盡職的調查報告集錦
隨著個人的文明素養不斷提升,報告的使用成為日常生活的常態,報告具有語言陳述性的特點。寫起報告來就毫無頭緒?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盡職的調查報告集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盡職的調查報告集錦1
并購活動對企業而言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信息不對稱是企業并購過程中最重要的風險之一,財務盡職調查是降低并購過程中信息不對稱風險的主要手段之一,通過了解資產負債、內部控制、經營管理的真實情況和分析企業盈利能力、現金流,有利于充分揭示目標企業財務風險和危機,有利于確定收購價格和收購條件,有利于設計并購方案和合理構建整合方案。
一、財務盡職調查理論概述
財務盡職調查是指在并購企業與目標企業達成初步合作意向后,經雙方協商,并購企業對目標企業與本次收購有關的財務事項進行的一系列現場調查、資料分析等活動。財務盡職調查目的是為并購企業防范和減輕由于信息不對稱或者信息欺詐所帶來的風險或不確定性,應遵循獨立性、專業性、謹慎性、全面性以及重要性的原則,包括制訂財務盡職調查計劃、組建財務盡職調查團隊、經營以及財務數據的收集和研判和財務盡職調查報告的提交等工作流程。
財務盡職調查是通過對目標企業歷史和現狀的深入了解而對其未來進行預測,因此在調查過程中,財務專業人員需要運用以下方法:審閱,通過財務報表及其他財務資料審閱,發現關鍵及重大財務因素;分析性程序,如趨勢分析、結構分析等,對各種渠道取得資料的分析,發現異常及重大問題;訪談,與企業內部各層級、各職能人員,以及中介機構的充分溝通;小組內部溝通,調查小組成員來自不同背景及專業,相互溝通有利于全面了解目標企業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
在財務盡職調查時,產業型橫向或縱向并購方應當以目標企業的資產運營質量、凈資產和增長率為核心重點,關注各項風險的同時兼顧投資后盈利水平和未來獲取現金流情況等,以期保證并購方能實施對規模經濟、開源節流的目標需求。
二、家居電商企業的財務特點
家居產品種類繁多,日新月異,規格不一,對采購和庫存管理要求極高,否則容易造成退貨和庫存積壓,從而占用資金和庫容。家居電商以線上現金交易為主,客單價低,交易頻率高,突出現金管理和銀行賬戶管理的必要性。家居電商競爭門檻較低,為了獲取較多的平臺流量,需要不菲的廣告宣傳費用,也需要線下的體驗,必須支付不斷上漲的店鋪租金。
三、家居電商企業財務盡職調查流程
(一)準備階段
擬定調查計劃,確定調查目標、調查時間和調查范圍,對重點調查領域、人員安排和預計調查費用等做出說明。并購雙方需要簽訂保密協議,以確保被調查的企業的商業機密的安全性,同時參與財務盡職調查的人員也需要簽訂保密協議。
(二)實施階段
收集目標企業的主要業務、財務信息等相關的資料,全面了解目標企業的財務情況。通過取得目標企業的營業執照、驗資報告、章程、組織架構圖,財務調查人員可以了解目標企業全稱、成立時間、歷史沿革、注冊資本、股東、投入資本的形式、性質、主營業務等,同時需要了解控股和參股子公司、關聯方、財務管理模式、財務部財務人員結構、會計電算化程度和企業管理系統的應用情況等信息。家居電商企業在資產、負債、收入等方面有其特點,財務盡職調查重點如下表:
表1 家居電商企業財務盡職調查重點
在資料和信息收集完畢之后,財務盡職調查人員應該對所獲取的資料運用分析性程序等方法進行整理,進行真偽信息的辨別和錯誤信息的確認。
(三)項目總結階段
盡職調查人員根據去偽存真后的信息和資料進行總結分析,將整個調查過程中遇見的實際情況和主要問題以總結的形式,進行文字整理。對家居電商企業財務盡職調查中,需要特別關注存貨管理和稅務風險,需要考慮在并購整合時如何提高存貨管理效率以及防范稅務風險。
(四)報告階段
財務盡職調查的所有過程都是為最終的結果報告而準備的,在科學、客觀的基礎上,根據目標企業的實際信息,進行最終的財務風險分析和確認,陳述目標企業的可投資性和風險性,提出最終的建議和結論,形成財務盡職調查報告。
四、結語
財務盡職調查結果是并購方判斷目標企業并購價值和并購風險的重要手段之一,對并購活動是否可以順利進行產生直接的影響。家居企業在處理家居電商企業并購項目時,必須針對家居電商企業財務特點進行重點調查,防范特有的并購風險。
盡職的調查報告8
醫院改制與并購需要專業的醫療機構評估專家、律師和醫院運營專家的綜合評判。在這一過程中,專業化并購與投資主體和高水平的醫療機構評估將起到關鍵的作用。為了有效降低交易風險,保障買賣雙方的利益,醫院改制與并購必然依賴盡職調查。
所謂醫院盡職調查,系指醫療機構評估專家、律師、醫院運營專家等專業人士以專業方法調查目標醫院的過去、現在和可預見將來的所有相關事項,用以評估并購方案的收益和風險。海格公司提供的專業醫院并購盡職調查服務對于賣方和買方都至關重要!
