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消防安全工作實施方案四篇
為了確保事情或工作安全順利進行,預先制定方案是必不可少的,方案是從目的、要求、方式、方法、進度等都部署具體、周密,并有很強可操作性的計劃。那么優秀的方案是什么樣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消防安全工作實施方案4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消防安全工作實施方案 篇1
一、指導思想
為切實履行消防安全主體責任,提升消防安全管理"四個能力",根據上級有關文件要求,切實抓好落實,進一步提升我校消防安全工作的"四個能力"。認真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大力開展的防火安全檢查,狠抓火災隱患的整改落實,提高我校抵御火災的能力,切實保護全校師生員工的人身安全和公共財產安全,為我校各項工作再上一個新臺階創造一個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
二、組織領導
建立以校長、處辦主要負責人、班主任為體系的消防安全工作隊伍,成立學校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xxx
副組長:xxx
成 員:xxx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具體負責組織實施本學年度的消防安全工作。
三、工作任務:
1、落實各處室、各班級及學生寢室、微機室、食堂等消防安全責任制工作。明確本責任區域內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及在各消防安全工作上的職責分工,層層落實消防安全職責。
2、開展全校性消防安全大檢查,切實消除火災隱患。
各處辦、各班級要組織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開展消防安全自查自改活動,建立消防安全自查的消防工作新機制。學校每學月組織兩次消防安全檢查,重點部位要堅持每月檢查、巡查,并建立消防安全檢查臺賬。
3、加強學校消防設施建設,補充配置相關消防器材并加強維護制度,提高抵御火災的能力。
4、加強執勤備戰,做好滅火和搶險救援的各項準備。
學校要針對冬春火災的特點,加強對師生員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增強教職工的法制觀念和安全意識,使師生員工了解本崗位的防火措施,做到會報警,會使用滅火器材撲救初期火災,會自救逃生,會組織人員疏散。
四、具體措施及時間安排:
3月:舉辦法制報告會及消防安全知識教育。
4月:
1、各教學班組織召開法制教育報告會暨消防安全主題班會;
2、各處室自查責任區消防隱患。學生寢室由政教處、舍務自查。
5月:
根據上級要求進一步落實責任,細分工作崗位。(附表)
6月——7月
堅持月查、周查制度到各責任區。
五、工作要求:
1、校長為學校消防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各處辦主任、各班班主任為消防工作的直接責任人,要高度認識消防工作的嚴峻性和任務的艱巨性,以強烈的責任感和緊迫感,切實加強領導,全力以赴做好本部位的消防工作,做到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分工協作、責任到人。
2、學校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各責任區的消防工作進行檢查指導。消防工作情況要作為各責任區責任人年底考核的重要內容。年底要對的防火工作站情況進行檢查,總結經驗,找出差距;對不重視、工作不落實導致發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的,要追究直接責任人的責任。
3、學校各處辦、班級,要在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和部署下,按照工作部署積極做好本責任區的消防安全檢查工作,各處辦、班級要做到積極協助,密切配合,凝聚合力,充分發揮各自的作用,確保消防工作落到實處。
4、各責任區責任人要堅持每周自查制度。在開展防火檢查時,要做到檢查一處、登記一處,各責任人應將消防工作情況,每月底進行一次階段性的總結,并及時將總結情況書面報送領導小組辦公室。領導小組辦公室每月要組織一次全校性的消防安全大檢查。并要將各責任人周查和全校性檢查的情況及時通報和整改。
附:學校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要求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消防安全管理,規范消防安全管理行為,提高學校檢查消除火災隱患能力、組織撲救初起火災能力、組織人員疏散逃生能力和消防宣傳教育培訓能力,特制定本要求。
第二條 本要求適用于全校教職員工及校內從業人員。
第三條 學校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應至少每月組織一次防火檢查,內設部門負責人應每周開展一次防火檢查。
