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關推薦
2017考研:法律碩士刑法學復習知識點(42)
法律碩士專業要反復復習,對法律也建立了一定思維體系,形成屬于自己的考研法律思維體系。刑法學復習知識點:
合同詐騙罪
合同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采取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等欺騙手段,騙取對方當事人的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為。
本罪的客體,是復雜客體,即國家對經濟合同的管理秩序和公私財產所有權。本罪的對象是公私財物。
本罪的主體,個人或單位均可構成。犯本罪的個人是一般主體,犯本罪的單位是任何單位。
本罪的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對方當事人財物的目的。
行為方式
以虛構單位、冒用他人姓名簽定合同;
以偽造、變造、作廢票據或其他虛假產權證明作擔保;
無實際履行能力,先履行部分,以誘騙他人繼續簽定、履行合同;
收受他人財物或擔保財產后逃匿;
以其他方法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
處罰
1、自然人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2、單位犯本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本條之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中國《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合同糾紛,是指因合同的生效、解釋、履行、變更、終止等行為而引起的合同當事人的所有爭議。合同糾紛的內容主要表現在爭議主體對于導致合同法律關系產生、變更與消滅的法律事實以及法律關系的內容有著不同的觀點與看法。合同糾紛的范圍涵蓋了一項合同的從成立到終止的整個過程。
合同糾紛
1、合同訂立引起糾紛;
2、合同履行引起糾紛;
3、合同變更、解除引起糾紛。
合同糾紛處理方式:和解、調解、仲裁、民事訴訟。
【考研:法律碩士刑法學復習知識點42】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