對于買方而言,由于了解目標醫院的實際狀況對于買方決策是否進行并購至關重要,因此,買方律師起草的調查清單必須詳盡,以充分了解被并購方醫院的基本情況,包括法律地位、資金、資信、人員等,保證將并購的風險降至最低。
對于賣方而言,了解跨國并購方開出的清單,對于清理目標醫院的各類問題,適時進行法律技術的處理和包裝,最終順利完成并購具有重要意義。
醫院并購盡職調查的主要內容:
(一) 目標醫院的性質
適用的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包括:
1、股份轉讓限制;
2、對醫院董事或其他管理人員的資格有無特別要求;
3、地方政府投資優惠政策;
4、對醫院被并購后的服務有無本地化限制或要求等。
(二)目標醫院組織和產權結構現狀
1、收集目標醫院及其附屬機構的組織結構和產權結構或相類似的信息(包括所有的附屬醫院、公司、有限責任公司、合伙企業、合資企業或其它直接或間接擁有某種利益的組織形式)。以便判斷其合法性,尤其考慮并購后適用的法律規定。
2、檢查目標醫院及其附屬機構的組織文件(章程)及補充條款。
3、目標醫院及其附屬機構的規章制度和補充文件。
4、目標醫院及其附屬機構歷次院長辦公會(或董事會和股東會)的會議記錄。
5、目標醫院及其附屬機構的股東名單和股權數量(如果有)。
6、目標醫院及其附屬機構股權轉讓記錄。
7、目標醫院及其附屬機構與相關的股東、第三人簽署的有關選舉、股票的處置或收購的協議。
8、所有與股東溝通的季度、年度或其他定期的報告。
9、目標醫院及其附屬機構有資格從事經營業務的許可與范圍。
10、目標醫院及其附屬機構在相應的經營范圍內經營聲譽及納稅證明(如果有)。
11、有關包括所有股東權益的反收購措施的所有文件(如果有)。
12、(在一定時期內)目標醫院及其附屬機構曾作為一方與它方簽訂的有關業務合并、資產處置或收購(不管是否完成)的所有協議。
13、有關目標醫院被賣方出售的所有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收購協議、與收購協議有關的協議和有關收購、證券方面的所有文件(如果有)。
14、詢問目標醫院人員影響醫院經營而沒有收錄備忘錄(或會議記錄)的會議內容,以發掘值得深入調查的事件。
(三)附屬協議
1、列出目標醫院所有的附屬機構(包括不上市的股權持有人、目標醫院和附屬機構中持有超過5%資本金股權的人員)以及所有合作公司(或醫院)的董事和經營管理者名單。
2、所有目標醫院與上述1所列單位和人員簽署的`書面協議、備忘錄(不管這些文件現在是否有效)。
3、上述2所列舉的各類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有關分擔稅務責任的協議(如果有);
(2)保障協議;
(3)租賃協議
(4)保證書;
(5)咨詢、管理和其他服務協議;
(6)關于設施和功能共享協議;
(7)購買和銷售合同;
(8)許可證協議。
(四)授權情況
1、審閱董事會或股東會對公司經營授權程度,并判斷授權是否合適;
2、審閱股東投票授權書、委托書或其他表決授權的協議;
3.檢查限制股權轉讓的協議,若有此協議,則進一步檢查其遵循情況。
(五)債務和義務
1、目標醫院和附屬機構所欠債務清單。
2、證明借錢、借物等的債務性文件以及與債權人協商的補充性文件或放棄債權文件。
3、所有的證券交易文件、信用憑單、抵押文件、信托書、保證書、分期付款購貨合同、資金拆借協議、信用證、有條件的賠償義務文件和其他涉及到目標醫院和附屬機構收購問題、其他目標醫院和附屬機構有全部或部分責任等的有關文件。
4、涉及由目標醫院、附屬機構以及它們的經營管理者、董事、主要股東進行貸款的文件。
5、由目標醫院或附屬機構簽發的企業債券和信用證文件。
6、與借款者溝通或給予借款者的報告文件,包括所有的由目標醫院或其附屬機構或獨立的會計師遞交給借款者的相關文件。
(六)政府規定
1、有關政府部門簽發給目標醫院和其附屬機構的各類許可證明的復印件。
2、所有遞交給政府管理機構溝通的報告和文件的復印件。
3、有關目標醫院和其附屬機構違反政府法規而收到的報告、通知、函等有關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反不正當競爭、貿易政策、環境保護、安全衛生等規定。
(七)稅務(如果有)
1、目標醫院稅務顧問(包括負責人)的姓名、地址、聯絡方式。
2、所有由目標醫院制作的或關于目標醫院及其附屬機構有關稅收返還的文件,最新的稅務當局的審計報告和稅務代理機構的審查報告和其他相關的函件。
3、有關涉及稅務事項與稅務當局的爭議情況的最終結論或相關材料。
4、關于營業稅、所得所、銷售稅、使用稅、增值稅等評估、審計文件。
5、有關增值稅的安排、計算和支付、以及罰金或罰息的文件。
6、有關涉及目標醫院的醫院間交易以及醫院間可清算的帳戶信息。
7、有關目標醫院涉及到醫院間分配和義務的信息。
(八)財務數據
1、所有就目標醫院股權交易情況向證券管理當局遞交的文件。
2、所有審計或未審計過的目標醫院財務報表,包括資產平衡表、收入報表、獨立會計師對這些報表所出的審計報告。
3、所有來自審計師對目標醫院管理建議和報告以及目標醫院與審計師之間往來的函件。
4、內部預算和項目準備情況的文件,包括描述這些預算和項目的備忘錄。
5、資產總量和可接受審查的帳目。
