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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展花園式單位小區評選活動實施方案
開展“花園式單位(小區)”評選活動實施方案
為了進一步廣泛發動群眾及社會各方面參與城市園林建設和綠化美化活動,鞏固和發展園林綠化已取得的成果,根據《貴州省園林城市評選標準》及我市20**年創建省級園林城市的目標要求,結合我市實際,決定在全市開展評選“花園式單位(小區)”活動。現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提高城市生態環境、園林景觀質量為目標,把城市園林綠化與單位、群眾性園林綠化工作有機結合起來,廣泛發動群眾、機關企事業參與城市園林綠化工作,提高市民的生態環境意識,構建人與自然和諧城市環境,促進我市生態文明城市的建設。
二、加強領導
各鄉(鎮、辦事處)要加強對評選活動的領導,以開展“花園式單位(小區)”為契機,廣泛宣傳發動各機關單位、院落、小區加強園林綠化建設,為廣大市民提供良好的生活休閑環境。認真組織推薦本轄區內園林綠化工作突出、綠化景觀效果良好的單位(小區)參加評選,積極配合我市創建園林城市工作的順利開展。
三、工作步驟
“花園式單位(小區)”評選工作于20**年7月進行。城區居民院落、居住小區及機關、學校、醫院、企事業單位的申報工作按屬地申報的原則,由各鄉(鎮、辦事處)負責組織申報。
1、組織機構:成立由園林、規劃、城管等相關部門的專家和技術人員組成的評委會,負責評選審定工作。
2、評選程序與方法:
(1)采取屬地推薦或單位自報的方式;
(2)報評單位申報材料按屬地管理原則,由各鄉(鎮、辦事處)初審后按分配名額向市創建園林城市辦公室報送創建“花園式單位(小區)”申報報告和有關綠化資料;
(3)報評單位送交綠化材料時間:20**年7月7日—7月21日;
(4)評委會查閱送審單位綠化資料,并到實地評審、打分、匯總、確定;
(5)評審資料報送地點為清鎮市林業綠化局園林綠化管理處(辦公室電話:2529518),由石報武(聯系電話:13608510925)、張樞(聯系電話:8022363)同志負責收集、整理。
3、評審結果公布:報評單位經評委會評審后,由市創建園林城市辦公室報經市政府批準后公布。凡獲選的“花園式單位(小區)”由市政府命名并在全市表彰,并通過清鎮電視臺宣傳報道。
四、保障措施
1、評選“花園式單位(小區)”工作是創建省級園林城市的重要內容,各鄉(鎮、辦事處)必須落實專人負責、落實工作責任制,保質保量按時完成評選上報工作。
2、由創建省級園林城市辦公室向市政府申請開展“花園式單位(小區)”評選工作經費,用于制作獎牌、證書,確保此項工作順利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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