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與心散文隨筆
一個常笑的人,一個常哭的人,一般理解是一個體與心和諧的人。從深層次講,人的喜怒哀樂得到了正常的表現,或者說潛意識里的限制較為寬松。而一個不常笑的人,一個不常哭的人,一般理解是一個體與心不和諧的人,是因為意識中對潛意識里的東西作了過多的限制。這種人會表現為:偶爾的大笑和大哭,這作為平時不常笑不常哭的爆發,是一種內心積累的,本應在平常就釋放的喜怒哀樂的爆發性釋放。
人的初始是體,其次是心。哲學原理闡明:物質決定意識,物質是第一位的,意識是第二位的。所以,我們說,心是由體決定的,體是第一位的,心是第二位的。比如,我們體溫偏低了,就會感到冷,就想添加衣服。體溫低、冷,這是體的反應,想添加衣服是心的過程。再比如,一個人愛講話、活躍,另一個人不愛講話、不活躍。這是由于前者體內有太多會促使他活躍的常規物質,后者則少。如果我們給后者注入一點讓他興奮的物質,如酒類,則他的話就多了,也活躍了,這說明不是他不會講話,不會活躍,而是他體內讓他活躍的常規物質偏少。
人體的狀況及反應,除了外在的以外,都要通過心(即:意識)這個渠道反映出來,而心這個領域所作出的所有反應,在反應出來的過程中“文化”調整了,大部分反應出來的是適應現行“文化”的.內容,其它內容都被限制或掩蓋了。比如,我們的身體有食的需求,但我們不能見食物就吃,通過心(即:意識)這個渠道反應出來的就是“文化”范疇里的什么時候吃,在什么地主吃,能吃什么,用什么方式吃等。這種限制,其實是一種個性服從共性的過程。比如,在一個餐桌上,人沒來齊不能吃飯,但其實餐桌上的人有的是很餓了,有的則還不想吃。
體的原始萌動,由三個方面進行調整,以適應社會的共性。一個是親朋的引導。一個人在親朋的一路贊美聲中成長,他(她)可能成為一個陽光心態的人,積極向上的人,有成就的人;而另一個人在親朋的一路責備聲中成長,他(她)可能成為一個月光心態的人,偏離常態的人,無成就的人。除了親朋的引導以外,就是學校的引導。學校對一個人的引導重點在道德范疇內的行為規范和知識的積累與應用。引導得好,一個學生就具備基本的行為規范,有較好的成績與思辨能力。引導不好,一個學生就形不成良好的習慣,成績與思辨能力也不盡人意。再一個是法律范疇的引導。法律強制性地規范人的行為,規范得好,人的行為就越規范,規范不好,人的行為就更不規范,對抗意識就會加強。
三個方面對人的規范,其實是一個人個性與共性的博弈。體的萌動我們稱個性,社會把大家的這種萌動統一協調,我們稱共性。人需要肯定、贊美、支持,這是從個性方面來講的,人也需要否定、批評、限制,這是從共性方面來講的。個性過度張揚,社會秩序會被擾亂,共性過度壓制,人性就會出現缺憾。從一個社會來講,其實最難的就是如何掌握好這兩者的尺度。這兩者之間有一個最佳的分寸點,我們找到了這個點,人的個性就得到了最大限度地發揮,社會的管理也就最科學合理。當然,這個“分寸點”是相對變化的。
從一個人個體來講,我們要重視體,也要重視心,體的需求得不到滿足,這是一種缺憾。但如果“心”的調整與社會大局過度吻合,社會就不會前進,或前進太慢,這也是一種缺憾。體的需求都得到了滿足,這似乎是一種完善。但如果“心”的調整與社會大局偏離,輕者,我們會受到社會輿論的譴責,重者,我們會受到法律的強制糾偏。一旦出現這種情況,體的需求得到滿足,看似是一種完美,其實早已變成了一種缺憾。
體決定心,先有體,才有心,這就決定了我們要重視體。我們一般的思維習慣是抱怨社會制度,抱怨少數人的不規范行為,這就是人都是在意自己的體,因為自己的體得不到滿足,才產生了抱怨。要滿足自己的體,我們可走的渠道無非是三條。一是為所欲為。二是大部限制。三是按社會規范限制。第一種情況會有短暫的個體滿足,但只會是曇花一現。第二種情況永遠得不到個體滿足。第三種情況是一種個體得到合理滿足,也會長期滿足的理想狀態。在第三種情況下,“心”調整得比較好。
現在,我們可以下結論了,體與心的和諧本是一種最自然的狀態,但社會需要的是心要調整體的需求以適應社會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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