6、銷售、經營收入和土地使用權。
7、銷售、藥品銷售成本、市場開拓、新產品研究與開發的詳細情況。
8、形式上的項目和可能發生責任的平衡表。
9、外匯匯率調整的詳細情況。
10、各類儲備的詳細情況。
11、過去5年主要經營和帳目變化的審查。
12、采納新的會計準則對原有會計準則的影響。
13、目標醫院審計師的姓名、地址和聯絡方式。
(九)管理和職工
1、目標醫院及其附屬機構的結構情況和主要職工的個人經歷。
2、目標醫院的所有職工及其聘用合同,及工會或集體談判合同,每個職工重新談判續簽合同的到期日。
3、所有員工手冊和提供給員工的有關雇傭條款或條件的文獻資料。
4、遵守相應政府勞動管理部門有關職工福利規定的文件。
5、所有涉及現管理層或原管理層與職工所簽的關于保守目標醫院機密、知識產權轉讓、非競爭條款的協議復印件。
6、所有的以目標醫院名義與目標醫院及附屬機構的職工簽訂的協議,包括貸款協議、信用延期協議和有關保障、補償協議等的復印件。
7、列出目標醫院經營管理者和關鍵人員以及他們的年薪和待遇情況。
8、列出所有的選擇權和股票增值權的價格細目表。
9、職工利益計劃,包括但不限于計劃概述、遞交有關稅務和職工福利管理當局的定期表格、報告,向有關當局遞交有關要求確認和批準的職工利益計劃的申請文件,最新年度的計劃評估報告和財務報告,以及有關下列計劃的最新實際評估報告:
(1)退休金
(2)股票選擇和增值權
(3)獎金
(4)利益分享
(5)分期補貼
(6)權利參與
(7)退休
(8)人身保險
(9)喪失勞動能力補助
(10)儲蓄
(11)離職、保險、節假日、度假和因病離職的待遇。
(十)法律糾紛情況
1、先列出正在進行的、或已受到威脅的投訴、訴訟、仲裁或政府調查(包括國內或國外)情況的清單,包括當事人、損害賠償情況、訴訟類型、保險金額、保險公司的態度等。
2、所有的訴訟、仲裁、政府調查的有關文件。
3、列出所有由法院、仲裁委員會、醫療事故鑒定委員會、政府機構作出的、對目標醫院及其附屬機構有約束力的判決、裁決、命令、禁令、執行令、鑒定的清單。
4、由律師出具的有關訴訟和其他法律糾紛的函件。
5、列出有關訴訟、仲裁中當事人雙方自行和解、調解、協議放棄權利主張、要求或禁止進一步活動的情況。
6、所有提出專利、商標和其他知識產權侵權行為的函件。
7、所有有關受到威脅的政府調查或宣稱目標醫院違法的函件。
8、檢查醫療服務或產品責任控訴案件的可能性,至少須包括醫療服務或產品保證、處理此類控訴案的經驗與改正服務、產品回收的記錄。
9、對上述調查所得資料進行研究。
(十一)資產情況
1、列出所有目標醫院及其附屬機構合法擁有或租賃擁有的不動產,指明每一處不動產的所有權、方位、使用情況,如系租賃擁有,列出租賃期限、續簽條件、租賃義務等情況。
2、列出目標醫院及其附屬機構所擁有的不動產被抵押的情況。
3、目標醫院及其附屬機構所擁有的不動產的保險情況,包括每一處不動產的保險文件。
4、所有由目標醫院及其附屬機構因出租或承租而簽署的租賃、轉租賃協議,包括這類協議履行情況的文件。
5、所有有關不動產的評估報告。
6、所有有關目標醫院及其附屬機構擁有或出租情況的調查報告。
7、有關目標醫院及其附屬機構擁有的或出租的不動產的稅收數據。
8、所有藥品及器械存貨的細目表,包括存貨的規格、存放地點和數量等。
9、所有目標醫院及其附屬機構在經營中使用的設備情況,指明這些設備的所有權情況以及有關融資租賃的條款或有關設備可被擁有或租賃使用的協議。
10、任何有關有形資產收購或處置的有效協議。
(十二)經營情況
1、由目標醫院及其附屬機構對外簽訂的所有協議,包括合資協議、戰略聯盟協議、合伙協議、管理協議、咨詢協議、研究和開發協議等。
2、一定時期內所有的已購資產的供貨商的情況清單。
3、藥品及器械等購貨合同和供貨合同的復印件以及價格確定、相關條件及特許權規定的說明。
4、所有的市場開拓、銷售、特許經營、分撥、委托、代理、代表協議復印件以及獨立銷售商的名單。
5、列出目標醫院及其附屬機構服務及產品的消費者的清單。
6、有關藥品存貨管理程序的說明材料。
7、列出目標醫院在國內或地區內主要競爭者的名單。
8、目標醫院服務或產品銷售過程中使用的標準格式,包括但不限于各種病歷、處方單、檢驗單、檢查單、診斷證明、訂購單、各種臨床應用及管理表格等。
9、所有一定時期內作出的有關目標醫院提供的服務或制造的產品的明確或隱含的質量保證的文件。
10、所有關于廣告、公共關系的書面協議和廣告品的拷貝。
(十三)保險情況
1、所有的保險合同、保險證明和保險單,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承保險種:
(1)一般責任保險
(2)產品責任保險
(3)火險或其他災害險
(4)董事或經營管理者的責任險
(5)職工的人身保險
2、有關上述保險險種是否充分合適的報告和函件,以及在這種保險單下權利的保留、拒絕賠償的報告和函件。
(十四)實質性協議
1、有關實質性合同履行過程中產生的違約情況,影響或合理地認為會影響目標目標醫院及其附屬機構的有關情況。
2、其他一些上述事項中尚未列出的實質性合同或協議,包括但不限于:
(1)需要第三方同意才能履行的協議
(2)作為計劃中的交易活動的結果可能導致違約的協議
(3)以任何方法在目標醫院和其他實際的和潛在的競爭對手簽署的限制競爭和協議或諒解備忘錄。
(十五)環境問題
