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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2017年高考錄取政策
新中國高考政策變遷的歷程蘊含了一定的價值傾向,總體上是從政治價值取向到經濟價值取向,最終回歸到以教育的價值和人的價值為中心的全面價值取向。下面是陽光網小編為你整理的江蘇省2017年高考錄取政策內容,希望對你有幫助。
江蘇省2017年高考錄取政策
按照《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明確的“創造條件逐步取消高校招生錄取批次”,以及教育部年度招生工作提出的“逐步減少高校招生錄取批次”的要求,為進一步增加考生的選擇范圍和錄取機會,提高志愿滿足率,借鑒其他省市做法,結合我省實際,在前期充分征求各方意見的基礎上,經省高校招生委員會同意,自2017年起,我省高校招生錄取批次和志愿設置作適當調整。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錄取批次調整
1.文理科類。將原來的本一、本二、本三3個批次,調整為本一、本二兩個批次。其中,原跨本一、本二批次招生的院校,符合條件的將其本二招生專業納入本一批次招生,同時將本二、本三批次合并。調整后,統招錄取分為提前本科、本一、本二、高職(專科)統招和高職(專科)注冊入學5個批次。
2.體育類。將公辦本科和民辦本科批次合并為體育本科批次,高職(專科)批次保持不變。調整后,統招批次分為本科和高職(專科)兩個批次。
3.藝術類。將公辦本科和民辦本科相應的小批次合并,將高職(專科)第1、2小批合并,即由原來的三大批七小批調整為本科和高職(專科)兩大批四小批2017年江蘇高考錄取方案重大改革2017年江蘇高考錄取方案重大改革。其中,本科分為:第1小批(劃分辦法與往年不變)、第2小批(使用省統考成績錄取院校)、第3小批(第1小批以外的校考院校);專科為一個批次。
錄取批次調整后,涉及批次調整的招生院校,其辦學性質、專業收費標準均不因批次調整而發生變化。
二、志愿設置調整
與錄取批次調整相適應,我省文理類、體藝類各批次平行院校志愿數由原來的5所增加到8所。同時,征求平行院校志愿數由原來的5所增加到10所。
三、相關工作要求
全省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招考機構要把政策調整辦法及時宣傳到每一所高中每一位考生,并做好考生志愿填報的指導工作。各中學要嚴格按課程標準和教學計劃組織教學,扎實推進素質教育,促進學生全面發展。
專家對政策的解讀
一、政策的變化與不變化:
1.有兩點變化:
變化1:成績薄弱的學生可以上本二2017年江蘇高考錄取方案重大改革文章2017年江蘇高考錄取方案重大改革。錄取批次的調整,對于我們平時只能考本三的學生來講,是一大福音!因為合并本二、本三錄取批次后,會使本二的高校數量和招生計劃數量成為原本二與本三之和,而招生高校和招生數量的大幅增加,會使本二錄取控制分數線有較大幅度的降低。
變化2:考生的錄取幾率增加。今年錄取批次合并后,本二的錄取控制分數線會降低,并且各批次考生填報的平行院校志愿數由5個增加到8個,每個批次考生可以選擇的院校志愿變多了,錄取率增大。
2.有一點不變化:
不變化:學費不變。原來是本三的學校,變成本二,但是收費不變。在江蘇已有部分試點,如近兩年,南京有4所熱門本三院校進行招生調整,但收費與原本三相同。
2014年:南京大學金陵學院、東南大學成賢學院從本三調整到本二批次;
2015年:南京航空航天大學金城學院、南京理工大學紫金學院從本三調整到本二批次。
二、政策好處:
1.減少普通高中升學排名壓力。本二分數線降低后,大部分學生均可以達到本二線,因此學校之間將無法進行互相比較升學率。這樣對于全面推行素質教育。不致于江蘇的學生起早摸黑的死學習!
2.用避開用人單位設置門檻2017年江蘇高考錄取方案重大改革普通高考有些用人單位,明確要求本三畢業的學生不錄取,他們認為本三不屬于本科列行。將來學生的畢業證上是不標明本幾畢業生,這樣有利于推進社會公平。
三、政策應對:
重視選科達B率。原本三雙C要求如果提高到1B1C的要求,盡管選科B線可能會下調10%左右,但要滿足有一科達B的要求,難度還是挺大的。要力爭讓更多學生符合1B1C要求,就必須對選科教學的要求適當提高,包括在高一、高二就要重視對選科的強化。
江蘇高考招生政策
高校招生工作應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新生。
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17〕1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省實際,現就進一步做好我省2017年普通高等學校(以下簡稱“高校”)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報名
(一)符合下列條件的我省戶籍人員,可以申請報名: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
3.身體狀況符合相關要求。
非我省戶籍的來蘇務工就業人員隨遷子女申請在我省參加高考的,除符合上述條件外,還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在我省取得普通高中學籍并有完整的普通高中學習經歷;
2.其監護人在我省有合法穩定職業、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
在我省普通高中讀書的外國籍考生,出示護照和我省公安廳簽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永久居留證》,且符合我省考生報名條件的,允許其參加報名。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名:
1.具有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等學校錄取并保留入學資格的學生;
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非應屆畢業的在校生;
3.因違反國家教育考試規定,被給予暫停參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包括全國統考、省級統考和高校單獨組織的招生考試,以下簡稱“高校招生考試”)處理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4.因觸犯刑法已被有關部門采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三)報名辦法
申請報考高校的所有考生,按照《省教育考試院關于印發江蘇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和普通高中學業水平測試必修科目考試報名辦法的通知》(蘇教考招〔2016〕41號)要求,辦理報名手續。隨遷子女不得在我省和戶籍地同時參加高考報名。符合報名條件的所有考生均須簽訂誠信考試承諾書,并按規定繳納報名、考試費。
考生報考科類分為文科類、理科類、體育類、藝術類四類,報考體育類、藝術類的考生可以兼報文科類或理科類。
考生報名資格審查工作由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招生委員會辦公室(含考試院、招考中心等,以下統稱為“招辦”)負責。各有關單位要認真予以審查,堅決杜絕高中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報考以及不符合報考條件的非我省戶籍考生在我省報考。
考生辦理報名手續后,方可參加高校招生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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