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財產保全擔保書
解除財產保全擔保書 1
__法院:
__有限責任公司訴申請人買賣合同糾紛已由貴院受理(案號為__法民__初字第__號),原告__有限責任公司于年月 日向貴院提出財產保全申請,要求查封申請人位于__廠房及設備共計__元。貴院已于年月日作出裁定,查封了申請人的廠房及設備。
申請人現特向貴院申請解除對申請人廠房及設備的查封,申請人愿以現金人民幣__元作為擔保,望貴院批準。
此致
__法院
申請人:__有限責任公司
年月日
解除財產保全擔保書 2
__法院:
申請人:(寫明姓名或名稱等基本情況)
被申請人:(寫明姓名或名稱等基本情況)
本院于年月日作出__民__字第__號財產保全的裁定,現因__(寫明解除財產保全的理由)
依照__(寫明裁定所依據的法律條款項)的.規定,裁定如下:
解除對__的(寫明財產的名稱、數量或數額等)的查封(或扣押、凍結等)
審判長
審判員
審判員
年月日
(院印)
書記員
解除財產保全擔保書 3
申請人:
地址:電話:138983
法定代表人:職務:董事長
申請請求:請求貴院依法作出裁定,解除對申請人的財產保全措施。
事實及理由:
20xx年3月3日,建筑設計研究院對申請人提起訴訟及財產保全,貴院作出(20xx)海民一初字第102號裁定:凍結申請人在_________支行的賬戶存款柒拾萬元,賬號為:________。現申請人依據相關的法律規定提供擔保并向貴院申請解除財產保全措施。
擔保財產:等值貨幣擔保700000元(柒拾萬元)人民幣,存放于貴院作為擔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95條、第251條、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在經濟審判工作中嚴格執行的若干規定》第14條、第15條之規定,被申請人提供擔保的,人民法院應當及時解除財產保全。
在民事訴訟的判決作出以前,申請人并不一定敗訴,因此申請人的合法權益同樣應受法律的保護,申請人不應該承擔因財產保全而帶來的損失。財產保全措施的目的是保障將來的'判決能夠得以順利執行。申請人如果提供了相應的擔保,就不會影響將來判決的執行。因而,在這種情況下,為了保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人民法院應該解除財產保全措施。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請人: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20xx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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