1、有關目標醫院及其附屬機構過去或現在面臨的環境問題的內部報告。
2、目標醫院及其附屬機構根據國家、地方政府環境部門或有關授權機構的規定所作的陳述或報告的復印件。
3、針對目標醫院和其附屬機構的有關環境問題作出的通報、投訴、訴訟或其他相類似文件。
(十六)市場開拓和價格問題
1、來自消費者或競爭者關于價格問題的投訴信或法律控告文件。
2、為開發和實施市場開拓計劃或戰略而準備的業務計劃、銷售預測、價格政策、價格趨勢等文件。
3、有關訪問和征求消費者、供應商意見的報告。
4、來自銷售代理商的競爭性價格或競爭性信息的情況。
5、公開的或不公開的價格清單。
6、涉及價格或促銷計劃交易的通告。
7、足以表明銷售和購買的標準條款和有關條件的文件。
8、有關價格浮動的政策,如打折、讓利、優惠、減免、合作性廣告等。
(十七)知識產權
1、所有由目標醫院及其附屬機構擁有或使用的商標、服務標識、商號、版權、專利和其他知識產權。
2、一種非法律的技術性評估和特殊知識構成的并在市場上獲得成功的知識性集成,如被采納使用的可行性研究報告、診療系統。
3、涉及特殊技術開發的作者、提供者、獨立承包商、職工的名單清單和有關委托開發協議文件。
4、列出非專利保護的專有產品的清單,這些專有產品之所以不申請專利是為了保證它的專有性秘密。
5、所有目標醫院知識產權的注冊證明文件,包括知識產權的國內登記證明和國外登記證明。
6、足以證明下列情況的所有文件:
(1)正在向有關知識產權注冊機關申請注冊的商標、服務標識、版權、專利的文件
(2)正處在知識產權注冊管理機關反對或撤銷程序中的文件
(3)需要向知識產權注冊管理機關申請延期的文件
(4)申請撤銷、反對、重新審查已注冊的商標、服務標識、版權、專利等知識產權的文件
(5)國內或國外拒絕注冊的商標、服務標識、版權、專利或其他知識產權的文件
(6)所有由目標醫院或其附屬機構作為一方與它方簽署的商標、服務標識、版權、專利、技術訣竅、技術或其他知識產權使用許可協議。
(7)由目標醫院或其附屬機構轉讓或接受轉讓的商標、服務標識、版權、專利、技術訣竅、技術或其他知識產權的協議
(8)由目標醫院或其附屬機構在商標、服務標識、版權、專利、技術訣竅、技術或其他知識產權上提出權利主張包括法律訴訟的情況
(9)由第三者對目標醫院或其附屬機構使用或擁有的商標、服務標識、版權、專利、技術訣竅、技術或其他知識產權提出權利主張包括法律訴訟的情況。
7、涉及目標醫院或其附屬機構與知識產權注冊管理機關之間就上述第6項所列項目互相往來的函件。
8、其他影響目標醫院或其附屬機構的商標、服務標識、版權、專利、技術訣竅、技術或其他知識產權的協議。
9、所有的商業秘密、專有技術秘密、委托發明轉讓、或其他目標醫院或其附屬機構作為當事人并對其有約束力的協議,以及與目標醫院或其附屬機構或第三者的專有信息或知識產權有關的協議。
(十八)其他
1、所有送交目標醫院或其附屬機構董事會的有關非法支付或有疑問活動的報告。
2、由投資銀行、工程公司、管理咨詢機構、會計師事務所或集體機構對目標醫院或其經營活動所作的近期分析,如市場調研、信用報告和其他類型的報告。
3、所有涉及目標醫院或其附屬機構的業務、經營或產品的具有重要意義的管理、市場開拓、銷售或類似的報告。
4、所有目標醫院或其附屬機構對外發布的新聞報道。
5、所有涉及目標醫院或其附屬機構或它們的產品、服務或其他重大事件的報道和介紹手冊。
6、任何根據你的判斷對并購者來說是重要的、需要披露的涉及到目標醫院的業務的財務情況的信息和文件。
海格公司為國內外大型醫療行業投資人提供專業的第三方盡職調查服務。我們盡職調查的團隊包括資深醫院并購專家、醫院運營管理專家、資深專業律師,確保醫院并購和股權收購盡職調查專業嚴謹和科學,尤其是對醫院潛在價值和未來發展有科學的判斷。
盡職的調查報告集錦2
本盡職調查報告僅適用于公司現金借貸類業務(以下簡稱“目標業務”)。盡職調查報告的目的在于對目標業務所涉及的各類要素(以下簡稱“目標要素”或“要素”)進行勤勉、審慎的查證、核實,以便公司風險控制委員會(以下簡稱“風控委”)對目標業務的可行性、風險度等進行最終評估、判斷并作出是否批準開展的決定。
一、盡職調查的范圍
說明:本報告將針對以下要素的一項、多項或全部進行調查:
(一)對于押品的盡職調查(對“物”的調查)
1.為主債權提供擔保的不動產等(抵押擔保)
(1)土地
對于土地的調查,主要查證該宗土地的基本情況,核心是對宗地產權證件的審查,同時查明該宗地之上是否存在他項權利和不利性負擔,如抵押、查封等,還應委托有資質的評估機構對該宗地進行市場價值評估。最終應將上述事實、信息等,陳列并作出相應結論性意見。
(2)地上附著物
對于目標業務具有參考價值的地上附著物專指房產等建筑物和高價值類苗木等定著物。房產類建筑物的調查,基本要義等同對土地的調查。關于高價值的苗木、具有賞玩價值的石頭、客觀上不可拆卸的機器設備地上定著物等,若抵押物為土地,則可以作為調查的對象,但因前兩項價值難以直接界定,須由專業人士或機構進行評判。如果抵押物不涉及土地,僅為地上建筑物,則直接按照房產類建筑物的調查事項進行審查。另外,還可根據需要將以上附著物的保險購買情況作為審查要素。最終應將調查所得事實、信息等,列明并作出相應結論性意見。
2.為主債權提供擔保的特定權利等(權利質押擔保)
(1)股權
