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誠信考試承諾書【推薦】
現如今,承諾書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承諾書在寫作上有一定的規范。那么你有了解過承諾書嗎?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誠信考試承諾書,歡迎大家分享。
誠信考試承諾書1
我是一名在校大學生,自愿報名參加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高等學校英語應用能力a、b級)考試。我已認真閱讀并理解了《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報名須知》、《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考生守則》、《高等學校英語應用能力考生須知》、《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現鄭重承諾:
1、保證報名時所交驗的證件和填寫的報考信息真實、準確、完整。如有虛假信息和作假行為,或因個人信息錯誤、失真、缺失等造成的不良后果,本人承擔一切責任。
2、考試過程中自覺服從考場工作人員和監考教師管理,主動接受和積極配合監考人員的檢查、監督,支持、配合考務人員使用專用設備查處利用現代通訊設備舞弊考生。
3、不攜帶任何禁止帶入考場的`物品進入考場。
4、保證在考試中誠實守信,自覺遵守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高等學校英語應用能力a、b級)考試有關規定。如有違紀、違規行為,自愿接受考試機構和學校按有關規定作出的成績處理和校紀校規處理。
誠信考試承諾書2
我是報考參加xx年醫師資格考試的考生,我已閱讀并知悉了《醫師資格考試考場規則》、《衛生部關于修訂 <醫師資格考試暫行辦法>第三十四條的.通知》、《衛生部關于明確<醫師資格考試暫行辦法>中參與有組織作弊情形的通知》、衛生部醫師資格考試委員會印發的《醫師資格考試違規處理規定》、《醫師資格考試醫學綜合筆試分數的公布》等醫師資格考試相關文件和規定。經認真考慮,鄭重承諾以下事項:
一、 保證報名時按要求提交的個人報名信息和證件真實、完整、準確。
二、 自覺服從考試組織管理部門的統一安排,接受監考人員的檢查、監督和管理。
三、 保證在考試過程中遵紀守法、誠實守信。
四、 在考試期間,如不能提供有效身份證明屬于自動放棄考試。 如違反上述承諾,自愿按相關規定接受處罰,并愿意承擔由此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承諾人:
x月x日
誠信考試承諾書3
報考醫師資格考試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我是報考參加xx年醫師資格考試的考生,我已閱讀并知悉了《醫師資格考試考場規則》、xx衛生部關于修訂《醫師資格考試暫行辦法》第三十四條的通知(衛醫發〔xxxx〕32號)等醫師資格考試相關規定,經認真考慮,鄭重承諾以下事項:
一、保證報名時按要求提交的'報考信息和證件真實、完整、準確。
二、自覺服從考試組織管理部門的統一安排,接受監考人員的檢查、監督和管理。
三、保證在考試過程中遵紀守法、誠信守信。
四、同意國家醫師資格考試管理部門根據工作需要,對?醫師資格考試考場規則?和?醫師資格考試違規處理規定?所做的修改。
五、如違反上述承諾,根據xx衛生部關于修訂《醫師資格考試暫行辦法》第三十四條的通知(衛醫發〔xxxx〕32號),自愿接受處罰,并愿意承擔由此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承諾人:xx
時間:xxxx年xx月xx日
誠信考試承諾書4
1、按時進入考場,不遲到、不無故中途離場
2、按時獨立完成試卷
3、不攜帶通訊工具、電子詞典及規定以外的文具、資料等參加考試,凡帶有的,都集中存放在監考老師指定的地方
4、不夾帶與考試內容有關的材料
5、在考場內不交頭接耳、互打暗號、喧嘩
6、不交換答案,不將自己的答案讓他人抄襲,不將試卷帶出考場7、不擾亂考場秩序、無理取鬧,服從監考老師安排
8、遵守其它考試考場的相關管理規定
9、如有違規違紀行為,自愿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和《內蒙古師范大學學生手冊》中相關規定處理。
