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消防安全工作實施方案三篇
為了確保工作或事情順利進行,常常需要提前制定一份優秀的方案,方案是有很強可操作性的書面計劃。那么什么樣的方案才是好的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消防安全工作實施方案3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消防安全工作實施方案 篇1
一、指導思想
為切實履行消防安全主體責任,提升消防安全管理"四個能力",根據上級有關文件要求,切實抓好落實,進一步提升我校消防安全工作的"四個能力"。認真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大力開展的防火安全檢查,狠抓火災隱患的整改落實,提高我校抵御火災的能力,切實保護全校師生員工的人身安全和公共財產安全,為我校各項工作再上一個新臺階創造一個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
二、組織領導
建立以董事長、校長及主要負責人、班主任為體系的消防安全工作隊伍,成立學校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趙彥培
副組長:岳江龍 劉 寧
成 員:申 婧 劉 寧 范小麗 張蘭英
宋翠霞 關秀梅 趙春麗 張 偉
三、工作任務:
1、落實各處室、各班級及學生教室、寢室、食堂等消防安全責任制工作。明確本責任區域內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及在各消防安全工作上的職責分工,層層落實消防安全職責。
2、開展全校性消防安全大檢查,切實消除火災隱患。
各班級要組織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開展消防安全自查自改活動,建立消防安全自查的消防工作新機制。學校每學月組織兩次消防安全檢查,重點部位要堅持每月檢查、巡查。
3、加強學校消防設施建設,補充配置相關消防器材并加強維護制度,提高抵御火災的能力。
4、加強執勤備戰,做好滅火和搶險救援的各項準備。學校要針對冬春火災的特點,加強對師生員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增強教職工的法制觀念和安全意識,使師生員工了解本崗位的防火措施,做到會報警,會使用滅火器材撲救初期火災,會自救逃生,會組織人員疏散。
四、具體措施
1、舉辦法制報告會及消防安全知識教育。
2、各教學班組織召開法制教育報告會暨消防安全主題班會;
3、各處室自查責任區消防隱患。學生寢室由政教處、舍務自查。
4、舉行消防安全演練。
5、堅持月查、周查制度到各責任區。
五、工作要求:
1、校長為學校消防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各處辦主任、各班班主任為消防工作的直接責任人,要高度認識消防工作的`嚴峻性和任務的艱巨性,以強烈的責任感和緊迫感,切實加強領導,全力以赴做好本部位的消防工作,做到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分工協作、責任到人。
2、學校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各責任區的消防工作進行檢查指導。消防工作情況要作為各責任區責任人年底考核的重要內容。年底要對的防火工作站情況進行檢查,總結經驗,找出差距;對不重視、工作不落實導致發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的,要追究直接責任人的責任。
3、學校各處辦、班級,要在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和部署下,按照工作部署積極做好本責任區的消防安全檢查工作,各處辦、班級要做到積極協助,密切配合,凝聚合力,充分發揮各自的作用,確保消防工作落到實處。
4、各責任區責任人要堅持每周自查制度。在開展防火檢查時,要做到檢查一處、登記一處,各責任人應將消防工作情況,每月底進行一次階段性的總結,并及時將總結情況書面報送領導小組辦公室。領導小組辦公室每月要組織一次全校性的消防安全大檢查。并要將各責任人周查和全校性檢查的情況及時通報和整改。
消防安全工作實施方案 篇2
一、指導思想
為切實履行消防安全主體責任,提升消防安全管理"四個能力",根據上級有關文件要求,切實抓好落實,進一步提升我校消防安全工作的"四個能力"。認真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大力開展的防火安全檢查,狠抓火災隱患的整改落實,提高我校抵御火災的能力,切實保護全校師生員工的人身安全和公共財產安全,為我校各項工作再上一個新臺階創造一個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
二、組織領導
建立以校長、處辦主要負責人、班主任為體系的消防安全工作隊伍,成立學校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xxx
副組長:xxx
成 員:xxx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具體負責組織實施本學年度的消防安全工作。
三、工作任務:
1、落實各處室、各班級及學生寢室、微機室、食堂等消防安全責任制工作。明確本責任區域內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及在各消防安全工作上的職責分工,層層落實消防安全職責。
2、開展全校性消防安全大檢查,切實消除火災隱患。
各處辦、各班級要組織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開展消防安全自查自改活動,建立消防安全自查的消防工作新機制。學校每學月組織兩次消防安全檢查,重點部位要堅持每月檢查、巡查,并建立消防安全檢查臺賬。
3、加強學校消防設施建設,補充配置相關消防器材并加強維護制度,提高抵御火災的能力。
4、加強執勤備戰,做好滅火和搶險救援的各項準備。
學校要針對冬春火災的特點,加強對師生員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增強教職工的法制觀念和安全意識,使師生員工了解本崗位的防火措施,做到會報警,會使用滅火器材撲救初期火災,會自救逃生,會組織人員疏散。
四、具體措施及時間安排:
3月:舉辦法制報告會及消防安全知識教育。
4月:
1、各教學班組織召開法制教育報告會暨消防安全主題班會;
2、各處室自查責任區消防隱患。學生寢室由政教處、舍務自查。
5月:
根據上級要求進一步落實責任,細分工作崗位。(附表)
6月——7月
堅持月查、周查制度到各責任區。
五、工作要求:
1、校長為學校消防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各處辦主任、各班班主任為消防工作的直接責任人,要高度認識消防工作的嚴峻性和任務的艱巨性,以強烈的責任感和緊迫感,切實加強領導,全力以赴做好本部位的.消防工作,做到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分工協作、責任到人。
2、學校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各責任區的消防工作進行檢查指導。消防工作情況要作為各責任區責任人年底考核的重要內容。年底要對的防火工作站情況進行檢查,總結經驗,找出差距;對不重視、工作不落實導致發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的,要追究直接責任人的責任。
3、學校各處辦、班級,要在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和部署下,按照工作部署積極做好本責任區的消防安全檢查工作,各處辦、班級要做到積極協助,密切配合,凝聚合力,充分發揮各自的作用,確保消防工作落到實處。
4、各責任區責任人要堅持每周自查制度。在開展防火檢查時,要做到檢查一處、登記一處,各責任人應將消防工作情況,每月底進行一次階段性的總結,并及時將總結情況書面報送領導小組辦公室。領導小組辦公室每月要組織一次全校性的消防安全大檢查。并要將各責任人周查和全校性檢查的情況及時通報和整改。
附:學校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要求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消防安全管理,規范消防安全管理行為,提高學校檢查消除火災隱患能力、組織撲救初起火災能力、組織人員疏散逃生能力和消防宣傳教育培訓能力,特制定本要求。
第二條 本要求適用于全校教職員工及校內從業人員。
第三條 學校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應至少每月組織一次防火檢查,內設部門負責人應每周開展一次防火檢查。
第四條 學校及內設部門組織開展防火檢查應包括下列內容:
1、落實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執行消防安全操作規程等情況;
2、用火、用電有無違章;
3、新建、改建、擴建及裝修工程有無違章;
4、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車通道是否暢通;
5、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設置及完好情況;
6、疏散通道、門窗上是否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
7、集體宿舍是否設置用電超載保護裝置;
8、消防(控制室)值班情況、消防控制設備運行情況及相關記錄;
9、化學試劑、燃油、燃氣等易燃易爆危險品的使用是否符合有關規定;
10、消防水源情況,滅火器材配置及完好情況,室內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有無損壞、埋壓、遮擋、圈占等影響使用情況;
11、食堂、灶間煙道季度清洗情況;
12、員工本崗位消防知識的掌握情況;
13、防火巡查、火災隱患的整改以及防范措施落實情況;
14、其他消防安全情況。
第五條 學校應確定防火巡查人員、內容、部位和頻次。其中,消防安全重點部位應進行每日防火巡查,學生宿舍夜間防火巡查應不少于2次,教室、實驗室、圖書館等應加防火巡查。
第六條 學校防火巡查應包括下列內容:
1、學生集體宿舍及公寓有無違章用火、用電情況;
2、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暢通;
3、消火栓、滅火器、消防安全標志完好情況;
4、重點部位人員在崗在位情況。
