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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現(xiàn)行高考政策
新中國高考政策變遷的歷程蘊含了一定的價值傾向,總體上是從政治價值取向到經濟價值取向,最終回歸到以教育的價值和人的價值為中心的全面價值取向。下面是陽光網小編為你整理的江蘇現(xiàn)行高考政策內容,希望對你有幫助。
江蘇現(xiàn)行高考政策
江蘇省教育廳于2月23日上午10:00召開江蘇省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新聞發(fā)布會,通報江蘇省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及2016年普通高考工作有關情況。
在高考科目設置方面,和現(xiàn)行高考方案相比,江蘇省普通高考統(tǒng)考科目仍為語文、數(shù)學、外語3門,保持不變;選考科目由現(xiàn)行的“6選2”調整為“6選3”,即由學生在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等6門科目中自主選擇3門選考科目,并計入高校招生錄取總成績。
教育部明確江蘇省啟動高考綜合改革的時間為2018年,并要求于2018年6月底前將高考綜合改革方案報教育部備案后向社會公布。根據這一要求,江蘇省新一輪高考綜合改革方案應該是從2018年秋季入學的高一新生起開始啟用,在2021年普通高考中正式實施。
江蘇省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包括1個整體方案和5個具體方案。
整體方案是《江蘇省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具體方案包括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方案、高職院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方案、普通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實施方案、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方案、中職學校學生學業(yè)水平測試實施方案等5個方案。
江蘇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整體方案是嚴格遵照《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在教育部規(guī)定的時間節(jié)點和制度框架內,結合江蘇省省情和教育實際,并在總結以往高考改革經驗、廣泛征求社會各方面意見的基礎上研制完成的,力求體現(xiàn)國家要求,具有江蘇特色。
實施“3+3”模式 選考科目調整為“6選3”
在高考科目設置方面,和現(xiàn)行高考方案相比,江蘇省普通高考統(tǒng)考科目仍為語文、數(shù)學、外語3門,保持不變;選考科目由現(xiàn)行的“6選2”調整為“6選3”,即由學生在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等6門科目中自主選擇3門選考科目,并計入高校招生錄取總成績。
江蘇高考綜合改革2018年啟動 2021年正式實施
教育部明確江蘇省啟動高考綜合改革的時間為2018年,并要求于2018年6月底前將高考綜合改革方案報教育部備案后向社會公布。根據這一要求,江蘇省新一輪高考綜合改革方案應該是從2018年秋季入學的高一新生起開始啟用,在2021年普通高考中正式實施。
考生可享受同一必考科目兩次考試機會
江蘇省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包括1個整體方案和5個具體方案。整體方案是《江蘇省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具體方案包括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方案、高職院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方案、普通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實施方案、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方案、中職學校學生學業(yè)水平測試實施方案等5個方案。
江蘇省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整體方案是嚴格遵照《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在教育部規(guī)定的時間節(jié)點和制度框架內,結合江蘇省省情和教育實際,并在總結以往高考改革經驗、廣泛征求社會各方面意見的基礎上研制完成的,力求體現(xiàn)國家要求,具有江蘇特色。
在改進招生計劃分配方式方面,為貫徹落實教育部有關做好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學生工作的要求,江蘇省實施了招收農村學生高校專項計劃和地方專項計劃,確定了實施區(qū)域。
在改進考試形式和內容方面,和現(xiàn)行普通高中學業(yè)水平測試相比,江蘇省將開齊開足學業(yè)水平考試科目,《普通高中課程方案(實驗)》所設定的13門科目均列入必考科目范圍,江蘇省考生在高中期間可以享受同一必考科目參加兩次考試的機會。
在改革招生錄取機制方面,嚴格執(zhí)行教育部等相關部委關于減少和規(guī)范高考加分項目和分值的要求,自2015年起,取消思想政治品德有突出事跡的考生加分政策;自2016年起,將少數(shù)民族考生照顧政策調整為“少數(shù)民族考生報考省屬高校加3分投檔”。
