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責任為主題文章
平常總是聽到說:“要負起什么什么責任”、“應該對什么負責任”、“承擔什么什么責任”等之類的話。
一個人活在世上,是要承擔許多的責任的,如社會的責任,家庭的責任,工作的責任,等等。是許多的責任支撐一個人在這個世界上做人,做事。
如果有人問你究竟什么是“責任”,給責任下一個準確的定義時,恐怕你會一時語塞,茫然而不知道如何作答。責任似乎是一個很空洞、寬泛的.抽象的概念,說不清楚責任到底是個什么東西。
到底什么是責任?或者說責任的具體表現形式是什么?因為只有把抽象的概念具體化、數量化,變成可觸摸、可感覺、可測量、可評價的東西,才能使每個人清楚到底什么是責任。
愚以為,責任就是一個個具體的事,一系列的事構成了責任的主體,而這些事應該由你去想,去做。做好了,你應該得到什么獎賞與鼓勵;做不好,應該受到什么懲戒與處罰,如經濟的處罰、輿論的譴責、道德的批評、良心的自責等。所以,無論做好與做壞,都有相應的結果等待你,即所謂的因果關系。
我們討論一下什么是負責任吧。
我們通常說一個人負責任,其實歸根到底是說這個人做事情很用心,很讓人放心,把事情做的很完美,總是給人留下很好的印象,很好的形象。于是,我們就說這樣的人是優秀的,是可信賴的,可值得使用的人。
我們通常說一個人不負責任,歸根到底就是說這個人做事吊兒郎當,漫不經心,漏洞百出,錯誤不斷。于是就不斷得到別人的抱怨,埋怨,批評。但可怕的是這個人卻不認為自己的錯,不認為自己有缺點。認為別人對他的指責是吹毛求疵,是雞蛋里面找骨頭。因此,這樣的人形象就很差,做事讓人不放心,不信任,所以就說這樣的人是不負責任的人。
一個人的價值是靠做許許多多具體的事情體現出來的,不做事也就無所謂責任。如果光是紙上談兵,表面光鮮,短時間可蒙蔽別人,但經不起推敲,經不起檢驗,更逃不過群眾的眼睛,因為“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并且始終是雪亮的。
既然所有的事情構成了責任的全部,那么,我們就應該認認真真,用腦用心用力地把每件事情做好,追求完美,追求卓越。這樣,既是對自己負責,也是對他人負責,體現自己的能力,體現自己的價值,讓大家覺得你是個“負責任的人”;反之,你在大家眼里,就是個“不負責任的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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