對于債務人或擔保人出質的股權,要由“大”至“小”進行調查、審查。首先對該股權所屬公司的基本面進行調查,包括公司主體資格、股東基本信息、股權結構、公司注冊資本、股東出資情況、公司規模、所屬行業、市場占有率(如必要)、重大合同的簽署及履行情況(如必要)、經營狀況、財務狀況、涉訟情況、征信情況、債權債務情況等;其次應調查出質股份所占全部股份的比例、分紅情況、有無代持情況、有無被查封、質押情況等。最終應將上述調查事實、信息,列明并作出相應結論性意見。
(2)債權
本報告所指債權,專指應收賬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和中國人民銀行《應收賬款質押登記辦法》的規定,應收賬款質押屬于權利質押之一。對于應收賬款質押的調查、審查,應重點核實該應收賬款的客觀情況和應收賬款所涉及債務人的基本面。對于應收賬款客觀情況的調查與審核主要是對應收賬款的真實性、有效性、債務人付款計劃和獲得支付的.可能性進行深入查證,通過人民銀行“應收賬款質押登記公示系統”和其他主管部門進行其他目的質押登記對擬進行質押的應收賬款信息進行查詢(避免因重復質押而不能辦理有關登記,浪費人力、物力、財力和時間),并將有關憑據加附到業務卷宗中備考。對于應收賬款涉及債務人基本面的調查,如果債務人為法人,則同股權質押對股權所屬公司的調查,在此不贅;如果債務人為自然人,則將在以下詳細介紹。最終應將上述調查事實、信息,列明并作出相應結論性意見。
(3)票據權利
本報告所指票據,專指《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中所指的本票、匯票和支票,債券、存單,倉單、提單等不在此限。本報告所指票據權利,專指票據合法持有人對于票據債務人的付款請求權。對于票據權利質押的審核、調查,主要指:一是對于票據真實性的審查,即審查票據的基本要素(票號、出票日期、到期日期、出票人、出票銀行、承兌人、付款人、收款人、金額等),必要時可向有關銀行、企業進行電話查證,確保該票據沒有被偽造、變造。二是對于已經發生的票據行為的審查,即審查票據的票面記載事項(有關文字的記載、印章的加蓋是否清晰可辨,背書行為是否連續,是否存在有害記載事項等)。最終應將上述調查事實、信息,列明并作出相應結論性意見。
(票據權利質押的實務操作與本調查報告沒有直接關系,故將另章介紹)
(4)知識產權
對知識產權的調查,主要在于一是對權利人對該權利的真實性、合法性和完整性的審查,即審查權利的登記狀態、登記憑證、保護期限、權利人對權利的完整享有程度、權利價值評估報告、法律糾紛情況等,如果權利人為企業的,還應考察企業的基本面及持續盈利能力等綜合情況。需要注意的是,對于知識產權質押,出借款項額度須嚴格控制,具體可參照已開展該類業務的各商業銀行的授信標準及比率。最終應將上述調查事實、信息,列明并作出相應結論性意見。
3.為主債權提供擔保的動產等(質押擔保)
(1)汽車、船舶、飛行器此類特殊動產,理論上均可抵押,但抵押不轉移對抵押物的占有,因此若進行抵押擔保則需和抵押人特別約定購買意外毀損類的商業保險且在受益人為主債權人,如果已經存在相應保險且受益人為他人的,應在抵押合同特別注明抵押權人針對保險賠付款優先受償。
對于上述動產的質押,需要調查核實其權利憑證、權利的完整性、權利是否存在不利性負擔、價值評估報告等。最終應將上述調查事實、信息,列明并作出相應結論性意見。
(2)貴金屬、珠寶、古玩、字畫等此類動產,必須經過專業機構對其市場價值進行評估,并對評估報告的真實性、合法性進行調查、審查。最終應將上述調查事實、信息,列明并作出相應結論性意見。
(二)對于主債務人、擔保人的盡職調查(對“人”的調查)
1.主債務人
(1)基本情況及征信
債務人為自然人的,主要調查債務人的身份信息、戶口信息、學歷背景、工作經歷、收入來源、個人征信及家庭成員的基本情況。債務人為法人的,同調查法人的基本面。最終應將上述調查事實、信息,列明并作出相應結論性意見。
(2)駐業背景(僅針對自然人)
調查其是否具有其他實際控制(隱名控制)的物業、企業,是否存在隱名控制的股權(被代持)、該股權的基本情況及其針對該股權的分紅情況,并對該隱名控制的物業、企業,被代持的股權等作盡職調查(同上述調查方法和內容,不贅),并對其社會關系作基本了解和調查。最終應將上述調查事實、信息,列明并作出相應結論性意見。
2.擔保人
(1)基本情況及征信同上,不贅。
(2)駐業背景(僅針對自然人)同上,不贅。
二、項目可行性意見的判斷(結論)
盡職調查報告必須依照上述調查的基本事項發表項目可行性意見,對于項目可行性意見所做的判斷主要依據上述調查信息的客觀性,以及所涉及物業、動產、權利的真實性、合法性和可轉讓性(變現性)。該意見供風控委參考并最終作為判斷業務項目能否開展的直接依據。
三、盡職調查報告書的基本內容
起草與出具本盡職調查報告時,應具備以下基本內容:
(一)盡職調查報告的適用范圍
(二)出具人勤勉、盡責聲明與承諾
(三)目標業務的簡介
(四)盡職調查報告的調查事項(調查范圍)
(五)項目(業務)可行性的意見或結論
四、盡職調查報告書的起草與出具
每個業務項目的情況不可能完全相同,在起草和出具具體的盡職調查報告書時,應把握以下三點:
(一)應根據客戶情況確定具體調查的范圍,對于不涉及的具體調查事項,應逐一剔除。
(二)應嚴格按照上述調查要素進行基本數據、資料的審查核實,在書寫報告有關內容時應全面、理性、客觀的記載所調查的事項,不能隨意更改數據、資料,不能有主觀性傾向,切忌隱瞞實情和虛假陳述。