經過這次會議中老師們的'鼓勵和剖析以及誠信承諾書的簽署,希望同學們都能認識到考試作弊的嚴重性,嚴格遵守中考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在即將到來的考試中做到誠信考試,謹遵考風考紀,嚴格要求自我,規范自我。同時,希望大家可以在本次考試中考出優異成績,考出優秀品德。
誠信考試承諾書5
我已閱讀并了解了《20xx年全國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簡章》、《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考場規則》、《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等有關報考規定,經認真考慮,鄭重承諾以下事項:
1.保證報名時所提交的報考信息和證件真實、準確。如有虛假信息和作假行為,本人承擔一切后果。
2.自覺服從考試組織管理部門的統一安排,接受監考人員的檢查、監督和管理。
3.保證在考試中誠實守信,自覺遵守國家有關研究生招生考試法規、考試紀律和考場規則。如有違法、違紀、違規行為,自愿服從監考人員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所做出的.處罰決定,接受處罰。
承諾人:xxx
簽字日期:20xx年xx月xx日
誠信考試承諾書6
本人自愿參加20xx年秋季學期學校組織的誠信期末考試,愿意在考試中自學遵守各項考試規定,現鄭重承諾:
一、嚴格遵守考試的規定和守則,保證按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參加考試,如有違反,自愿按學校有關違規違紀處理辦法接受懲戒處理。
二、堅決服從監考教師管理,自覺遵守考試紀律。
1、努力學習,刻苦鉆研;考試不違紀、不作弊,不通過不正當的'手段改動成績;按時獨立完成考試任務。
2、嚴格遵守考場紀律,不攜帶規定以外的文具、資料等參加考試。
3、書包、書籍、紙張、文具盒等物品,自覺集中存放在監考老師指定的地方,不隨身放在座位上。
4、在考場內不交頭接耳、互打暗號、喧嘩或有其他影響考場秩序的行為,不夾帶與考試內容有關的材料;不抄襲他人答案;不在試卷填寫與答題無關的內容。
5、不交換答案,不將自己的答案讓他人抄襲,不將試卷帶出考場或有其它舞弊行為。
6、不擾亂考場秩序,不無理取鬧,服從監考老師安排。
本人已認真閱讀上述考場規則,并保證嚴格遵守考場紀律,共同維護考試秩序,做一名誠實守信的小學生。如有違反,我愿意接受學校有關規定的處理。
誠信考試承諾書7
根據國家教育部和省、市招生委員會要求,凡參加高考得考生,在考前必須簽訂《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為此,請考生認真閱讀《20____年高考考生須知及誠信考試承諾書》前三項內容,嚴格遵守考試紀律,并做以下承諾:
1、模范遵守考試時間,不遲到、不早退,按時參加考試。
2、嚴格遵守“考生守則”和“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等與考試有關得規定和紀律要求。
3、認真報名,牢記密碼,保管好準考證;填報高考志愿內容真實、準確、及時,不延誤。
4、牢記《致考生得一封公開信》和“考生注意事項”得內容,做誠信考試得好學生。
5、不涂改體檢表上得任何信息。
6、認真填寫學籍和戶籍等相關表冊,內容真實、準確、有效,不提供虛假信息,不泄露他人信息。
7、嚴格按照規定要求領取學籍檔案。
以上誠信考試承諾,我將認真執行,如有違反相關規定,我愿接受任何處理,責任自負。
考生簽名:________
考號:________
日期:________
誠信考試承諾書8
我是報考參加醫師資格考試的考生,我已閱讀并知悉了《醫師資格考試考試規則》、《醫師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處理規定》、《醫師資格考試醫學綜合筆試的分數公布》等醫師資格考試相關文件和規定。經認真考慮,鄭重承諾以下事項:
一、保證報名時按要求提交的個人報名信息和證件真實、完整、準確。
二、自覺服從考試組織管理部門的統一安排,接受監考人員的.檢查、監督和管理。
三、保證在考試過程中遵紀守法、誠實守信。
如違反上述承諾,自愿按相關規定接受處罰,并愿意承擔由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
是否同意以上承諾?
