烙印越來越深.
巴克的一生有很多不幸,但每一次不幸都讓他越來越強大。當丹巴赫變成了一只狼,回顧他的一生,他會感謝那些虐待他的人,因為他們,他讓自己成為了一個全新的自己。雖然我還沒有讀完這本書,但我已經確認我想再讀一遍。我想明白我第一次沒明白的事。如果再讀一遍,會不會有新的感覺,審美會不會提高,會不會明白這本書的真正奧秘.有了這些問題,書再讀一遍就會越來越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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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性的呼喚》讀書心得(15篇)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