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薪酬設計方案四篇
為了確保事情或工作科學有序進行,就需要我們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綜合考量事情或問題相關的因素后所制定的書面計劃。方案應該怎么制定才好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薪酬設計方案4篇,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薪酬設計方案 篇1
一、合理設計薪酬水平;
1.1在設計薪酬水平前,做好對銷售人員的薪酬調查。包括:
1.1.1調查行業內銷售人員的平均薪酬水平,特別是要調查與本企業營銷模式相同或相似的同行銷售人員的平均薪酬水平;
1.1.2調查競爭對手的銷售人員薪酬情況;
1.1.3調查區域間薪酬水平差異情況;
1.1.4了解本企業歷史薪酬制度,分析研究其優點和缺點;
1.1.5了解本企業發展現狀及規劃,特別要了解財務編制與費用預算,了解決策層對于薪酬制度的意見和建議;
1.1.6調查了解本企業銷售人員對當前薪酬制度的滿意度情況,及對未來薪酬制度改革的期望值。
1.2.在做好薪酬調查之后,再設計銷售人員的薪酬水平。
1.2.1做到內部公平和外部公平。內部公平主要表現在不同崗位之間有薪酬差距,不同業績之間有薪酬差距;
1.2.2外部公平就是要讓薪酬水平具有動態的市場競爭力。
二、合理設計薪酬結構;
2.1制定薪酬結構的策略。
銷售人員的薪酬結構策略常見的有:高底薪低提成;中底薪中提成;低底薪高提成;銷量占比制;費用包干制;階段考評制。
2.2,明確薪酬結構的內容。固定薪酬包括崗位工資、固定津貼、福利等。業績薪酬包括績效工資、業績提成、業績獎金、股份分紅等。
三、制定考核與激勵機制。
3.1優化績效考核制度:
3.1.1以業績和結果為導向,嚴格績效考核制度,做到公平公正;
3.1.2科學制定考核目標,量化與細分目標;
3.1.3合理分配KPI指標的權重,所有的.KPI指標中業務指標應占絕大部份權重,例如銷量、費率、客戶數量、回款等;
3.1.4讓績效考核與業績提成互補,找到業績持續上升的動力源,探索出成熟的贏利模式,再用績效考核去督導銷售人員把銷售計劃有效執行;
3.1.5改革績效考核制度,找出績效考核漏洞并打上補丁,在實際運用中不斷完善績效考核的作用。
3.2 善用薪酬激勵:
3.2.1做好外部激勵,提升薪酬水平;
3.2.3做好內部激勵,幫助員工成長,使員工與企業共同發展進步。
薪酬設計方案 篇2
根據目前公司的經營現狀和發展方向,特對公司零售系統的所有終端店鋪制定本薪酬方案,具體內容如下:
一、薪酬構成:
月度總收入 = 基本工資 + 崗位津貼 + 公司福利 + 月銷售提成 + 其他獎勵
二、分項說明:
1、基本工資:按照不同的職級,分為6個職級,分別是:高級店長、中級店長、初級店長、專職收銀員、資深導購員、導購員。
(1)各級別店鋪人員配置標準:
2、崗位津貼:按照不同的崗位設定,不同崗位,享受不同的崗位津貼,崗位津貼隨崗位的變動而變動。