是 否
承諾人:
x月x日
誠信考試承諾書9
本人報名參加xx省20xx年成人高校招生考試,鄭重承諾:
1、本人網上填報得信息、所提供得報名材料及享受政策性照顧得證明材料客觀、真實、準確,由于網上報名漏報、錯報信息而又未在信息確認時提出更正得,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得,所產生得一切后果由本人負責。
2、認真學習《考生守則》和《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得有關內容,在考試中自覺遵守考試紀律和相關規定。若有違規行為,愿接受處理。
3、網上報名學歷審核不通過時,本人將到學歷管理部門進行學歷認證,并于xx月20日前向當地市招辦提供學歷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如未提供,愿接受取消報考或錄取資格處理。
4、享受蘇區縣、山區縣(市)、貧困縣照顧政策得考生須在蘇區縣、山區縣(市)、貧困縣報考,以現場確認提供得二代正式身份證進行認定。持異地二代正式居民身份證在蘇區縣、山區縣(市)、貧困縣報考,且需享受照顧政策得,必須提供其在當地工作單位開具得有效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同時還須提供其相應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住房公積金等其中一項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特此承諾,如有違反,愿意接受相應處理,違規事實記入本人參加國家教育考試誠信檔案。
承諾人(簽字):xx
xx年xx月xx日
誠信考試承諾書10
為維護普通高中招生統一考試的公平、公正,加強考生遵守考試紀律的教育,強化考生的自律意識,營造誠實守信的考試環境,樹立文明良好的社會風尚,請考生認真閱讀《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中的下列內容,并簽字認可。
一、違規行為的認定與處理
(一)考生不遵守考場就律,不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的安排與要求,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認定為考試違紀,取消該科目的考試成績:
1、攜帶規定以外的物品進入考場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2、未在規定的座位參加考試的;
3、考試開始信號發出前答題或者考試結束信號發出后繼續答題的;
4、在考試過程中旁窺、交頭接耳、互打暗號或者手勢的;
5、在考場或者教育考試機構禁止的范圍內,喧嘩、吸煙或者實施其他影響考場秩序的行為的;
6、未經考試工作人員同意在考試過程中擅自離開考場的;
7、將試卷、答卷(含答題卡、答題紙等,下同)、草稿紙等考試用紙帶出考場的';
8、用規定以外的筆或者紙答題或者在試卷規定以外的地方書寫姓名、考號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標記信息的;
9、其他違反考場規則但尚未構成作弊的行為。
(二)考生違背考試公平、公正原則,在考試過程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認定為考試作弊,其所報名參加考試的各階段、各科成績無效。
1、攜帶與考試內容相關的材料或者存儲有與考試內容相關資料的電子設備參加考試的;
2、抄襲或者協助他人抄襲試題答案或者與考試內容相關的資料的;
3、搶奪、竊取他人試卷、答卷或者脅迫他人為自己抄襲提供方便的;
4、攜帶具有發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設備的;
5、由他人冒名代替參加考試的;
6、故意銷毀試卷、答卷或者考試材料的;
7、在答卷上填寫與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號等信息的;
8、傳、接物品或者交換試卷、答卷、草稿紙的;
9、其他以不正當手段獲得或者試圖獲得試題答案、考試成績的行為。
(三)考生及其他人員應當自覺維護考試工作場所的秩序,服
