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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語言字達標建設工作方案
為認真貫徹落實教育部、國家語委,省語委、教育廳,市語委、教育局有關進一步加強學校語言字工作的精神(《xx省語言字工作委員會xx省教育廳轉發〈教育部國家語委關于進一步加強學校語言字工作的意見〉的通知》(皖教語〔2017〕2號,見附1),《xx市語言字工作委員會xx市教育局關于開展學校語言字達標建設工作的通知》(黃教語〔2017〕2號),見附2),切實發揮學校在語言字工作中的基礎作用,扎實做好我區學校語言字達標建設工作,促進我區各級各類學校幼兒園(以下統稱為“學校”)語言字規范化工作健康發展,特制訂本方案。
一、目的意義
(一)推廣和普及國家通用語言字、培養國民語言字規范意識、增強國民化自信的重點領域,使用和推廣國家通用語言字是各級各類學校的法定義務,是學校依法辦學的基本要求。扎實做好學校語言字工作,是切實發揮語言字事業基礎性、全局性作用的關鍵環節。
(二)說好普通話、用好規范字、提高語言字應用能力是學校培養高素質人才的基本內容。提高學生的語言字應用能力,是實施素質教育的必然要求,是強化學生能力培養的重要內容,是提高學生學習能力、實踐能力、創新能力的堅實基礎。做好語言字工作,對學生掌握科學化知識、全面提高綜合素質、自覺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增強化自信具有重要意義。
(三)做好學校語言字工作,充分發揮學校的人才培養及社會輻射作用,將語言字工作從校園向社會延伸,提高全民尤其是農村、邊遠貧困地區學生和青壯年的語言字應用能力,是實施科教興國戰略和人才強國戰略的內在需求,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必然要求,也是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重要環節。
二、主要目標
(一)總體目標。學校語言字工作的總體目標是打造全社會語言字規范化建設的示范標桿,培養學生的“一種能力兩種意識”。“一種能力”即語言字應用能力;“兩種意識”即自覺規范使用國家通用語言字的意識和自覺傳承弘揚中華優秀化的意識。
(二)教師目標。熟悉黨和國家語言字方針政策及相關法律法規,普通話水平達標,漢字應用規范、書寫優美,具有一定的朗誦水平和書法鑒賞能力,熟練掌握相關語言字規范標準;具有高度的化自覺和化自信;普遍具有自覺推廣國家通用語言字與中華優秀化的意識和自豪感。
(三)學生目標。普通話水平達標,口語表達清晰達意,交流順暢;掌握相應學段應知應會的漢字和漢語拼音,具有與學段相適應的書面寫作能力、朗讀水平和書寫能力;具有對中華優秀化的認同感、自豪感和自信心。
三、工作機構
即日起成立“xx區學校語言字達標建設工作領導小組”,組長:鄭仙華(區教育局局長、區語委副主任);副組長:李明銘(區教育局黨組成員、教研室主任、區語委辦主任);成員:翟后樂(教研室副主任)、周越英(教研員)以及各中小學幼兒園語言字工作負責人。領導小組負責此次學校語言字達標建設工作的組織、領導、協調、督查、通報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李明銘同志任辦公室主任,翟后樂、周越英同志任辦公室副主任,具體負責學校語言字達標建設的實施工作。各校也要盡快成立語言字達標建設工作領導小組,由校(園)長任組長,分管副校(園)長任副組長,安排人員負責本校(園)語言字達標建設的具體工作。
四、達標進度
根據上級要求,我區所有學校應于2020年底前完成語言字達標學校建設工作:2018年6月底前完成0℅(含示范校,下同);2018年12月底前完成60℅;2019年6月底前完成70℅;2019年12月底前完成80℅;2020年6月底前完成90℅;2020年12月底前完成100℅。市級以上語言字規范化示范校視為語言字達標學校;自2018年始,未被授予“語言字達標學校”稱號的學校不得申報市級語言字規范化示范學校。具體進度安排見下表:(略)
五、措施要求
(一)要認真做好宣傳發動工作。各中小學、幼兒園要把國家、省、市、區各級有關開展學校語言字達標建設工作的精神及時傳達到學校廣大師生,增強師生規范使用國家通用語言字的意識,提高師生規范使用國家通用語言字的能力,讓師生充分認識到在所有學校開展語言字達標建設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按照學校語言字“三納入一滲透”的基本工作原則,自覺參與到學校語言字達標建設工作中,為維護國家通用語言字的尊嚴、提升國家軟實力、傳播中華優秀傳統化作出應有的、積極的貢獻。
(二)要盡快成立機構制訂方案。為確保此次學校語言字達標建設工作順利進行,各校應及時成立或調整學校語言字工作領導機構,并盡快制訂學校語言字達標建設工作實施方案。根據上級有關要求,學校語言字工作辦公室主任應由分管校長兼任,辦公室成員應涵蓋本校所有學科教師,每學科教師至少1名,辦公室成員名單應張榜公布,同時以形式上報區語委辦備案。各校語言字工作領導機構成立(或調整)(所有學校報送,紙質稿,自留一份存檔)及語言字達標建設工作實施方案(非語言字示范校均須報送,紙質稿,自留一份存檔)請于2017年9月0日前報送區語委辦。
(三)要增強達標創建工作計劃性。已經取得國家級、省級、市級語言字規范化示范校稱號的學校視為語言字達標學校,但要進一步深化鞏固工作成果,指導未達標學校開展語言字規范化工作,更大范圍地輻射社會,切實發揮模范帶頭作用,并經得起各級語言字規范化示范校復查和省里開展的語言字達標建設工作專項抽查。從2018年起,未開展語言字達標建設工作的學校不得申報市級語言字規范化示范校。目前我區共有省級語言字規范化示范校所,正在申報創建的市級語言字規范化示范校2所,我區學校語言字達標建設工作任務十分繁重,各校應及早對照《中小學(幼兒園)語言字工作指導標準》(見附1)和我區達標建設進度安排表提前作出計劃和安排,確保學校語言字達標建設任務按時順利完成。
(四)要按要求及時申報接受驗收。市語委、教育局負責全市中小學、幼兒園、中等職業學校語言字達標建設的指導和督導驗收工作,擬采用集中申報、集中驗收的方式。申報時間為上半年的4月20日以前和下半年的10月20日以前。申報材料:《xx市語言字達標學校自評報告》《xx市語言字工作達標學校申報表》《xx市語言字達標學校自評表》等(申報表和自評表將由市語委、教育局適時發布,請各校屆時到xx市教育網“語言字”欄目中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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