設置標準同于相應的基本工資的職級。
3、店鋪員工福利:
(1)形象費:所有店鋪員工均須嚴格按照公司每季度頒布的制服要求著裝;按照培訓部公布的化裝標準
化妝,執行者可根據職級可享受100~300元/月的形象費補助;如有違反形象標準者,每次
將按形象費的10%予以扣罰,超過3次,全額扣罰形象費。請假者按出勤天數計算給付。
(2)資料費:培訓部將按公司的發展要求,對店鋪員工組織進行每月、每季的技能考核和培訓課程,按時參加及達到考核標準者,可據職級享受100~250元/月的資料費。為保證學習效果,資料費每半年集中發放,于每年的7月,次年的1月份的15日發放上一半年的資料費,缺勤者按照出勤天數計算給付,中途離職者,取消資料費。
(3)全勤獎:當月符合公司考勤規定者享受50元/月的全勤獎。
(4)餐 費:每天補助餐費5元,按實際出勤天數計算。
(5)社會保險購買費:公司將按有關規定購買相應的工傷、醫療、養老等社會保險。
三、月銷售提成:
1、銷售指標的分配原則:
(1)公司將根據市場情況設定店鋪每月月銷售指標。
(2)所有店長獎金以公傭提成方式體現,提成比例與店鋪總指標達成率掛鉤。
(3)資深導購員與導購員的提成獎金以私傭提成方式體現,提成比例與個人銷售指標達成率掛鉤,個人
指標計算公式:(店鋪總指標-專職收銀員個人指標總和)÷(店鋪總人數-店長人數-專職收銀員人數)
(4)專職收銀員的提成獎金以私傭提成方式體現,提成比例與個人銷售指標達成率掛鉤,個人指標計算公式:個人銷售指標計算 = 店鋪總指標÷(店鋪總人數-店長人數)×50%
(5)店鋪指標按照公平公正原則進行分配,工作滿一個月的員工,銷售指標按全月分配;如果屬新員工
入職不滿一個月的,由店長根據相關計算公式和新員工出勤天數計算當月指標。
四、達標率標準及銷售提成公式:
1、達標率標準:
(1)所有店長級別員工銷售提成標準:店鋪當月總銷售目標達標率在80%(含)以上。
(2)資深導購員/導購員、收銀員銷售提成標準:個人當月銷售目標達成率在80%(含)以上。
(3)試用期員工銷售提成標準:按各職級達標率為70%(含)以上,轉正后按正職員工標準執行。
(4)當月店鋪的總銷售目標達標率超100%的,將根據超標額度給予相應的超標團體獎勵。
2、銷售提成公式:
根據店鋪總達標率或個人銷售達標率設定: A部分:員工銷售提成公式,B部分:超指標團隊獎勵公式
入職工作不滿一個月的'新員工,超指標團隊獎勵按出勤天數支付。
五、其他獎勵:
1、每月銷售推廣的即時獎:公司將根據不同的銷售階段設計各種推銷獎勵(按零售部所出的每月推廣活
動方案執行)。
2、銷售冠軍獎:針對零售店鋪的全體導購人員及專職收銀員。
(1)每月個人指標100%達標獎:
當月個人銷售100%達標,且銷售額排在店鋪的第一名的,則當月獲價值200元的公司服裝券。
全年有8個月以上100%完成個人銷售目標的,則獲公司服裝現金券1000元/人,并晉升一職級。
(2)全年月銷售額的累積獎:
全年在店鋪工作6個月以上,且全年的月銷售額的累積為:
各零售區域的最高的前三名,則獲公司服裝現金券1000元/人,
全國零售系統的最高的前三名,則分別獲公司服裝券4000,3000,20xx元/人, 并晉升一職級。
(以上兩項均可重復獲獎!)
