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湖南株洲城鎮居民養老保險繳費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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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城鎮居民養老保險繳費標準
2016年株洲社保繳費基數調整最新
1月4日,湖南省人社廳發布通告稱,由于2015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無法在2015年初發布,為方便參保單位和個人及時繳納養老保險費,不影響退休和死亡待遇核定計發工作,湖南今年社保繳費基數暫定為4025元。有預繳的靈活就業人員(下稱個繳人員)以2015年度基準值計算其繳費指數,繳費基數可不再變動。
高檔4025元/月、低檔2415元/月預繳
城鎮個體工商戶、靈活就業人員按高檔4025元/月、低檔2415元/月預繳。
參保單位的職工個人以其上年度繳費基數的110%,并按12075元/月封頂、2415元/月保底(暫定基準值為4025元/月)為基數預繳;參保單位按該單位職工個人繳費基數之和為基數預繳。
已納入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國有農墾企業(包括撤場建區、管理區、鄉鎮的原國有農墾企業)從事農業生產的職工個人可暫緩繳費。
轉出的',及時按預繳基數辦理相關手續。
到齡辦理退休的人員按2013年度全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3658元/月)預核并預發待遇,死亡人員按2013年度全省月人均養老金(1650元/月)預核并預發喪葬補助費、撫恤金,均不得延期辦理。
有預繳的個繳人員繳費基數可不再變動
有預繳的個繳人員以2015年度基準值計算其繳費指數,繳費基數可不再變動。如繳費指數小于0.6或1的,本人愿意,可在2015年12月30日之前以2015年度基準值補繳調增至0.6或1(不加收利息和滯納金),逾期不再補繳調增。
參保單位及其職工個人此前的繳費,按2015年度基準值并結合2015年度繳費基數申報核定結果統一進行調整、結算。
已按預繳基數繳費后轉出的,不再調整、結算。2015年度之前的欠費或斷檔,按規定進行清繳或補繳,其中,以4025元/月為基準值清繳或補繳的,以2015年度基準值計算其繳費指數,不再調整、結算。
已預核和預發養老金或喪葬補助費、撫恤金的,按2015年度基準值或2015年度全省月人均養老金統一重新核定,并補足或扣回與此前預發的差額。領取喪葬補助費、撫恤金賬戶如有變動,應到相應經辦機構申報。
4025元是怎么定下來的?
此前,省人社廳、省統計局發布的2013年全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為3658元。根據慣例,社保繳費暫定基數以上年度社平工資10%的增幅確定,即3658×110%=4023.8,取整為4025元。
對于靈活就業人員而言,如果他們按高檔繳費,每月需繳4025元×20%即805元,全年總額為9660元,如果按低檔繳費,每月繳費2415×20%即483元,全年5796元。
社保繳費,單位和個人各多少?
根據目前湖南實施的社保繳納標準:養老保險:單位每個月為你繳納20%,你自己繳納8%
醫療保險:單位每個月為你繳納8%,你自己繳納2%,外加90塊錢/年的大病統籌(大病統籌主要管住院這塊)
失業保險:單位每個月為你繳納2%,你自己繳納1%
工傷保險:單位每個月為你繳納0.5%左右,你自己一分錢也不要繳(按照行業分工浮動,如:工礦企業工傷風險高,繳費費率相應較高)
生育保險:單位每個月為你繳納0.7%,你自己一分錢也不要繳。
這么算下來,單位每個月為你繳納的社保比例應該是20%+8%+2%+0.5%+0.7%=31.2%。
你每個月為自己繳納的社保比例應該是
8%+2%+1%=11%。
兩者合計超過個人工資的40%。
2016年株洲社保繳費基數調整最新
1月4日,湖南省人社廳發布通告稱,由于2015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無法在2015年初發布,為方便參保單位和個人及時繳納養老保險費,不影響退休和死亡待遇核定計發工作,湖南今年社保繳費基數暫定為4025元。有預繳的靈活就業人員(下稱個繳人員)以2015年度基準值計算其繳費指數,繳費基數可不再變動。
高檔4025元/月、低檔2415元/月預繳
城鎮個體工商戶、靈活就業人員按高檔4025元/月、低檔2415元/月預繳。
參保單位的職工個人以其上年度繳費基數的110%,并按12075元/月封頂、2415元/月保底(暫定基準值為4025元/月)為基數預繳;參保單位按該單位職工個人繳費基數之和為基數預繳。
已納入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國有農墾企業(包括撤場建區、管理區、鄉鎮的原國有農墾企業)從事農業生產的職工個人可暫緩繳費。
轉出的',及時按預繳基數辦理相關手續。
到齡辦理退休的人員按2013年度全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3658元/月)預核并預發待遇,死亡人員按2013年度全省月人均養老金(1650元/月)預核并預發喪葬補助費、撫恤金,均不得延期辦理。
有預繳的個繳人員繳費基數可不再變動
有預繳的個繳人員以2015年度基準值計算其繳費指數,繳費基數可不再變動。如繳費指數小于0.6或1的,本人愿意,可在2015年12月30日之前以2015年度基準值補繳調增至0.6或1(不加收利息和滯納金),逾期不再補繳調增。
參保單位及其職工個人此前的繳費,按2015年度基準值并結合2015年度繳費基數申報核定結果統一進行調整、結算。
已按預繳基數繳費后轉出的,不再調整、結算。2015年度之前的欠費或斷檔,按規定進行清繳或補繳,其中,以4025元/月為基準值清繳或補繳的,以2015年度基準值計算其繳費指數,不再調整、結算。
已預核和預發養老金或喪葬補助費、撫恤金的,按2015年度基準值或2015年度全省月人均養老金統一重新核定,并補足或扣回與此前預發的差額。領取喪葬補助費、撫恤金賬戶如有變動,應到相應經辦機構申報。
4025元是怎么定下來的?
此前,省人社廳、省統計局發布的2013年全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為3658元。根據慣例,社保繳費暫定基數以上年度社平工資10%的增幅確定,即3658×110%=4023.8,取整為4025元。
對于靈活就業人員而言,如果他們按高檔繳費,每月需繳4025元×20%即805元,全年總額為9660元,如果按低檔繳費,每月繳費2415×20%即483元,全年5796元。
社保繳費,單位和個人各多少?
根據目前湖南實施的社保繳納標準:養老保險:單位每個月為你繳納20%,你自己繳納8%
醫療保險:單位每個月為你繳納8%,你自己繳納2%,外加90塊錢/年的大病統籌(大病統籌主要管住院這塊)
失業保險:單位每個月為你繳納2%,你自己繳納1%
工傷保險:單位每個月為你繳納0.5%左右,你自己一分錢也不要繳(按照行業分工浮動,如:工礦企業工傷風險高,繳費費率相應較高)
生育保險:單位每個月為你繳納0.7%,你自己一分錢也不要繳。
這么算下來,單位每個月為你繳納的社保比例應該是20%+8%+2%+0.5%+0.7%=31.2%。
你每個月為自己繳納的社保比例應該是
8%+2%+1%=11%。
兩者合計超過個人工資的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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