(三)盡職調查報告全文應具有完整性、連續性和易理解性,所作結論應真實、客觀。
五、關于盡職調查在整個業務流程中所處位置的說明
業務接手、初審、同客戶簽署意向書、盡職調查、復審、簽訂正式合同、履行之所以按照上述流程安排,因為簽署意向書后,在盡職調查的過程中可以要求客戶針對特定事實出具書面承諾(特定事實指如有無重大訴訟、有無代持、是否潛在法律風險等不易調查的事項)。事后一旦查證客戶隱藏有違承諾的事實,如在合同簽署前,則可要求對方承擔締約過失責任;如在合同簽署后,可通過合同條款的安排,賦予我方具備單獨解除合同的權利,從而嚴格控制因特定事項調查不實而產生的法律風險
盡職的調查報告集錦3
第一部分 財務方面
一、基本資料
1、截止目前公司及其子公司設立、變更等歷史沿革文件、證照、公司章程;
2、公司近3年來會議記錄(董事會、股東會、監事會會議紀要、決議等);
3、公司及其子公司最近的組織機構圖;
4、公司主要管理人員名單及其職務;
5、 財務信息
(1) 公司最近3年經審計的合并財務報表及其附注;
(2) 公司最近內部財務報表;
(3) 公司的中期、年度報告;
(4) 最近3年與公司合并或被公司收購的所有經濟實體的經審計的財務報表;
(5) 公司目前內部預算、財務計劃與預測及所有長期預算、資本擴張、重組程序或戰略性計劃有關的書面報告或文件;
(6) 納稅申報表和納稅年度申報表;
(7) 稅務處罰資料;
6、公司歷來股東變動情況及股權轉讓協議;
7、公司資本金變動及驗資報告;
8、公司各項基本制度;
9、公司所有是銀行賬戶;
10、公司享受的政策和稅收優惠政策文件;
二、 經營信息
1、 公司的經營計劃;
2、 公司產品的市場研究/報告;
3、 公司主要客戶清單;
4、公司主要原材料供應商;
5、買賣合同;
6、租賃合同;
7、代理合同;
8、技術轉讓合同等
9、運輸合同;
三、重要的協議
1、 重大供應和銷售合同;
2、 資金貸款合同;
3、 資產抵押合同;
4、對外擔保合同;
5、 資產租賃合同;
6、 工程建設合同;
7、 經銷協議、分銷協議、許可協議、特許經營協議等;
8、委托管理層協議;
9、 管理層年薪支付協議;
10、其他合同;
四、資產清單
1、 固定資產清單;
2、 無形資產清單,包括:專利、許可和批準,特許經營等;
第二部分 法律方面
一、基本資料
1、公司章程;
2、公司制度;
3、營業執照等;
一、歷史沿革(收集資料輔以當地查詢)
1、調查目的:
(1)了解企業股東、注冊資本、經營業務、主要管理人員的變革歷史,了解變動原因,掌握企業發展過程,判斷管理層從業經驗與誠信情況。
(2)分析變動是否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有無辦理相關手續,并做相應帳務處理,實際股東控制人與帳面或章程記錄一致;
(3)了解出資人的投資能力,判斷企業注冊資本來源與真實性,結合關聯交易判斷資本到位情況。
(4)了解公司原有股東、高管人員動向,分析對公司經營業務潛在或可能的影響。
(5)分析本次注冊資本或股東變動是否涉及業績完整會計年度的計算,對原股東權益的影響。
2、主要問題清單
公司設立及歷次股本變動情況
公司章程歷次修改情況
公司的管理層,股東結構,經營范圍和主營業務歷次變更情況;
公司成立后至今歷次重大資產重組情況;
3、主要收集資料
(1) 公司設立及歷次股本變動情況相關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發起人協議、董事會和股東會決議、增資合同、審計報告、驗資報告、資產評估報告、營業執照、工商變更登記等;
(2) 公司章程;
(4) 公司成立后至今歷次重大資產重組情況相關資料,包括但不限于:政府部門批文、法院裁決書、工商管理變更登記材料、重大資產重組合同、協議、驗資、評估報告等;
(5) 具有國有成份的還需了解企業歷史清產核資情況,國有資產管理部門關于國有股權界定批復或產權登記證書;
二、股東會及董事會的法律文件
1、股東會、董事會會議記錄;
2、股東會、董事會會議決議等);
三、對外的各類書面文件
1、買賣合同;
2、租賃合同;
3、代理合同;
4、技術轉讓合同等;
四、各類債權債務文件
1、融資文件;
2、借貸文件;
3、擔保文件;
4、銀行、往來單位對賬單、催款函等;
五、公司負債與權益項目情況
1、調查目的
(1)了解公司主要負債與權益項目內容及分布情況,分析帳面數據與實際數相符程度,判斷有無未入帳債務。
(2)了解公司有息負債數額,主要債權人,資產項目權利完整性,分析判斷負債率合理性,計算利息與入帳財務費用是否相符。
(3)了解公司債務清償情況,支付結算內部控制是否存在重大風險;
(4)了解公司長期掛帳負債項目,謹慎估計公司應付債務增值。
(5)了解公司工資發放與稅收繳納情況,是否有欠繳拖發情況。
2、主要收集資料
(1)主要負債項目明細科目帳面余額,負債項目與債權人帳目核對記錄;
(2)公司銀行借款種類、數額、利率及抵押或擔保情況;
(3)銀行貸款證記錄清單及貸款合同;
(4)公司應收應付票據備查薄記錄情況;
(5)公司當期月末暫估數額及依據;
(6)公司欠繳政府稅金及費用情況;
(7)公司各項權益數額及增減變動情況與會計依據。
五、公司勞動關系方面的文件
1、勞動合同;
2、勞動制度、工資福利政策等;