從考試工作人員的管理,不得有下列擾亂考試秩序的行為。考生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終止其繼續參加本科目考試,其當次報名參加考試的各科成績無效。考生及其他人員的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由公安機關進行處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故意擾亂考點、考場、評卷場所等考試工作場所秩序;
2、拒絕、妨礙考試工作人員履行管理職責;
3、威脅、侮辱、誹謗、誣陷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考試工作人員、其他考生合法權益的行為;
4、故意損壞考場設施設備;
5、其他擾亂考試管理秩序的行為。
二、考生須知
1、考生應講誠信并自覺服從監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監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履行職責,不得擾亂考場景其他考試工作地點的秩序。
2、憑準考證按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
3、考生入場,除2B鉛筆、書寫黑字跡的簽字筆、直尺、圓規、三角板、橡皮外(其它科目有特殊規定的除外),其它任何物品不準帶入考場。嚴禁攜帶各種通訊工具(如手機、尋呼機及其他無線接收、傳送設備等)、電子存儲記憶錄放設備以及涂改液、修正帶、刮紙刀等物品進入考場。考場內不得自行傳遞文具、用品等。
4、考生入場后,對號入座,將準考證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核驗。考生領到答題卡和試卷后,首先看清試卷總頁碼,清點試卷總數眷查有無缺頁、漏印、破損、字跡不清等,然后在指定位置和規定的時間內準確清楚地填寫姓名、準考證號、粘貼條形碼等。凡漏填或字跡不清的答卷、答題卡無效。
5、遇試卷分發錯誤及試題字跡不清等問題,可舉手詢問;涉及試題內容的疑問,不得向監考員詢問。
6、開考信號發出后方可開始答題。每科開考15分鐘后(外語科目開考后)不得進入考場,開考30分鐘后方可交卷離開考場。
7、在答題紙的密封線外或答題卡規定的區域答題。不準用規定以外的筆和紙答題,不準在答卷、答題卡上做任何標記。答題過程中需使用同一類型和顏色字跡的筆。
8、在考場內須保持安靜,不準吸煙、不準喧嘩、不準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準夾帶、旁窺、抄襲或有意讓他人抄襲,不準傳抄答案或交換試卷、答題卡,不準將試卷、答卷、答題卡或草稿紙帶出考場。
9、考試結束信號發出后,立即停筆,根據監考員指令依次退出考場,不準在考場逗留。我已閱讀上述有關考試規定,保證在考試中自覺遵守,做誠信考生,如有違反,將接受各級招生考試工作人員按違規行為的認定與處理進行處理。本人報考時所提供的個人信息是真實、準確的,如有不實,后果由本人自負。
XXX
XXXX年XX月XX日
誠信考試承諾書11
我是參加xx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我已認真閱讀了《xx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等有關報考規定,為維護考試的嚴肅性、權威性和公平性,保障自身合法權益,我鄭重承諾以下事項:
1.我保證網上報名時所提交的`報考信息和現場確認時所提交的各項材料真實、準確。如有虛假、錯誤信息和弄虛作假行為,本人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2.我將自覺服從考試組織管理部門的統一安排,接受監考人員的檢查、監督和管理。
3.我保證在考試中誠實守信,自覺遵守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紀律和考場規則。如有違紀、違規行為,自愿接受監考人員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所作出的處罰,如有違法行為,自愿接受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懲罰。
承諾人:xxxxxx
簽字日期:xx年xx月xx日
誠信考試承諾書12
尊敬的xxx:
本人自愿參加學校組織的誠信考試,愿意在考試中自學遵守各項考試規定,現鄭重承諾:
一、嚴格遵守考試的規定和守則,保證按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參加考試,如有違反,自愿按學校有關違規違紀處理辦法接受懲戒處理。(扣班級量化分,寫20xx字說明、感悟書,學校給予相應處分。學校將學生誠信考試情況記入成長記錄檔案。)