在改革監(jiān)督管理機制方面,江蘇省將健全分級負責、規(guī)范有效的信息公開制度,完善省招委會各成員單位的考試招生工作聯(lián)席會議機制和分工協(xié)作機制,完善考試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防護體系建設,加大違規(guī)查處力度。
在綜合素質評價上,江蘇省將國家提出的德、智、體、美等方面的要求,具體拓展為:思想品德與公民素養(yǎng)、學習水平與課程修習、體育運動與身心健康、審美素養(yǎng)與藝術特長、創(chuàng)新能力與社會實踐、自我認知與生涯規(guī)劃等六個部分。
2017年我省普通高校考試招生錄取政策
一、適當調整錄取批次和志愿設置
文理科類。將原來的本一、本二、本三3個批次,調整為本一、本二兩個批次。調整后,統(tǒng)招錄取分為提前本科、本一、本二、高職(專科)統(tǒng)招和高職(專科)注冊入學5個批次。
體育類。將公辦本科和民辦本科批次合并為體育本科批次,高職(專科)批次保持不變。調整后,統(tǒng)招批次分為本科和高職(專科)兩個批次。
藝術類。將公辦本科和民辦本科相應的小批次合并,將高職(專科)第1、2小批合并,即由原來的三大批七小批調整為本科和高職(專科)兩大批四小批。其中,本科分為:第1小批(劃分辦法與往年不變)、第2小批(使用省統(tǒng)考成績錄取院校)、第3小批(第1小批以外的校考院校);專科為一個批次。使用省統(tǒng)考成績錄取的專業(yè),實行平行院校志愿設置;使用院校校考成績錄取的專業(yè),實行傳統(tǒng)院校志愿設置。考生只能在使用省統(tǒng)考成績錄取或使用校考成績錄取的院校中選擇其一填報。
與錄取批次調整相適應,我省文理類、體藝類各批次平行院校志愿數(shù)由原來的5所增加到8所。同時,征求平行院校志愿數(shù)由原來的5所增加到10所。
結合平行院校志愿和征求平行院校志愿數(shù)調整(均有所增加)以及往年院校服從志愿錄取的實際情況,考慮到志愿的有效性,2017年起,取消院校服從志愿。
二、調整填報志愿時間
2017年考生填報高考志愿分兩個階段進行,第一階段填報本科志愿,時間為6月27日至7月2日;第二階段填報高職(專科)志愿,時間為7月27日至28日。
三、新增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取條款
根據教育部文件精神,照顧政策中,新增經共青團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聯(lián)合激勵系統(tǒng)認定,獲得5A級青年志愿者的考生,在與其他考生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取條款。
四、廣播電視編導專業(yè)實行省統(tǒng)考
2017年廣播電視編導專業(yè)由聯(lián)考變?yōu)槭〗y(tǒng)考。省招委會統(tǒng)一劃定文化和專業(yè)的省控線,對于文化成績和專業(yè)成績達到省控線的考生,用“文化+專業(yè)”的總成績,按平行志愿規(guī)則投檔。
五、提高定向培養(yǎng)士官院校志愿有效性
為進一步提高定向培養(yǎng)士官院校志愿的有效性,明確報考定向培養(yǎng)士官院校的考生不得兼報體育類、藝術類高職(專科)院校志愿。
截至目前,全省共有33.01萬人報名參加高考,較去年同期36.04萬的報考人數(shù),減少3.03萬人,減幅為8.41%。
江蘇省2017年高考錄取政策
按照《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明確的“創(chuàng)造條件逐步取消高校招生錄取批次”,以及教育部年度招生工作提出的“逐步減少高校招生錄取批次”的要求,為進一步增加考生的選擇范圍和錄取機會,提高志愿滿足率,借鑒其他省市做法,結合我省實際,在前期充分征求各方意見的基礎上,經省高校招生委員會同意,自2017年起,我省高校招生錄取批次和志愿設置作適當調整。現(xiàn)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錄取批次調整
1.文理科類。將原來的本一、本二、本三3個批次,調整為本一、本二兩個批次。其中,原跨本一、本二批次招生的院校,符合條件的將其本二招生專業(yè)納入本一批次招生,同時將本二、本三批次合并。調整后,統(tǒng)招錄取分為提前本科、本一、本二、高職(專科)統(tǒng)招和高職(專科)注冊入學5個批次。
2.體育類。將公辦本科和民辦本科批次合并為體育本科批次,高職(專科)批次保持不變。調整后,統(tǒng)招批次分為本科和高職(專科)兩個批次。
3.藝術類。將公辦本科和民辦本科相應的小批次合并,將高職(專科)第1、2小批合并,即由原來的三大批七小批調整為本科和高職(專科)兩大批四小批2017年江蘇高考錄取方案重大改革2017年江蘇高考錄取方案重大改革。其中,本科分為:第1小批(劃分辦法與往年不變)、第2小批(使用省統(tǒng)考成績錄取院校)、第3小批(第1小批以外的校考院校);專科為一個批次。
錄取批次調整后,涉及批次調整的招生院校,其辦學性質、專業(yè)收費標準均不因批次調整而發(fā)生變化。
二、志愿設置調整
與錄取批次調整相適應,我省文理類、體藝類各批次平行院校志愿數(shù)由原來的5所增加到8所。同時,征求平行院校志愿數(shù)由原來的5所增加到10所。
三、相關工作要求
全省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招考機構要把政策調整辦法及時宣傳到每一所高中每一位考生,并做好考生志愿填報的指導工作。各中學要嚴格按課程標準和教學計劃組織教學,扎實推進素質教育,促進學生全面發(fā)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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