六、各類所有權、使用權的'憑證
1、股權、出資證明;
2、房屋、土地等所有權及使用權證明等;
四、主要資產項目及權屬情況(收集資料為主,對部分資產進行實地調查)
1、調查目的
(1)了解公司主要資產項目內容與分布情況,分析帳面數據與實際數相符程度,判斷公司資產有無虛增可能。
(2)了解公司資產項目權利完整性,分析判斷是否存在重大應收款項壞帳、存貨偏離實際價值、固定資產成新度與折舊計提不符、土地房屋對價不清權利不明、對外投資減值等情況。
(3)了解公司資產抵押等權利受限情況,謹慎分析公司資產存在的增值因素。
2、主要收集資料
(1)公司主要流動資產項目明細科目帳面余額及主要債權清單;
(2)主要固定資產項目清單及相關權證,包括:
土地:出讓合同及土地使用權證;
房屋:房屋所有權證或租賃協議;
車輛:行駛證;
無形資產:相應的權利證書(包括專利證書等)
設備:主要設備的購買合同、進口設備的報關單、項目購進設備的項目批文;
(3)主要資產的賬面形成記錄(主要資產的付款憑證,房屋建筑物的建造合同或買賣合同、進口設備的發票);
(4)是否受限制的依據(相應的抵押物登記證及抵押合同);
(5)公司對外被投資單位經營情況與近兩年財務報表資料;
(6) 保險合同、保險證明和保險單.
險種主要是一般責任保險、產品責任保險、火險或其他災害險、董事或經營管理者的責任險,以及雇員的養老、失業、工傷保險等。
3、主要問題清單
(1) 固定資產購建日期、原值、折舊方法、已提取折舊、凈值;
(2)公司主要資產項目投保情況。
4、實地調研
(1) 主要資產項目近期對帳記錄(銀行對帳、往來對帳、存貨盤點記錄)
(2)主要固定資產項目清單及盤點記錄
(3) 房屋是否存在租賃合同
在調查將要履行、正在履行以及雖已履行完畢但可能存在潛在糾紛的重大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
盡職的調查報告集錦4
一、團隊情況盡職調查
在VC投資中團隊是最重要的,VC需要了解了團隊成員的方方面面,包括團隊成員的經歷、學歷、背景以及各位創始人的股份比例。
1、公司組織結構圖;
2、董事會、管理團隊、技術團隊簡介;
3、管理/技術人員變動情況;
4、企業勞動力統計。
二、業務情況盡職調查
業務的盡職調查是個廣泛的主題,主要包括業務能否規模化、能否持久、企業內部治理,管理流程、業務量化的指標。
1、管理體制和內部控制體系;
2、對管理層及關鍵人員的激勵機制;
3、是否與掌握關鍵技術及其它重要信息的人員簽訂競業禁止協議;
4、是否與相關員工簽訂公司技術秘密和商業秘密的保密合同;
5、員工報酬結構。
三、市場情況盡職調查
創業者商業計劃書中的那些關于市場的分析和預測,僅僅是參考。VC會獨立地對市場進行盡職調查,VC的市場分析工作是由專業人士來做的,是中立的,通常也是保守的。
1、產品生命周期(成長期、穩定期或是衰退期)及其發展趨勢;
2、目標產品市場規模與增長潛力分析(自然更換、系統升級、擴大應用等);
3、核心競爭力構成(技術、品牌、市場份額、銷售網絡、信息技術平臺等);
4、企業的銷售利潤率和行業平均銷售利潤率;
5、主要客戶構成及其在銷售額中的比例。
四、技術情況盡職調查
1、核心技術名稱、所有權人、來源方式、其他說明;
2、公司參與制訂產品或技術的行業標準和質量檢測標準情況;
3、公司已往的研究與開發成果,行業內技術權威對企業的技術情況的`評價;
4、公司在技術開發方面的資金投入明細;
5、計劃再投入的開發資金量及用途。
五、財務情況盡職調查
財務的盡職調查,可能要算是盡職調查中最重要的工作。它分為兩大塊:過去的財務數據和未來的財務預測。
1、企業財務報表(注冊資金驗資報告、往年經審計年報,最近一期月報);
2、分產品/地區銷售、成本、利潤情況;
3、企業享受的稅收優惠說明和資質;
4、對造成財務報表發生重大變化影響因素的說明。
六、法務情況盡職調查
提供公司總部、子公司、控股公司、關聯公司的營業執照、公司章程、董事會決議、員工合約、知識產權保護條款、商標備案、訴訟記錄等等。
1、國內外與本企業相關的政治、法律環境;
2、影響企業的新法律法規和政策;
3、本企業簽訂的重大協議和有關合同;
4、本企業發生重大法律糾紛案件的情況;
5、企業和競爭對手的知識產權情況。
盡職的調查報告集錦5
一、被調查對象主體資格(區分內資和外資企業)
1、營業執照(年檢情況)根據現行外商投資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中外合資、中外合作外商投資企業的注冊資本中外國投資者的出資比例一般不低于25%。外國投資者的出資比例低于25%的,除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均應按照現行設立外商投資企業的審批登記程序進行審批和登記。通過審批的,頒發加注“外資比例低于25%”字樣的.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取得登記的,頒發在“企業類型”后加注“外資比例低于25%”字樣的外商投資企業營業執照。
《關于加強外商投資企業審批、登記、外匯及稅收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
2、外資企業批準證書