二、堅決服從監考教師管理,自覺遵守考試紀律。
1、努力學習,刻苦鉆研;考試不違紀、不作弊,不通過不正當的手段改動成績;按時獨立完成考試任務。
2、嚴格遵守考場紀律,不攜帶通訊工具、電子辭典及規定以外的文具、資料等參加考試。
3、書包、書籍、紙張、文具盒等物品,自覺集中存放在監考老師指定的地方,不隨身放在座位上。
4、在考場內不交頭接耳、互打暗號、喧嘩或有其他影響考場秩序的行為,不夾帶與考試內容有關的材料;不抄襲他人答案;不在試卷填寫與答題無關的內容。
5、不交換答案,不將自己的答案讓他人抄襲,不將試卷帶出考場或有其它舞弊行為。
6、不擾亂考場秩序,不無理取鬧。服從監考老師安排。
本人已認真閱讀上述考場規則,并保證嚴格遵守考場紀律,共同維護考試秩序,做一名誠實守信的中學生。如有違反,我愿意接受學校有關規定的處理。
此致
敬禮
承諾人:xxx
時間:xxxx年xx月xx日
誠信考試承諾書13
我自愿報名參加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外語等級統一考試,已閱讀關于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外語等級統一考試有關規定和《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在考試過程中我將自覺遵守資格考試有關規定,現鄭重承諾:
1、報名時所提供的身份證明、學歷證書、資格證書真實、準確、有效,如提供虛假證明和信息,本人愿承擔一切責任;
2、保證持真實、有效的身份證明和準考證參加考試;
3、知曉報考條件、資格審查程序及相關要求,承諾遵守資格考試報考的.有關要求,保證填報的信息完整準確。如本人成績合格,但不符合報名條件或未按規定提交資格審查材料,接受取消考試成績、停發證書的處理;
4、服從考試管理部門和考試工作人員安排,接受考試工作人員進行檢查、監督和管理,維護考場秩序,遵守考場規則;
5、在考試過程中誠實守信,如有違法、違紀、違規行為,自愿服從處理決定,接受處理;
6、本人已周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12號),認同并遵守雷同試卷認定和處理的相關規定,承擔相關責任。
承諾人:xx
時間:xxxx年xx月xx日
誠信考試承諾書14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屬國家考試,根據國家教育部要求,凡參加自學考試的考生,在考前必須閱讀《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并簽字認可。為此,請考生認真閱讀、知曉、認可、遵守“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場規則”、“國家教育考試違紀處理辦法”等考試有關規定和紀律要求,并提供考生本人的真實、準確信息及有關證件,如有違反將按教育部“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處理。
考生愿意遵守考試有關規定和紀律要求的,在進入考場時,須進行誠信考試承諾簽名,以表明其對考試規定和紀律要求的知曉、認可和自覺遵守。
考生考前應閱知的有關內容如下:
一、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場規則
1、考生在考前二十分鐘持本人的“居民身份證”、“準考證”和“考試通知書”進入考場,不得借故在考點禁區內停留。證件不符或不全者不得入場。考生遲到十五分鐘后就不得入場考試。開考三十分鐘后考生方可交卷離場。中途離場必須交卷,離場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再進場續考。
2、考生進入考場只準攜帶鋼筆、圓珠筆、鉛筆、圓規、直尺、三角板、橡皮等必需的文具用品(部分課程可帶水彩筆、普通計算器)。尋呼機、手機、商務通等通訊設備不得帶入考場。書籍、筆記、字(詞)典及其它非貴重物品等都必須集中放在考場前面指定的位置,不準帶上座位。
3、考生必須誠信考試。考生入場時,須先在本考場“考生誠信考試承諾簽名冊”上的規定欄目內簽名。考生入場后,要按號入座,將本人的“居民身份證”、“準考證”和“考試通知書”放在考桌左上角,以便驗核。