3、優秀店長管理獎:
(1)當月店鋪100%達標,且目標達標率排全國零售系統內的第一名的店鋪,其店長于次月內,則獲價值400元的服裝券。
六、有關規定:
1、作息時間:店鋪員工每周工作6天,休息1天,每月合計帶薪休息日為4天,每月工作時間不少于正
常工作日×8小時。每天工作8小時,含半小時吃飯時間。
2、日工資核算方法:日工資按(基本工資+崗位津貼+公司福利)/30天計算。非帶薪休假的按30天扣除休假天數核算工資。
3、請假:員工請假三天及以上扣除1個帶薪日,請假9天及以上扣除2天帶薪日,并依次類推。
4、加班規定:
(1)法定節假日加班:按國家規定,店鋪員工享受帶薪假期如下:元旦1天(元月1日),五一節3天(五月1~3日),國慶節3天(十月1~3日),春節3天(正月初一~初三)。如因工作需要正常上班的,按日工資核算,享受三薪待遇。法定節假日加班申請需提前十天上報區域經理和公司,經同意才可以執行。
(2)加班:公司秉承“當日事當日畢”的原則,對沒有完成當天工作的員工延長工作時間的,不包括在加班時間范疇。因公司特殊工作安排員工延長工作時間的,須在事前向區域最高主管申請,經同意后才予承認“加班”。加班的員工原則上安排補休,不另行計發加班工資,特殊情況不能安排補休者,經公司批準后,以日工資標準按加班時間計發加班費。
5、業績考核:
(1)店鋪指標達成連續三個月未達到80%的,所有店長或(店鋪最高主管)降職和降薪一級,并取消其店鋪管理職能。
(2)資深/普通導購員的個人銷售目標連續三個月不達80%的(試用期除外),將給予降職,調鋪及再培訓或辭退處理。
(3)資深導購員在全年的考核中,不能達到8個月完成個人銷售的,次年將降級降薪為普通營業員。
(4)店鋪員工晉升按:《零售部終端員工晉升制度》執行。
(3)資深銷售員的評核標準為全年有8個月以上是100%完成每月的個人銷售目標的,且個人全年總銷售排名為店鋪的前三名之內。
6、員工試用期:
(1)店鋪各級人員的試用期均為2~3個月,相關的操作請見上文。
(2)各職級的試用期的薪酬水平均從各級層級的較低程度一級起,三個月試用期通過后將視員工的考核標準再重新調整層級:或保留原層級,或提升一個層級,標準參照《零售部終端員工晉升制度》執行。
(3)試用期內的導購員的計“A”提成的達標率起點低至70%。
(4)試用期的資深/普通導購員如有兩個月未達到個人銷售標的70%,店長如有兩個月未幫助店鋪達到80%的銷售目標的,試用期均不通過,可延長一個月的試用期或辭退處理。
7、制服購買費:
(1)入職店鋪的所有員工均按公司標準購買制服,制服費為500元/兩套/每季。自領用新一季制服起,工作不滿4個月的店鋪員工離職,制服購買費按40%收取折舊費,余額退還離職員工;滿4個月離職的員工,制服費全額退還員工。
(2)離職員工的制服購買費于離職后的兩個月后退還。
七、工資發放規定:每月十五日公司以轉帳方式統發上月工資(遇節假日順延)。
八、其他規定按《終端銷售精英培訓手冊》、《終端店鋪員工手冊》和公司頒布的規章制度執行。
附件:
1、《各級別店鋪人員配置標準》
2、《制服要求及化裝標準》
3、《相關的培訓及考核計劃及標準》
4、《零售部終端員工晉升制度》
5、《零售部終端店鋪財務制度》
薪酬設計方案 篇3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適用范圍
本方案適用于中信華南(集團)東莞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本部在崗在編人員。
第二條 目的
制定本方案的目的在于使員工的薪酬與貢獻掛鉤、薪酬與公司收益掛鉤,使薪酬能夠起到良好的激勵作用。
第三條 原則
遵循按勞分配、效率優先、兼顧公平及可持續發展的原則。
第四條 依據
薪酬分配的依據是:貢獻、能力和責任。
第五條 總體水平
公司根據當期經濟效益及可持續發展狀況決定工資水平。