3、根據規定,從事特定行業的批準文件。外商投資廣告企業的項目建議書及可行性研究報告,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及其授權的省級工商行政管理局審定。外商投資廣告企業的合同和章程,由商務部及其授權的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審查批準。《外商投資廣告企業管理規定》
4、出資協議,合同
5、章程股東及出資情況以高新技術成果出資入股,作價總金額可以超過公司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二十,但不得超過百分之三十五。《關于以高新技術成果出資入股若干問題的規定》
6、股權及股權變動情況
企業投資者股權變更應遵守中國有關法律、法規,并按照本規定經審批機關批準和登記機關變更登記。未經審批機關批準的股權變更無效。《外商投資企業投資者股權變更的若干規定》
7、驗資報告
二、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
1、房屋
清單、所有權證書,他項權證書,房屋的取得方式;如果有在建工程,說明建設的情況,提供已經取得的批準文件;有無抵押、查封、租賃等情況。
2、土地
清單、土地使用權證,企業取得土地的方式(劃撥、出讓、轉讓、或出租);有無抵押,查封、租賃等情況。
3、機器設備
清單、有無抵押,查封、租賃等情況。有無受海關監管的設備。對外商投資企業減免稅進口貨物解除監管證明《對外商投資企業進出口貨物監管和征稅辦法》
4、無形資產
(1)商標
商標注冊證,有無質押《商標專用權質押登記程序》
,查封、交易等情況
(2)專利
有無專利權證書,是否質押,《專利權質押合同登記管理暫行辦法》
查封、交易,是否交納年費
(3)著作權
提供相關的登記證書,是否質押,《著作權質押合同登記辦法》
查封、交易
5、債權
清單,有無擔保,訴訟時效,執行能力。
6、債務
清單,有無擔保,訴訟時效,
三、重大合同
提供相關的文本,是否履行,有無擔保
四、訴訟及行政處罰情況。
包括被調查對象已經發生的訴訟、仲裁、以及有無行政處罰的情況。
五、保險
交通工具、房屋、等重大資產是否辦理了保險。
六、職工
是否簽訂勞動合同,是否交納社會保險,是否存在勞動爭議等情況。
七、稅務
提供稅務登記證,了解被調查對象是否享有稅收優惠政策,被調查對象是否存在拖欠稅款以及有無被稅務機關處罰的情況。
八、環保
對排放污染物的企業,是否辦理申報登記;如果有在建工程,是否取得了環保部門的批準。
九、外匯
被調查對象如果是外資企業,了解是否辦理了外匯登記證。《外商投資企業外匯登記管理暫行辦法》
十、財政
被調查對象如果是外資企業,了解是否辦理了財政登記證。《外商投資企業財務登記管理辦法》
以上是盡職調查的主要內容,根據委托人的要求,可以對其他的委托人認為重要的情況進行調查。
盡職的調查報告集錦6
一、資質調查
1、管理公司是否獲得法定注冊登記?各種登記手續是否完善?
2、所管理的基金是否獲得政府管理部門(如金融辦、發改委等)相關設立基金的批文?
3、管理公司是否具有正式的辦公場地?公司總部和重慶地區是否有足夠的專人從事基金募集、項目選擇、項目投資、項目管理等工作事務?
4、所管理的基金如有政府引導基金公司投資的,是否具有投資或管理協議?
5、其他按照法律法規或政府要求必須具備的資格條件?
二、專業能力調查
1、管理公司是否具備符合股權投資的完善治理結構?是否建立有投資分析、投資決策、投資監督機制?
2、管理公司成立時間?管理項目的規模是否在1億元以上?是否有一個投資后成功退出的'項目?
3、管理公司團隊成員是否具有專業投資及其管理能力及其過往業績?其核心成員(合伙人等)是否具有行業分析、行業投資、項目決策和IPO運作等專業能力和經驗?核心團隊成員是否有一個成功投資的項目?
4、管理公司團隊成員是否遵紀守法?是否有健全的財務管理制度或財務外包公司?
5、所管理的基金是否引入托管機制?(未引入托管機制的基金,請說明原因?)
6、管理公司IPO上市等投資退出的渠道、方式、流程等運作能力?
7、管理公司已投資項目的投資回報及其業績?
8、管理公司擅長投資的行業有哪些?
三、合作條件調查
1、擬與我行采用的合作項目(如資金募集、項目推薦、基金托管、項目管理、項目培育等)和合作方式(全面合作、部分合作等)?
2、擬與我行合作的基金情況(原則上應在1億元以上)?
3、擬與我行合作基金的相關審批手續?
四、盡職調查要求:
1、資質調查項目,請提供相關資料的復印件,并加蓋管理 公司公章.
2、專業能力調查項目,請列舉管理基金清單(成立時間、規模、審批機構、基金期限(如已清算,請提供清算時間)、托管人、投資行業、投資項目等。
3、擬合作的基金如已開始運作投資的,請提供投資情況,包括規模、批準機構、設立時間、管理團隊介紹及業績、原托管人、投資方向、投資條件、投資比例限制、投資項目清單,無法或不便提供的,請注明原因?
4、原則上服務支行必須安排相關人員赴管理公司辦公場地考察一次,并在盡職調查報告中注明考察情況。
上述調查結果,請支行按順序提供調查結論和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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