第七條 教職員工應遵守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規程,熟悉本崗位火災危險性,掌握火災防范措施,每天進行本崗位防火檢查,及時發現本崗位火災隱患。消防志愿者可開展日常防火檢查工作。
第八條 崗位防火檢查主要包括下列內容:
1、用火、用電有無違章;
2、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暢通;
3、消火栓、滅火器、消防安全標志完好情況;
4、場所有無遺留火種。
第九條 發現火災隱患應立即改正;對不能立即改正的,發現人應向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報告,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應及時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確定整改措施、期限、部門和責任人,報學校消防安全責任人審批。
第十條 火災隱患整改部門和責任人應按照整改方案要求,落實整改措施,并加強整改期間的安全防范,確保消防安全。學校的消防安全責任人為整改火災隱患提供經費和組織保障,消防安全管理人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措施。
第十一條 火災隱患整改完畢后,消防安全管理人應組織驗收,并將驗收結果報告消防安全責任人。
第十二條 學校應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建立應急反應和處置機制,為火災撲救和應急救援提供人員、裝備等保障。定期進行消防演練。學校校應建立由學生參加的志愿消防組織。
第十三條 學校實驗室應將預案涉及到的易燃易爆危險品的種類、性質、數量、危險性和應對措施等報學校消防管理歸口部門備案。
第十四條 發現火災應立即呼救并撥打“119”電話報警,起火部位現場人員應采取如下措施:
1、事故附近的人員立即電話通知單位值班人員;
2、消防設施、器材附近的人員使用消火栓、滅火器等設施器材滅火;
3、安全出口或通道附近的人員引導學生疏散。
第十五條 接到報警信號后,立即通知現場最近的工作人員、巡查人員前去確認。現場人員確認火災后,向校領導匯報,并立即使用附近消火栓、滅火器等滅火。
第十六條 火災確認后,值班人員應立即啟動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采取如下措施:
1、通訊聯絡組通知員工趕赴火場,與消防安全責任人和當地公安消防機構保持通訊和聯絡,向火場指揮員報告火災情況,將火場指揮員的指令下達有關人員;
2、滅火行動組根據火災情況使用本單位的消防設施、器材撲救火災;
3、疏散引導組按分工組織引導現場學生疏散;
4、安全防護組負責協助搶救、護送受傷人員;阻止于場所無關人員進入現場,維持火場秩序,保護火災現場,協助公安消防機構開展火災調查;
5、后勤組負責搶險物資、器材器具的供應及后勤保障。
第十七條 學校應至少每半年組織一次有學生參加的演練,并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
第十八條 學校應明確一定數量的疏散引導員,火災發生時,疏散引導員應通過喊話、廣播等方式,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要求通知、引導火場人員正確逃生。發生火災時,正在授課的教師應組織學生疏散逃生。
第十九條 發生火災時,應按照以下順序通知人員疏散:
1、二層及以上的樓房發生火災,應先通知著火層及其相鄰的上下層;
2、首層發生火災,應先通知本層、二層;
3、多個防火分區的首先通知著火區域及其相鄰的防火分區。
第二十條 火災無法控制時,火場總指揮應及時通知所有參加救援人員撤離。
第二十一條 學校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應熟知以下內容:
1、消防法律法規和消防安全職責;
2、本單位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3、依法應承擔的消防安全行政和刑事責任。
第二十二條 學校應至少確定一名熟悉消防安全知識的教師擔任消防安全課教員,并選聘消防專業人員擔任學校的兼職消防輔導員。
第二十三條 學校應將消防安全知識納入教學內容,開展下列消防安全教育工作:
1、在開學初、放寒(暑)假前、學生軍訓期間,對學生普遍開展專題消防安全教育;
2、結合不同課程實驗課的特點和要求,對學生進行有針對性的消防安全教育;
3、組織學生到當地消防站參觀體驗;
4、對寄宿學生開展經常性的安全用火用電教育。
第二十四條 學校應保證課時或者采取學科滲透、專題教育、主題班會、國旗下講話、網絡、廣播、校內報刊等方式,每學期對學生開展消防安全教育。應重點開展火災危險及危害性、消防安全標志標識、日常生活防火、火災報警、火場自救逃生常識等方面的教育,開展消防法律法規、防滅火基本知識和滅火器材使用等方面的教育。
第二十五條 學校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教職員工的消防宣傳教育培訓應當達到以下要求:
1、熟悉消防法律法規;
2、掌握消防安全職責、制度、操作規程、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3、掌握本單位、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4、掌握有關消防設施、器材的操作使用方法;