第四條 學校及內設部門組織開展防火檢查應包括下列內容:
1、落實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執行消防安全操作規程等情況;
2、用火、用電有無違章;
3、新建、改建、擴建及裝修工程有無違章;
4、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車通道是否暢通;
5、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設置及完好情況;
6、疏散通道、門窗上是否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
7、集體宿舍是否設置用電超載保護裝置;
8、消防(控制室)值班情況、消防控制設備運行情況及相關記錄;
9、化學試劑、燃油、燃氣等易燃易爆危險品的使用是否符合有關規定;
10、消防水源情況,滅火器材配置及完好情況,室內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有無損壞、埋壓、遮擋、圈占等影響使用情況;
11、食堂、灶間煙道季度清洗情況;
12、員工本崗位消防知識的掌握情況;
13、防火巡查、火災隱患的整改以及防范措施落實情況;
14、其他消防安全情況。
第五條 學校應確定防火巡查人員、內容、部位和頻次。其中,消防安全重點部位應進行每日防火巡查,學生宿舍夜間防火巡查應不少于2次,教室、實驗室、圖書館等應加防火巡查。
第六條 學校防火巡查應包括下列內容:
1、學生集體宿舍及公寓有無違章用火、用電情況;
2、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暢通;
3、消火栓、滅火器、消防安全標志完好情況;
4、重點部位人員在崗在位情況。
第七條 教職員工應遵守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規程,熟悉本崗位火災危險性,掌握火災防范措施,每天進行本崗位防火檢查,及時發現本崗位火災隱患。消防志愿者可開展日常防火檢查工作。
第八條 崗位防火檢查主要包括下列內容:
1、用火、用電有無違章;
2、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暢通;
3、消火栓、滅火器、消防安全標志完好情況;
4、場所有無遺留火種。
第九條 發現火災隱患應立即改正;對不能立即改正的,發現人應向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報告,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應及時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確定整改措施、期限、部門和責任人,報學校消防安全責任人審批。
第十條 火災隱患整改部門和責任人應按照整改方案要求,落實整改措施,并加強整改期間的安全防范,確保消防安全。學校的消防安全責任人為整改火災隱患提供經費和組織保障,消防安全管理人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措施。
第十一條 火災隱患整改完畢后,消防安全管理人應組織驗收,并將驗收結果報告消防安全責任人。
第十二條 學校應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建立應急反應和處置機制,為火災撲救和應急救援提供人員、裝備等保障。定期進行消防演練。學校校應建立由學生參加的志愿消防組織。
第十三條 學校實驗室應將預案涉及到的易燃易爆危險品的種類、性質、數量、危險性和應對措施等報學校消防管理歸口部門備案。
第十四條 發現火災應立即呼救并撥打“119”電話報警,起火部位現場人員應采取如下措施:
1、事故附近的人員立即電話通知單位值班人員;
2、消防設施、器材附近的人員使用消火栓、滅火器等設施器材滅火;
3、安全出口或通道附近的人員引導學生疏散。
第十五條 接到報警信號后,立即通知現場最近的工作人員、巡查人員前去確認。現場人員確認火災后,向校領導匯報,并立即使用附近消火栓、滅火器等滅火。
第十六條 火災確認后,值班人員應立即啟動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采取如下措施:
1、通訊聯絡組通知員工趕赴火場,與消防安全責任人和當地公安消防機構保持通訊和聯絡,向火場指揮員報告火災情況,將火場指揮員的指令下達有關人員;
2、滅火行動組根據火災情況使用本單位的消防設施、器材撲救火災;
3、疏散引導組按分工組織引導現場學生疏散;
4、安全防護組負責協助搶救、護送受傷人員;阻止于場所無關人員進入現場,維持火場秩序,保護火災現場,協助公安消防機構開展火災調查;
5、后勤組負責搶險物資、器材器具的`供應及后勤保障。
第十七條 學校應至少每半年組織一次有學生參加的演練,并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
第十八條 學校應明確一定數量的疏散引導員,火災發生時,疏散引導員應通過喊話、廣播等方式,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要求通知、引導火場人員正確逃生。發生火災時,正在授課的教師應組織學生疏散逃生。
第十九條 發生火災時,應按照以下順序通知人員疏散:
1、二層及以上的樓房發生火災,應先通知著火層及其相鄰的上下層;
2、首層發生火災,應先通知本層、二層;
3、多個防火分區的首先通知著火區域及其相鄰的防火分區。
第二十條 火災無法控制時,火場總指揮應及時通知所有參加救援人員撤離。
第二十一條 學校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應熟知以下內容:
1、消防法律法規和消防安全職責;
2、本單位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3、依法應承擔的消防安全行政和刑事責任。
第二十二條 學校應至少確定一名熟悉消防安全知識的教師擔任消防安全課教員,并選聘消防專業人員擔任學校的兼職消防輔導員。
第二十三條 學校應將消防安全知識納入教學內容,開展下列消防安全教育工作:
1、在開學初、放寒(暑)假前、學生軍訓期間,對學生普遍開展專題消防安全教育;
2、結合不同課程實驗課的特點和要求,對學生進行有針對性的消防安全教育;
3、組織學生到當地消防站參觀體驗;
4、對寄宿學生開展經常性的安全用火用電教育。
第二十四條 學校應保證課時或者采取學科滲透、專題教育、主題班會、國旗下講話、網絡、廣播、校內報刊等方式,每學期對學生開展消防安全教育。應重點開展火災危險及危害性、消防安全標志標識、日常生活防火、火災報警、火場自救逃生常識等方面的教育,開展消防法律法規、防滅火基本知識和滅火器材使用等方面的教育。
第二十五條 學校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教職員工的消防宣傳教育培訓應當達到以下要求:
1、熟悉消防法律法規;
2、掌握消防安全職責、制度、操作規程、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3、掌握本單位、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4、掌握有關消防設施、器材的操作使用方法;
5、會報警、會撲救初起火災、會疏散逃生自救。
第二十六條 學校應在主要出入口應設置“消防安全責任告知書”和“消防安全承諾書”,在顯著位置和每個樓層提示場所的火災危險性,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位置及逃生路線,消防器材的位置和使用方法。
消防安全工作實施方案 篇2
一、指導思想。
為了充分認識學校消防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認真貫徹落實消防工作“進學校、進社區、進農村”的方針,以對人民群眾負責,對師生負責的高度認識,處理好學校消防安全工作與提高學校教育教學質量的關系。把消防安全納入學校重要議事日程,采取必要措施,保障學校消防工作落到實處,為教職工和學生營造一個安全祥和的工作和學習環境。
二、工作措施。
1、建立健全消防組織,明確消防工作責任和消防職責。
2、制定消防工作計劃和滅火應急疏散預案。
3、學校宣傳板報及班報定期有消防常識內容。
4、每學期每班組織召開一次消防主題班會,每月進行一次消防常識宣傳。
5、每月組織一次消防安全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火災隱患整改率達到95%以上。
6、將消防常識納入教學內容,使學生做到“兩會兩須知”,即會報火警、會使用滅火器;知道火災的危害性,知道自救逃生常識。學生受教育率達到95%以上。
三、具體做法。
1、加強學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領導。
根據上級相關文件消防安全工作要點,為加強學校安全工作的領導,確保安全工作的實施。學校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領導小組全體成員要本著對學校負責的'思想,要有高度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各司其職,配合派出所嚴密防范做好學校周邊安全工作,努力清除各種影響學校安全和穩定的隱患,保障全體教職工和學生能在良好的環境中工作、學習。
2、貫徹落實各項消防安全制度。
我校制訂有“學校消防工作制度”、“學校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等各項消防制度。為保證各項消防制度的貫徹落實,本學期要落實好以下各項工作。
(1)認真學習執行關于學校消防安全方面的文件精神,制定相應措施,明確行政責任負責人,及時檢查總結,把消防工作納入年終工作考核。
(2)修訂完善“學校消防工作制度”,具體制訂常規教育制度,加強督查。上班時間教師必須在職在崗,嚴格按規定執行,防止學員傷害事故發生,切實做好登記和善后處理,并與教師的考核掛鉤。
(3)利用多種形式和渠道,對學生進行消防安全知識教育,加強防火教育。
(4)認真安排好值班,門衛要盡心盡責,各班每天檢查教室門窗。加強對門衛的管理,外來人員進入學校要嚴格控制,做好登記。杜絕無關人員進入校園。
(5)定期檢查各類器材、校舍,發現消防安全隱患要及時報告。加強校舍改造、校園綠化過程中的安全防范,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3、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