第二章 薪酬體系
第六條 公司員工分成3個職系,分別為管理職系、技術職系、行政事務職系。針對這3職系,薪酬體系分別采取二種不同類別:與企業年度經營業績相關的年薪制;與月度績效相關的崗級工資制。
第七條 享受年薪制的員工,其工作特征是以年度為周期對經營工作業績進行評估并發放相應的薪酬。這部分員工包括管理職系中的經營班子成員。
第八條 實行崗級工資制的員工是公司經營班子成員以外的員工。 第九條 特聘人員的薪酬參見工資特區的有關規定。
第三章 薪酬結構
第十條
公司員工收入包括以下幾個組成部分:
(一) 固定工資包括:基本工資,崗級工資,工齡工資,學歷、職稱、執業資格津貼;
(二) 浮動工資,包括績效工資、年底獎金;
(三) 附加工資,包括工地補貼、交通補貼、通訊補貼以及四項統籌等。
第十一條 固定工資
(一) 固定工資=基本工資+工齡工資+崗級工資+資格津貼
其中,資格津貼即為學歷、職稱、執業資格津貼,這部分津貼按公司相關文件規定執行。
(二) 基本工資:每月800元,是為了保證每一位員工最低生活要求而設立的保底工資。
(三) 工齡工資:體現了員工的工作經驗和服務年限對于企業的貢獻,在中信華南集團內部的工齡工資為20元/年,中信華南集團外的工齡為10元/年。中信華南集團內部工齡自進入中信華南集團的單位起開始計算。
(四) 崗級工資:按照崗位評價的結果確定,體現了崗位的內在價值和員工技能因素。
第十二條 浮動工資
(一) 浮動工資包括績效工資、年底獎金幾種形式。
(二) 績效工資與月度的考核結果掛鉤,體現員工在當前崗位和現有技能水平上通過自身努力為公司實現的價值。
(三) 年底獎金與年度考核結果和公司年度經營情況掛鉤,是在公司整體經營效益的基礎上對管理崗位的一種激勵。年底獎金下年初支付。
第十三條 附加工資
(一) 附加工資 =四項統籌+工地補貼+交通補貼+通訊補貼
(二) 附加工資是公司正式在冊員工所能享受到一種福利待遇。
(三) 四項統籌包括住房基金、醫療保險、養老保險和失業保險。企業與員工各承擔一部分。具體數額參見國家有關規定和企業相關政策。
(四) 工地補貼、交通補貼、通訊補貼按公司相關規定執行。
第四章 崗級工資
第十四條 崗級工資是整個工資體系的基礎,從員工的崗位價值和技能因素方面體現了員工的貢獻。員工的崗級工資主要取決于當前的崗位性質。在工作分析與崗位評價的基礎上,以評估的結果作為分配依據,根據工作分析與職位評價確定薪點,同時采取一崗多薪,按技能分檔的方式確定工資崗級。
第十五條 崗級工資的用途
崗級工資是確定員工收入中其他部分的基礎,作為以下項目的計算基數:
(一) 績效工資的計算基數;
(二) 年底獎金的計算基數;
(三) 加班費的計算基數;
(四) 事病假工資計算基數;
(五) 外派受訓人員工資計算基數;
(六) 其他基數。
第十六條 確定崗級工資的原則
(一) 以崗定薪,薪隨崗變,實現薪酬與崗位價值掛鉤;
(二) 以崗位價值為主、技能因素為輔,崗位與技能相結合;
(三) 針對不同的職系設置晉級通道,鼓勵不同專業人員專精所長;
(四) 參考企業實際的收入狀況確定薪酬水平,實現平穩過渡。
第十七條 工資崗級的確定
(一) 工資分級列等。根據崗位評價的結果形成《崗位崗級分布圖》,把各崗位分級列等。按照崗位評價的結果,在最低分120分和最高分1000分之間共劃分出22級。其中600分以下每隔30分為一級;600分以上每隔40分為一級。
(二) 確定初始崗級。按照崗位評價的分數將各個崗位對應到相應職系、相應崗級。
(三) 按聘任崗級進行調整。根據員工的實際崗位,以及個人業績、經驗對應到相應職系中的相應崗級。
第十八條 崗級工資的計算方法
(一) 崗級工資 = 點值 × 工資薪點
(二) 工資薪點:取各級別的中值分數段的基點為該級別的工資薪點。
(三) 點值:點值需要根據工資的整體工資水平來確定,而且可以根據公司的經營效益隨時進行調整。目前暫定為5元/點。