4、考生在開始答卷前,先在“答題卡”和試卷(答卷)指定的位置上正確、清楚地填寫好考試號、準考證號、姓名等。如填寫錯誤或不清,其后果自負。如考生故意涂改、亂寫,經查明后,按考試違規嚴肅處理。考生不準將考試號、姓名、準考證號等寫在試卷(答卷)密封線以外的地方(“答題卡”除外),不準做任何標記,否則試卷一律無效。
5、考生臨考前拿到試卷后只能閱讀試題,在統一開考信號發出后才能開始答題,否則作違規論處。
6、“答題卡”一律用2B繪圖鉛筆填涂;試卷(答卷)一律用藍色或黑色墨水的鋼筆(或圓珠筆)書寫(部分試卷中的制圖部分可用鉛筆繪圖),否則試卷(答卷)無效。答卷字跡要工整清楚,答案寫在“答題卡”或試卷(答卷)以外(包括草稿紙上)或密封袋內,一律無效。答卷上禁止使用涂改液或膠帶紙。
7、考生必須嚴格遵守考場紀律,不準吸煙,不準交頭接耳、左顧右盼,不準偷看或抄襲他人答案,不準冒名頂替或換卷,否則,成績一律作零分,并視其情節輕重嚴肅處理。
8、考生如遇試卷分發錯誤、字跡模糊等問題,可舉手詢問,監考人員應當眾答復;涉及試題內容的疑問,不得向監考人員詢問。
9、考試終場時間一到,考生應立即停止答卷,將“答題卡”和試卷放在桌上,等監考人員將試卷收齊后才能離場。提前交卷的考生,應立即離開考場,并不得在禁區內逗留或談論。考生如將試卷和草稿紙帶出考場外,將追究責任,從嚴處理。
10、考生應自覺服從監考人員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監考人員進行正常工作。監考人員有權對考場內發生的問題按規定作出處理。對擾亂考場秩序、恐嚇或威脅監考人員人身安全的考生將交公安機關追究責任,并通知其所在單位。
二、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摘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第18號令《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對參加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違紀舞弊考生的處理辦法摘要如下:
1、考生不遵守考場紀律,不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的安排與要求,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認定為考試違紀:
(一)攜帶規定以外的物品進入考場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二)未在規定的座位參加考試的;
(三)考試開始信號發出前答題或者考試結束信號發出后繼續答題的;
(四)在考試過程中旁窺、交頭接耳、互打暗號或者手勢的;
(五)在考場或者教育考試機構禁止的范圍內,喧嘩、吸煙或者實施其他影響考場秩序的行為的;
(六)未經考試人員同意在考試過程中擅自離開考場的;
(七)將試卷、答卷(含答題卡、答題紙等,下同)、草稿紙等考試用紙帶出考場的;
(八)用規定以外的筆或者紙答題或者在試卷規定以外的地方書寫姓名、考號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標記信息的;
(九)其他違反考場規則但尚未構成作弊的行為。
2、考生違背考試公平、公正原則,以不正當手段獲得或者試圖獲得試題答案、考試成績,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認定為考試作弊:
(一)攜帶與考試內容相關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儲有與考試內容相關資料的電子設備參加考試的;
(二)抄襲或者協助他人抄襲試題答案或者與考試內容相關的資料的;
(三)搶奪、竊取他人試卷、答卷或者強迫他人為自己抄襲提供方便的;
(四)在考試過程中使用通訊設備的;
(五)由他人冒名代替參加考試的;
(六)故意銷毀試卷、答卷或者考試材料的;
(七)在答卷上填寫與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號等信息的;
(八)傳、接物品或者交換試卷、答卷、草稿紙的;
(九)其他作弊行為。
3、教育考試機構、考試工作人員在考試過程中或者在考試結束后發現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認定相關的考生實施了考試作弊行為:
(一)通過偽造證件、證明、檔案及其他材料獲得考試資格和考試成績的;
(二)評卷過程中被發現同一科目同一考場有兩份以上(含兩份)答卷答案雷同的;
(三)考場紀律混亂、考試秩序失控,出現大面積考試作弊現象的;