做好學校消防工作,關鍵是要防范于未然。繼續實行定期檢查和日常防范相結合的安全管理制度。每天都要組織老師對校園等地方的巡邏,做好防火等工作。發現重要情況,及時上報,不留盲點,不出漏洞。
4、全面開展消防大檢查。
學校每月都要對每個角落進行地毯式的大搜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特別是教室的門窗、學校圍墻、供電等更要定期檢查,對較舊的電氣設備、電線、滅火設施等進行更換,杜絕隱患。
5、總結經驗。
每學期都要對學校消防安全工作進行總結,積累經驗,找出差距,不斷完善措施,改進工作方法。對在這方面有突出成績的教職工,要給予表揚或者獎勵,以推動學校安全工作的開展。
消防安全工作實施方案 篇3
消防安全工作是林業部門綜合治理的重要內容,關系到局財產安全和所有林業干部職工的生命安全。對于這項工作,我局從來不敢有絲毫懈怠與麻痹大意。為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將事故隱患減少到最低指數,最大可能的提供安全保障,確保林業發展不受影響。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導思想
為認真貫徹《消防法》、《城市規劃法》和《森林法》,積極推進全縣消防規劃和公共消防設施與經濟建設同步發展,提高全縣抗御火災的整體能力,保障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
二、工作重點
(一)加強領導,規范全局消防安全工作
以各鄉鎮林業站為單位組建森林消防安全工作小組和義務撲火隊,各鄉鎮林業站長為第一負責人,在消防安全工作中負總責。將安全消防工作納入鄉鎮林業站領導任期工作目標,同經濟工作和各項社會管理工作同安排、同檢查、同考核。各鄉鎮林業站要加大對森林防火和消防安全工作力度,及時制定消防安全工作實施方案和工作計劃,并定期與不定期檢查消防安全和火災隱患工作,完善消防工作網絡,建立層層簽定責任狀的`消防工作機制。
(二)強化各鄉鎮林業站公共消防設施建設和森林防火設施建設力度
各鄉鎮林業站要嚴格落實消防規劃和森林防火規劃,將消防基礎設施和森林防火基礎設施建設納入公共基礎設施建設,加大消防設施和森林防火設施建設的投入。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確保工作實效
各鄉鎮林業站領導要進一步明確任務、落實責任,堅持因地制宜、循序漸進、注重實效的原則,全面加強消防工作。結合道路建設、危房改造和森林防火設施建設,努力解決消防通道問題等。做到每個鄉鎮林業站都有一個防火公約,一名消防管理人員,一支專兼職或義務消防撲火隊伍,一個消防水池,一套滅火器材,一批消防宣傳教育陣地,并建立防火巡查制度。
(二)加強宣傳教育,提高全民安全意識
結合各鄉鎮林業站實際充分利用《鄉鎮林業站防火公約》、宣傳欄、文藝團體等資源搞好消防安全宣傳工作,開展突出鄉鎮林業站特色、貼近群眾生活消防知識的宣傳教育,增強群眾消防安全意識。要結合春節、元宵節、清明節等重大節日,在鄉、鎮、村口、路邊醒目位置刷寫消防宣傳標語,設立固定的消防宣傳欄。充分發揮群眾義務消防隊的作用,必要時配合消防支隊,對現有的林業干部、護林員及巡邏隊進行防滅火培訓,有組織地開展自防自救工作。全面提升全局消防安全環境,杜絕重特大火災事故和群死群傷惡性火災事故,保障林業工作能有序的開展。
消防安全工作實施方案 篇4
一、指導思想
為認真貫徹落實省市領導關于消除校園消防安全隱患,尤其汲取我市“2。16”大火災事故教訓,全力遏制火災事故多發勢頭,根據教秘法【20xx】43號文《關于印發〈南淮市教育系統百日除患消防安全專項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特制訂本方案。
二、組織領導
建立以校長、處辦主要負責人、班主任為體系的消防安全工作隊伍,成立學校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XX
副組長:XX
成員:XX班主任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XX擔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組織實施本學校的消防安全工作。
三、排查范圍和重點
(一)排查范圍
學校的教學樓、圖書室、實驗室、微機室、食堂和宿舍等人員密集場所及所在主體建筑。
(二)排查重點
1、建筑施工、場所是否依法通過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備案和投入使用前是否開展消防安全檢查。
2、各部門是否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是否依法履行職責;是否制定并落實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規程;是否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組織演練;是否開展防火檢查、巡查和教職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訓,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是否達標。
3、單位總平面布置、防火間距、消防車通道以及建筑耐火等級、防火分區、安全疏散等是否符合消防技術標準要求。