第五章 年薪制度
第十九條 年薪制適用于公司的經營班子成員。具體辦法見《經營層的激勵與考核辦法》。
第六章 崗級工資制
第二十條 崗級工資制的工資結構
中層崗級工資制收入= 固定工資+績效工資+附加工資+年終獎 注:中層包括經理(主任)、副經理(副主任)、項目代表。 一般員工崗級工資收入= 固定工資+績效工資+附加工資+年終雙薪
其中,固定工資=基本工資+崗級工資+工齡工資+資格津貼(即學歷、職稱、執業資格津貼)
績效工資與員工每月的工作努力程度、工作結果相關,反映了員工在當前的崗位與技能水平上的績效產出。績效工資辦法如下:
月度績效工資 =(基本工資+崗級工資)×月度考核系數×部門考核系數 注:部門經理的直接用部門考核系數作為個人考核系數無另外月度考核系數
第二十一條 年底獎金的確定
(一)中層的年底獎金只有在公司完成了年度經營計劃指標時才能得到,其數額按公司具體規定發放或按下式進行計算:
年終效益獎 = 12 ×崗級工資 × 職務調節系數 × 公司考核系數 × 個人考核系數
其中,月固定工資= 基本工資 + 崗級工資 + 工齡工資 + 資格津貼
職務調節系數為0.6-1;
公司考核系數,按照年初和上級公司所定的考核指標、考核辦法計
算得出。特別的,當凈利潤指標小于目標值時,公司總考核系數為零。
(二)中高層以外的員工年底獎金以雙薪的形式發放。
第七章 工資調整
第二十二條 公司工資調整原則是整體調整與個別調整結合。
第二十三條 公司工資整體調整形式是改變薪點點值,調整周期與調整幅度根據公司效益與公司發展情況決定。
第二十四條 個別調整根據員工個人年底考核結果和職稱、崗位變動決定。
(一) 根據考核結果調整。連續兩年內考核結果為兩“優”者,以及連續三年考核結果為“良”或以上者,工資崗級在本職系本職稱系列內晉升一級。當年考核結果為“不合格”下調一級,對于連續兩年考核結果為“不合格”的員工進行待崗處理。
(二) 崗位變動調整。若員工崗位發生變動,則員工工資崗級變動為相應崗位當前職稱系列的'工資崗級。
第二十五條 工資崗級調整過程中,若調整前工資崗級與調整前所在崗位、職稱系列對應的初始崗級有差距,則該級差保留,在調整后崗位、崗級系列對應工資崗級的基礎上按照該級差相應提高或降低工資崗級。
第二十六條 工資崗級調整過程中,若目前崗級已經達到相應崗位最高檔次,則工資崗級不再變動。
第八章 工資特區
第二十七條 設立工資特區的目的
設立工資特區,使工資政策重點向對企業有較大貢獻、市場上稀缺的人力資源傾斜,目的是為激勵和吸引優秀人才,使企業與外部人才市場接軌,提高企業對關鍵人才的吸引力,增強公司在人才市場上的競爭力。
第二十八條 設立工資特區的原則
(一) 談判原則:特區工資以市場價格為基礎,由雙方談判確定;
(二) 保密原則:為保障特區員工的順利工作,對工資特區的人員及其工資嚴格保密,員工之間禁止相互打探;
(三) 限額原則:特區人員數目實行動態管理,依據企業經濟效益水平及發展情況限制總數,寧缺毋濫。
第二十九條 工資特區人才的選拔
特區人才的選拔以外部招聘為主。其條件為名優院校畢業生、企業人力資源規劃中急需或者必需的人才、行業內人才市場競爭激烈的稀缺人才。
第三十條 工資特區人才的淘汰
針對工資特區內的人才,年底根據合同進行年度考核。 有以下情況者自動退出人才特區:
(一) 考核總分低于預定標準;
(二) 人才供求關系變化,不再是市場稀缺人才。
第三十一條 工資特區人員總數不超過公司員工總數的10%。
薪酬設計方案 篇4
一.薪水制度
一般連鎖店在薪水給付時會針對薪水付給制度的差異而有不同方式產生:
(1)固定薪水制
依據企業認定的職位價值核定給薪標準,較常見的給薪基礎有以學歷及職務二種方式來決定薪水,采取固定月薪給付方式較多,薪水成本較易掌握,但缺乏激勵額外工作的誘因,且較缺乏彈性,需要較多的監督管理來督導員工工作,因此適用于一般后勤正職人員。
