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愛”的名義為主題的文章
常見:戀人間,一個對另一個說:你看看,我就為了愛你,放棄了什么什么;我就為了這個家,才怎樣怎樣,所以你必須要對我如何如何。母親對孩子說:你看看,自從生了你之后,我工作也落后了,人也變老了、變丑了,我一切都犧牲了,都為了你,你為什么還不好好學習呢?站在課堂上,看到學生在竊竊私語,或者昏昏欲睡,身為老師的你毫不客氣地走過去怒吼“給我站起來”,然后對滿眼淚水的孩子說,“我都是為你好,要是×××我根本就不管他了”,于是孩子還得感激地點點頭……
這些以愛的名義所進行的強制性的控制,讓他人按照自己的意愿去做的行為叫做非愛行為。
一位英國的心理學女博士說:世上大多的愛都以聚合為目的,而父母對孩子的愛,教師對學生的愛卻是以分離為目的。父母真正成功的愛,就是讓孩子盡早作為一個獨立的個體從你的生命中分離出去,這種分離越早,就越成功。從這個意義上說,距離和獨立是一種對人格的尊重,這種尊重即使在最親的人之間也應該保有。無論父母子女、夫妻,還是師生之間,一旦沒有了這種距離、這種尊重,就會產生隱患,離疏遠甚至崩潰就不遠了。本著平等和理性的態度去尊重每一個人,彼此之間留一點分寸、一點余地,就能達到“花未全開,月未圓”的境界。
愛到底應該怎樣定義?泰戈爾的一首詩《審判官》這樣寫道:你想說什么盡管說罷,但是我知道我孩子的短處。∕我愛他并不是因為他好,只是因為他是我小小的孩子。∕你如果把他的好處與壞處兩兩相權,你怎么能知道他是如何的可愛呢?∕當我必須責罰他的時候,他便成了我生命的一部分了。∕當我使他眼淚流出時,我的心也和他同哭了。∕只有我才有權去罵他,去責備他,因為只有熱愛人的人,才可以懲戒人。
我清楚地記得,小時候,一位媽媽——我的媽媽,一邊流著眼淚,一邊揍著自己的孩子。母親臉上淌著淚,孩子也滿臉是淚。
當體罰被禁止時,語言暴力被指責時,很多老師委屈地為自己辯解:“我還不是為他好,我和他無冤無仇,為什么跟他過不去呢?”
——這是在以愛的名義來解釋自己的行為。可是你真的愛他們嗎?你真是因為愛才要咆哮,才要出手嗎?還是因為在你的課堂里,你的規定學生就必須傾聽,即使是一種對聽覺的蹂躪。怒吼與出手只會導致學生心靈麻木,你明知道有如此嚴重的后果,可你還是做了。你甚至為自己的原始發泄而自鳴得意,因為課堂上出現了你要的順從。但你也再也聽不見他心底的真實了。
有人說:所謂的好人,其實就是我們希望能從那里獲得便宜的人。這樣,我們自己就變成了壞人。所以,你真的'要問問自己,你是愛著他,還是愛著你自己。有的愛是嚴重排他的,自私的。無私的愛是要有能量的。如果你堅信自己是愛學生的,那么你確信你自己會愛嗎?
愛不是等待,不是獵奇;愛需要鍛煉,成長,愛還需要理性。只有自主、自覺、有活力的人才能掌握,這樣才能愛到深處,才能愛得生機勃勃。
暑期遇到一位十八九歲的廚師,得知我是教師時說,生平最恨的就是老師,我初二那年就輟學了。本來對學習還很感興趣,可有一次課文沒背出來,語文老師使勁用柳條抽我,我實在痛得受不了,就和老師頂撞,最后把書包一背揚長而去,至今還記得那種痛,還是非常討厭“老師”兩字。
所以當“愛”字泛濫時,要經常問問自己,真愛嗎?有愛的能力嗎?
孩子本身就是愛的源泉,他們對這個世界充滿好奇。到孩子的隊伍中去,用同樣的眼神打量這個世界,信任他們,不舍不棄地愛著他們,并以這種熱情愛著所有的事物,這種愛就是人類所需要的普遍精神,隱藏著許多力量,如一盞燈塔能照見過去與未來……
我也是一名老師,我不敢輕言“我愛學生”,我只能用我的一名學生的期末留言來描述我對學生的情感,結束我的“愛的感悟”。
老師,轉眼九年級的第一個學期就要過去了,迎接我們的便是期末考試的重任,哎,時間真如白駒過隙啊!到這個班級整整一個學期了,我轉變了很多,我不再像在巢湖那樣經常與人打群架,不再沉迷于網絡。謝謝您平時點點滴滴的諒解。開學那一次,您與我的談話徹底改變了我,您說,您不會放棄任何一個人的。(人是需要鼓勵的,知道嗎?嘿嘿!)您也以您特有的寬容做到了這一點,謝謝您,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