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基礎課的說明
公共基礎課程是面向全校學生開設的課程,絕大部分課程是我校各學科、專業課程體系中的基礎課程,極少部分課程是我校有關學科專業無先修要求或先修要求簡單明確,對提高我校學生綜合素質有益的專業課程。
構建公共基礎課程的主要目的是,基本打通我校主要學科本科基礎課程平臺,為我校學生提供一個較為寬廣深厚的包含政治理論與思想品德、人文社科基礎、數學基礎、外語基礎、信息技術基礎、經濟學基礎、管理學基礎、法學基礎等在內的綜合課程構架,加強素質教育,為學生的個性發展、創新能力培養提供更大空間和自由度。
公共基礎課程所要求的是必修學分,這就需要教師和管理人員對有志于某個專業發展的學生進行認真的指導;同時,要求廣大學生要根據社會的需要、自己的特長和興趣,充分發揮主觀能動性,逐步培養自己的社會責任感和遠大理想,具備自我設計、自我培養、自我約束的能力,在現有條件下,通過選修課程、輔修專業、輔修雙學位、選專業等方式,使自己的學習熱情和發展潛力得到最大程度的激發,最終把自己培養成為祖國最需要的人才,為國家建設和社會進步作出自己的貢獻。
關于公共基礎課的選修說明
①公共基礎課共分9個課程組,各學院不同專業培養方案對每個課程組規定有不等數量的必修學分要求,詳見《公共基礎課課程組必修學分要求一覽表》。
②“政治理論課與思想品德”課組的必修學分在沒有可選課程的情況下,現在列入的課程均為必修課程。
③ “先修課程”是指在學習本課程前必須先修的課程。選修課程必須注意所在或所選專業的要求,注意課程的先修后修關系;系列課程,如微觀經濟學和宏觀經濟學(經濟學原理)、大學英語等課程不允許倒序或跨序選課。
④“知識準備”是指學生應根據課程要求在選課前具備或通過自學具備本課程所要求的基礎知識,以保證課程學習質量。
⑤進行分級分類教學的.課程,如大學英語,學生一旦確定起點后,同樣按上述規定選課。 ⑥公共基礎課中所列課程的開課學期為指導性規定,大部分將按計劃安排教學,個別課程的實際開課時間或許會進行適當調整,因此學生們必須注意每學期的《選課課表》和網上公布的開課、選課信息。
“學期”中的阿拉伯數字指自第一學期到第八學期的開課學期。
⑦學生選課前必須認真閱讀教學計劃,閱讀課程簡介或咨詢教務員及專業教師。
公共基礎課程一般為在校學生前兩年所要學習的主要內容,關系到學生今后的成長和發展,希望學生能夠認真了解相關內容和要求,為自己今后的學習奠定一個良好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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