(2)薪水加獎金制
除固定薪水外,另行增加銷售獎金或目標達成獎金的方式,可采取高薪水低獎金或低薪水高獎金制度的設計,對于營業額及利潤的創造成效甚大,更可以通過獎金的誘因來協助管理,提升服務品質,較適用于門市營業人員。
(3)獎金制
薪水所得完全來自于獎金,沒有保障薪水,獎金高低完全決定于銷售成績或達成目標狀況,獎金須大,才足以吸引上進心旺盛的員工,但是因為薪水的不確定性亦會使一般員工怯步,導致人員招募的不易。
(4)鐘點計薪制:
工資=工作時數X每小時薪水,以工作時數作為薪水計算標準,較適用于兼職人員,一般有兩種給薪計算方式:
固定工時薪水:固定每小時薪水多少錢,此方式計算與管理都比較容易. 差別工時薪水:一定時數內的每小時薪水較低,超過一定時數后,則給予較高的時薪,此方式可吸引員工延長工作時數的意愿。
另外也可針對工作累計達一定時數的員工,給予調薪的辦法,此方式對于穩定工作具有誘因。此外連鎖店在運用鐘點計薪人員時,有的由總部統一確定薪水,有的'授權店長有固定調幅的彈性給薪權限,應因區域市場需要,增加招募酬碼,此方式則視其授權程度而定。
(5)論件計酬制:工資=生產件數X每件工資額,較適用于商品包裝,裝配等計件性的工作。
二.獎金制度
獎金制度的設計應讓員工清楚易懂,衡量標準應以利潤增加、成本減少及服務品質提升為考慮,對于銷售增加及成本減少均應兼顧,以避免單一層面的考慮,造成實際利潤損失,如費用減少的獎金制度,可能在降低費用成本之后,反而使得銷售衰退,導致利潤減少則得不償失;另外在獎金分配方式上,可考慮依其職位貢獻度及員工績效表現來分配,應避免平均式的分配方式,另外獎金制度設計的可達成率,應維持在70— 80%,可達成率太低易失去激勵性,可達成率太高則被視作固定薪水,都可能喪失獎金的激勵精神,一般常見的獎金方式如下:
(1)固定獎金方式
采用固定月數的年終獎金,與公司營運績效及員工績效無關,發放方式雖然明確易懂,卻最無激勵效果,會被員工視同固定薪水所得。
(2)依公司營運狀況決定方式
獎金金額依公司年度營運狀況而定,將員工績效表現及員工職稱列入發放參考,一般采取年度發放方式,但必須考慮時效太長而產生部門營運無法展現,員工對部門目標不易形成共識,對獎金發放方式不易清楚,激勵的立即性較弱。
(3)依照部門目標達成狀況決定
依照部門目標設定提升比例金額發放,采取每月或每季目標達成便立即發放,能形成部門內部共識,并依照員工工作表現發放,較具激勵效果,尤其適用于營業部門。
一般營業門市常用的幾種公式如下:
獎金金額=(實際達成營業額—目標設定營業額)×提升比例
獎金金額=(實際達成凈利—目標設定凈利)×提升比例
獎金金額=(目標設定費用—實際產生費用)×提升比例
獎金金額=(實際達成凈利—目標設定凈利)x管理績效數x提升比例
管理績效可依據各公司對管理要求減去未滿足要求的扣除金額,如盤損率、壞品率、人員流動率、顧客抱怨率等。
獎金金額=各項管理數總額x固定金額
各項管理數可包含營業額達成率、費用率、回轉率、盤損率等。
三.福利制度
各公司可視其營運狀況,財務負擔能力及員工需求,決定其福利制度項目,一般常見的福利制度如下:
(1)保險:勞工保險、公司團體保險、員工意外險及其它保險等。
(2)休假:國內外旅游招待或補助、休閑俱樂部會員卡、社團活動、員工休閑中心等。
(3)補助:婚喪喜慶補助、子女教育補助、病難救助、緊急貸款、生日禮物、購物折扣、節慶福利品等。
(4)進修:在職進修、國內外研修考察、學分選讀、在職碩士等。
(5)獎勵:分紅獎金、員工入股、資深員工獎勵、退休金等。
(6)其它:員工宿舍、員工餐廳、健康檢查;員工輔導、法律服務、兒童托育、主管配車及停車位提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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