5、會報警、會撲救初起火災、會疏散逃生自救。
第二十六條 學校應在主要出入口應設置“消防安全責任告知書”和“消防安全承諾書”,在顯著位置和每個樓層提示場所的火災危險性,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位置及逃生路線,消防器材的位置和使用方法。
消防安全工作實施方案 篇3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強和改進消防工作的意見》(國發【20xx】46號)和《XX縣教育體育系統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工作實施方案》的具體要求,進一步加強和規范全鎮教育系統消防工作,XX中心校決定在全鎮各中小學、幼兒園開展以消防安全為重點、以網格化監管為主要形式的學校消防網格化監管專項工作,現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學校消防安全網格化監管是進一步改進工作作風、轉變管理方式、落實監管責任、提高履職能力的重要舉措,是確保中小學、幼兒園消防安全發展的必然要求。實施群防群治,全面推行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使之常態化,能不斷提升學校火災防控水平,有效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保障師生的生命財產安全。
二、工作目標
實行網格化監管,細化各中小學幼兒園的領導和教師工作職責,增強責任意識,實現學校消防安全分層、分級及全時段、無縫隙管理;及時發現隱患,快速處置,從根本上解決消防安全監管的粗放問題;增強領導干部和監管人員的履職盡責意識,促進消防安全工作各項制度措施的'落實,堅決杜絕重特大火災事故的發生。
三、組織領導
為全面做好教育系統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特成立瓦屋中心校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如下:
組長:XXX(中心校校長)
副組長:XXX
成員:
具體負責全鎮各學校、幼兒園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工作。
四、網格劃分和責任劃分
(一)網格劃分
全鄉鎮學校消防安全管理網格劃分為二級:一級網格為瓦屋中心校,二級網格為全鄉各中小學、幼兒園。
1、中心校
制定本單位消防安全工作計劃,落實消防安全工作責任;中心校負責指導、監督、檢查轄區內所有中小學、幼兒園消防安全教育、管理和培訓工作,負責與轄區內所有中小學、幼兒園簽訂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責任書,制定本轄區消防工作應急預案,將學校消防安全責任層層落實到位,并考核其執行情況;建立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明確工作職責;定期開展學校消防安全隱患排查整改專項活動,及時消除校園及周邊消防安全隱患;每月召開一次學校消防安全工作例會和消防演練活動,分析、研究、部署學校消防安全工作;認真落實上級布置的其他消防安全工作,健全消防安全工作網絡,加強人員消防知識培訓。
2、各中小學、幼兒園
制定學年度學校消防安全計劃,完善學校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制度,督促建立消防安全管理的長效機制;將學校消防安全責任層層落實到位,并檢查督促執行情況;建立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明確工作職責,建立健全學校消防安全管理規章制度;組織教師開展天天巡查,每月進行一次總結;健全消防安全隱患排查信息報告制度,積極與分管領導及相關縣局科室監管人員聯系,共同協作消除安全隱患;制定各種安全應急預案,并組織消防安全演練(每月至少一次),層層簽訂安全責任書。
(二)責任劃分
中心校校長、中小學校長、幼兒園園長為本單位的第一責任人,中心校包校人員對分管學校具有監管領導責任。
五、消防安全網格工作內容
1、學校成立以校長為組長的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組織、領導和開展學校消防安全工作。
2、建立健全并嚴格落實行政管理、教學管理、后勤管理、學生管理等系列消防安全制度;建立健全并嚴格落實消防安全工作考核與責任追究制度。
3、各學校要定期排查教育教學活動場所、生活場所重點部位消防安全隱患,并有相關的檢查整改記錄。
4、學校執行消防安全工作例會制度;健全消防安全檔案管理;校內大型集體活動必須開展消防安全檢查,采取切實有效的消防安全措施。
5、消防安全教育。在安全教育月、“119”宣傳月必須開展消防宣傳教育活動;必須做到消防安全教育進課堂;每月必須開展一次消防安全應急演練。
各中小學幼兒園也要制定本轄區、本單位的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工作實施方案,并于8月20日下午6:00前,以紙質文檔形式報中心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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