4、建筑消防設施設置是否符合消防技術標準要求,是否定期進行維護保養并完好有效。
5、人員密集場所室內裝修材料、建筑保溫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術標準,外墻門窗上是否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人員密集場所是否違章搭建彩鋼板臨時建筑;建設工程施工工地彩鋼板搭建的宿舍、辦公等臨時用房彩鋼板的芯材、安全疏散是否符合消防技術標準要求。
6、學校是否依法建立專職消防隊或志愿消防隊,是否組織開展消防專業技能訓練。
7、具有一定規模的人員密集場所是否按照火災高危單位管理要求,定期開展消防安全評估,采取更加嚴格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
8、用電線路是否老化,絕緣膠皮是否破裂脫落。電源插座、電器等是否存在短路,運轉不正常等問題。
9、是否建立并落實嚴格的用電安全管理制度,是否有專人負責教學樓、實驗樓、辦公樓等場所電閘的開關,是否做到人走燈(機)關。
四、整治措施
(一)建設工程未經依法消防設計審核、審核不合格的,或者經消防設計備案抽查不合格,一律停止施工;建設工程未經依法消防驗收、驗收不合格的,或者經竣工驗收消防備案抽查不合格,師生聚集場所未經消防安全檢查或者檢查不合格的,一律停止使用。
(二)對消防設施、器材的配置、設置不符合消防技術標準,或者未按規定定期組織維修保養的,消防設施、器材不能保持完好有效的,必須立即改正;對建筑消防設施嚴重損壞,不再具備防火滅火功能的,要立即進行更換。
(三)對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埋壓、圈占、遮擋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間距,人員密集場所在全部門窗上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障礙物,立即清除或者拆除相關障礙物。
(四)對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數量不足或者嚴重堵塞,已不具備安全疏散條件的,人員密集場所違反消防安全規定,使用、儲存易燃易爆危險品的,公眾聚集場所違反消防技術標準,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裝修,可能導致重大人員傷亡的,一律停止使用并迅速整改。
(五)對人員密集場所違章搭建的彩鋼板臨時建筑存在重大火災隱患的,要立即拆除,消除火災隱患;對建設工程施工工地彩鋼板搭建的住宿、辦公等臨時用房,彩鋼板芯材達不到《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技術規范》規定的A級不燃材料要求的.,以及安全疏散不符合要求的,一律停止使用并迅速整改。
(六)對儲存易燃易爆危險品的場所與教學、生活場所設置在同一建筑物內,或者未與教學、生活場所保持安全距離的,立即報公安消防部門予以查封。
(七)對違反規定進行電焊等明火作業,可能引發校園火災的,一律報請當地公安派出所對違法行為人依法拘留。
五、工作步驟
(一)動員部署。3月10日前,學校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結合本校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成立組織機構,明確工作職責,建立工作機制,召開專門會議,迅速部署開展工作。
(二)自查自糾。4月1日前,召開本校消防安全責任人和管理人會議,并對照標準排查整治,要求學校將《南淮市教育系統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動自查報告表》(附件1)蓋公章后報告市教育局法規科。
(三)全面排查整治。4月30日前,學校要開展消防安全大檢查,落實學校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對學校場所進行全面排查,確保不留死角、不走過場。對檢查的場所要逐一登記造冊、建立臺帳,如實記載檢查人員的姓名、檢查時間、檢查發現的問題和提出的整改意見。
對排查出的火災隱患和消防安全違法行為要實行“零容忍”,列出清單,逐項整改。能立即改正的,要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要落實整改方案、整改責任、整改措施、整改時間和整改資金,制定應急預案;對在排查中發現存在影響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災隱患,要書面報告市教育局。
(四)檢查驗收。5月10日前,學校將組成檢查組,對各部門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進行檢查驗收。驗收人員要按照“誰驗收、誰負責”的原則,對驗收抽查部門全部填寫驗收意見并簽字存檔。對驗收發現排查不徹底、整治不到位的,應責令重新組織排查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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