(四)考試工作人員協助實施作弊行為,事后查實的;
(五)其他應認定為作弊的`行為。
4、考生及其他人員應當自覺維護考試工作場所的秩序,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的管理,不得有下列擾亂考場及考試工作場所秩序的行為:
(一)故意擾亂考點、考場、評卷場所等考試工作場所秩序;
(二)拒絕、妨礙考試工作人員履行管理職責;
(三)威脅、侮辱、誹謗、誣陷考試工作人員或其他考生;
(四)其他擾亂考試管理秩序的行為。
5、考生有以上“一”所列考試違紀行為之一的,取消該科目的考試成績。
考生有以上“二、三”所列考試作弊行為之一的,其當次報名參加考試的各科成績無效;參加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生,視情節輕重,可同時給予停考一至三年,或者延遲畢業時間一至三年的處理,停考期間考試成績無效。
6、考生有以上“四”所列行為之一的,應當終止其繼續參加本科目考試,其當次報名參加考試的各科成績無效;考生及其他人員的行為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由公安機關進行處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考生注意事項
1、部隊考生可憑軍官證、士兵證代替居民身份證參加考試。如有考生的居民身份證遺失、換證等,可暫憑臨時身份證參加考試;但畢業時必須審核其居民身份證。
2、因手機等通訊工具不準帶入考場,所以請考生不要將手機及其它貴重物品帶到考點,以免遺失,否則后果自負。
3、凡主、客觀題分卷考試的課程,客觀性試題(如選擇題)部分將實行標準化考試,計算機閱卷,考生必須用2B繪圖鉛筆將答案按規定要求直接在“答題卡”上填涂,否則無效。如填涂不符合要求,后果由本人自負。考生在考前應事先準備好所需的2B鉛筆、塑料橡皮、小刀等,以免影響考試。凡試題與答卷分開的課程,必須在答卷上規定的位置答題,否則無效。
4、所有外語課程均不得使用各種字(詞)典。
承諾人:
時間:X年XX月XX日
誠信考試承諾書15
12月23日《XX報》載,昨日是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時間。中國人民大學教務處提醒考生,考生要在監考人員所發的《誠信考試承諾書》上簽名,拒簽者,立即取消考試資格。
讀到這條新聞,筆者的第一感覺就是心疼——那么多的紙,那么多的墨,那么多造紙工人與印刷工人的心血便耗在這種毫無意義的事兒上了。本來,任何考試自有其紀律,尤其像四、六級這樣全國性的考試更是如此。這種紀律作為考生與主考方之間的一種雙方都認同的契約,制約著考生的考試行為——考生參加考試這一行為本身就等于作出了“誠信考試”的承諾。就像人人都知道到商場買東西需要付錢一樣,恐怕沒有一位考生不知道考試不能舞弊,而一旦舞弊就要受到相應的懲罰。既然如此,要考生在現場簽署《誠信考試承諾書》不就等于脫褲子放屁,多此一舉嗎?
凡稍微有點常識的人都知道,法律的存在并不能保證公民不犯罪,誠信承諾的簽署也不能確保誠信。相比較而言,法律在一定時空范圍內具有一定的剛性和普適性,它要求每一位公民都遵守,卻并不需要公民簽名的認同。而“誠信”卻屬于個人道德的范疇,它產生于個體的內心自覺,在此意義上,強迫考生簽署《誠信考試承諾書》以確保考試誠信的做法其實是一種“德治思維”,因此,它需要每一位考生都為自己道德的'純潔性做出外在的保證。但是,簽署《誠信考試承諾書》注定會流于形式,因為如果通過自愿或被迫的在某種道德教條上簽名果真能使人變得“道德”起來,那么這個世界還需要法律干什么呢?
歷史是不能假設的,如黑格爾所言,“凡存在的就是合理的”,既然事情已經發生了,我們就應該追問——到底《誠信考試承諾書》在四、六級考試這一舞臺上扮演的是什么角色?答曰:簽署《誠信考試承諾書》其實是一種使四、六級考試神圣化的祭神儀式,是一種具有表演性的權力的展示。
我們的社會之所以需要種種勞民傷財的不必要的祭神儀式,是因為我們仍然因襲著歷史的慣性,將“道德與神”而不是“法”當成制度合理性的來源。其實,只有法治社會才是道德的社會,因為制度塑造人的行為,只有法才能確保道德的產生——當健全的法制使違法成本遠遠地大于違法收益的時候,人們將會學會約束自己的行為,久而久之,便形成了一定的行為習慣,并通過升華作用將這種行為習慣內化為自覺的道德規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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